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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部分

我的完美女神-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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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小子!”孟竞栩激动地捏紧拳头,一脸惊喜,“既然翼虎被你降服了,可它为什么没跟着回来?”

    孟猊耸耸肩,对于穷奇的事,也是只字不谈,道:“那啥我一不小心把它打伤了,它要休整两天,才能回来。”

    “什么?你把翼虎打伤了?”孟竞栩再吃一惊,他忽然发现这个侄子带给他的吃惊,比他几十年岁月的总和都要多。能把一头成了年的翼虎打伤,这得需要多强大的战斗力?成了年的翼虎,可是相当于一头中等灵兽,不逊于八歧大蛇,竟被孟猊打伤了,还要休整两天才能回来!!

    “嗯,其实,还有件事,我对六叔你隐瞒了,没告诉你真相。”孟猊挠了挠头,感觉很不好意思。

    “什么事?”孟竞栩追问。

    “呃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虚灵三镜其实我全都掌握了,并且连爷爷留下的御灵法也都给掌握了。”孟猊老实地坦白道。

    “吸~~~~”孟竞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浑身颤抖,“你你你你你小子竟完全掌握了虚灵三镜而且连御灵法都学会了???”

    “嗯,都学会了。”孟猊点点头。

    孟竞栩激动得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深呼吸了几下,安定了情绪,叹道:“怪不得,怪不得你能把翼虎打伤!虚灵三镜配合御灵法哪怕是碰上龙九子,也能抗衡一二,那翼虎自然就不是你的对手了,难怪!侄儿你真是让六叔我太吃惊了!”

第513章 第五百〇随我出战() 
翌日,天还没亮时,昨天那批没猎捕到灵兽的年轻人又一次出发了。

    这次,他们启程之前,有不少人前来叫孟猊起床。

    他们如今都知道孟猊拥有八阶血脉,而且体内还有另外一股力量,两股力量叠加,能达到十三阶血脉的强度。这样的实力,若是在魔龙山脉当中碰到了厉害的灵兽,一定能够成功降服。

    可令他们没料到的是,他们来到孟猊住处,却发现宅楼一空,孟猊并不在家。

    问侍卫,侍卫说在更早之前,孟猊已经带着鸵鸟出去散步去了!

    “”众人皆是无语,也只能作罢。

    而孟猊这边,此时此刻,他已经骑着鸵鸟在亚木城的周边散步,暗中观察其他五大城池的举止动静。

    一番转悠下,他总算也知道了周边五大城池的分布。离亚木城最近的是赤木城,其次是黑水城。

    接着是庚金城、烈火城、厚土城!

    这五大城池,以金木水火土命名。实力最强的是赤木城、黑水城和厚土城。

    这三大城池,孟猊转悠过去,往往是临近一千米,就被发现了。而另外两大城池庚金城和列火城,稍逊之,他能悄悄靠近五百米,才被人发觉。

    他骑着鸵鸟,来去迅速。

    鸵鸟本身奔跑速度就很快,只是体力不够持久,孟猊骑在它身上,暗中传送血脉之力给它,这样一来,它便是跑得跟飞机一样。

    那五大城的追兵,根本及不上他。

    等他逛完了五大城,时间差不多也是到了中午了。这时,他赶回亚木城。只见城楼上,丁奎的尸体被扒光了悬吊在一根大木桩上,旁边挂着一副白布,上面写着――“吃里扒外,内奸当诛!”

    孟猊点点头,对这般布置很满意,那丁奎白眼狼,忘恩负义理应要受到如此惩罚,以儆效尤。

    远见孟猊回来,城墙上的将士们再也不敢对他不客气。因为,城主大人早就跟所有将士说了,从今往后,孟猊的命令跟他的命令一样,所有人必须听从。

    有了城主大人这样的交代,孟猊便是相当于少城主的存在。这些人,怎敢对他不尊敬?

    立即有人打开城门,迎接他进来。

    孟猊进入城中,从鸵鸟身上跳了下来,道:“时间差不多了,开始鞭尸!”

