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大明星-第1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一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可是她一直以来最喜欢的句子,只可惜却不是心上人送给自己的作品。
如今,终于不再有遗憾!只听这新词上阙便可知,这必定又是一篇引发轰动的大作名篇,世人也都会知道,张郎身边的人,不只只有那位甄姑娘而已。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蔡琰看着他,泪光闪现。
“这首词的词牌叫做青玉案,连起来也可读作情缘,名字嘛……就叫做赠昭姬吧。
先前我曾给宓儿做过一首情诗,如今情景皆具不能再厚彼薄此了。”说着,张钰将那朵粉嫩的芍药别在了蔡琰发上。
“青玉案……情缘。”蔡琰看着张钰,突然露出了映亮夜空的笑靥,“明日琰儿也要为张郎作一首新词,地组的比赛就由宓儿妹妹陪张郎一起吧。”
第二百一十四章 收揽人心,地组开幕()
次日清晨,天空降下一阵急雨,正当张钰正准备找南华这老头理论时(张钰用两瓶玉帝醉换来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两日的确天气晴好),雨势却来去匆匆,云销雨霁。
分明的一道彩虹划破了蔚蓝的晨空,它像一座长桥,宛宛地从东面城区中的白房屋后,跨到西北面的一个较高的青翠的山峰上。
彩虹在洗过的天际是如此明显,它从无极山凌空而起,弯向远方的天边,辉映着湛蓝的晴空,阵阵凉意被风携来,让本就形如仙境的无极城,风光更加动人。
易潇、孟瑜和魏贵天还黑着便从旅馆出发来到场外排队等候,一路上都是从四面八方、星星点点般赶来的观者。三人个个拖着有些沉重的脚步,还顶了层淡淡的黑眼圈,可即便如此都没能赶上前排,也不知在龙头位置守着的人是不是整夜未曾离去,长长的队伍几乎要从武道场蔓延至城区一般。更不巧的是,他们还正赶上那阵雨水,劈头盖脸就落了下来。本来身上的衣袍还算厚实,可以挡得住黎明的清寒,这下子裹了雨水,反倒带上了刺肤的凉意。
“啊——嚏!这鬼天气,昨日明明还那般炎热!”
“未经风雨,又怎能见这七彩长虹于空呢?”孟瑜环抱双臂,似乎自己的衣衫干爽一般,只顾看着天际的彩虹入迷。
“这长队里不免有妇孺老幼,我等淋了雨都如此难耐,万一有人因此伤了风、中了疾,那该如何是好?不如我们去求助于无极卫——”
易潇话说一半便被魏贵打断,“这就要看无极侯的手段了,做得好了,锦上添花,做的不好,也无可指摘。说到底,这得归咎于我们的粗漏疏忽,突降大雨本就是可能存在之事,如今无极城还有人家买不起一把纸伞?既然是自己未曾预料、自己选择不将纸伞备上,又何必让这结果由别人来承担。”
“魏兄话是这么说,可你不也没带伞么。”易潇回道。
“屈子言: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勿说这茫茫众人,便是今日出门前我和二位贤弟言明带伞,你二人可会听?”
没等两人说什么,魏贵接着又道:“既然如此,若是这满目百姓和二位贤弟都在雨中受淋,贵又如何能将伞打得下去?哪怕贵的脸皮够厚,也做不出这失智成为众矢之的之事。”
三人正说着,足有数百人的无极卫从地平线之后出现,整齐划一地开到了长龙一侧,一位相貌极为年轻的将官穿着不同于无极卫普通锦织黑衣的绣金苍鹰服出言道:
“无极卫十八教官之一郝昭特来此通知诸位,今晨骤雨,君侯恐大家身体不适,特赶制备好麻布等物,还有热粥正在搬运之中,还望大家稍加等待,若有发热、昏沉等状的人可以出列,自有济世堂的医者为大家诊治!”
