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天斗神-第2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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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杨广禄,同样也是杨家老兵。少爷体恤广禄上了年纪,给他本钱在梧州那边开了家杂货店做小买卖。清灵玉液刚刚从安州运来的时候,杨大海喝过一些,知道这是世上少有的好酒。只要能够摆在店里,绝对不愁没有生意。杨大海存了想要照顾老兄弟的心思,就从少爷给予的份额当中,分拨了五十坛送到梧州那边。觊觎清灵玉液的对手野心很大,绝对是想要从市场上彻底消除所有的酒。杨广禄的杂货店也不可避免受到了影响。就在昨天,杨广禄的小儿子带着浑身伤口来到杨府报信。这个年轻人被门子搀扶进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
他一直在哭,说是父亲杨广禄和大哥都被暴徒打死,杂货店也被付之一炬。
自从天下间有了利益,也就出现了更多丑恶肮脏的行为。
杨家死了六个人。要么是老兵,要么是老兵的家属。孟家那边的损失更大。据说,孟雄和孟奇这几天都在忙碌清点,前前后后孟家死了三十多人,分设在楚国各地的数百家店铺被砸。综合计算下来,损失超过了数十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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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七节 馄饨()
自从天下间有了利益,也就出现了更多丑恶肮脏的行为。
杨家死了六个人。要么是老兵,要么是老兵的家属。孟家那边的损失更大。据说,孟雄和孟奇这几天都在忙碌清点,前前后后孟家死了三十多人,分设在楚国各地的数百家店铺被砸。综合计算下来,损失超过了数十万两银子。
钱财还是小事,只是人命关天,这就把原本很简单的经济纠纷,变成了不死不休的血仇。
杨大海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就报告了官府。然而,无论五城兵马司还是顺天府,统统都对此事不闻不问。府尹莫直流是个狡猾的家伙,虽说他在很多事情上都站在杨天鸿这边,可若是遇到了棘手的问题,找遍顺天府上下,根本看不见莫直流的影子。他也知道,这次事情闹得很大,暗地里的主谋能量通天,绝对不是自己这种普通官员能够摆平。说白了,人家就是冲着毅勇候杨天鸿而来。清灵玉液的确是好酒佳酿,更兼功效非凡。好东西人人都想要,针对杨家和清灵玉液的打砸抢行为必定不是偶然。即便现在官府出面强压下去,说不定过些时候又会死灰复燃。
何况,即便官府插手,也不会收到任何效果。莫直流只是普通官员,幕后主使者既然能够在楚国各地所有州府同时发难,必定有着极其强大的财力和能量。就连顺天府的衙役也有人参与其中,事情也就完全失去了控制。这种时候,莫直流躲在后面保持沉默,也就没他什么事情。若是站出来稍微帮着杨家说几句话,也许第二天早上莫直流的脑袋就会挂在顺天府的门前。
这绝对不是恐吓。自从出现了法律和规则的那一天,黑暗势力也就同时并存。这是一对截然相反的双生子。只要有一个存在,另外一个就永远不会死。
杨大海注视着瘫软在地面上的宋建伟,眼神凌厉得就像刀锋:“说。还是不说?”
宋建伟仿佛失去了听觉,只是用血红的双眼看着儿子老婆的脑袋发呆。两颗头颅不偏不倚正好滚到他的面前。歪斜着靠在一起。下刀的人动作迅速,力量掌握得恰到好处。两颗人头都保持着略带惊讶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愤怒,也充满了疑惑。尤其是嘴唇微张的宋建伟老婆人头,仿佛在发出无声的问号:狗杂种,你是不是在外面找了女人,想要编出这种闹剧故意把老娘我整死,好让你跟其它狐狸精一起逍遥快活?
过了近半分钟,宋建伟抬起头。毕竟,这里不是张家商行的主要经营范围。要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有些特别,张加奎也不会被家主从远处调过来,负责居中主持。早年的时候,张加奎在边境上当过军官,还是专门负责打探消息的斥候。做起这种事情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混混地痞们虽然都是废物。抢劫起哄的本事却是一流。何况,这次的事情参与人员数量众多,铺开的面也很广。仅是张加奎知道在楚国京城里的部分。就多达近千人。
该砸的铺子已经砸了,对方有人员死伤,所有事情都推到了杏花楼那边。可笑的事,那个姓宋的老板过于贪婪,居然好死不死打出了什么清灵玉液唯一经营的招牌。想到这里,张加奎不由得“噗嗤”笑出声来,刚刚送进嘴里的馄饨也随之一喷,远远吐到了地上。
瞎老婆子看不见东西,听力却是一流。她慢悠悠地问:“客官可是觉得这馄饨味道不好?”
