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3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崴馈�
后来,又听到韩明秀把霍大爷风光下葬的事,他的情绪才稍微平复些。
不过,霍大爷的死,还是让霍建峰低落了一阵子。有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情绪恹恹,愁眉不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直到韩明秀的那本《小满的幸福生活》发表了,才让他的情绪好转回来!
四月,春回大地,首都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一副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样子。而韩明秀的心情也跟这春天一样,生机勃勃,春风得意。
因为——她接到了出版社的通知,通知她的书即将被出版,还顺便给她汇来了一千二百块钱的稿费!
一千二百块钱啊,都够普通工薪阶层三年赚的了!
当这笔巨额稿费汇到韩明秀的学校,马上就在学校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同学们知道了韩明秀竟然会写书,还都已经发表了三本,都对她佩服不已。一时间,韩明秀成了校园里最有名的风云人物,无论走在哪,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然这个指指点点并不是贬义,而是褒义。
“看,那个就是韩明秀,写《小满的幸福生活》的那个人。”
“呀,长得还挺好看的,还是个美女作家呢。”
“人家这才叫才貌双全呢!真羡慕她啊,真不知什么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这样的女人。”
“还啥样的男人呢,听说人家早就结婚了,丈夫还是个军官呢。”
“啧,这么早就结婚了啊?真可惜,不然凭她的样貌才情,肯定能成为咱们学院男生们共同的缪斯女神……”
除了日常的被关注,被指点,还有一些爱好文学的同学来找韩明秀,跟她交流文学方面的事。
顶着才女美女加众多男生梦中情人的光环,韩明秀火了,不光在本学校火,别的学校也都知道有她这么个人了。
不少同学给韩明秀写信,跟她交笔友,交流文学创作的事,也有不少痴情少男给她写情书,求交往。
因为收到的信太多,韩明秀来不及一一拆开看,就把这些信带回家,让霍建峰帮她看。
结果霍建峰一看,发现媳妇带回来的大堆信件中,竟有很大一部分是情书。
这下子,霍建峰也顾不得为大爷的死伤感了,他要是再继续沉浸在悲痛中,不去宣示一下主权,估计他这才貌双全的小媳妇儿更得被人惦记了。
于是,某个周末回家的时候,霍建峰借口要带孩子去放风筝,非要韩明秀也一起去。
韩明秀本打算趁这个周末带二姐家的几个孩子和自己家的几个孩子一起去北海划船,都答应好壮壮皮皮和汐汐了。可是,霍建峰非要去放风筝,韩明秀拗不过他,只好先去二姐家,跟孩子们说了一声。
怕壮壮皮皮和汐汐失望,韩明秀还特意给他们几个买了煎饼果子,安慰一下他们受伤的小心灵。之后才回家准备一番,准备跟丈夫一起带着孩子放风筝去。
韩明秀本以为,霍建峰领着他们是上公园或者哪个广场去放。结果这个家伙倒好,竟然把放风筝的地址选择在了她的校园。
虽说学校不管学生放不放风筝的事,可是,她还没见过哪个学生在学校放风筝呢,这不是招风呢吗?
韩明秀是个低调的人,不愿意这么高调,就跟霍建峰说换个地方去放。
然而霍建峰就是不同意,非要去媳妇儿的学校放,也不说为什么,就是非要去,跟个任性的孩子似的。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561章 全民偶像()
外院的学生也是不容易,辛辛苦苦地上了一周的学,周末本想好好休息一天,洗洗衣裳,收拾收拾,结果,好端端的待在校园里呢,却还被人强行喂了一把,不,是一盆狗粮。更新最快
给他们喂狗粮的人,就是前几天刚刚新鲜出炉的外院大才女和她爱人,外加她家的三个小包子。
这五口人简直太不地道了,居然在校园的操场上放风筝。秀恩爱的同时又秀了一把他们的幸福生活,给外院的单身狗们一记重重的视觉冲击!
