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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我做盗墓贼那几年-第16部分

小说: 我做盗墓贼那几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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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巨蟒已经爬到了我们身边,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当即我大吼了一声,双手紧紧的握住了武士刀,用足了力气捅向了巨蟒。蚊子摸来的这把武士刀刀身坚硬无比,而且又开了刃,十分的锋利,没费多大劲就被我轻轻松松的插进了巨蟒的半截身体中。冷不丁的被我插了一刀,巨蟒疼的‘嘶嘶’怪叫,两只菱形的眼眸中喷着怨毒的火焰,速度又快上了不少。

    我双手死死的握住了刀柄,双臂用力,一个翻身爬上了巨蟒的后背上。蚊子也是手疾眼快的抓着我的衣襟,紧跟着我爬了上来,不过这小子打心眼里还是克服不了对蛇类的恐惧,双手抓着我的衣襟,趴在巨蟒的身躯上一动也不敢动。

    身后坍塌的山体已经近在咫尺,震耳欲聋的响声中,我们骑着巨蟒,耳边尽是纷纷杂杂的噪音,冷风夹杂着碎石,好似锋利的刀子一样不断敲打在我的脸上。洞窟四周凸起的山石不断的撞在我们的身上,好在我们都穿了关东军留下的军用大衣,虽然钻心的疼,不过却没什么大碍。

    也分不清到底过了多长时间,山体坍塌发出的巨响渐渐的被我们甩出了老远,洞窟内的空间也变得非常狭小,我的两只耳朵被噪音震得‘嗡嗡’乱响,脑袋里晕乎乎的,说不出的难受。就在我的双手已经麻木到马上攥不住刀柄的时候,我们身下的巨蟒突然纵身一跃,驮着我们三个重新回到了地面。

    我下意识的用手遮挡了一下刺目的阳光,却不想失去了平衡,当即我们三个人叽里咕噜的一股脑的从巨蟒的背上掉了下来。幸好洞窟的出口处是一块长满了柔嫩青草的空地,要是陡峭的山坡,我们非得摔个好歹不可。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可是再次见到温暖明媚的阳光,我竟然生出了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掺杂了草香的清新空气,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快散架了,浑身上下没有不疼的地方,因为过度透支体力,我的肌肉刀绞一般酸痛,真想就这么躺着什么也不想,先睡他一天一夜再说。

    蚊子哼哼唧唧的跌落在我不远的位置,对我说道:“老胡,我现在觉得,能生活在阳光下,可以随便的呼吸新鲜空气,简直太他妈幸福了!哎呦。。疼死我了!”

    我非常赞同蚊子的话,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一直拥有的东西肯定不会珍惜,可是失而复得的,反而觉得很珍贵。虽然这次我们在地下好几次差点把命给丢了,可是我却是一点都不后悔,毕竟救了冯小雨一命,而且还意外的收获了属于我的爱情,怎么算这笔账都不亏。我们又简单的休息了一会,恢复了一些体力后,先后从地上爬了起来。

    那条巨蟒这会已经彻底的死透了,几只苍蝇正围着它的半截身躯‘嗡嗡’的打着转。而冯小雨虽然还是昏迷不醒,不过因为吞食了一颗黄皮子的内丹,脸色逐渐的恢复了一些血色,呼吸也平稳了不少,看来眼下是不会再有生命危险了。

    我清点了一下从古墓和关东军地下要塞中带出来的东西,胡山阴的笔记、萨满之印、陈明的遗书、地下要塞的平面图还有一把日本武士刀和蚊子背包中的枪支弹药若干。我和蚊子简单的商量了一下,最后一致决定,胡山阴的笔记和萨满之印对我的用处很大,又是我二爷爷留下来的遗物,于情于理都应该给我保管。

    从要塞中带出来的枪支弹药,都属于违禁品,我们怕到时候被人追查,说不清楚,干脆就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至于剩下的东西,我和蚊子都觉得应该交给政府,这些东西对确定关东军地下要塞的位置,都有很大的作用,而且我们留着也没什么用。

