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之梦中证道-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么大一块金子得值多少钱啊?买最贵的IPAD也能买好多个了吧?咦,我怎么又冒了奇怪的念头?IPAD是什么东东?我为会要买它?最重要的是:我是谁?我这是在哪?我要干什么?
得,段明辉又陷入了三大生命终极难题中不可自拔。
没等他想出个什么子丑寅卯,眼前的那块黄金突然消失了!
“黄金,我的黄金呢?”他大叫出声,然后突然感到有些不对劲,终于将注意力从突兀出现又消失了的黄金上面移开,四下打量了下,发现自己原来正处在一片酒楼中,四下里高朋满座,座无虚席。
不过你们都这样眼盯盯地看着我干吗?难道没见过我这么帅的?还是说我很有钱,风流倜傥?
段明辉疑惑地低头打量了下自己,发现帅不帅这种见仁见智的问题先不说,反正自己肯定是跟有钱人是没关系的,因为自己身上褴褛破旧的打扮怎么看都是个叫花子。
叫花子怎么了?叫花子不准进酒楼吗?呃,好象还真是不准。段明辉正欲讪讪打个圆场,突然眼前瞥见对面临窗风景最好的那桌酒席主座上却正坐着一个同行,一个同样穿着破破烂烂的小乞丐,顿时胆气一壮。
“他不也是乞丐,不也正大光明地坐在这儿吗?”他指着那瘦小的小乞丐理直气壮道。
“不是以为你们一伙的我刚才连门都不会让你进咧,怎么,你不会不认识这两位爷吧?”小二握着客人刚递过来的金子,一转头,脸上的谄笑变成阴沉,对着段明辉语气不善地问道。
“黄贤弟,他也是叫花子,你认识他吗?”这时一个憨厚的年轻男人的声音适时地响起。
段明辉闻声扭头,却见好一条威风凛凛的大汉,身高足有一米八几,身材魁梧,线条刚硬;再看身上,居然裹着一件水光溜滑的纯黑貂皮!
土豪啊!
“我才不认识他!而且人家也不是什么小乞丐!”那个先前被段明辉认作同行的小乞丐粗着嗓子不悦道,不过虽然他已经尽量粗着嗓子,声音听起来仍是透着清脆,柔细,好听至极。
“算了,我二师父说了,相逢即是有缘,我看这位小兄弟也是饿了,不如也请坐下用些吃食吧?”那魁梧的土豪倒是真仗义,怕店小二为难段明辉,开口邀请道。
“那谢谢了,我就不客气了。”虽然不怎么饿,段明辉也不愿拂了对方的好意,顺势在两人的桌子旁坐了下来。
那个身体瘦弱的小乞丐皱了皱眉头,却终是什么也没说。
那魁梧的汉子本来是准备结账走人的,见状又坐了下来,也不以为意,反而真诚地问道:“虽然桌上饭菜还剩下不少,但终是残羹剩炙,小兄弟吃什么?再给你叫一些!”
确实是真土豪!
虽然不知道土豪这词是什么意思,但段明辉心里还是如此想道。
“不用了,我不怎么饿,这些果子都还没怎么吃,这就够了。”段明辉看着桌子上那几盘基本上没怎么动过的果盘开口道。
“那好吧,对了,小兄弟,我叫郭靖,这位是黄贤弟,你怎么称呼?”土豪开口问道。
(本章完)
第7章 尸体美容的达叔 琅嬛福地的段誉()
很难得,早上闹铃响起第二遍时段明辉就醒了过来,没有迟到。随手将闹铃关上,他躺在床上忍不住地回味起昨晚梦境里的事。
一向给人印象憨厚老实的郭靖居然是个实足实的大土豪?猛一听还有些不能接受,不过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没见他穿得是价值千金的黑貂皮,骑得的万金不换的汗血宝马,随便请人吃饭都是满满的一大桌菜,最主要的是结账时居然用的是大块的金锭!
那可是足足二十两的金锭,没见最后店小二找回来的白花花的银子就有近百两,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也就是二十万!而看他鼓囊囊的钱档子,这样的金锭还不知道有多少!
可惜最后傻大方的郭土豪在三人分手时准备送给自己的那几块碎银子却被面色不虞的黄蓉给劈手抢走了,连带着还气鼓鼓地抢走了郭靖一半的金锭和那匹汗血宝马,害得梦里不知道黄蓉真实身份的自己还大骂了她好几遍“贪财鬼”!
