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上头条-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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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昱很喜欢民谣,他觉得民谣就是一壶酒,或者是一壶茶,越品越有味道。
其实,现在的民谣和流行音乐,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区别了,两者是越来越接近,没有什么可以绝对的界限,只是风格与其他流行音乐不同而已。
在前世,民谣发展了很长的时间,都是小众音乐,喜欢的人不是那么多。
但后来几年,现代民谣的发展越来越好,甚至是超乎想像,不再是小众音乐,而是如流行音乐一般,有着极多的受众,民谣歌手的发展自然是越来越好了。
不过,苏昱已经发现了在这个世界,民谣音乐一直存在,但都是不温不火的,一直属于小众音乐。
在歌坛中,以民谣火的歌手,寥寥无几,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一些火的民谣歌手,也不是因为民谣而火的,而是因为其他流行音乐才火起来。
民谣,就是小众音乐,很多人一想到民谣,就想到了听不懂的地方歌曲。
只不过,苏昱觉得民谣音乐之所以还火不起来,不是因为人们不喜欢民谣,仅仅只是还没有遇到喜欢的民谣而已,如果有好的民谣作品,那也会和其他流行音乐一样,会有极多的受众,不会一直都是小众音乐。
因此,他在见到了陈诗意后,就想到了民谣,也想要把她造成民谣歌手。
民谣有许多种,而苏昱知道的民谣歌曲,更是数不胜数,其中的精品,都不知道有多少,而他更想到了许多适合陈诗意的民谣歌曲。
所以,他才想着培养陈诗意,然后让她成为民谣歌手。
当然,苏昱会这样做的前提是陈诗意也喜欢民谣,如果不喜欢的话,他也不会让她做民谣歌手,不喜欢民谣的话,是很难把民谣唱好的,也很难用民谣打动人。
或者说,无论是什么歌曲都好,如果连演唱者都不喜欢的话,又怎么让听众喜欢。
一首歌想要打动人,首先要打动的是演唱者本身,只有演唱者真正投入其中,对这首歌有了感情,有了自己的见解,才可以唱好这首歌,而喜欢本身就是一种必要条件。
因此,陈诗意会不会成为一个民谣歌手,更在意她的本身,而不是苏昱的看法。
就算他觉得她适合做民谣歌手,但她不喜欢的话,也是勉强不了,也不会去勉强,则是会想顺其自然,让她选择喜欢的风格。
不过,在陈诗意做决定之前,苏昱还要看她是不是真的适合民谣。
“之前的歌,你现在准备好了吗?”他问道。
在上次见面的时候,苏昱就留下一首歌,让陈诗意去练习这首歌,而他会通过这首歌,来判断她适不适合做民谣歌手,或者说什么民谣适合她。
毕竟,他虽然觉得她适合民谣,但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并没有听过她演唱过民谣歌曲。
感觉这种东西,是说不准的,还是经过实际验证比较好。
如果陈思宇的表现,如苏昱所想的话,那他就让她做出选择,是否愿意成为一个民谣歌手,如果她喜欢民谣的话,那他自然会想办法培养她。
“我准备好了,只是可能唱的不好。”陈诗意有些犹豫,显然对自己不是那么有信心。
苏昱笑了笑,说道:“没事,对自己要自信一点。”
随后,他就带着陈诗意,去了录音棚,准备听听这一首歌,是否真的如自己所期待一般,还是会让他很失望。
第四百三十六章 《七月上》()
在录音棚里,苏昱看出陈诗意还有些紧张。
这不奇怪,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唱歌,的确是会紧张的,何况这也算是一个考验了。
