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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部分

我的时空旅舍-第382部分

小说: 我的时空旅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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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当然见过!”

    “唔!?你居然见过自行车?那你肯定觉得这些汽车里面也都是人在蹬吧?你肯定还会想他们脚劲真大!”殷女侠说着说着便忍不出噗嗤噗嗤的笑了起来。

    “额?”那曲疑惑的看向程云。

    “她来自一个封建世界,没有这些科技产品的世界。”程云解释道。

    “哦。”那曲点头。

    “咋啦?你们说啥啊?啥意思啊?”殷女侠用浴巾叠了一个小鸭子,放在床的最中央,然后又从兜里拿出洗漱用品,往卫生间走去她似乎只是程序性的问一句,完全不需要听两人的回答。

    很快,她便收拾好了房间。

    此时房间已焕然一新,整洁干净,教会那曲使用房中的设备后,程云便和殷女侠离开了。

    殷女侠还赶着去补昨晚的直播呢!

    那曲便拿起那柄刺剑,沉默着打量着剑身的光亮之处、坑洼之处,好半晌他才收回目光,随手挥舞几下,将之扔在了床上。

    早晨十点过,唐清影就回来了。

    程烟因为还有第二节课,所以没和唐清影一起回来。她要再上半节课,然后翘课回来吃饭。虽然早晨第二大节课的很多老师喜欢在中午快下课时来一次点名,但是……对不起我程烟就是这么嚣张。

    殷女侠依然在直播,所以今天是俞点小姑娘给程云打的下手。

    唐清影名义上也在给程云打下手,但实际上她大多数时间都在和小萝莉斗智斗勇她从未放弃过让程云相信这只猫成了精的事实!

    而程云则一边炒菜,一边想着那曲的事。

    这个人看起来似乎普普通通,就是那种干着底层工作,混得很差的男人,并且生活也将他们变得了庸碌老实的模样,磨平了他们的棱角,泯灭了他们的进取心。

    但程云偶尔又能从他身上感觉到那么一点点不普通的味道。

    还有就是那曲的工作了。

    难道又去卖锅盔?

    铁打的锅盔炉子,流水的锅盔贩子?

    这么想来李将军还真是给他留下了一个传承之物呢……只是程烟她们会觉得很奇怪吧?老是有莫名其妙的人跑到宾馆来卖锅盔。

    不然呢?倒是也可以做其他早餐。

    或者留意他能做的其他工作?看起来那曲生活在一个相距目前地球的模样并不远的世界,兴许他会些其他技能也说不定?在程云印象中那个年代的男男女女总是多才多艺的,比如程老爷子,从草鞋到簸箕再到竹席,什么都会编,从搪瓷碗到收音机再到自行车,什么都会修,从路边扯几根狗尾巴草都能编个蚂蚱出来。就是后来当了大学教授的安教授,程云小时候还见过她踩缝纫机呢……

    这时,程云忽然一个激灵。

    一道湿热温软的气息打在他的耳后和侧脸,像是在刻意撩拨他:“你在想什么吗?姐夫”

    俞点小姑娘余光一瞄,只见唐清影站在程云身后,挨得很近,这个画面她好像经常在小说或电视里看到,不对,小说或电视里往往会从后面环住对方的腰。

    俞点小姑娘连忙将目光收回,认真认真的揉着肉泥。

    “你干嘛?”程云扯了扯嘴角。

    “我没干嘛啊,只是问你话而已。”唐清影先是一本正经的答了一句,然后又带上了酥酥甜甜的语气,小声道,“不过姐夫,你知不知道,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做饭的时候最迷人了。”

    “所以你要学做饭吗?”

    “我可以一直给你洗碗切菜……”

    “别闹!”

    “话说,以前你给唐清焰做饭的时候,唐清焰也这么觉得吧?”唐清影小声问道。

    “……”

    “唉,有点吃醋呢……”唐清影叹道。

    “……”

    程云看了看边上的俞点小姑娘。

    俞点小姑娘低着头,认真和着肉泥。

    “唔姐夫你怎么不说话啊?”

