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的光芒-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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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禾儿的离去,并没有让气氛变得尴尬,刘彻见屋里有点沉闷,便忙着和马护卫一同打开四面的窗户,让阳光照射进来。
本来舞乐之时,没有打开,便是怕几人觉得刺眼,罗莉因此而舞的不连贯,现今看来,打开了虽短暂不适,可并不伤大雅。
“不知罗莉姑娘可愿待几天?”
“不知道,若是无牵挂,教完太子你便走,有了牵挂,便不确定了”罗莉回道。
她身上穿的汉服质地细腻而色彩欢脱,刘彻听她讲过以一华美汉服来作报酬,汉服可能是她的牵挂。
“若非本宫每隔一段时间送你一件精心制作的汉服,罗莉姑娘才能多待?”刘彻问道。
“说不定哦,我生性撒脱,不受束缚,若是太子愿意如此的话,罗莉可以考虑的呢!”摆弄着耳畔的头发,罗莉调皮道。
马志宇笑道:“怕是如此的话,太子便会被人诟病,贪图丝竹乐舞之乐,罔顾民意,肆意盘夺服饰吧!”
“哈哈”
闲聊了一段时间,不久后马禾儿就归来了,两把瑶琴古朴端庄,放在上桌子上,纹理很简单,但刘彻不管那么多,实用便好。
与罗莉一人一把琴,简要地教了一番音符,待刘彻记住后,开始了正式的教习,罗莉并没有教人的经验,可胜在刘彻的理解力强,一点一点地跟上她的节奏,断断续续地弹了出来。
日子平平淡淡就这么过去了几天,学琴的期间,马护卫也有些手痒,一同学了起来,但架不住手残,基本的音符都会弹错,罗莉总是气乎乎地亲手帮他指正,期间少不了身体接触,罗莉倒是没有在意,可马志宇就有些心绪不宁了,刘彻总是淡然地看着,并不打扰他们。
她留了下来,马护卫很兴奋。从小到大,他没有接触过什么女子,罗莉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有了亲近女人的想法。
傍晚时分
刘彻在练习书法,马志宇候在一旁。
“马护卫,你看本宫这个字怎么样?”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情字,马志宇笑道:“太子这字,方正有力,在有限的范围内写出豪迈的气势,很是高明!”
“你喜欢罗莉这个楼兰女子么?”刘彻并没有去关注马护卫对字的评价,而是直接笑问道。
“属下一心护卫太子,不忍思及其他,太子对我恩同再造,属下若是玩忽职守,心有不安!”
右手一拍桌子,刘彻气道:“在本宫面前,你还要打马虎眼么?别人怎么献谗言假话本宫不管,可如果你也是这般,那本宫还有谁可以相信?
喜欢便是喜欢,不要找那么多理由,护卫之职与婚配之事,本来就不相冲,你这样生搬硬套,只会让本宫觉得你在敷衍!”
“属下知罪,我的确对罗莉有好感!”马志宇单膝跪地颤声道。
“大声点!”
“自初次相见,属下便有悸动,罗莉之脱俗美丽,让我没有一丝抵抗之力,属下确确实实对她有好感!”
这次声音大了很多,刘彻这才笑了,“然后呢?不会是一见钟于情吧?”
“自然并非那么轻易谈及喜欢,罗莉不辞辛劳,亲手教我以琴艺,详细明了,不曾因我的愚笨而有半分嫌弃,性格温婉娇俏,声音如清泉叩石,急而端庄,不落媚俗,始终与我保持距离,恪守不渝,这并非其他异域女子的随便可比,几日相处下,她早在心中有一席之地,去之不得,又时时念之,属下倒是想一心职守,可心之所指,尽是罗莉的影子!”马志宇缓缓说道。
早就听惯了情话,可这次不同,毕竟是朝夕相处的手下,马志宇的各个片段,刘彻都在场,所以他算是见证了马护卫对这楼兰女子感情的升温,更能融入他的感情。
“罗莉姑娘,进来吧,这小子承认了!”刘彻朝门口道。
马志宇心中猛的一跳,看向门外。
脚步不再轻盈,蓝色的眼眸有些复杂的情绪,罗莉虽有些感觉,但当刘彻提出这谋划的时候,她还是有些不信,追求过她的人数不胜数,但如今近距离听这么一段情话的少之又少。
在门外的片刻,罗莉也不知道她自己对马志宇有没有好感,走进来之后,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怎么了两位,没有什么想说的么?”刘彻调笑道。
“罗莉姑娘,我我是真的喜欢你,你能接受我么?若是为难也没关系,我与你相处时间并不长,你心有疑虑也是再所难免,我也只是表露心事而己,今后若是你不喜欢我,我也无话可说”马志宇支支吾吾道。
复杂的看了一眼他,罗莉并不回答,低头沉思片刻便跑出了门,衣裾翻飞,饱含心事。
“怎么,还不追上去?”刘彻笑道。
“啊?好吧,这就去!”
