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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作妖纪-第50部分

小说: 作妖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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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诶

    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e

    刚刚爸妈还说我高冷啊什么的。。。

    确实。

    我这人心底很冷。

    想把它捂热不容易。

    唯有真心。

    还有。

    今天还是挺开心的。。。

    想起一首歌。

    这是我们的纪念日,哒哒哒哒哒哒哒。。。。。。

    (我真的不是忘了歌词!)

    2018…8…3。

    天在下雨,我在想你。

    。

    。

    。

    。

    。

    。

    。

    。

    。

    。

    。

    我的小钱钱啊啊啊爆炸啊啊突然想起来今天停盘我的钱钱都被锁进去了啊啊啊啊爆炸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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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 
以下是被我diss了一下午的墨水同学,勤奋刻苦帮我写的更新。

    比心。

    【理直气壮】

    。。。。。。

    这本书是浅浅的推荐,好朋友说有个朋友的书写的非常不错,安利给我。

    一开始真的不知道宝宝五百斤是谁,当时觉得奇怪,居然还有这么自黑的作者,取了这么个名字。

    打开书就被皮到了!

    这简介。。。。。。绝了吧!

    随缘作者,随缘更新,争取每天两千字,不要数字数。。。。。。

    这得多皮的作者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作者写书完全不在意有没有人看吧?点击、收藏、推荐啥的,有更好,没有拉到!

    写书完全就是兴趣,对于读者也不强求,看我的书我欢迎,不看我的书不强求。

    就是这么任性!

    果然是浅浅的朋友,够皮的!

    说实话,我真对这书没多大信心。

    一位随缘作者,佛性写作,能写出什么好的东西来?

    但是浅浅疯狂安利,应该是本好书吧,是不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应该无视这个简介?

    还是绕过简介看正文好了,或许正文才是给人惊喜的地方。

    惊艳啊!

    第一章真的被惊艳了,这是一个别人家的好孩子,嗯,重点是早熟的懂事的令人心疼的女孩子,在成长中小叛逆的故事。

    她的叛逆,在我看来是特别可爱,比如,在路旷车稀并且车速很慢的时候,闯个红灯都能高兴小半天。

    这哪里是熊孩子,明明是一个懂礼貌的乖乖女嘛。

    而第一章,也给整本书定下了基调。这是一本青春的回忆,关于初中三年的回忆。

    谁没有青春呢,无论是哭是笑,总会带给人一种美好。

    但是,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是一个在他人眼里品学兼优的女孩子的一本幻想书。

    画重点了:这本书是王小依心里面的熊孩子王小壹的传奇!

    王小依有句话说的好,谁心里没有一个熊孩子呢,无论是多么遵守普世价值观的人,心里总会有想要打破规则的时候。

    王小壹就是王小依心里的熊孩子。

    而我也就从此入坑,想要知道,这样一个别人家里面的好孩子,心里的熊孩子会是怎样的?

    特别特别好奇!

    然后,接连被皮到了!

    说好的两千字呢?啊!

    说好的尽量不断更呢?啊!

    说好的随缘呢。。。。。。这个,你还真的随缘了!

    你不是不让我数字数么?我就数,就数了!

    短小精悍就不说了。。。。。。简直就不是短小精悍能说的!

    来来来,你告诉我,你除了第一章,在前面二十章有几章是足够数字的?!

    麻烦你告诉我一下!

    然后,你来告诉我,你写了这么多章节了,女主呢!女主呢!

    有人问了,这作者这么任性,你不看就完了呗。

    是啊,这作者又皮又任性,还短小,还不定期断更,还有各种各样的唠嗑代替更新。

    我为嘛看呢?

    为嘛呢?

    还不是因为好看么?!

    对此,我对还要踏入此坑的朋友们说一句。

    这作者是坑神在世啊!

    想要让读者入坑,作品一定要优秀,不然,连吸引读者来都做不到,更不用说让读者跳坑了。

    这书的设定就特别吸引人,王小依心里的熊孩子王小壹,她居然是女扮男装的大佬!