    “程烟什么时候回来,你问问她,我好掐着时间煮汤。”程云说。

    “咳咳……”

    程烟十一点二十才回到宾馆,殷女侠也差不多这时候结束直播,程云刚刚做好饭,便让她们一一端下去。

    他还盛了一碗饭,圆圆整整的扣到一个盘子中,再浇上一大勺香菇炒肉片,做成盖浇饭的模样,还盛了一碗番茄丸子汤,让殷女侠悄悄端给那曲。

    吃完饭,他冥想片刻,去睡了个午觉。

    ……

    铃铛与马蹄声似乎从来就是一起的,它们会从一方渐渐靠近你,又从另一方远去。

    男孩子穿得很单薄,与店家讨价还价半天,买了四倾重又涨价了的‘砖头’,看起来有七八公斤的样子。这将是他们一家人未来一周的主食。

    走出店门,马路上有着马粪、牛粪和许多纸屑果皮,他视若无睹的横穿街道,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时,却忽然弯腰捡起了一张报纸。

    ‘阵前决斗事件持续发酵,莫什将军已被调离前线’

    标题吸引了他的目光。

    男孩子认识字,他抖了抖报纸上的橘子皮,提着‘砖头’走到一处喷泉的石阶前,默默的看了眼那些也坐在石阶上看报的男士们,他选择了坐在没人的另一边。

    拿起报纸,费力的读下去。

    半月前叶庆联邦在马木战场上的指挥官莫什将军与敌方指挥官约定决斗,这是对方的惯例,他们将以此来决定一场僵持已久、双方士兵都不愿再继续做无谓的牺牲的战役。

    于是两军对峙,输赢只在他们两人身上!

    决斗在四秒钟内分出了胜负,莫什将军一剑刺穿对方胸膛,赢得胜利。

    南迦人遵守约定,退出多越县城。

    两种不同的文化对此理解不同:在南迦人眼中,他们的指挥官兴许是个勇士,是名骑士,这场决斗传回去兴许会成为很多故事的原形,只是指挥官的战败让他们有些不齿;但在叶庆政府看来,却是如此荒唐!

    男孩子听到边上一个人说:“莫什将军脑子出问题了吗,我们可是大叶庆人,为什么要像一个粗俗的南迦人一样干出这种蠢事来!就算全世界都在学南迦人,但我们可是叶庆!”

    另一个人则说:“这并不是蠢事,听说在马木战场上我们本来就被压制,莫什将军的这场胜利是难得的胜利!但他的愚蠢之处在于南迦人没了指挥官且后撤混乱,他却没有趁机进攻,如果击溃南迦主力,这将扭转我们在马木战场的颓势,也将成为我们和南迦对峙近十年来难得的一场大胜!”

    是了,这就是莫什将军面临的两项指控。

    一,不该答应南迦指挥官的决斗邀请。

    二,打赢了之后不该不趁机进攻。

    这也许会是莫什将军军旅生涯的终点。

    对此南迦人评论道:叶庆全国仅有一个勇者,目前正被他们赶出军队!

    男孩子站了起来,收起报纸往回走。

    走出半条街,他才终于忍不住,一张脸憋得通红,咬牙沉声喊道:“莫什将军是真正的勇士!全世界都在鄙夷叶庆人,除了莫什将军!莫什将军才是叶庆的荣耀!莫什将军才是!其余人都是些狗屁!狗屁!狗屁!”

第510章 变革时代() 
“呼~~”

    程云长吐出一口气,发现脸上已出了一层细汗,头发也湿腻腻的。

    好热!

    伸手在脸上随便抹了一把,掀开被子起床,走到窗边,又一把拉开窗帘,刺眼的阳光不由让他眯起了眼睛——

    “这就已经到了个睡午觉都会热出一身汗的时候了么?”

    程云又哗一声把窗帘拉上了。

    小萝莉没睡午觉,而是蹲在墙角边逗着它的小仓鼠,消磨着午后时光。短短几天它已将小仓鼠调教得很好,已经能够陪它一起玩了。

    程云提拉着拖鞋的脚步声响起,它转过头愣愣的盯着程云,程云却没有理它,径直走进卫生间。

    也不开热水,就用冷水从头顶莲蓬中淋下全身,刚开始一激灵,但转眼就习惯了,接着便是冰凉的舒爽,燥热瞬间被浇灭。

    再抹上清爽的洗发露,汗水带来的油腻尽去!

    程云只穿着条短裤走回卧室,一边擦着头,一边站在衣柜前翻找着。

    这么热肯定不能穿长裤,又不走哪去,找一条大裤衩来穿好了!上身也找件宽松凉快的浅色衣服……

    小萝莉和小仓鼠便在墙脚扭过头呆呆的盯着他。

    片刻后,程云换好了衣服,瞄了它们俩一眼,便往外走去。

    小萝莉稍作犹豫,回头对小仓鼠叮嘱两句,也跟着程云跑了出去。

    果然,跟着大王是有好处的!