    “是!”一名士兵领命,匆匆跑上城墙,然后拿出一道铁鞭,对丁奎的尸体反复鞭打。

    这是一场戏,既做给古兽族看,也是做给那些城中隐藏着未现身的其他内奸看。

    那名执行刑罚的士兵,下手也是毫不留情,一点也没有对死者的敬畏之心,他当初一听说丁奎是内奸,便是恨不得自己亲手杀死丁奎。

    这下子,即便是鞭尸,他也全力以赴,咬着牙狠狠地打。

    孟猊就坐在城墙最中心处,坐等外面发生动静。

    果然,不出他所料,远处,很快就有两队人马奔来。这两队人马,几乎每天都会来亚木城周边逛一圈,而且屡屡是中午十分。所以,孟猊也故意选在这个时候对丁奎鞭尸。

    看那两队人的装束,一队是黑水城的人,另一队是赤木城的人。

    “嘿嘿,赤木城的人来了,很好,给我再使点劲打。”孟猊高声喝道,他就是要让赤木城的人看个明白看个真切。

    鞭尸的士兵打得很尽兴,这时另外几个士兵,似乎也明白了孟猊的意思,顿时一个个也都拿着鞭子跑过去,一起鞭尸。

    赤木城、黑水城的两队人马,缓缓地临近。看到亚木城城楼上的鞭尸的一幕,顿时都严肃了起来。

    黑水城为首的一名将领远远望着亚木城城楼上悬挂着的那具尸体,距离尚远,也看不清那尸体的面容,但他知道黑水城埋伏在亚木城里的内鬼并没出事,昨天还跟他们通过信。理应不是黑水城的人。

    于是,向赤木城的将领问道:“那人是谁,不会是你们的人吧?”

    那赤木城的将领一脸严肃,也不答话,忽地他派出一名士兵,让之前去查看究竟。

    那士兵立即骑马前去,到亚木城近前,一看到那具尸体的容貌,他脸色大变,浑身剧震。立即勒马而回,颤声禀报道:“报将军,那人那人是十三少爷十三少爷他死了!”

    “什么?十三弟?”这名中年将领脸色一狞,立即跳下马去,将那名报告的士兵狠狠抓起:“你说什么?十三弟?那人是十三弟?你没看错?”

    “禀将军,小的没看错他的的确确是十三少爷丁奎啊!”这名士兵兔死狐悲地道。

    中年将领浑身发颤,咬牙切齿,狠狠瞪着亚木城:“十三弟十三弟竟然出事了亚木族竟敢杀我十三弟他们这是找死!”

    黑水城的将领听到这茬,也是表示哀悼,“那孟竞栩是老糊涂了么?如今五大城池联盟,要攻伐他亚木城,这个时候,他居然敢杀古兽族十三少爷,而且杀了还当众鞭尸。这是逼着五城联盟,加速进攻啊!”

    赤木城这边的将领冷喝道:“亚木族那些杂碎敢杀我十三弟,我赤木城古兽族发誓跟他们不死不休,我们这就回去整理兵马,明日攻打亚木城!”说罢,他看向黑水城的将领,道:“你们黑水城,这次不会作壁上观吧?我们五大城池联盟,说好了共同进退,早先大家都不想做先锋,故而一直拖延着没有攻打亚木城,现在我赤木城自愿当先锋,希望你们黑水城到时候不要畏缩怕死!”

    “哼,我黑水城男儿,岂会怕死?”黑水城的将领傲然道:“你们若是出兵,我们自然也不会看戏,明日进攻就明日进攻,你赤木城作先锋,战斗一打响,我黑水城必上!”

    “好!一言为定,我们走。”赤木城的将领恨恨地说完,挥手就带着赤木城的兵马扬长而去。

    杀亲之仇,不共戴天,此刻他们杀意已经浓郁到极点。

    黑水城这边,也是立即收兵而回。

    亚木城城墙之上,孟猊虚眯着眼睛,盯着那黑水城的一队人,忽地喃喃道:“赤木城的人回去报信,也就罢了,这黑水城这队人,放他们回去也没什么作用。既然来了,咱也不能就让他们这么轻易地离去,亚木族的男儿们,谁敢随我出战,灭杀黑水城那一队人?”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亚木族已经闭关锁城好几个月了,这几个月里,没人敢出城门。这些士兵,虽然很痛恨五大城池联盟,但没有军令,他们也不敢擅自出城迎战。

    这下听到孟猊竟说要出去追击黑水城那一队人马,不少的亚木族士兵都热血燃烧了起来。

    “猊少爷若要战,那我等誓死追随!”立即有一百热血士兵站了出来,排成一列,整整齐齐。

    “好!”孟猊满意地看了他们一眼,道:“你们这就跟我出城,我也不要你们出手,你们跟我去收缴战利品即可。”

    说罢,他从几十米高的城墙一跳而下,骑着鸵鸟,叫开城门,第一个飚驰而出!!

第514章 第五百〇银月枪() 
“冲!”