晴朗的天空下,荫荫的校园里,那个一身军装的高大男人,把一只一米多高的老鹰风筝放上了天,放得高高的。然后,把手里的线轴递给了他媳妇。
“来,媳妇儿,我教你咋放!”霍建峰向韩明秀道。
韩明秀小跑过去,接过他手中的线轴,说:“用你教?谁不会放风筝咋地?”
霍建峰一本正经的说:“我的风筝跟别人的不一样,还是我教你吧!不然好容易放这么高掉下来,就费缠线多费事。”
说完,不等韩明秀反驳,就从后面把她环抱在怀里,手把手地教她怎么放……
其实,霍建峰教的这些跟韩明秀知道的放风筝的技能技巧也没什么区别,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唉呀,我真的会!不用你教了!”韩明秀看到来来往往的同学纷纷向他们侧目,感到很不好意思。
这个年代,男女朋友或夫妻之间在公众面前还都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就会遭人非遗,品行也会遭到质疑。
韩明秀看到霍建峰跟自己如此亲昵,怕被人说闲话,就急忙挣开霍建峰的怀抱,催促他离自己稍微远点,看着点孩子。
霍建峰指挥了几分钟,看韩明秀着急了,终于退到了一边,带着三个孩子看她放风筝。
“啊!好高啊……妈妈真厉害……”孩子们仰头望着高高飞在天上的大风筝,都欢快地拍起了小巴掌。
霍建峰大声说:“是呀,妈妈最厉害,最有本事了……”这毫不掩饰的夸奖,轻而易举的就被来来往往的同学们听到了。
往来的同学里有些根韩明秀熟悉的,都笑嘻嘻地跟她打招呼:“呦,大才女,一家人来放风筝啊?”
韩明秀微笑说:“是啊,周末也没啥事,就带孩子们出来玩玩。”
霍建峰在一旁也赶忙热情搭腔:“你好,我是韩明秀的爱人,很高兴认识你……”
“哦,你好你好,您是位军人吧?”看着霍建峰的一身军装,过来打招呼的同学也跟他寒暄起来……
就这样,每个跟韩明秀打招呼的人,都被霍建峰招呼了一遍。一边跟人家打招呼一边自我介绍,恐怕大家不知道他的身份。
就这样,不到一下午的时间,几乎整个外院的住校生都知道韩明秀有一个高大帅气的爱人,爱人叫霍建峰,是个性格开朗,非常健谈的人了……
不住校的学生肯定也知道了,韩明秀现在这么出名,她的一举一动都被众人广泛关注流传。她带爱人孩子来校园度周末的事儿,也肯定会被当成八卦,到处传播。
所以,可以说,全学校的同学都知道韩明秀跟他爱人来学校秀恩爱的事儿了……
这波恩爱秀得,让无数为韩明秀倾心的男生们心碎一地,同时,也断了不少想要横刀夺爱的人的念头。
毕竟,霍建峰高大硬朗的形象摆在那儿呢,想要横刀夺爱的人,咋地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且不说自己的外形条件赶不赶得上霍建峰,就只看武力值这块,他们也不敢随便放肆啊……
就这么着,秀完这一波恩爱后,外院那些对韩明秀垂涎三尺的男生们基本上都歇了心思,不再打韩文秀的主意。
至于校外那些烂桃花,霍建峰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反正都是校外的烂桃花,不像本校的那些癞蛤蟆,能跟他媳妇常常见面,有机会勾搭他媳妇。校外的也只是想想、做做梦而已,想抢他媳妇也没这个机会。
宣告完主权,退了众多情敌,霍建峰并没有完全放心。因为《小满的幸福生活》这本书太火了,火到都有记者去采访韩明秀了,甚至,她那本书还要被改编成广播连续剧呢。
如此一来,就不光是外院的男人把她当成偶像和缪斯女神,全华国的男人,都知道有韩明秀这么个人了,他能不担心吗?