望着两人离去,刘彻一阵苦笑,他这算不算做了一回媒婆?只不过这剧情有些熟悉,以后只能看他们自己了,这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望天,,,,,,
第102章 狼宝宝()
修水渠是一段一段修的,不会说先把一整个路线当作一段渠道来修,一则更有效率,二则不会浪费水。
随着不断迁来的人安家落户,这河西之地也变得热闹了起来,对匈奴人用兵的事也告一段落。
人一多,就容易出现秩序问题,可有大军的压制,也都只是毛毛雨而已。
兵将们越来越强大,大部分人都有以一敌多的本事,比起以前,强大了很多,让刘彻有些兴奋。
招兵的事也在进行着,太子给将士们大方的表现也影响百姓的意愿,本来是逼不得已才当兵,但现在,入伍成为了一种荣耀。
长安城那儿也在催促,让太子早日回来,这么久了,无论是皇后的枕边风,还是给太子的赏赐,都让刘启去把太子招回来。丶
刘彻学琴学的很顺利,对于有些难度的曲子,也可以勉强弹奏出来,这离不开罗莉的指引,当然,也是刘彻为了早点学会,来给小妍一个惊喜。
对于马志宇的直白情话,罗莉并没有作出直接表示,马护卫也不会去死缠烂打,一点点关心或者陪伴,日子久了便会有些依赖,进而是喜欢,这些也是刘彻教给他的。
狼王最近一直窝在狼穴里,它的妻子与几只狼宝宝正处于虚弱期,这就要求它时时守在身旁,防止草原上的隐患。
既然将要回京,那刘彻要见的一定少不了狼王,从刚来边城到如今,已有大半年,由二姐养大的狼王给过刘彻很多帮助,救命之恩或是不离不弃,它所做的已超出了一只狼的界限。
它,
是刘彻的挚友。
雌狼经过六十叁天的怀孕期,生下叁只到九只小狼,也有生十几只的。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日子,公狼负责猎取食物。小狼吃奶时期大约有五、六个月之久,但是一个半月也可以吃些碎肉。叁、四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跟随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了。狼的寿命大约是十二到十四年。在群体中成长的小狼,非但父母呵护备至,而且,族群的其他份子也会爱护有加。狼和非洲土狼会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时,再吐出食物反哺。
从怀孕到今天,已有三个半月,现在算来,狼宝宝也应该断奶了,只是还会习惯性的喝奶。
夏季的草原上,茂盛的草儿在开着小型的演唱会,个个争相演出,摇曳着身体随风起舞,刘彻与马家兄妹二人,各自驾着匈奴马,一路上说说笑笑。虽然和罗莉相处时间也不短了,但拜访狼王一家这种事,却是没有必要拉上她的,无关信任。
此刻临近午时,阳光有些炙热,距狼王穴地也不远了,刘彻咽了口水,扶着马背,从包裹里拿出了几根黄瓜,扔给二人,便嚼了起来。
黄瓜不解渴,但可以润一润嗓子,水反正带足了,只是嘴里没有东西啃,有些乏味。刘彻比较喜欢料定先机,从菜地摘了几根黄瓜,简单的清洗之后,便放入包裹之中。
“太子,你这黄瓜可真及时啊,哈哈哈!”马护卫笑道。
马禾儿也不顾及形象的啃了一口,含糊道:“有的吃你就吃吧,这黄瓜挺嫩的。”
“就是,吃呗!”