    程云刚才听见外面有叫卖西瓜的,便出去买了三个西瓜。当先拿了一个来切开,招呼着待在前台的生物们一起过来吃,再叫殷女侠给楼上的三个女孩送过去几扇,剩下两个则扔进了前台的冷藏柜。

    于是小萝莉便趴在茶几上,两只小爪子按着一扇西瓜吧唧吧唧的啃着,嘴巴两侧的毛都被打湿了染成了浅粉色。

    它无疑啃得十分困难。

    西瓜皮滑溜溜的,在它啃的时候老是要跑,它的小爪子又不够灵活,要把西瓜皮控制得不跑又不倒很不容易。

    西瓜水分充足,它一边啃,西瓜汁就一边流到茶几上,然后慢慢蔓延开来——小萝莉不得不时不时的带着西瓜转换阵地,不然它趴在茶几上身上的毛会被西瓜汁给打湿的。

    啃到最后,程云特意留了两扇。

    小萝莉也留了一小坨,准备待会儿拿上去喂它的宠物。

    “好了,我上去了。”

    程云拿着仅剩的两扇西瓜往楼上走去,小萝莉也叼着它那一小坨西瓜跟在他后面。

    小萝莉以为大王手上拿着的两扇西瓜是留着他们两个晚上吃的,但没想到大王却走到了二楼,敲响了一扇房间的门。

    小萝莉就有点疑惑了,它记得这间屋子里住的好像是大王的‘姐姐’。

    但是那只凡人不是已经搬走了吗?

    果不其然,敲门根本没人回应。

    小萝莉仰起头试图告诉愚蠢的大王这个事实,但是它口中叼着西瓜却不方便说话,于是只得跟着这只愚蠢的大王继续上楼。

    一直走过三楼,往天台上走去,小萝莉才忽然想起新来了一只凡人!

    它叼着西瓜,跟着上楼也不是,不跟着上楼也不是。

    最终它飞速的往下跑去,准备先把西瓜喂给它的宠物,然后就上去跟大王在一起!

    那曲果然在天台。

    程云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大花二花的声音:“错了错了,我看见那些人类不是这样弄的,要先把那个弄焦了的叶子放进去,再掺水……”

    二花则畏惧的道:“人类好残忍,把叶子烧焦,还拿来泡烫水……”

    那曲则连连道:“哦哦……”

    大花又喊道:“水在那边接!……红色的才是烫的水,你用冷的水怎么泡啊……啊你怎么这么蠢啊!”

    二花:“好蠢!好蠢!”

    那曲尴尬的连连回应。

    程云走过转角,看见他弯腰站在饮水机旁,手上拿着一个玻璃茶壶,里面已经放了茶叶,但是他好像并不知道怎么泡。

    “站长,你来了……”那曲也看见了他,顿时更尴尬了。

    “想泡茶吗?”

    “是啊,我也没事做,看着这边写着茶水免费……”那曲尴尬道,其实是今中午的饭太少了,虽然美味,但是他完全没吃饱,过一会儿就饿了,只得上来泡点茶喝、吃点瓜子,寄希望于这样不会饿得太难受。

    “我来帮你。”程云走过去,温和的笑着,并把手里提的西瓜递给了他,“我刚出去买的西瓜,给你留了两扇。”

    “这个……是吃的吗?”

    “嗯,这个叫西瓜,吃红色的部分就行了,很清甜解热的。”

    “谢谢了。”

    “嗯。”

    程云很快泡好了一壶茶。

    因为红茶出汤快,不宜久泡,他把茶叶取出来放在一边,又多拿了一个杯子,回到亭伞下正在小口啃着西瓜的那曲身边,倒了两杯茶,对他和大花二花说道:“你们相处得还很融洽嘛!”

    那曲点了点头:“还行……”

    大花则直言不讳:“哪有!我们只是看见他在那笨手笨脚的,想泡水喝又不懂得怎么做,顺便教教他而已……结果他真是太蠢了!简直是……宾馆中第二蠢!”

    二花:“太蠢了太蠢了!”

    那曲啃完一扇西瓜,啃得干干净净,并将西瓜皮规规矩矩的放在最边上,忽然问了句:“最蠢的是……”

    大花反问道:“你说呢?”

    二花:“你说,你说!”

    那曲瞄了眼二花,犹豫着道:“是那只叫做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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