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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我做盗墓贼那几年-第21部分

小说: 我做盗墓贼那几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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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是腊月二十三,农历的小年。

    杨震天在饭店要了几个小菜,又买了几斤烧酒,独自一个人在单身宿舍里借酒消愁。充满了浓浓欢庆气味的鞭炮声,不断的从县城的方向传来,可杨震天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该用的办法都用了,可是木材厂的亏损情况还是没有好转,整天追讨工资的职工,仿佛一座大山一样,压得他透不气来。

    正所谓是借酒消愁愁更愁,杨震天越喝越愁,越愁越喝,不知不觉间,几斤烧酒全都下了肚。虽然平日里杨震天的酒量很大,可是此时足足喝了好几斤的烧酒,他也觉得一阵阵的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的往上涌,他赶忙推开了门,跑到宿舍外头吐了起来。

    东北的冬天黑的早,虽然才刚刚下午四点多,天色却已经逐渐的黑了起来。

    昏天黑地的吐了好一阵,直到吐出了几口苦水,杨震天这才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仿佛冰碴子一样的冷气,吹在了杨震天裸露在空气中的身体,不断的带走他的体温。虽然已经喝的晕晕乎乎的了,可是厂子的亏损、拖欠的工人工资这些事情还是萦绕不去,甚至比清醒的时候来的还要让人心烦意乱。

    这个金钱关系至上的社会,杨震天一个愣头青一样没人脉、没钱的毛头小子,根本没有办法可想。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杨震天突然生出了一股子难以名状的绝望,对着愈来愈浓的夜空,杨震天发了疯一样的大喊大叫道:“贼老天,难道你真他妈要逼死我么?钱,钱。。我他妈上哪去弄这么多钱来?”

    没人回答杨震天的问题,静悄悄的夜色中,只有能冻掉人下巴的冷风不断的吹过厂子里的电线,发出了彷如厉鬼索命的‘呜呜’声。

    杨震天绝望了,他伸手在冰冷的地面上划拉了一下,正好摸到了一片锋利的木片。犹豫了一下,杨震天猛地握紧了木片,就要对着自己的脖子割下去。正在此时,忽然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传来:“我。我。能帮。。能帮你。。”

    随着话音一落,一个女人的身影从不远处的一大堆木方后面走了出来,此时天色已经很暗,杨震天迷迷糊糊的根本看不清女人的长相,只能勉强看清对方是个女人。不过所有的职工都放假了,现在木材厂里只有杨震天一个活人,难道是厂里来了小偷?

    想到这里,杨震天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厉声问道:“你他吗是谁?深更半夜的,来厂里干什么?”

    女人犹豫了一下,断断续续的说道:“我。我是黄仙姑。。我能帮你,不过。。不过。你要把你的命给我。。然后再去帽儿山。天玄洞里。取出一枚叫做。御魂珠的宝物。和一具死而不腐的神尸来。。我就可以帮助你摆脱困境。。”

    女人说话的声音时断时续,她的舌头好像是硬的一样,说话的声音也怪异的很。

    杨震天也是压力太大了,听说女人能帮他度过难关,当即一口许诺了下来。至于女人说的,要他命的事情,杨震天并没有放在心上,刚才自己都要自杀了,只要能够摆脱现在的困境,就算真的把命给这个看上去神秘兮兮的女人又如何?

    见杨震天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女人当即给了他一副地图,嘱咐了他很多的注意事项之后,身体一闪,顿时消失在了黑暗中。而杨震天也一步三晃的回到了房间里,一头扎在了床上,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等到杨震天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他当即动身,买了一张去帽儿山的车票。期间谁也不知道杨震天究竟在帽儿山里有了一番怎么样的奇遇,只是两天之后,从帽儿山回来的杨震天不光结清了职工的工资,还每人多发了几百块的奖金。

    而且从此之后,木材厂的效益也越来越好,每天的订单排都排不过来,几个月后,终于扭亏为盈,杨震天也赚了很多的钱。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杨震天却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天里昼伏夜出,而且他居住的单身宿舍也成了禁区,除了他自己之外,谁都不让进。

