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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魔法朋克-第64部分

小说: 魔法朋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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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己就是丢失的那件重宝,所以骑驴找驴的事情肯定不会干。

    虽然她不敢保证轩一会不会骑驴找驴。

    毕竟他告诉过自己他想去参加千星试,就算在渺茫的机会他也会去参加,虽然说当时轩一自称自己有手段进入须弥山,但是再好的手段哪里有用第九军团的名额进去舒服。

    但并不是说叶雅不愿意帮助轩一给他这个名额,而是因为她暂时不想回去,以及她即使真的回去,有叶萱姑姑这个暴君在,她说话其实并不顶用。

    虽然搞得和平时她说话顶用一样,她要说话顶用就不用跑出来离家出走了。

    以及——虽然椒月口称第九军团丢失了一件重宝,其实就是叶萱姑姑借椒月之口向她传递自己的态度:那就是这次她出逃并不会罢免她的九公主之位,但是必须接受相应惩罚。

    她一点都不喜欢叶萱的态度。

    虽然她一直都很尊敬叶萱姑姑,但正因为这样,她认定自己做不到叶萱姑姑那样,才认定自己同样坐不了九公主这样责任重大的位子。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不喜欢是一方面,做不到是另一方面。

    更何况她也不想承担那样重的责任,能把人压得喘不气来,骨头都压碎的责任。

    ……

    ……

    虽然这对少年再一次同床异梦,各怀鬼胎,但是经过短暂的讨论,叶雅还是同意了轩一规划的游玩路线,反正怎么玩都是玩不是吗?

    他们步行穿过星城广场,也便是几乎位于星城最中心的典仪区,便要前往星城最幽静又最繁华的中央商务区。

    在这里,幽静与繁华是可以并存的

    如果说星城的贫民窟是这座城市最不堪入目的溃烂伤口,那么这片中央商务区则是她那层最华美的外裳。

    这里有着整座星城最多的跨国商会分部,最便利的交通,最高档的餐厅与酒店,最琳琅满目的世界珍品,最多的地标建筑,也是最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早在千年之前,这里便是那些银发银眸的星城贵族喝酒聚会的盛地,以其环境优雅,远离嘈杂闹市而著名,所以当初永耀至尊打算将天之塔建于此处的时候,无数贵族联名反对,抗议的折子如同雪片一般飞上那位长安女帝的案头,更有人在女帝的寝宫外长跪不起,抗议女帝把那个骨架狰狞的钢铁怪物放在他们优雅闲适的后花园。

    也是长安女帝已经继位太久,所以那些年轻人大多已经忘记这位女帝当初是凭什么坐上的星主之位。

    只凭她亲手将上代星主送回星海,只凭偌大个星城,偌大个隐族,无人敢反对她的权威。

    因为她曾经是这座城市所铸造的最强兵器,替他们披荆斩棘,杀戮无数,让整个世界都为其而战栗。

    但当终有一日,兵器倒戈,将锋刃对准他们的时候,他们才绝望发现,在自己所铸造的屠刀面前,自己并不比以往那些引颈受戮的猪猡更加强大。

    只是当一百年后,曾经那个容色无双的少女虽然样子并没有什么变化,但终究越来越不喜欢自己曾经最擅长的杀戮。

    她只是坐在庭院深深的宫殿里,倦倦拿出一支笔,随手写下几个字之后便传了出去。

    那几个跳的最欢的贵族被她挂在了城外的旗杆上,任由他们银色的眼珠一点点被鸠鹰啄去啃食,然后天之塔的位置,也从原定的中央商务区换到了商业区。

    有不惧死者问这位女帝,既然您已经决定迁址,那么又何必杀他们戮尸。

    那个时候长安女帝刚好心情不错,就回答了他。

    若是以往的我,那么我想做的事情,你们再多人反对,我一个一个都杀尽了,想必便没有人反对了。

    但是这样不好,很多人都告诉我杀人并不能解决问题,就连叶青这个最会杀人的人,她最讨厌的事情,偏偏也是杀人。

    哥哥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教我如何统治,但我其实并不擅长它,只是勉强在假装统治罢了。

