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制造师-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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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
第127章 12。01|()
孕果的效果比重黎预想中来得更快,蒙塔前脚刚走出营帐,重黎已经忍受不住扑倒在地,死死地捂着肚子,感觉整个下腹部一阵阵绞痛,肠子好像都绞在一起了,更让重黎近乎奔溃的是,下身明显感觉有温热的鲜血顺着大腿往下流,一抹,满手都是血,刺目的血红色。om
精神和**的双重打击之下,重黎彻底崩溃了,让他活着受这种屈辱和痛苦,还不如直接死了算了。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时候,重黎无疑恨死了蒙塔,不论他们之前还有多少感情,经此一事,也差不多都消磨殆尽了。
想死很容易,但重黎却没办法一死了之,黎单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重黎还得找回哥哥,然后再一起想办法回家,怎么能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
深呼吸一口气,重黎咬着牙,使出浑身的力气往石床爬去,想要拿石床上的兽皮毯子来取暖,他现在手脚冰凉,后背也全是冷汗,感觉自己都快要被冻死了。
不过三五步的距离,重黎却爬得分外吃力,脑海中一片空白,全身上下除了疼痛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种感觉来。
就在重黎感觉自己下一秒钟就会翘辫子,一命呜呼的时候,营帐外及时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还没进入营帐,凭着与生俱来的敏锐嗅觉,蒙塔就闻到了一股子浓重的血腥味,直觉不妙,急火火地掀开营帐的门帘,一眼就看到了地上刺目的红色痕迹,是重黎匍匐在地,艰难爬行后留下的,弯弯曲曲,一直绵延到营帐角落的石床旁边。而重黎,此时正虚弱地倒在石床上,面色惨白,就连原本红润的唇也毫无血色。
“重黎!”蒙塔都快给吓死了,快步上前,一把将重黎捞回了怀里,入手的皮肤一片冰凉,特别是鼻翼间恼人的血腥味,都快把蒙塔给逼疯了,理智全无,愤怒地质问紧跟在他身后的莱比卜道:“怎么回事?不是说孕果的起效期会是在三到五天之后吗?怎么会这么快就有反应了?”
莱比卜手足无措,面对蒙塔声色俱厉地质问,含糊其辞,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当初他吃孕果的时候,副作用都没重黎这么大,不论如何,这起效也太快了,不是刚刚才吃下的吗?
“莱比卜,快想个办法!”
重黎安安静静地缩在蒙塔怀里,半昏半醒,早就疼得失去知觉了,估计是感觉到冷,甚至不计前嫌地主动靠近蒙塔这个热源,这样虚弱的重黎,蒙塔越看越心疼,心里一阵酸涩,百感交集,有懊恼,有怜惜,更多的是眼睁睁看着重黎受苦而自己却束手无策时的心急如焚。om
“蒙塔大队长,你们这次出城不是有找到出血齿菌吗?赶紧拿出来煮一碗,先喂给重黎少爷喝吧”
经莱比卜一提醒,蒙塔也想起来了,他们还有一大堆的出血齿菌,虽说这东西很珍贵,小小一株就能卖很多点数,蒙塔此时也顾不得心疼了,再是什么奇珍异宝,用在重黎身上他都不会觉得心疼。
“出血齿菌在乌力罕那儿,你快去找他拿!”
“是。”莱比卜领命,转身快步跑出了营帐。
简短地下了命令后,蒙塔低头,再度将视线移回到怀中的重黎身上,既心疼重黎,又为他们俩不得不走到这一步而感到难过。
“重黎,对不起”小声念叨着,也不知道重黎能不能听见,但蒙塔还是执意说给他听,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不厌其烦,因为蒙塔相信,总有一天,重黎会体谅自己的苦心,会原谅他的。
收拢手臂,更用力的将重黎揽进怀里,希望能稍微缓解一下重黎的痛楚,但是蒙塔其实也知道这样做是在自欺欺人,重黎现在所遭受的痛苦,他难过心疼,却根本没办法感同身受,即便他十分愿意替重黎分担,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重黎,对不起”思来想去,除了道歉之外,蒙塔竟然想不出另外的措辞来,也是十分讽刺。
想要逆天改命,就得承受相应的代价,吃下孕果所带来的这种疼痛,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娇生惯养如重黎,从小到大哪儿受过这种苦,何况这个身体之前本来就已经经受过一次孕果的伤害了,原身还因此枉送了性命,一而再再而三地折腾,这本来就很虚弱的身体怎么可能撑得住,重黎也早就疼痛难忍,直接昏了过去。
蒙塔抱了重黎好一会儿,发觉重黎的身子一点儿都没有回暖,手脚都还是冰冰凉凉的,顿时急了,把重黎身上带血的衣物全部扒了下来,甚至直接用从重黎身上脱下来的珍贵血蚕丝斗篷擦干净重黎腿间的血迹,然后再伸手从石床上一把扯过兽皮毯子,把重黎小心翼翼地裹了起来,还嫌不够,入手所及处,所有厚实保暖的兽皮制品都被蒙塔拿过来往重黎身上套,里三层外三层,把重黎给裹了一个严严实实。
“重黎重黎,你千万不能有事啊!”说着说着,蒙塔自己都六神无主了,平时重黎稍微有个头疼脑热,身体不舒服之类的,蒙塔始终是最忧心的一个,更何况,重黎现在的悲惨遭遇完全就是蒙塔一手造成的,蒙塔怎么可能不心急如焚,忧心忡忡。
越是担惊受怕的同时,蒙塔越是放不开手,更用力地将圆滚滚的重黎揽进怀里,蒙塔低头不断温柔地亲吻重黎光洁的额头,小声给他打气,也是在安慰自己:“没事了,重黎,会好的,会好起来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蒙塔都快要忍不住发火骂人的时候,乌力罕端着一个还在冒烟的石碗步伐稳健地走进了营帐里,身后,跟着一路小跑,神色紧张的莱比卜。
“蒙塔大队长,出血齿菌已经熬制好了,先喂重黎少爷喝吧”
不用莱比卜交代,等乌力罕走进,蒙塔已经按耐不住伸手,一把抢过了石碗,吹了吹,先喝一小口,然后再一口一口地哺给重黎。
陷入昏迷中的重黎很乖巧,蒙塔根本没遭受什么反抗,很顺利地喂完了一整碗出血齿菌的汤药,心里稍微松了口气。
说实话,出血齿菌的味道很不好,一股子嚼干枯树皮的味道,如果重黎还醒着,一定不会这么听话地乖乖喝药,想起重黎皱眉恼怒的小表情,蒙塔又忍不住叹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重黎才会好起来,他实在不喜欢重黎这么毫无生气的样子,他的重黎,理应是古灵精怪,生机勃勃的,皱眉瞪自己也好,翻着白眼不搭理自己也好,蒙塔喜欢重黎活泼一点,更怀念曾经重黎在前头惹祸,自己无可奈何地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的旧时光,至少在那时候,他们眼里和心里都还有彼此。
放下石碗后,蒙塔又俯低身子,温柔地吻了吻重黎光洁的额头,轻声念道:“重黎,拜托你快快好起来”
营帐里,气氛难得一见的安宁温馨。
乌力罕和莱比卜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