    亚木族百名士兵见孟猊如此勇猛,他们也是雄心大振。登时,一百匹上好的独角战马牵出马厩,百名士兵提起兵器跟着孟猊一起冲出城门。

    孟猊所骑的鸵鸟,速度快得根本没办法形容。

    独角马,分黑色种和白色种,白色种为母马,体力不及黑马。黑色的独角马,才是战争主力马。

    这一百名亚木族士兵所骑的都是黑色独角马,跟出城后,却发现远远追不上孟猊。孟猊所骑的鸵鸟,两只修长的腿一蹬一跳,那速度根本让他们望尘莫及。

    这百名士兵中的领队也是忽然生起一念:“猊少爷这只鸵鸟也是逆天了,速度竟然跑这么快,而且驮着一个人,体力还能如此悠长?”

    之前,这只鸵鸟可是驮着孟猊在外面跑了一圈,才刚回来不久。这会儿,又是脚力大发,这完全是不合理啊。

    “难道说魔龙山脉中的鸵鸟都是如此?若真是这样,那以后我倒是要建议城主,多抓些鸵鸟回来。”这名领队暗暗地想着。

    念罢,他挥着马鞭,跑到队伍最前面,高声喊道:“猊少爷等等我们,莫要一个人孤身上前啊!”

    孟猊虽然勇猛,但孤身一人上前也是有危险的。

    跑在前面的孟猊闻声,倒也将速度慢了下来。

    不一会儿,百人队伍追了上来,那名领队丢出一杆银抢给孟猊,道:“猊少爷接住,您没兵器,就用我这杆枪吧。”

    “好!”孟猊伸手就接住这杆银枪,枪身两米,枪头有一弯月牙,刃尖上有两个文字――银月!

    “银月枪!好,我就用你来斩杀黑水城这些逆贼。”

    说完,孟猊指挥着鸵鸟再次加速狂冲。

    黑水城那些人,离开得倒也不远。这些天,他们每天都会来亚木城周围巡逻,来时慢悠悠,走时也是慢悠悠。

    不一会儿,黑水城的队伍里有人发现,后面有追兵跟了过来,便立即汇报:“报告将军,亚木城里出来了一支队伍,在追我们。”

    “哦?亚木城里的那些胆小鬼,居然出兵了?”这位将军饶有兴趣地勒住了马,扭身看去。

    目光所及,只见远处果然有一支队伍追了过来,而且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鸵鸟的少年。

    骑鸵鸟少年的身后,那支队伍雄赳赳气昂昂,不过百来人。

    “呵呵,这支队伍倒也不长脑子,我们黑水城的巡逻队有三百人,他们就算想开战,至少也得派出相同数量士兵前来吧?只派出一个百个人,这是自寻死路?”将军冷笑着,手一扬,喊道:“摆开阵仗,迎战!”

    “吼吼吼”黑水城三百人一字排开,军声嘹亮。

    他们整整三百人,而孟猊这边只有一百个人,在他们看来,孟猊这支队伍是来送死的。三比一,他们随随便便都能灭了对方。

    “为首的那位手握银枪的少年人,倒也是英勇,却是何来历?”这位将军显然不认识孟猊。他们黑水城的巡逻队伍有很多支,上次来这边巡逻见过孟猊的,并不是他。

    一位士兵回道:“回将军,那少年,据探子说,他是孟竞栩的侄子,当年亚木族大祭司孟竞尧之子!”

    “哦?竟是当年亚木族大祭司孟竞尧的儿子,嘿嘿,此子倒是如不他父亲,他父亲有勇有谋,反观他却有勇无谋,莽夫也!”巡逻将军忽地目光在自己属下一群人中一扫,喝道:“你们谁敢上前去,替本将军斩了那小子?”

    两军交战,斗将为先,斗兵为后。

    三国演义中也有这般提到,华雄在虎牢关大败孙坚,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十八路诸侯连出数将,也不是他的对手,吓得皆不敢出。

    后来,关羽主动请缨,提刀上马,斩华雄于一刀之下,一战扬名!

    这便是斗将,先锋将代表军魂,代表士气,也是古来规则。

    届时,一名粗犷汉子手持两柄大斧,驱马而出,道:“将军,末将愿往!”

    巡逻将军点了下头,道:“好,去吧,给我斩了他。”

    “遵命。”那粗犷汉子一抱拳,立即勒调马头,迎着孟猊就冲了过去。

    他手中双斧,八十斤一把,两把斧,也就是一百六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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