    所以,我假装听从你们的劝谏,把我的塔换一个地方建,但是,劝谏也是要有代价的,如果没有死谏的觉悟,那么我还是奉劝你们给我安生一点。

    让我把时间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去。

第五十七章 喂鸽子(久违的求收藏推荐!!)() 
第五十七章喂鸽子(副标题,我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但轩一想去中央商务区的原因,却并不是因为长安女帝曾经因为那座塔处死过几个最显贵的星城族人,只是因为中央商务区后面便是星城的宫殿区,也便是九公主使团所下榻的区域。

    当然,一般人想进中央商务区很难,即使是轩一,除却执行公务进入那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即使以轩一真实的收入水平,他也很难在那里健康地生存下去。

    在星城,种族歧视是公开的,这在中央商务区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那里就像一个巨大的私人宅邸,每个入口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排查,除却那些有正规出入证的上流人士,即使是纯血星城族人,也要交一千星元制作一张临时性质的出入证。

    而像普通的斯特共和国人,则需要付整整一万星元。

    一旦你在里面被发现任何不轨行为,非但出入证会被没收,还会被收取巨额罚款,今后终生都会被谢绝入内。

    当然,不要说轩一这种没有任何人权的贱民,就算是普通的星城土著,如果不是有正规的出入证,证明你在里面工作或者居住,那么即使你能够拿出再多的星元,也休想踏足这片区域一步。

    而这不过是进入这个区域的门槛罢了,尚且不涉及那些非会员介绍不得入内的高级俱乐部与各式需要提前预约的酒店与餐厅。

    这便是中央商务区幽静的缘故。

    轩一现在的模样当然进不去中央商务区,所以他给叶雅花了十星元买了一个柠檬香草冰激凌,然后自己转身走进了商业区的一家衣帽店中。

    叶雅站在衣帽店外,一点一点舔着稍微融化的冰激凌。

    街道上车水马龙,但是很少有人会驻足观察她这个平淡无奇的短发女孩,她穿着月白色的长裙,质地在精致与廉价之间很好的取得了平衡,现在任谁看她也不会把她和那个之前还在星辰广场发表演讲并且宣布第九军团丢失重宝的九公主联系起来。

    这是用羊奶和牛乳混合而成的冰激凌,加入了柠檬粒和香草粉末,舔在舌头上麻酥酥冰凉凉的,由于第九军团的驻地纬度颇高,终年凉爽,所以虽然类似的冷饮并不流行,而在星城的夏日,偶尔享用一下这样的食物让叶雅还是很开心的。

    毕竟真的挺好吃的。

    叶雅吃完一个冰激凌,把烤薄饼卷成的蛋卷也一点一点啃光,黏糊糊的包装纸握成一个小球攥在手心里,毕竟身为兰叶九公主,不乱丢垃圾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她望着衣帽店的门口,可是轩一还没出来,这让公主殿下有点不开心。

    就像主人把小猫领到大街上,让它呆在小小的纸箱里,告诉它说乖乖地等到晚上,他就会把自己接走。

    可是小猫等啊等啊,等到了第二天白天,又冷又渴又饿,主人还是没有回来。

    它看着天空由发亮的白慢慢变暗,周围的声音从嘈杂一点点变得宁静,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小猫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主人給遗弃了。

    那样就很不开心了。

    现在叶雅有点感觉自己就是那只小猫。

    凭她对轩一的了解,她认为对方完全可以做出这种事情。

    要不要跑回去向星立华小姐姐告状呢?

    叶雅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

    你就算跑得了和尚,你跑得了庙吗?

    正在这个时候,叶雅感觉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少女回头,看到一个银灰色劲装的少年,正一脸冰冷地看着她:“例行检查,请出示身份文牒。”

    对方有着银色的眸子与长发。

    叶雅打了个激灵,轻轻咬了咬嘴唇,右手摸向腰上缀的小口袋,一面仔细思考着对策。

    都怪那个臭轩一!

    正在这个时候,对方脸上的坚冰突然融化,他笑眯眯地伸手摸了摸叶雅柔软的棕色短发:“反应不错嘛。”

    叶雅没有躲,因为她已经意识到对方是谁了!

    都怪事发突然,她连用千叶流碧探知的想法都没有萌生。

    少女被对方摸着头,不知为何,没有半点抗拒的感觉,但她还是轻轻别过头去,发出了努力装作不屑的声音。

    “哼!”

