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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始法时代-第74部分

小说: 始法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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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最好还是团结一致,这样大家才能安全的走出这个原始森林。要是老这么对立,对谁都不好。”那个姓韩的说道。

    “你还是怨我和虎哥事先没和你们商量呗,是不是?”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想来是那个什么锘哥。

    “锘哥您这话说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不管双方有多大意见,最好都不要动手,动手太伤和气了。”姓韩的解释道。

    “行了!”虎哥喝道,“小韩,你把这块肉吃了。”看来这个虎哥厌烦了争吵,想逼姓韩的站队,意思是要么你和我们一样吃狗肉,要么你和那个老胡站一边,有多远滚多远。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突然那个锘哥开口说道:“这就对了嘛,小韩!这时候还特么讲究什么呀,再不吃东西就出人命了。来,再来一块后腿肉。”

    “呸!”第四个人,也就是其他三人口里的老胡,可能是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然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听着像是向西北方向去了。

    “老胡!你去哪里?你一个人是不行的。这里有很多野兽!”小韩想起身叫住老胡,不让他一个人离开。

    “啪!”的一声轻响,虎哥的声音传来:“不要管他,让他走,他这一走,既少了一个不安定因素,还省了一份口粮。正好!”那一声轻响,应该是他一巴掌把想起身的小韩按了回去。接着虎哥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很大声,显然是说给已走开的老胡说的:“姓胡的!我实话和你说,老子当年在追杀齐云升的时候,吃的狗多了去了。老子就算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也是想吃狗肉了就杀了来吃,你个养狗的普通人还想来管我们武人的闲事,真是不自量力!老子忍到现在才吃了你的狗,已经给足你面子了。”

    老胡没有回答,只能听到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越来越轻,直到无声。

    自此火堆旁的三人没再说话,只是传来一阵咀嚼的声音。三人吃完后,也不打扫现场,只是用雪把火扑灭,然后朝南走去。想来他们是要另寻背风的地方休息去了。

    突然朗天涯觉的怀里的孩子在努力的伸手够什么东西。他低头一看,只见小女孩在奋力的伸手想抽出他腰里的短剑。他忙把孩子的小胳膊塞回到狼皮袋中,怕再冻着她,他低头在小女孩的耳边说道:“我知道这是你的东西,但你还太小,不能玩这个,太危险了。”

    “叔叔你是谁?这儿怎么全是雪?我记得睡前我是在一个挺热的地方呀!”

    “挺热的地方?”朗天涯琢磨了一下,醒悟过来,她说的可能是屋内。

    “我叫朗天涯,三天前从雪里捡的你。你被人藏在雪里了。”

    “这里是哪里,不可能是云南了吧?”看上去小女孩很疑惑。

    “这里是东北,具体省份的话,应该属于黑龙江吧!”

    “怎么回事,睡着前我是在热带雨林里的树上,现在怎么来到大雪纷飞的东北!”

    朗天涯看着这个小嘴叭叭的说着话的小姑娘有点挠头,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于是他耐心的把发现她的过程和如何救治她的过程都告诉了她。

    小女孩细心的听完,没再问问题,而是摸着小下巴陷入了深思。

    “今天多少号?”小女孩突然问道。

    朗天涯想了一下,说道:“应该是十一月十六号。怎么了,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我记得睡着的时候,是在夏天呀,现在是那一年?”

    朗天涯把今年的年份告诉了她。

    小女孩吃惊的嘴都合不上了:“怎么可能?那我现在应该二十一岁了。难道我穿越了?”

    朗天涯仔细观察着这个二三岁的小女孩,觉的她妖气很重。一开始她说话的时候,还像个这年龄的小孩,但过了这一会儿,她的谈吐表达越来越明白,言语中的逻辑性也越来越强,一点也不像个二三岁刚学会说话的孩子,反而像个思维清晰的大学生。

    “请问,这里还是地球吗?”小女孩问完了时间问题,开始严谨地进入对地理位置的考察。

    “还是地球,不是异界。”朗天涯回答完,心里嘀咕道:“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的顺序,接下来该不会是那个亘古不变的哲学问题‘我是谁?’了吧。