    这样说法其实不准确,王小壹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是女孩子,只不过么,蜜汁操作,中性大佬了解下。

    果然,别人家的熊孩子,熊起来也是皮皮的,那么可爱!

    而且,五百斤的文字有股灵性,虽然是皮皮的,总是特别吸引人。

    有种感觉,不是在看一个熊孩子的作妖,而是期待这样一位可爱的女孩子,会做出什么妖来!

    入坑的毫无反悔。

    然而,坑深似海啊!

    那个涵涵是谁?

    来,你告诉我,我都等了快一百章了,愣是不知道她是谁!

    来,你告诉我,王小壹为啥从灵性十足变得有点傻呆呆了。

    来,你告诉我,时间线为啥错乱了?明明说的是初一的事情,怎么又回到小学三年级了?

    来,你告诉我,小妲己为什么不那么萌了?

    来,你告诉我,为啥唠嗑比正文还多,更过分的是为啥这么好看?

    来,你告诉我,王小壹的两个小弟为啥智商忽上忽下的?

    。。。。。。

    太多的吐槽了好吧!

    最重要的是,你啥时候恢复更新!!

    啊啊啊,要疯了,你啥时候恢复更新!

    奉劝各位没入坑的书友,看看作者的更新时间,要是没更新,还是不要入坑了。

    坑深似海,坑神再世!

    作为试毒的神农,我必须说句公平的话,这书是粮草,甚至是仙草,虽然它每章都短。

    但是这作者,任性啊,皮啊!

    在起点的作者群中,怕是最不着调的了!

    作者亲自承诺会出坑,但是她又说,只是想一想而已,出坑,不知道何年何月!

    你知道读者的怨念有多大么?

    你对得起王小壹的拥趸么?

    你赶紧把我们的灵性的王小壹给还回来!!

    卧槽,为毛感觉自己那么虚?

    讲实话,我是来批判她的啊!为什么有种求她的感觉?

    啊啊啊啊,要炸了!

    。。。。。。

    晚安。

    嗯。

    我就想看看这本书能被我玩成什么样。。。。。。

    还有。

    我今天又更新了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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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你;嫁给爱情() 
前段时间和老爸老妈聊他们的过去。

    三年前,爸爸第一次见到妈妈。一句话也没说。

    当时的他还在读书。她却已经工作。

    莫名的就有些怵。

    我吧,长得也不咋好,也不会赚大钱,人家那么漂亮那么美还都上班了。。。。。。

    他笑得有些回忆杀:我吧,当时心里头就想着,这么漂亮一姑娘,要是能娶回来当媳妇儿就好了。

    再后来,两三年后,在一个小巷子里,他们偶遇了。

    老妈骑着车往外走,老爸往里;相交而过的时候,我爸眼睛一亮,当时什么都没想,咵嚓一下,直接拎着车头,一个调头,“我心里那个激动啊,吭哧吭哧撅着屁股就追了上去。”

    刚好,不远处,老妈停下来等火车过去。

    那个时候的小城市里,一些地方还有着火车道,若是有火车经过,便会放下栏杆拦住行人。

    “嘿嘿,那时候刚好来了个火车,我呼哧呼哧骑到她身边。”

    “我当时啥也没想,心里激动地不行,探着头印帕乘祷啊!�

    。。。这不就是强行搭讪么。

    “我当时,只要是对我有好感的男生,我也不会不理,但是只要两三次我就能看出来这人本质。”老妈乐呵呵笑着,“请我吃饭?那敢情好啊,有人管饭干嘛不去。”

    嗯,是的。我妈年轻时贼高冷,正因为冷冷的对啥不在意,嗯,也就很随性了。。。。。。

    然后。。。就开始了老爸漫漫追妻路。

    当时和老爸聊天的时候,就和他说过;我之所以从小这么佩服他相信他,就是因为我知道,我爸就是一个敢想敢做还有能力做成事情的人。

    就拿追媳妇儿这件事来说。

    对于当时的爸爸来说,身家并不富裕,长得。。。又有点磕碜,嗯,除了高了点。。。整个人黑瘦黑瘦的。。。

    具体丑到什么地步呢。。。

    记得我小时候看他俩的结婚视频,一眼就看见美美的老妈,然后。。。。。。

    眼看快要背媳妇儿了,我探着脑袋张着嘴找了半天。。。

    “妈,我爸呢?”