而且,陈诗意也是一个比较内向、容易害羞的女生,在这种环境下,会有些放不开,也是正常的。
苏昱见状,则是让其他人先离开,让他单独陪陈诗意练歌就好。
在其他人都离开后,录音棚只剩他和她时,他才让她开始准备唱歌,而他则是会为她录歌。
对于录音棚,苏昱也算是轻车熟路,所有的设备都可以操控了,只是没有那么专业而已,但录歌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他见陈诗意还有一点紧张,怕她的状态发挥不出来,便拿去吉他起了个头。
我化尘埃飞扬,追寻逆翔
奔去七月刑场,时间烧灼滚烫
回忆撕毁臆想,路上行走匆忙
难能可贵世上,散播留香磁场
……
当温柔的男声响起时,仿佛一切都安静了,甚至是消失了,只听得到那吉他声,以及那犹如泉水流动的歌声,其余都已经消失了。
我欲乘风破浪,踏遍黄沙海洋
与其误会一场,也要不负勇往
我愿你是个谎,从未出现南墙
笑是神的伪装,笑是强忍的伤
就让我走向你,走向你的窗
就让我看见你,看见你的伤
我想你就站在,站在大漠边疆
我想你就站在,站在七月上
……
苏昱的歌声,让陈诗意沉迷,她还是第一次听他唱这首歌,那温柔的男声,的确是可以让人放松下来,消解一切不安的情绪,紧张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不过,陈诗意没有忘记自己做,当苏昱唱了一小段后,她就接上了,很默契的接上后面的词,一下子就跟上了吉他的旋律,仿佛两人练习了无数遍一样。
我化尘埃飞扬,追寻逆翔
奔去七月刑场,时间烧灼滚烫
回忆撕毁臆想,路上行走匆忙
难能可贵世上,散播留香磁场
……
随着旋律缓慢下来,陈诗意的歌声,也是跟着旋律慢慢的慢了下来。
苏昱在开头时唱了一小段,后面就没有再唱了,但他的吉他也没有停下来,继续为陈诗意伴奏,同时,也聆听着这无比动心的歌声。
就让我走向你,走向你的床
就让我看见你,看见你的伤
我想你就站在,站在大漠边疆
我想你就站在,站在七月上
……
在唱歌的时候,陈诗意那种文艺的气质就更加显然,让人感觉她是一个很干净,也是让人感觉很舒服的女孩。
而且,就算是唱歌的时候,她也是给人一种安静,十分安静的感觉,仿佛不是她在唱歌,但在安静之余,又有着一种洒脱的气质,什么都无法影响她的洒脱。
这种安静带着洒脱的感觉,非常奇异,但也很容易打动人,更容易让人进入歌里的世界。
在这一刻,听着陈诗意的歌,苏昱突然觉得她真的非常适合这首歌,也非常适合民谣,如果不做民谣歌手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这种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了。
《七月上》,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是一首流行歌曲,也是一首现代民谣。
而《七月上》的演唱者ja,也是苏昱非常喜欢的一个歌手,一直都很喜欢她的歌声,这首歌也是由ja本人作词作曲,在2015年4月17日发布,后收录在专辑《七月上》中。
这首歌在发布后,就受到许许多多人的关注,也成为很多人反复循环的一首歌。
而这一首《七月上》,就是苏昱前几天交给陈诗意的歌。
因为,苏昱觉得通过这首歌,可以知道陈诗意适不适合民谣歌曲,或者说适不适合他想到的那些民谣。
而现在,在听过陈诗意的《七月上》后,他已经有了答案,也非常肯定了。
陈诗意真的非常适合《七月上》,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她的声音非常动听,简单中带着洒脱,也的确是非常符合这首歌的意境,让人听着感到很舒服,也可以从歌声中有所感悟,可以做到这一点,就说明她非常适合这首歌。
在这首歌结束后,苏昱便问道“你喜欢民谣吗?”