    一切准备停当,已经是红日西陲,百鸟归林的时间了,猩红的夕阳中,蚊子手持日本武士刀,在灌木丛中砍出了一条小路。而我则是背起了昏迷的冯小雨,一行三人朝着山下走去。

    卧虎力山本来就已经被开发成了旅游风景区,没多久,我和蚊子就找到了下山的盘山路。几个稀稀拉拉的游人,见我们三个衣衫褴褛,一身血迹,而且一脸横肉的蚊子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日本武士刀,他们纷纷逃的远远的,有几个中年人还拿出了手机,看样子是准备报警。

    蚊子故意朝着他们晃了晃手里的武士刀,牛逼哄哄的对我说:“老胡,你说他们为什么这么怕咱们?难道咱们的气势这么霸道,已经到了不怒自威的程度了?”

    我说:“你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还不怒自威呢,我看他们应该是把咱们当成了跨省流窜的逃犯了,看着吧,用不了多大一会,就得有警察叔叔赶来!”其实我心里倒是希望警察能快点来,虽然冯小雨暂时没了生命危险,可是总这么昏迷也不是个事啊,正好让警察送我们下山。

    我正胡思乱想着,游人中忽然一个长相清瘦,梳着一头油光铮亮大背头,长的无组织无纪律的三十岁上下的男人朝我们走了过来。离着我和蚊子还有一米多远的距离站定,中年男人一脸微笑的看了看我们,开口说道:“两位小兄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么?”

    我和蚊子面面相觑,虽然这人看着面善,可我俩根本不认识他啊,而且他站在这,刚一开口说话,就透着一股子奸商的劲头,不过并不让人反感。没等我开口呢,蚊子眼珠子一瞪道:“帮忙的地方多了,你没看到我身上的衣服都破的不能穿了么,要不您行行好,学习一下雷锋同志,把衣服送给我和老胡得了!”

    男人被蚊子说的一愣,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我赶紧在一旁接过话头道:“别听他的,我哥们愿意开玩笑。其实我们是富锦一中的学生,前几天春游的时候遇见了危险,如果您身上有电话的话,就帮我们打电话报一下警,谢谢。”

    “应该的,应该的!”男人飞快的掏出了手机报了警,然后递给我一张名片对我说道:“这是我的名片,小兄弟你收好了,如果以后遇见什么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尽管来找我!”男人说罢,对着我和蚊子抽动了几下鼻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转身顺着盘山道离开了。

    蚊子说道:“这人他妈什么毛病?怎么神经兮兮的,老胡,他对着咱俩闻什么呢?”

    我也觉得这个男人话里有话,不过我想了半天,也没弄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看了一眼他递给我的名片,只见上头的名衔是‘哈尔滨市周易协会副会长、运通国际古玩贸易公司董事长——陈半闲’,名片的背面印的是联系方式和运通国际古玩贸易公司的主营业务。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一阵刺耳的警报声划破了山谷的寂静,几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从盘山道上疾速行驶了过来。

27。第27章 致青春() 
距离我们从卧虎山获救,转眼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一中的校长特批了我和蚊子一个星期的假期,让我们俩好好的休息休息。因为卧虎山关东军地下要塞的事情,公安局和市里武装部的工作人员也找我们俩谈过几次,除了略去的古墓和私藏枪支的事情,我们一股脑的把经历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用蚊子的话说,我们哥俩这也是为世界反法西斯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冯小雨住进了医院,经过几次专家会诊醒了过来,可是醒过来的冯小雨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日里疯疯癫癫,满嘴胡言乱语。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去医院看她,见她这副模样,我打心里难过,可我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祈祷冯小雨快点好起来。

    蚊子说我是杞人忧天,不应该对现代医学产生怀疑,癌症都能治好了,何况是冯小雨这点病?我更应该关心一下自己,胡山阴的笔记上记载的每个学过《地脉图》的人都会受到的诅咒,还有翻译官陈明遗书中提到的换命之术,都不是闹着玩的!