有饭前蔬果,那午饭自然少不了,草原之上,便得用草原上的办法,刘彻几人纷纷引弓,正在寻找着目标。
一路走一路找,可惜这猎物却迟迟不出现,好不容易看到几只野牛,但几人射的下手么?在这草原之上,发怒的野牛比狼都可怕,把他们惊动了,非旦得溜之大吉,还可能被这些暴躁的牛给撞伤,马可受不了他们的一顶。
半个时辰过去了,当他们快垂头放弃的时候,一群兔子蹿了出来,在青鲜的草皮上相互逗闹。
他们,
似乎并没有发现,
危机已经来临,
露珠被太阳蒸发的一干二净,青草却迎着阳光生长,常青浓绿,毛茸茸的兔子的命运,似乎已经注定了。生存之道,物竞天择,跑不快的免子,很可能被充作食物,或化身烤兔。
一波箭后,草原上倒下了两只兔子。
马禾儿尴尬一笑
在此刻,按一般情况来说,兔子已经溜开,再难射中,可对刘彻二人来说,这绝不代表落幕,一番追击之后,两人满载而归,总共拿下了八只兔子。
烤肉对几人来说,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一边烤,一边加香料再涂上香油,这便是过程了,香气把几人给提了一把神,鼻子抽动着,陶醉的神色。
八只兔子全给烤了,为了省时间,他们串起一排,一齐接受光焰的拥抱,不多时,火光下的肉食金黄色的外衣勾起众人的馋虫。
刘彻绅士地先扯了一个大后腿给禾儿姐,便与马志宇一顿狂卷狼吞。一个太子居然可以这么放的开,马禾儿捂脸苦笑,要是咱大汉皇帝见了,该气的发抖吧。
三人吃饱了也只是吃了两只兔子,其余6只被包了起来,打算交给狼王一家享用。
吃饱喝足行路更慢了,但距离就在那里,片刻的功夫,狼王便围绕刘彻身旁了,一个跃动,手中的包裹挂在了它脖子上,不理会刘彻的白眼,狼王走进了狼窝。
招呼二人一同进了狼穴
狼穴并不深,一米左右的深度,身为狼王,它有足够的自信。
母狼对几人的到来并不警惕,依旧喂着狼奶,它的身旁有九只小狼宝宝,笨拙地移动着,毛发已经长的差不多了,除了头部与牙齿,与小狗相比,差别并不大。
小狼宝宝憨憨的样子,小眼睛傻傻地盯着几个人,有点懵圈,似乎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和自己长的不一样,奶声奶气地叫唤着,初生狼娃同样天不怕地不怕,即便是被马禾儿抱起来逗弄也毫不害怕。
对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马禾儿没有一点抗力,抚摸着它们的脑袋,任由它们用舌头舔自己的手,时不时发出银铃儿的笑声。
狼王分给狼宝宝和母狼兔肉,待母狼吃完后,便把它带了出去。
等狼王夫妻再进穴时,母狼的神色有些犹豫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傍晚再上马时,刘彻和马禾儿怀中各多了一只狼宝宝,两只小狼睡得很香,很安静。
第103章 回京(上)()
狼宝宝醒来之时见狼父母不在,在两人怀中哇哇大叫了起来,没办法理会,总不能把它们送回去吧,刘彻只能任由它们叫唤,等它们喊累了,再给它们肉靡吃。
这几天,刘彻像极了奶爸,四处寻羊奶牛奶喂两只小狼,它们还离不了那些,肉靡吃的也不多,两只小狼似乎对羊奶并不排斥,喝了起来。
狼王把两只狼交给刘彻他们,刘彻猜的出一点原因,母狼已经恢复过来了,狼王马上便要带着家室离去,而养它的二姐,它也无法再见,只好送两只小狼给自己,让它们代替父母与二姐再见。
出世的时间还不长,狼宝宝慢慢地适应了另一个环境。
“禾儿姐,这两只狼取什么名字好?”刘彻把一只颜色深一点的狼抱在窗台,笑着问道。
“你那只叫不离,我这只叫不弃怎么样?就是说它们永远不离开我们!”
这两只狼都是公狼,这名字有点不合实情,他们可不会一直在自己身边,成年狼是需要自己捕猎的。
可他再想不出别的名字,只好点点头道:“但愿它们不离不弃吧,三日后回京的时候,把它们也带上,二姐该会很高兴的!”
“太子弟弟,若是回长安城的话,你可要带上我,哥哥都走了,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这上郡肤施城,再说”说着马禾儿笑着顿了顿。
“再说我也想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