张加奎咳嗽了几声。清了清喉咙,略带歉意地摆了摆手:“那倒不是。嗯!再给我来一碗。”
客人吃得满意。老太婆也很是高兴。送上来的第二碗馄饨数量明显要比之前多了些。老婆子殷勤地说:“客官每天晚上都来照顾我这老太婆的生意,真是谢谢了。今天这碗馄饨。算是老婆子我送给客官的。”
张加奎笑了笑,没有推辞,闷着头开始吃东西。这种事情很常见,对于熟客,老板通常都会给予部分便宜。只要是出来卖东西的小贩,都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夜色很黑,桥边的炉火被锅底挡住,只露出几缕淡淡的红色,在黑暗中显得尤其引人注目。
瞎老太婆慢慢叹着气:“客官一走,我这馄饨摊子恐怕也就难以摆下去喽!”
张加奎把一只馄饨送进嘴里,对老太婆的话也听得不是很清楚,含含糊糊地问:“哦,这是为什么?”
瞎眼老太婆一边包着馄饨,一边慢吞吞地叹道:“吃的人越来越少,赚不到钱,生意是越来越难做。”
张加奎不由得点点头。这里位置偏僻,往来行人数量稀少。偶尔有人光顾,也是稀稀拉拉。自己在附近住了三个多月,也才见过不到五十个人光顾这馄饨摊。
他张口问道:“你怎么不换个地方摆摊?若是换在别的地方,比如城里,生意应该会比现在好得多。”
瞎眼老婆子连声叹气,也连连摇头:“去不了,也不敢去啊!”
张加奎看了一眼老太婆那双瞎了的眼睛,有些同情:“看不见路,腿脚不方便,就雇个人帮你一起挑担子。虽说人工花费是肯定的,可是赚的钱也要比现在更多。”
瞎眼老太婆“格格格格”笑了起来,连连摆手:“我这生意别人可做不来,也没人会帮我。”
张加奎奇道:“为什么?”
瞎眼老太婆的声音里明显掺杂了些别的东西:“客官觉得,这馄饨的滋味儿如何?”
张加奎隐约觉得事情有些不太对劲,只是说不出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他本能提高了警惕,顺口答道:“很好,挺不错的。”
瞎眼老太婆继续问:“客官可知道,我这馄饨里的馅儿,究竟是什么肉?”
张加奎猛然联想起之前浆洗妇人对自己说过的话,还有周围邻居看待瞎老婆子那种怪怪的目光。他的声音有些发颤,松开了手中汤匙,咽了口唾沫:“你,你什么意思?”
瞎老婆子的笑声听起来就像刚刚吃过死老鼠的猫头鹰:“客官为何要怕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婆,眼睛又是瞎的,就算对你有什么想法,也绝对不是你的对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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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八节 价值()
“我只是想要找个人说说话,聊聊天而已。客官莫怕!莫怕!”