这是足以胜过昨日比赛的呼声,
来自于两千年后的张钰,自然对百姓、对群众的力量有充分的认识,十余年的红色教育也让他清楚了解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他若是铁了心做好事,当一个万家生佛般青史留名的君侯实在不是难事。
麻布、干巾、热粥等物一阵分发,入场时辰也被拖到了日上三竿。暖暖艳阳早将湿冷的衣物烘干,张钰也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登场的机会。
和昨日截然不同的装束,他着一袭浅紫色长袍,头戴紫玉冠,腰间玉带上丝绦还悬系着一枚如意玉佩,随着他的步子微微地晃动着,整个人散发着洗濯他人眼、点亮这方界的气质。
而在他身旁,则是初初长成的甄宓。
每一次见到小甄宓,张钰都会有一种新的惊艳。今日她身穿紫罗兰色撒金长衫,逶迤拖地紫金缕月华木兰裙,身披葱绿底色孔雀纹羽缎蝉翼纱,和张钰的装束正好相配,精致华丽而不带丝毫俗气。
墨玉般的青丝别起,梳成了张钰叫不出来的好看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中还插着五瓣梅花银铀,整个人甚至比张钰还要亮眼,已经长成了一副祸水之相。
“如果这世上真有神仙眷侣,应该就是如此了吧,有这么好的佳人在侧,无怪乎那句‘曾经沧海难为水了’,哎……该让玉郎请酒才对呀。”郭嘉又打起了酒的主意。
“这甄宓,当真和我钰儿般配。”刘备满意地看着二人,“若钰儿因为袁绍的缘故没办法前来投我,倒不如鼓动这二人早些成婚?钰儿天资绝世,甄宓也早有才名,这二人的孩子不知又会有何等的才华……”
皇叔盼张钰如盼星星盼月亮,现在已经把主意打到了张钰下一代身上……
袁绍的身旁,另一位翩翩公子挺身而立,只不过他的眼中没有丝毫甄宓的影子,满满都是那个紫袍少年。
“唯有这样的人,才值得我尽力追求。若我能得你相助,日后冀州定会是我囊中之物吧。”
……
今日武道场中的气氛比之昨日更加热闹,天组的竞赛是诸侯间的较量,所以不管是士族文人也好,江湖百姓也罢,欣赏比斗之余总不免收敛几分,更不敢为自己所钟爱的武将(比如云妹)大声欢呼,因为这很可能代表着和对面一个势力作对。
但是地组就截然不同了,武林宗门,这是在河北才刚刚兴起的一类江湖组织。他们自成一派,收徒授艺,非但没有什么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的情况出现,反而还在头上无极阁与无极卫的管理之下做着除暴安良、保境安民的好事,很多平民百姓都愿意把自家的孩儿送上去学学本事,好好打磨锻炼。毕竟在这世道,穷文都只有那些士人能做,反而这所谓宗门能让最底层的人来“富武”一番。
所以,这地组对决比起天组甚至更为引人注目,“河北第一宗门”可是无数人眼里的金字招牌,更有数不清的官宦人家、世家大族、江湖武者和普通百姓在观望着,决定根据这次比赛的情况来选择前去拜师与拉拢的对象和归属。
今日的赛场主持从夏侯兰换成了阮瑀,这种捞名声的事儿张钰不介意由更多的自己人来资源共享。随着他不那么洪亮的一声锣响,地组的竞赛正式拉开了帷幕。
第一场,乞活帮对阵——神枪宗!
第二百一十五章 枪下乞活,帮主扬威()
乞活帮,先前有言,乃是取自乞求活命之意。这一个帮派让张钰产生了莫名的熟悉感,皆因在他前世的五胡乱华之时便有这样一只名为乞活的军队。
在西晋末年,并州的匈奴人羯人起兵叛乱,大肆屠杀抢掠,并州大饥,光熙元年(306),并州百姓及士兵官吏两万余户在刺史司马腾率领下逃难求食,同样是来到了冀州,后形成号为“乞活”的难民集团。它是由官方组织起来的集体流民,是流民中团结力最强、活动范围最广、历时最长久的队伍,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凶猛的农民部队之一。
而乞活军中最出名的,就是出了一个叫做冉闵的雄主。如今的乞活帮帮主同样姓冉,名叫冉病,不得不让张钰把这两者联系起来。
不过想归想,想想便罢,张钰料自己也管不到快二百年后的事,难不成还问问冉病打算给自己的曾孙、玄孙、来孙、晜孙起什么名字不成?