    是的,我看了半天,没看见我老爹。

    我妈哭笑不得:“就那个最高的最黑的最丑的。。。”

    “哦。。。就xx叔叔旁边那个是吧。”

    嗯,是的,我就是因为那个“最丑的”的标签,确定的。。。。。。

    所以对老爹老说,整体条件和老妈相差太多的他,当时完全没有一点犹豫地便冲出去追求幸福,这是一种天生的、或者说一种对于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事物的势在必得之心。

    对于喜欢的人,他愿意付出努力。

    所有的努力。

    他们再次相遇后老爸就开始了狂轰猛炸般的追求。

    他考上了大学,去上了一周。刚好在这之前他的右手受了伤,他便理直气壮地退了学,颠颠跑回来。

    我奶奶问他为什么回来,老爹更加理直气壮道:“手受伤了,没法记笔记。”

    我奶呵呵了:“我给你买个录音机?”

    信了你的邪!

    高中就能怼老师怼班主任,从小贪玩爱闹的主,会老老实实记笔记?

    不过当时基本都知道他回来是因为什么,也就默默没追究。。。。。。。。

    然后,奶奶就眼睁睁看着老爹,每天八趟地用那受伤没法记笔记的手,骑着自行车,把二十分钟的车程骑成八分钟,去找我妈。。。。。。

    是的,飞一样的感觉。

    早上一来一回,中午两来两回,晚上一来一回。。。。。。。。

    只为了在她下班的时候,见上一面,说上两句话,送上买的小东西。

    她喜欢吃板栗,便天天买一兜子板栗。

    每天晚上必备六个变蛋。

    “那你妈喜欢啥,就买啊。。。。。。”

    我妈在一边点点头:“哪怕他手里只有一万,我想要九千九的东西,他也会毫不犹豫给我买了。”

    。。。。。。我信了。毕竟大家都是激情消费的主【摊手】。

    老妈一脸幸福地看着我:“我给你说,为什么我养成不喜欢逛街的毛病,就是因为我俩逛街的时候,哪怕我瞄上一眼的东西,他就在后面颠颠买来了。”

    “其实当时他工资并不高,但是他就想要把最好的给我。”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吧。

    老爸拉着我妈的手笑眯眯道:“那是,我媳妇儿,我当然要把最好的给她。”

    爱的感觉说不清楚,但却感受的明明白白。

    不是什么大事,不是什么大是大非,只是每天的小细节的体现。

    连续八个月一天八趟的飞奔,在现在看来是几个数字,现在想想却是不易。

    不管有什么事情,不管天气如何,不管对方态度,不管家里调笑,不管朋友打趣,就是一个态度。

    我去找我媳妇儿了!

    “那真的是想想就开心啊。。。。。。”

    我后来给我爸总结说,“其实,在你追我妈的事儿上,体现了一个成功必备的品质。”

    不是坚持。

    不是毅力。

    不是韧性。

    也不是什么一往无前等等。嗯,虽然这些我爸都有【摊手】。

    这个品质,挺不容易的。

    “啥?”我爸好奇道。

    我转头看着他,咧嘴一笑:“凑表脸。”

    咳咳。

    没毛病啊!

    这么丑的人得有多大勇气脸皮多才能颠颠追上去问人家吃不吃羊肉汤,才能一天八趟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去找媳妇儿,才能被外公提着菜刀追着砍。

    e。。。。。。。。

    我爸笑得无奈又一脸委屈地调笑:“当时啊,那是笤帚拖把擀面杖其上,本来以为差不多了,好家伙,那天看见我送你妈回去,就抱了下,吭哧一扭脸,你外公从屋里拎了把刀出来。”

    我妈笑倒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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