不过说来也怪,虽然后来的轮回时都能记得上次轮回经历的情景,但偏偏在梦境里时却完全记不得现实里的事儿,害得他在梦境中无数次苦思人生的三大终极难题而不得解。偏偏梦醒的那一刻这纠结了自己无数时间,耗死了无数脑细胞的问题就全都迎刃而解了,轻易地让人忍不住生出无尽的恼怒。
梦中不知身是客,醒来轻易知前事。那不知道现实中也是如此,是不是也是生前苦苦追索不解的问题,在死后的那一瞬也都恍然大悟了呢?也许吧,不过自己还是赶紧起床给儿子做饭吧,别再迟到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终于到了发工资的月中。段明辉领了工资,带着儿子带村里的小饭馆里吃点面儿,喝了点饮料,就算将每月一次的大餐许诺糊弄过去了。将儿子送到他同学家玩,段明辉就骑着自己那破二八大杠踏上还债的道路。就着关系的远近,先还关系远的,每家按催债的紧急还上几百不等。等到这一圈下来,刚到手的三千块也就只剩千把块了,除下自己和儿子一个月的生活费,算算余下的钱还真不够买上一个最便宜的智能手机了。
他压根就没想过给儿子买他想到的平板电脑,那玩意好点的贵的要死,便宜的性能完全比不上同等价位的智能手机。
没办法,得接点零活挣点外快了。
他以前做的那点零活不过是夜间给人看看场子,在加油站值值夜班什么的,不过自从他每晚都要经历梦境轮回后,他就再没做过了。不过为了儿子的期待的目光,他决定最近几晚不睡了,找点零活做。
将儿子从同学家接回,交待邻居好心的邢奶奶帮忙照顾一晚上,段明辉骑着他那破凤凰牌二八大杠出了门。先是跑到了村头的地下赌场问需要不需要看场子的,结果最近上面抓的紧,赌场根本就没开门。没办法只好去几里外的镇上加油站碰碰运气。
镇上本来有两个加油站,可惜一个最近装修,一直没营业,另一个也不缺值夜班的。
段明辉骑着破二八大杠在镇是转悠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一个招临时夜班工的。平来嘛,小镇也不大,位置又有点偏,哪有那么多临时的夜班岗位等着他?
他本来想回去,可一想到这是儿子半年来第一次正式地求他,他又止住了回去的勇气。最后一咬牙,干脆骑着破自行车向十几里外的县城里行去。
县城里比村里和镇上是繁华多了,虽然也只是一个靠山的小县城。已是华灯初上,街道两旁的店铺装修的彩灯将夜色弄的支离破碎,五光十色。
段明辉有心去那些大饭店KTV问收不收短期临时工,终是觉得成功的可能性太低。就这样转来转去,却是转到了县城里最大的医院县医院了。这是县医院的侧门,人并不太多,周围也没什么大超市、药店、礼品店之类的,只有几家小饭馆和小卖铺。突然一张贴在医院侧门墙上的一则不起眼的小广告引起了段明辉的注意。
上面大意写着:因工作需要,县医院太平间招特殊搬运人员,长期兼职皆可。
如果是以前,太平间特殊搬运人员这样的工作段明辉是万万不敢去考虑的,对一个长年吃素,连肉铺子都要远远躲开的人是万万不敢与尸体打交道的。不过经历了这么多的梦境,不说近距离地看尸体,就是梦境中他亲手造成的尸体也不知几凡了。现在尸体在他眼里也就象路边的一滩呕吐物,虽然仍然会远远地躲开走,却也不会害怕恶心的手脚发软,行动不能。
好吧,就它了!段明辉上前一把扯下了小广告向医院里面走去。
你要问应聘需要小广告吗?又不是古代接皇榜?当然不需要,但已经将这份“太平间特殊搬运工”工作看做是最后救命稻草的段明辉可不想再让其他的竞争者看到这份广告,增加自己的竞争难度。
你说有这么巧吗?偏偏就有同样想要竞争这份工作的人看到这一份广告而去跟他竞争?有必要做的这么绝吗?段明辉一定会回答你,你个生活无忧的土豪哪懂穷人的苦?!