“民谣,就是你的《十二》,以及这首《七月上》吗?”陈诗意则是问道。
苏昱解释道“《十二》和《七月上》都是民谣,但也只是一种民谣,而民谣是有很多种,这只是其一而已。”
毕竟,民谣就是流行音乐的一种,而民谣本身就包括了很多类型,每个人对民谣都有不同的理解,他也没有办法给出民谣和其他音乐的界限,就只有他的个人见解。
“我不懂民谣,但我喜欢像《七月上》和《十二》这种歌。”陈诗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也不知道苏昱所说的民谣,指的是哪方面的,只知道她很喜欢《十二》和《七月上》。
“那就可以了。”苏昱微微一笑。
喜欢《七月上》和《十二》,其实已经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了。
其实,在黑夜夜总会的时候,苏昱听到陈诗意唱的歌,听到她改编过的歌,就已经知道她喜不喜欢民谣,或者说已经知道她适不适合民谣了。
陈诗意改编的歌曲,其实风格和民谣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她的唱法和技巧,其实都是偏向于民谣的。
所以,苏昱现在可以肯定陈诗意不但适合民谣,也是非常喜欢民谣的。
这样一来的话,他的想法就得以实现了,他可以把陈诗意培养成一个民谣歌手,可以把想到的歌都给她唱,让她成为他想要的歌手,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他所想看到的歌手,她天生就适合这些歌的,不需要让她去改变,只需要她做自己,而他则是把她的优点都发挥出来,这就是最好的。
而现在,苏昱要做的事情,就是让陈诗意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这样的话,他才有机会培养她,也才可以让公司的资源,用在她的身上。
如果陈诗意不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的话,那很多事情都是做不了的。
在这件事上,陈诗意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
。
第四百三十七章 让人小心翼翼的单纯()
“你愿意加入我们,也就是和新潮流传媒公司签约成为歌手吗?”
在这个时候,苏昱直接问出了这个问题,他觉得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知道陈诗意也喜欢民谣后,就可以直截了当的问了。
这个问题,让陈诗意沉默了,没有马上回答。
说实话,陈诗意并没有出道的想法,她仅仅只是喜欢唱歌,并没有想过做聚光灯下的歌手,只想安安静静的唱歌。
而且,对于新潮流传媒公司,陈诗意也并不了解,唯一了解的应该就是群星也是新潮流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了解,这对她而言,还是一个陌生的公司。
陈诗意今天会来这里,也不是因为她想做歌手,而仅仅只是苏昱而已。
她是因为苏昱才会来这里的,也只是为了让他听一遍《七月上》,就没有其余的想法,更没有去想过要不要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
所以,当苏昱问起这个问题时,陈诗意心里是没有答案的。
对于她来说,还没有做歌手的心理准备,更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做歌手,也还没有想明白自己喜不喜欢做歌手。
有时候,喜欢唱歌,和想做歌手,是两回事。
陈诗意喜欢唱歌,但不一定会想做歌手,之前的她从来也没有出道做歌手的想法,只想静静的唱歌,只唱自己喜欢的歌,唱给一些人听。
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件事,也没有想过出道,这是性格使然。
天生喜静的陈诗意,的确是不太希望在舞台上唱歌的,她之前在黑夜夜总会做驻唱歌手,也仅仅只是为了生活,以及兴趣而已,但和她做不做歌手,并没有太多的关联。
在陈诗意思考这件事的时候,苏昱也没有打扰她,更没有为了让她答应,就不停的说好处。
因为,他觉得做不做歌手,还是看她的本心比较好。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必要为了一些条件而做出违心的事情,在歌手这件事上,还是做自己喜欢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所以,就算陈诗意最终不答应,苏昱也不会劝她的,他会尊重她的选择,虽会觉得惋惜,但也不会勉强她。
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可以真正的投入其中,才可以做到最好。
不喜欢的事情,就算获得再大的成就,也不会开心的,人这一生那么短暂,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把时间都用在让自己开心上,会更好一些。
苏昱就在旁边,静静的等待,没有再开口,哪怕是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诗意抬起头来,说:“我可以提一个条件吗?”
“当然可以,只是不知道你有什么要求?”苏昱点头道。
陈诗意缓缓说道:“如果我签约的话,我希望在合同上可以标注一点,那就是如果你离开公司的话,我也可以无条件解约。”
这个条件,让苏昱很意外,唯一的条件,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