    ……

    ……

    即使叶雅再假装不屑,但是并不能改变她要被重新假扮成星城族人的轩一带入中央商务区的事实。

    虽然轩一暂时和暗部失去了从属关系,也就不能从那位大叔那里继续得到科技司的技术支持,虽然他如果私下找对方他有很大的可能会帮自己,但是这也会给他带来极大的麻烦。

    不过还好轩一提前就有对应的预案——他将几套伪装的行头匿名在几家衣帽店里寄售,如今只要他重新将那些行头买回来,便能够重新掩盖自己贱民的身份。

    当然,他不能再用暗部专员的身份,一旦使用就等于自寻死路,所以他选了一个普通的星城族人这样的来历,虽然相对于自己之前的身份偏低,但也勉强够用。

    至少够带叶雅去中央商务区。

    轩一给叶雅又买了一小筐白面包,让她挎在手上,然后一起走到负责检查办证的路卡处,轻描淡写地递出一小沓蓝色的钞票,淡淡道:“我想去喂下鸽子。”

    虽然轩一的演技不能与椒月这样奥斯卡影后级别的超级大腕相媲美,但是对于演技本身少年还是有着相当详尽的研究和实习,此刻扮演一位带着女仆出来散步却忘记带通行证的贵族,他把那份淡定与写意发挥得淋漓尽致。

    能够花一千星元喂鸽子的主,他的雅兴负责检查的几位警官都非常欣赏,所以他们干净利落地替轩一办好了临时通行证,并叮嘱他看好自己的女仆,不要让她乱跑——在中央商务区跑掉可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没有谁愿意尝试这样的事情。

    虽然叶雅从淑女大小姐瞬间变为了替少爷喂鸽子的资深女仆,但少女却没有太多的不开心,一方面是这真的能让他们轻而易举地瞒过那些检查的景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叶雅自己,其实真的很擅长喂鸽子。

第五十八章 莫说相公痴() 
既然是要喂鸽子,那么当然要有鸽子。

    轩一之所以很笃定地要来中央商务区喂鸽子,那么自然是因为这里有很多的鸽子。

    在中央商务区,一路上的行人很少,这里也不像商业区那样高楼林立,只有古典的木石建筑沿河依山而建,高低错落,鳞次栉比,随意望上一眼的景『色』便可入画。

    当你真正置身于此地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当初那些星城贵族宁愿死,也不想让天之塔坐落在这里。

    就像长安女帝想将现代的气息赋予这片古老的贵族园林,但是守旧的贵族们却永远希望保留自己最后的荣光一般。

    叶雅挎着装着白面包的篮子,一路上见到无数珍奇异卉,有些甚至是名贵异常的灵『药』,但却也被错落种植在山野上,就像普通的花草一般。

    甚至叶雅还看到一只有着柔软眼神的麋鹿,它一点都不怕人,自顾自地在他们身边漫步走过,叶雅不由偷眼看向轩一,却发现对方一点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小心思。

    怪不得这里出入如此严格,并且稍有不轨便会有那般严厉的惩罚,那群星城的贵族是真心把这里看做自己的禁脔,只供自己享用的私密花园——这里的布置陈设,和自己在青叶城的花园也相差无几,但是面积更是远远胜之。

    轩一并没有注意到叶雅的小心思,既然叶雅宣称自己擅长喂鸽子,那么他就不介意让叶雅真的去喂一下鸽子。

    反正面包都买了,不喂鸽子只能带回去慢慢吃了。

    喂鸽子的地方是一个围绕着喷泉的小广场,喷泉的流水在广场上环绕出一个小小的水系,再流向远方的溪流,无数飞鸟都在喷泉旁聚集,除了鸽子,还有一些天鹅和白鹤。

    叶雅一点都没有惊喜的神『色』,少女这种场面反而见得有点多了,她只是挎着篮子慢慢走近那些白『色』的大鸟,取出一条白面包,用手指掰出小小的一块,然后随手掷出,便有一只鸽子跳起来接住,向她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蹦蹦跳跳地噙着面包屑到一旁慢慢进食。

    轩一站在远处看着叶雅静悄悄地喂食,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女喂鸽子真的有一手——她每抛下一块面包屑,便只会有一只或白或灰的鸽子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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