    直到有一次月底结账,厂里的会计要找杨震天报账,找来找去厂里都不见杨震天的影子。没办法,会计只好找到了杨震天的单身宿舍。可是会计敲了好一阵的门,房间里都没人答应,他正要离开,房间里却突然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声。

    会计以为杨震天在穿衣服,因为这笔账急着要报,会计也没多想,扭头就推门走了进去,可是他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杨震天的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一股浓烈的腐臭气味扑鼻而来,在他的床上,一个浑身酱紫色的干瘪尸体,盖了一床蓝色的寿衣躺在那里。一双已经烂成了两只黑窟窿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会计看个不停,几条白花花的肥蛆爬进爬出的异常恶心。

    会计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当即吓得屁滚尿流的直接跑去公安局报了案。等到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杨震天正坐在床上的干尸旁,他冷笑一声,一言不发的举起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三下五除二的杀光了所有看到他房间中秘密的人。然后带了好几万块,消失不见。

    公安局当天就立了案,县里的刑警队和民警全都派上了街,准备抓捕杨震天。就在当天夜里,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里,一共五十四口人,全都被人斩杀,而且手法异常血腥,场面惨不忍睹。而这五十四个死者,被摞成了一个古怪的祭坛的形状,在这个用尸体摆成的祭坛后面的墙壁上,有人用血写了一句“仙姑换命、凡人莫阻,帽儿山神尸还魂、玄天洞黄泉难渡,杀人者,呼兰大侠杨震天。”

34。第34章 线索(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青春痘的故事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此前我虽然已经找到了解救冯小雨的办法,可是需要用到的三样东西,我却是毫无头绪。没想到这次误打误撞的,竟然从素不相识的青春痘的嘴里,知道了最重要的御魂珠的下落。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不过我暗下决心,等到蚊子来哈尔滨之后,我俩一定要去帽儿山走一遭。

    我正胡思乱想着,黄毛却在一旁说道:“说你小子滥竽充数你还不乐意听,故事虽然离奇,可是不合理的地方也太他妈多了,首先自称黄仙姑的那个女人是谁?她是怎么帮的杨震天?还有杨震天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这些重要的东西,你都说的不尽不实,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一点都不恐怖!”

    青春痘瞪着眼睛道:“去你大爷的,我算看好了,我就算给你讲一本聊斋,你也肯定会挑出一大堆的毛病!我又他妈不是呼兰大侠,上哪知道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去?不过我想那个自称黄仙姑的女人,十有**应该是只成了精怪的黄皮子。”

    两个人鸡头白脸的争论了好一阵,也没分出个高低来,最后还是坐在我身边的女孩下了结论,如果论起恐怖来,黄毛的故事应该排第一,不过青春痘讲的故事虽然不怎么吓人,却胜在诡异离奇,可以说是各有千秋不分伯仲。干脆等到了哈尔滨,大家干脆每人都出一些钱,好好的吃一顿。

    黄毛和青春痘都同意女孩的提议,我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别说大家出钱了,就算是让我自己请客,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毕竟御魂珠的消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我又旁敲侧击的和青春痘打听了一些关于帽儿山玄天洞的事情,青春痘想了想告诉我,这个故事他也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听来的,具体的情况还真不知道多少。不过他知道,帽儿山在尚志市的境内,从哈尔滨坐车,也就个把钟头就能到。

    四人天南海北的又闲聊了一会,等到天色已经完全大亮了,这辆绿皮老爷车终于驶入了哈尔滨火车站。虽然一夜没合眼,不过我却一丁点的睡意都没有,跟着黄毛和青春痘,从车厢里走了下来。

    微凉的晨风吹过,我使劲儿揉了揉脸,哈尔滨终于摘下了神秘的面纱,把她最真实的一面,直接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过对于我这个从来没到过大城市的土包子来说,和富锦县城比起来,这里唯一的不同就是,人多一些,车多一些,楼房也高了一些。

    黄毛和青春痘都是哈尔滨本地人,他俩带着我们找了一家干净的饭馆,点了几样特色小菜,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饭。因为我和女孩都还要赶着去学校报道,所以并没有多做停留,吃过了早饭,四人相互交换了一下联系方式,就此告别。