采访韩明秀的,是兴华日报的记着,采访是在学校里进行的。
当时,报社的记者跟校方取得了联系,然后校方再争取韩明秀的意见,得到韩明秀的同意后,才开始对她进行了采访。
采访的内容无外乎是韩明秀的成长轨迹以及她的创作的历程,创作灵感的来源和她对未来的打算什么的……
韩明秀简单的描述了一下自己的成长历程,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新时代女性,至于她的创作灵感,她当然不能说是来源于上辈子看的众多种田。也不能说她在中提到的那些致富知识来源于上辈子的经验积累,只能说是自己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大胆联想,外加自己在农村长大的,对农村的生活比较熟悉,所以写起来才会如此得心应手。
至于为啥写得这么好,文风为啥不同于同时期的那般严肃正经,而是诙谐幽默,让人忍俊不禁的文风,这个她的解释更简单了,因为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文,她的文跟她的性格和生长环境有关。
她是个乐观积极的人,而且她生活非常的幸福,顺利,所以,她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写出来的东西自然也都阳光积极,乐观向上,以她的生长环境和心态,想让她写出点阴暗的东西她都写不出来!
对未来的打算,韩明秀也已经规划好了。
上学的这几年,她打算再创作两本,也都是同类型同题材的。希望能给广大读者们带去欢乐,顺便能为那些想要发家致富的读者提供一点儿致富的门路和法子……
这就是韩明秀的真实想法。
其实,她还可以像其他的穿越者那样,利用自己未来的理解和空间这个金手指大干一票。开个服装厂,饭店,或者其他的什么厂子来血赚一笔。
但是韩明秀没有那样的野心,现在孩子们都还小,她想多抽点时间陪在孩子们身边,让孩子们有一个温暖快乐的童年。
反正她的空间里囤积的那些物资以及她买到手的那些房产,足够她们一家闭着眼睛花销一辈子的了。她也没想过要成为世界首富或者是全国首富啥的,钱只要够花就可以,再多的钱也不如家庭的幸福重要。
本着这样的原则,在孩子上学前的这几年,韩明秀并没打算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等到孩子都上学了,她再考虑其他的也不迟。
华国未来的发展趋势都在韩明秀的心里呢,不管哪个时间段,她想什么时候干事业都来得及。
**
被采访后的第三天,韩明秀登上了报纸的头条,还上了广播,一下子成了全国人尽皆知的人物了。
现在,她不光成了外院的偶像,还一下子成了全民的偶像。
很多失学在家的女子,都以韩明秀为榜样,开始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力图将来像她一样能通过自学考上理想的学校,改变自己的命运。
全国各军区也召开了向模范军嫂学习,努力实现自我的运动。各地区各部队的军嫂们通过广播和报纸知道了韩明秀的事迹后,都感慨不已,纷纷以韩明秀为榜样,不再将自己禁锢在家庭生活这个小圈子里,开始努力提升自己,要通过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
韩明秀一下子成了全民的偶像,这可是她始料未及的事。
尽管她一再地想低调生活,不想引人注目,可是,还是成了当下最大的热门和话题。
韩明秀火了,又登报又上广播的,还成了名人了,周叔周婶觉得应该庆祝一下,正好他们这些人也好久没往一起聚了。于是,周婶发起号召,让大家赶在周末的时候一起聚一聚,吃顿饭,给韩明秀贺喜,顺便联络联络感情。
聚会的地点就定在御膳坊,是周婶定的。
韩明秀知道那儿有高大爷的前妻在,怕去了那里高大娘不自在,很不想去那里。
但是高大娘知道她的心思后,反而安慰她说:“客随主便,人家请客的都把地点定好了,咱们也不好提出异议,再说,你高大爷早就跟她断得利利索索的,没一毛钱的关系了,就是见面了也不用怕她什么,咱人正不怕影子斜,不用躲着她!”
韩明秀见高大娘都这么说了,就不再犹豫了。
到了大家聚会那天,韩明秀特意打扮了一下,毕竟是为自己准备的聚会,出于礼貌,她也应该穿戴得隆重些。
于是,她穿了一件当下很流行的咖色风雨衣,里头穿一件雪白的衬衣,下身穿一条天蓝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铮亮的夹皮鞋。
另外,脖子上还系了一条当下十分流行的红纱巾。
虽然这一身儿在后世看起来挺土气的,不过在当下,可是最时髦最流行的打扮了。
韩明秀不光给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把霍建峰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