    “你发现我的时候,我身边都有什么东西吗?”小侦探又问道。

    朗天涯于是把那些手机、短剑、营养套餐、衣物之类的东西拿给她看。

    “手机很高级呀,不是我那个时代的东西。看来这些东西不可能是穿越时带过来的。如果这还是地球,那么我应该是穿越到了未来。而这些东西是有人放到穿越之后的我的身边。这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何在?而且也不知道这个未来还有没有另一个我,已经长大成为二十一岁大姑娘的我。如果有的话,那谁才是我,我又是谁?”小姑娘皱着小眉头,小胖手摸着小下巴,看着手机等物苦思冥想。

    朗天涯无言以对,心说:“她果然问出了‘我是谁’这个问题。”但他又如何回答得了这么深奥的哲学问题。他现在一点也没有猜中小女孩问题的喜悦,而是充满了烦恼:“这个小女孩显然不正常,脑子有问题。这个岁数的小孩子发现自己被不认识的人抱着,不应该先找爸爸妈妈吗?可是她不哭不闹,却思考起了时间、空间、自我存在等高大上的问题。而且认定自己是从十八年前穿越过来的,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宝贝,别想了,你才清醒了一会儿,别用脑过度,再晕过去,来,先休息一下,你饿不饿?”

    小女孩停止了思考,摸了摸她的小肚子,点了点头。

    朗天涯拿出一包营养套餐,用手使劲揉捏了一会儿,一分钟后,套餐变的热乎了起来。他给小女孩喂了有四分之一。吃完后,小女孩两个眼皮打架,头一点一点的下垂,看来是困了。他怕她在狼皮袋里睡,她自己身体的热量不够,着了凉就麻烦了,于是仍旧把她抱在自己怀里,外面再包上那些衣物。

    朗天涯看着怀里睡熟了的孩子,一时无计可施。他不能像小女孩昏迷时那样,想走就走,想跑就跑了,也不能在小女孩睡着时带她出去跟踪刚才那几个人。他这才发现,小女孩清醒了之后,他的行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他希望小女孩一觉醒来,变成一个正常的小姑娘。这样,他才能把她放心的托付给别人。因为他发现,找个可靠的人照顾这个小女孩的想法,很可能因为她的不正常而难以实施。

    (本章完)

第120章 遇怪() 
一个小时之后,小女孩醒了。

    朗天涯也从深思中回过神来。他发现小女孩好像比刚才轻了一点儿。他皱着眉头抱着她掂了掂,确实轻了一点儿。要知道,朗天涯对物体的重量、速度、运动轨迹的探测感知一点不亚于入微高手。虽然小女孩只是比一小时前轻了十几克,但朗天涯还是敏锐的察觉了出来。不应该啊,小女孩又没有便溺,按理说在这零度左右的雪洞中,也不可能会是出汗之类的原因导致减少体重,她为什么会轻了那么一点?不但如此,小女孩的样子也好像有了一点微小的变化,好像更幼小了一点儿。

    “你是谁?是不是你买了我?你休想让我以后叫你爸爸!”小女孩大眼瞪得溜圆,有点小肥的腮帮子向下嘟着,用代表月亮消灭你式的目光怒视着朗天涯。

    朗天涯冲天翻了个白眼,显然这个女孩的病不但没好,睡了一觉起来后,反而更严重了,这回又加上了失忆。

    “我叫朗天涯,是我把你从雪里救起来的。”朗天涯苦口婆心的又把自己救人的光荣事迹说了一遍。

    但这回小女孩却不信了。“你别骗人了。我在火车上睡了一觉,一睁眼就到你这儿了,肯定是那个人贩子把我卖给你了,是不是?”

    朗天涯不得不又把双方刚才的对话告诉了她。希望她能想起一小时之前的事。但他失败了。小女孩对现在是那一年,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周围都是雪,一点也不关心。

    “我的人头气球呢?是不是那个人贩子拿走了?”

    “什么人头气球?我没见过,反正我没拿你的。”朗天涯心力交瘁,信口回答道。

    “哼!”小女孩把小胖胳膊抱在胸前,仍然怒目瞪着朗天涯。

    朗天涯本就缺乏和小孩打交道的经验,面对这个生气的小女孩,一时也觉的很是棘手。

    朗天涯觉的要打破双方的尴尬气氛,先从对方关心的问题入手。于是他和颜悦色地向小女孩问道:“你还记得你爸爸妈妈是谁吗?只要你还记得,我保证送你回去,或者我托人送你回去,你看这样行不行?”