    蚊子说的这些,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现在冯小雨疯疯癫癫的住进了医院,而学校那边,因为马上就要高考,学习非常紧张。每天跑学校和医院就忙的我脚踢后脑勺了,关于我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是留作高考以后再去想好了。

    对我的做法,蚊子也不好多说什么,不过他表示,只要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我知道蚊子也是为了我好,毕竟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之间的关系,和真正的亲兄弟比起来,也就是多个脑袋差个姓,相信只要我有需要他的地方,蚊子都会二话不说的支持我。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五月末。迫在眉睫的高考如同一张病危通知单,让整个高三学年组的同学都如丧考妣一般拼了命的选题、做题。受到大家的感染,我和蚊子也临时抱佛脚的认真学习了起来,毕竟这场考试关系着我们未来的命运。

    而且在古墓中的时候,冯小雨就答应过我,如果活着走出来的话就做我的女朋友。虽然现在她连我都不认识了,可是在我心里,早就已经把她当成了我的恋人,所以我必须考上一所好一些的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多赚些钱来,把冯小雨的病治好了。

    日子过的简单而充实,在学校和医院之间奔波了一个月之后,高考也终于如约而至。和其他的同学相比,我和蚊子应该是所有考生中心态最放松的。其实我一直觉得,高考这东西,和愣头小伙结婚一样,因为是第一次,所以结婚之前显得特别的激动,可是等到真正入洞房之后就会发现,也就那么回事。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等到考完了最后一门功课,从考场走出来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虽然高中三年来,我和蚊子基本上就没怎么好好学习过,甚至之前还一直期待着想要早点结束高中生活,可等到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竟然有些难以割舍。

    蚊子从考场里走出来,见我一个人发呆,拍了拍我肩膀道:“老胡,想什么呢你?”

    “没什么。”我双手使劲的在脸庞上搓动了两下,长出了一口气道:“只是有点伤感,高中结束了,咱们的青春也结束了,说不定几个月之后,咱们哥俩都不能再在一起上学了!以前天天都觉得时间过的太慢,可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让时间停住,让我再好好看看。”

    蚊子也被我说的有些伤感,道:“每个人都要长大,这是逃避不了的现实。而成长的过程中伴随的阵痛,也许现在会让我们很难过,可是你换个角度想想,不经历风雨,怎么他妈见彩虹?老胡你也别想那么多了,是时候跟青涩的青春说拜拜了!”顿了顿,蚊子继续说道:“班里的男生约好了今晚组织个毕业酒会,咱俩也跟着去乐呵乐呵吧!”

    此话正合我意,自从在卧虎力山回来之后,冯小雨的事情让我的心情十分压抑,如果不是因为马上高考了,我早就拉着蚊子好好的喝上一场了。我俩一拍即合,当即伙同班级里其他的男生,分乘了几辆出租车,随便找了一家饭店,叫了一大桌酒菜。

    二十几个男生围在一张桌子上,天南海北的胡吹乱侃,每个人都喝了很多的酒,我和蚊子虽然有些酒量,可是连着灌了**瓶啤酒,此时也是晕晕乎乎的,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些发硬了。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起头,唱起了周华健的《朋友》,结果大家全都跟着唱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即将离别的感伤,也许是对青春的祭奠,我们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每个人都撕心裂肺的喊着,发泄着。渐渐的,我觉得眼角有些湿润,而很多的同学,都已经是泣不成声,三三两两的搂在一起,嘴里说着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从下午一直到深夜,等我和蚊子相互搀扶着走出饭店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空旷的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盏盏路灯耸立在漆黑的夜风中,照亮了这座承载了我所有青春时光的县城。

    被冷风一吹,我和蚊子酒劲上头,只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跑到临近的路灯下,昏天黑地的吐了起来。等到胃里的东西都吐得干干净净了之后,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找了一块相对干净一些的马路牙子,我们俩并排坐在了上面。我从兜里掏出一盒哈德门来,扔给蚊子一根,我自己也点了一根。使劲的抽了一口,浓烈的烟草味道让我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多少清醒了一些,我看了看蚊子说道:“其实我一直怀疑,冯小雨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十有**是因为我喂她吃的那颗黄皮子内丹的原因!前几天我又翻看了一下《地脉图》,冯小雨现在的情况,很像被夺魂了。”

    “夺魂?”蚊子抽了口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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