瞎老婆子停顿了一下,慢悠悠叹着气:“都说年轻的时候做错了事情,老了以后就必定会有报应落在身上。说起来,我这双眼睛,就是那个时候的报应所致。荒年的时候,差一点被饿死。还好,年轻时候跟着别人学了点儿本事,对妇人经脉和身体很是熟悉。客官不知道,老婆子我除了晚上摆馄饨摊,平日里还操持着另外一份营生。嘿嘿嘿嘿……说出来不怕客官您笑话,这街坊邻里,老婆子可是手艺最好的接生稳婆。只是这名声烂了,也就很少有人过来请我接生。不过,这世道上总有些事情是见不得人。比如谁家的姑娘没成亲就有了男人,比如某个书生看中了富家小姐两个人暗地里偷偷摸摸。这男人火气上来,女人也心甘情愿,总是能够成其好事。只是高兴时节一过,暗地里却种下了麻烦。女人肚子大了,爹娘当然要给自家儿女解决麻烦。虽说一碗堕胎药下去就能让腹中胎儿滑落,可事情总有疏漏。这种时候,人家才会想起我这个瞎眼老婆子,才会心甘情愿掏出银钱。”
张加奎高高提起的心脏,略微有些落下。他走南闯北经验丰富,当然可以看出来瞎老太婆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传说中的武功高手。这种连走路都颤巍巍的老婆子,张加奎一个就干翻上百个。伸手摸了摸后腰上的钢刀还在,慌乱的心情才略微平静。虽说不明白瞎老太婆为什么突然之间会说起这个,张加奎却断定对方无意加害自己。他定了定神,也失去了继续吃东西的胃口,,从口袋里摸出几个铜板摆在桌上。淡淡地说:“我没兴趣听你在这儿废话。这碗馄饨的钱,也一起付了。明天,我不会……”
话未说完。张加奎脸色骤变。手指不由得松开,几枚铜钱“叮叮当当”落了一地。
他猛然想起瞎老太婆说过“客官一走。我这馄饨摊子也就摆不下去”之类的话。于是站在原地颤声道:“你怎么知道我要走?而且以后不会再来?”
瞎老太婆没理张加奎,站在那里自言自语:“作孽哦!都是年纪轻轻的女孩,如花似玉的就早早怀了孩子。生下来爹娘不认,只能是随着汤药重新堕入轮回。都说人死了要去阎王爷那里说清楚来生往事,只是这留在世上的肉身没办法处理。人家又多给银钱让老婆子我帮忙带走。这种东西我也拿着犯难,若是随便扔掉,必定会被人发现。到时候官府把我打入大牢,莫名其妙也就死在里面。想来想去。只能是把胎儿用盐巴腌起来,放在大缸里捂熟。平日里,我自己也吃上一些,可是请我接生的人家越来越多,这种麻烦事情也接踵而来。家里就我老婆子一个人,吃也吃不完,只能寻思着摆个馄饨摊,找些客人来分担一二。顺便,也赚些前来,补贴家用。”
张加奎一怔。脸色在短短几秒中接连变了数次,随即觉得胃里一阵翻腾。他再也忍不住了,捂住胸口。弯腰大口呕吐起来。灰衣男子没有使用重锤和锯子,而是用小刀也钩子一点点拆下韧带和肌肉,使紧密连接的骨节松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灰衣男子无比专心,张着嘴,口水沿着嘴角慢慢流淌。仿佛眼前摆着一盘美味大餐,足以让他用全部精力和精神,以前所未有的疯狂去认真面对。
张加奎失去了中指。三段白森森的骨头摆在桌面上,只是距离分得很开,足足超过原先的长度两倍以上。
从头到尾,就没流多少血。灰衣人在止血方面很有一套。早早就用带子扎紧了张加奎的胳膊。这种做法当然可以阻断血脉,却也能够造成肌肉坏死。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医学手段还不足以让人们认识到这一点。何况,皮肤和肌肉已经切开。骨头也一点一点分为几段,张加奎的右手其实已经废了。
看着兴趣浓厚的灰衣人。张加奎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比哭还要难听的声音:“你,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想要对我干什么?”
灰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你的身体很好玩。我很喜欢。我养了些虫子,它们最喜欢新鲜血肉。我得把你的身体分切细致些,这样它们才好下口。别担心,它们不会一次就把你给吃完。今天最多就是吃掉一只手。说不定,连这只手也吃不完。”
虫子?
尼玛!好可怕的东西。
张加奎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急剧膨胀,仿佛随时可能爆炸。他见过吃肉的虫子,种类很多。什么苍蝇蚊子虱子跳蚤蚂蚁都对血肉有着浓厚独特的兴趣。在北方山林里,当地人惩罚盗贼的方法最为残忍。他们把偷东西的家伙浑身衣服脱光,捆在树上,任由牛虻之类的蚊虫叮咬。山林里的吸血虫个头大得惊人,趴在活人身上吸血宁死也不会离开。张加奎曾经见过一次,那个被抓住的盗贼在木桩上惨叫了三天三夜,浑身血液被全部吸干之后才死去。那具尸体颜色惨白,就像是石灰做成的诡异雕塑。
张加奎不怕死。可是被反复折磨三天三夜之后才死,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