面试的过程顺的一踏糊涂,甚至根本就没面试,他刚推开太平间办公室的门,刚开始说自己是来面试特殊搬运工的,就被那个头发都花白的老头一把丢过来一件白外套,“好了,别墨迹了,就是你了,快穿上,新建路又出了一起车祸,三具尸体!好家伙,幸亏你来了,要不还不得累死我?”
一个小时后,段明辉手拿着崭新的一百块犹不敢相信挣钱竟这么容易,只不过抬了三具尸体,除了那个大胖子司机有些沉外,另外两个可没多少份量,一百块就这么到手了?那我******累死累活地还在工厂干什么?
段明辉在太平间阴森森的走廊长椅上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等到去填表格了的达叔回来,他立马迎上前去,殷切地问道:“那个,达叔,咱们这收长期正式工吗?”
“长期正式工?我都还是个临时工呢!”头发花白的达叔攥着表格苦笑道。
(本章完)
第8章 彪哥的胆战心惊 救人的凌波微步()
白骨,到处都是白骨!
人的,兽的,完整的,残缺的,洁白的,暗红的,坚硬的,松脆的,千形百态,随意散落在这座不大的洞窟中。
洞窟是普通的北方石质洞窟,到处都是形状狰狞,光秃秃的石头。洞窟里的光线很不好,除了靠近洞口处洒进来一些天光外,再无外界光线来源。
但洞窟里并不是绝对的黑,反而有一种莹莹的绿光充斥其中。段明辉知道,这应该是白骨身上产生的鬼火。
“咦,居然有活物敢走进我的山洞?!是我今天的运气太好了,还是你运气太差了呢?”一个慵懒的,带着莫名愁绪的成熟妇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段明辉却毫不犹豫地直接将转过身来,将目光盯在了白骨平台上的白骨玉床上,口中答道:“不是你的运气太好了,也不是我的运气太差了。只不过是两个可怜人,呃,或者说一个可怜人,一只可怜幽魂的萍水相逢罢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争相食呢?”
“哦,看你谈吐还是书生哦,如果不是你身上没一点法力波动,神魂也只是比普通凡人强一点的话,你这样面色平静,侃侃而谈,我还以为你是专门来降我的神仙高人呢,可惜可惜。”身上只有薄纱罩体,几乎是玉体****横陈的妖冶女子吐气如兰,娥眉轻蹙道。
“不用可惜,你既杀不了我,自己想真正死去求解脱的愿望也会达到。”段明辉无视脚下被自己踩成了粉末的白骨堆,勉强找了一处干净点的地方,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眼睛肆无忌惮地在女人近乎****的身上扫来扫去。
咦,平来懒洋洋横躺在晶莹剔透的白玉组成的玉床上的女人一下子来了兴趣,毫不在意自己春光大泄地抬腿从玉床上下来,缓步走到段明辉的面前。见对方火辣辣地眼光贪婪地聚焦在自己因走动而颤动的胸前坚挺上,皓然一笑,玉面含春,“我好看吗?”
森然可怖的白骨洞窟似都因这一笑而变成春光明媚的仙境!
“嗯,好看,比我媳妇好看多了。”段明辉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我哪儿比你媳妇好看呢?”女人继续语如柔丝地媚惑道。
“胸比她大,屁股比她翘,腿比她长,皮肤也比她白。”段明辉仍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双眼仍目不转睛地死死盯在她秀色可餐的玉体上。
“你这样对别的女人动心,想没想过你媳妇会因此很伤心呢?”女人说着一只柔荑慢慢伸出抚在段明辉的脸上,动作轻柔地缓缓向上移动。
“我想她不会吧?毕竟是她先离开的我——”段明辉话没说完身体就淡淡地褪色,变成了虚无,与其同时,一只指甲寸长的爪子狠狠地插在他头颅原先所在的位置!
段明辉从太平间办公室附带的小房间里放着的床上醒来。床是翻身都困难的单人弹簧床,能折叠收起来的那种。晚上放下来是达叔的睡榻,白天就收起来放在墙角用破布盖着。
床虽然小了点,但还好段明辉睡觉还挺老实,没从翻身都困难的床上掉下。虽说硬的硌人,但庄稼人嘛,硬坷垃满地的地头都能睡着,还怕这个?唯一难以忍受的就是因为是老头达叔的床,上面一股混和了老年人体味和尸体恶臭的怪味,硬是熏了他半宿没睡着。
也不知道是不是久在鱼肆,不闻其臭的缘故,昨晚还觉得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