    “你个狡猾的骗子,你是不是想骗我说出我父母的情况,好探知我对自己父母的印象是否深刻?从而推断出我以后是不是个好养活的小孩?长大后对你亲不亲?会不会把你当亲爹一样?能不能给你养老送终?告诉你吧,我可不是个小糊涂蛋,我清醒着呢!我当然知道我父母是谁,但我就是不告诉你!你就算把我养大,我也不会把你当亲爹对待的。我劝你老老实实的把我交给警察叔叔,好争取宽大处理。其实现在买孩子不会判实刑,有的还不算犯罪,顶多教育教育。只要你把我交给警察,我会让我父母把你买我的钱还给你,怎么样?”

    朗天涯一头向后倒在了雪堆上。这个小屁孩从哪里听来的这么多道理和法律知识?再说我上哪给你找警察叔叔去?最近的派出所至少也得在三百公里之外。他觉的这个小女孩还不如一个小时之前的那一个好对付呢。他想道:“这个孩子是不是双重人格?我听说过这种病。不过也没听说两三岁的小孩子得这种病的呀。唉,不管了,不如让她再睡一觉,看看能不能把那个思考哲学问题的人格换回来。起码那个还算理智,没有这个这么情绪化。”

    “好吧!我答应你了。我会想办法找警察叔叔,然后把你交给他们,这样总行了吧。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小姑娘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点了点头。

    朗天涯急忙高兴的拿出一直捂在怀里热着的营养套餐,拧开盖喂她吃了起来。小女孩吃完后,又犯困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朗天涯决定立即行动,找一个可靠的人,把手里这个烫手的山芋转手。

    刚才他分析了他面临的局势。他目前应该领先追捕他的人一天左右的路程,但由于天气好转,对方很可能出动直升机进行空投物资和人员。那他的领先优势将不复存在。但在这茫茫的冰天雪地的原始森林之中,他们要找到自己也不是容易的事。

    为了小女孩的安全着想,他可不想让追捕的人发现他和这个小女孩在一起。因为不管是顶着“齐云升的孩子”这个名头,还是顶着“被齐云升救过的孩子”这个名头,将来对这个孩子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必须在追捕他的人发现他和孩子在一起之前,把小女孩转交给一个不明真相的第三人手里,并让他认为是他自己发现并救了这个孩子。

    刚才他发现外面争吵的那四个人时,还高兴了一阵子。但听了一会儿他们的对话,又有点担心起来。首先,那三个吃狗的家伙显然不可靠,他可不敢把孩子交给他们,万一他们半路上饿了,把孩子也吃了可怎么办?其次,那个向西走的老胡当然很善良,但这个人能力不够,让这个老胡带着孩子一路走出大山,他倒不用担心老胡把孩子吃了,他担心的是另一点,有可能野兽会把两个人都吃了。

    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把孩子想办法交给老胡,然后他采取偷偷一路暗中保护的方式,一路护送他们遇到别人或走出大山。

    乘着孩子睡着了,他收拾好雪洞内自己的东西,把孩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放到狼皮袋里背好,他钻出雪洞寻找着那个老胡的足迹,一路向西而去。

    胡路一边向西走着,一边怒火中烧。他不旦在生那些吃了他的宝贝狗儿子的人的气,同时也在生自己的气。他气自己是个糊涂蛋,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搞明白,就跟着人出来追捕齐云升,呵呵,从头到尾自己就是被人利用。从沙普通到尹照京,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即不认同自己视狗如子的理念,也不尊重自己和动物配合后体现出的追踪能力。有用的时候就呼来喝去,用不上时甚至杀狗吃肉。到最后,连和他最亲近的韩刚也吃起了他的狗,这让他情何以堪。想着想着,一股委曲自怜之情又掺杂到愤怒的情绪之中,老胡禁不住流下了两行泪水。

    几天前,尹照京领着老胡、韩刚以及两个尹照京的手下,一个叫钱飞虎,一个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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