    我找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学校而去,报完名,登过记,正式的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以前我和蚊子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大学生活有多美妙,可是等到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涯之后,我才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话简直说的太有道理了。除了每周一节的专业课之外,剩下的时间都是自由活动,甚至除了辅导员之外,讲师都认不全系里的同学。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就悄悄溜走,我军训结束了一周之后,蚊子也终于风尘仆仆的杀到了哈尔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见,这小子似乎又变得结实了不少,壮硕的体格极具视觉冲击力,都快赶上美国电影里那只叫做金刚的大猩猩了。

    蚊子告诉我,冯小雨的情况很不好,因为每天只能靠打点滴维持,冯小雨整个人都快瘦成面条了,而且她也变得越来越疯疯癫癫的,除了谁都不认识之外,有好几次都差点没用剪刀伤到护士,现在每天二十四小时,最少都有一个人看着她。

    听完蚊子的话,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沉重,以冯小雨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不尽快找到地龙角、凤凰胆和御魂珠的话,恐怕她真的再难坚持多久了。当即我把在火车上,从青春痘的嘴里听来的那个呼兰大侠杨震天的故事和他讲了一遍。

    据我推断,帽儿山玄天洞里,肯定有一座古墓。而御魂珠,十有**就在这座古墓之中。

    蚊子听后,大手一挥道:“我还是那句话,该咋整就咋整,卧虎力山那么凶险咱们都过来了,以你祖传《地脉图》的风水秘术,加上我这副身板,别说一个帽儿山了,就算是去盗了秦始皇的陵墓,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点头称是,虽然我们哥俩都有经验,可是毕竟古墓是属于死去的人的世界,诸般凶险不言而喻。而且帽儿山古墓,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断,缺乏有力的证据。退一万步讲,如果我的推断真的准确的话,我们哥俩一定要多多的准备好装备物资。

    更重要的是,青春痘讲的故事里,杨震天是从帽儿山带回了一个神尸。虽然我不知道神尸是什么东西,不过多半应该是死而不腐的僵尸一类,所以其他的东西都可以不带,唯独干粮清水,还有克制僵尸的黑驴蹄子和糯米是一定要带足的。另外,如果有机会,最好再弄几件趁手的防身利器。

    不过要想弄到这些东西,需要不少钱,我和蚊子商量了一下,决定联系陈半闲,反正已经收了他的定钱,干脆这次就把萨满之印卖给他。而且陈半闲的人脉很广,整好问问他,有没有安全的渠道,搞到我们哥俩需要的几样装备。

    说干就干,我当即给陈半闲打了个电话。这小子本来在电话里还一腔睡意,不过一听说我要把萨满之印卖给他之后,立刻精神的跟三孙子似的,问清楚了我和蚊子的位置之后,说是开车来接我们,顺带着给我们哥俩接风洗尘。

    陈半闲的效率很高,没多大一会,他就开着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出现在了我和蚊子面前。

    梳了一个油光铮亮的大背头,陈半闲一身西装革履,打扮的人模狗样,不过他那张长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猥琐脸,却把他营造起来的气场给破坏的干干净净,相信只要不是瞎子,看这小子一眼,就能确定他整个就是一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

    拍了拍陈半闲的肩膀,蚊子大咧咧的说道:“半仙哥,我怎么发现这套西服穿在你身上这么别扭呢?可不是兄弟我说你,要是你敢把头发梳成中分,那他妈绝对不用化妆,直接就可以演一个卖国求荣的汉奸啊!”

    陈半闲并不生气,他笑呵呵的递给了我和蚊子一人一根万宝路道:“以哥的觉悟,能干汉奸那么没骨气的职业么?就看在我这几年竟把赝品古玩卖给外国佬的份上,怎么着也得算个爱国英雄啊!”陈半闲说罢,自己也点了一根烟压低了声音道:“这里人多嘴杂,不是个说话的地方,走吧,哥请你俩吃火锅去。”

    陈半闲开着车,带着我和蚊子最终停在了一家叫做客来顺的火锅店门前。因为还没到饭点,装修的古色古香的火锅店里,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食客,三五个服务员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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