抛去百年后的五胡乱华和武悼天王不谈,单看这冉病还真有几分大侠姿态,他身穿再平凡不过的布衣袍,甚至还隐隐泛起粗糙的毛边儿。一副魁伟的身材,有着厚实的身板,约摸着在三十多岁的年纪。浓眉大眼,高鼻阔口,顾盼之间不怒自威。
冉病踏上擂台,朝阮瑀抱拳,又向满场环绕一礼,不卑不亢,气度令人心折。
再看另一边,是本届大会地组夺冠热门神枪宗。面对乞活帮上来便派出帮主打头阵的作法,神枪宗的宗主童渊仍静坐在那里,好似一切与他无关。
“敢问神枪宗英雄,贵宗要派何人来战?”冉病声如洪钟,朝神枪宗休憩区问道。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
这当然是看台上张钰脑补的。
“飞儿,既然乞活帮是帮主亲自上场,我们也不好失了礼数,你去替为父一战吧。”
“岂有此理!”
乞活帮剩下四个参赛的大汉纷纷从座椅上起身,又被一旁站场的无极卫瞪了回去。
“人家堂堂帮主出战,神枪宗那老头只派自己儿子,这未免欺人太甚了吧。”
“说不定他是怕自己武艺高强,伤到冉帮主?”
“哈哈哈哈,开什么玩笑,看那老头白花花的须发,俺牛二都怕一拳打得他站不起来!定是怕了!”
“对,定是怕了。”
场中对于乞活帮的呼声开始高了起来,这其实也是难免,毕竟冀州人真正的主队还是开宗门先河的灵剑门,而神枪宗先前踢馆、打上灵剑门山门一事,可是象征着在冀州武道太岁头上动土,足以让冀州之人心生不快了。
“师尊,这些凡夫俗子太过猖狂,飞儿他秉性温良恐不能力挫对手,不如让徒儿前去。”
“比起飞儿的优柔寡断,为师倒是更担心松儿你的急功近利。”
“是……徒儿知错。”
“两位好汉!”阮瑀在台上说道,“本届武道会地组的比斗同天组一般,不得有故意伤人、害人性命的举动出现,不然我无极阁的利箭可不会手软。各位皆是江湖上的名望之士,还望能以武道切磋为上,为这全场观众奉献一场精彩对决,好勇斗狠决不可取。瑀代无极阁,言尽于此——”
“哐!”
地组比赛,正式开战!
由于各宗门都有自己的特点,例如灵剑门用剑,神枪宗用枪,铁拳门使拳等,所以比赛时也无法要求对阵双方手段统一。
张钰曾想过要分为两组,一族是以兵器为能,另一组则是拳脚至上,可惜这毕竟是第一届,很多瑕疵都无法避免,只能尽量让它的光彩更甚,不要被瑕疵掩盖吧。
锣声方落,童飞一杆铁枪就冲了出去,好似要追上锣鼓发出的最后一丝尾音。他整个人在出枪瞬间好似化作一根离弦之箭,单看这速度、这举着枪的稳度,对面的冉病便不禁眯起双眼、眉头一皱。
同样的,场内场外叫嚣之人也都闭了嘴。
枪尖刺来,冉病身为一帮之主又怎是凡夫,一个迅疾地与身材毫不相称的转身避开寸芒,那长满虬劲肌肉的铁臂便朝童飞抓来。童飞猛斥一声,整个人兀地躺倒又翻起,正巧让冉病的手掌擦着他的衣衫而过。
起身之后,童飞跃出数步躲出战局。一寸长一寸强,自己手握长枪,和这汉子欺身近战那才是傻子。
刚才的道理冉病自然也明白,童飞想退,他便趁势而追,自己拳头再硬,也不见得能和铁兵硬抗。
经过起初的试探,二人也到了决战之时。童飞可以等,但冉病不行,他对面的可不是神枪宗宗主,而只是那宗主的毛头小子而已,若是这种情况下都无法取胜,自己这乞活帮还有什么搞头。
心思至此,冉病整个人气势一变,如同猛虎下山般扑向童飞,童飞举枪抵挡,却都被他以化拳为掌,左右拨开。童飞枪速渐快,甚至渐渐甩出虚影,可冉病依然在枪花生成的林中闪躲,险而不危,时不时还能以自己超凡的拳速对童飞进行回击。
战况愈到激烈时,场中忽闻鸟啼声。童飞终于使出了绝招百鸟朝凰,虽说这技能效果和赵云比起来如同乌鸦喝水,但放在百姓生活水深火热、朝不保夕,有股子蛮力就能称高手的大背景下还是足够耀眼了。
一枪接着一枪,力道速度更甚以往,将冉病的布袍片片撕裂,被肌肉覆盖的躯体也爆出血花。
然而冉闵还是闪躲着,哪怕身上血流如注仍是不退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