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打印传送门-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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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柯明德点头,收服无相,对他助益颇多,帮了不少大忙,以后有能力,自然要予以回报。
“这魔猿魂体坚固,不可多得,修炼五鬼大擒拿有用,掌门快快收了它。”无相道。
柯明德回头一看,魔猿的鬼魂正张牙舞爪,四处飞舞。
这个世界生灵死后,灵魂很快就会消散,唯有这些神人魔兽,精神力强盛,死后能多留存一些时间,也躲不过烟消云散的下场。
柯明德点点头,随手打出一道驭鬼符,将其降服,送入白骨舍利中储存。
“先生!”
鱼芙见他清醒,才凑了过来:
“魔猿身上还有神骨。”
柯明德点点头,在魔猿尸身上仔细检查,最后拔下一根肋骨,正是它的神骨。
“这个神通实在不凡,铜皮铁骨,还能变身金刚,可惜不通武道,抵挡不住真气,单比肉身,我远远比不上它,不过我玄天无极身业已入门,前途不可限量。”
柯明德将神骨收起来:“托尔,剩下的都给你了。”
“你不来一些吗?魔兽肉可是好东西,吃了一些我感觉个子都长高了!”
托尔欢欢喜喜的收起魔猿尸体,它是熊猫,并不忌讳食用灵长类生命。
“你自己享用吧!”柯明德拾起雷神断矛:“鱼芙,你来带路!”
“好嘞,再走三日是罗氏部落,最擅长织布,我父亲就在罗氏部落娶了个第六个女人。”
鱼芙前面走着,一面介绍罗氏部落,罗氏部落已经存在百余年,磕磕绊绊一路走来,拥有三千居民,两位神人,比鱼部落兴旺得多。
一旦鱼寒身死,鱼部落的居民就要在大荒中走上五六天,穿过几片魔兽领地,投奔到这里,不知能有几人活着到达,到达之后,又要白手起家,艰难求活。
当然,这也要罗部落愿意接受他们。
鱼芙一面行走,一面迈着蹩脚的步子,用心修炼,见识了刚才的大战,她对修行武道更为重视。
或许十分困难,但这是唯一能与神通抗衡的途径。
更何况,武道每个人都能修炼,不像神通,几乎不能传承,全靠运气获得。
“怎么可能!”
鱼芙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手脚微微颤抖。
一片断壁残垣。
木质房屋被烧成灰烬,残存的一些木柱被烟熏黑,雨水一浇,长出许多菌菇,部落中的道路荒草丛生,断壁残垣之中,狼狐警惕的看向这些陌生人。
一具完整的尸骸都找不见,已经被野兽吃净。
“父亲迎娶六姨的时候,我还跟来了,那时罗氏一片繁华,这才几年,就被魔兽攻破,他们可是有两个神人啊”
鱼芙潸潸泪下。
“不是魔兽!”
柯明德拨开一团藤条,拾起一杆断裂的木矛,坚固的沉铁木耐住自然的侵蚀,还保持着大体的完好。
村寨之中,还有许多损坏的兵器,甚至一些断裂锈蚀的铜器。
“是战争,是人类自相残杀!”
“怎么可能,人类之间,怎么会有战争?”
鱼芙不敢相信,大荒广袤无垠,人类从不用为资源担忧,只有魔兽,是人类的天敌,人类之间,怎么会自相残杀?
第153章 伏牛氏()
这是一头螳螂魔兽,神通是身体金属化,两柄大砍刀锋刃锐利,尖刺狰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它的躯干是灰黑色的,只有六足闪着银光,正在剥开一只松鼠,坚硬的颅骨被轻易劈开,前肢捧出一点脑花,用心享用。
螳螂忽然停下进食,三角形的脑袋左右摆动,一对几乎透明的金属赤翼一振,嗡声飞起,落在草地上,两柄砍刀挥动,耀武扬威,挡住柯明德的去路。
“有点意思!”
柯明德大感惊奇,俯下身观察这只巴掌大的金属螳螂。
他一路走来,已经斩杀六头魔兽,俱是飞禽走兽,昆虫类的还是头一次见。
螳螂见来人不但不退,反而靠近自己,冒犯神威,立刻被激怒,金属翅翼抖起,发出尖锐高亢的声响。
“整个身体都金属化,但依旧柔韧,关节能够随意伸展弯曲,血液也变成金属流体,真是不可思议!”
螳螂忽然跃起,如同流星,刀锋向柯明德脖颈劈去,柯明德抬手一挡,手背上割开一道口子,皮肤开裂,里面是白玉一样的结构,完好无损,是才练出没多久的筋膜。
柯明德玄天无极身已经入门,力道贯通全身各处,伤口一动,立刻合拢,一滴鲜血都没有流出。
手掌一翻,两指牢牢将金属螳螂钳住,螳螂竭力挣扎,几乎要将他的手指撑开。
“哼!”柯明德怒哼一声,手指间喀啪一响,电光闪耀,螳螂抽搐几下,不再动弹,身体上的金属渐渐褪去,变成翠绿色,和普通螳螂一样。
“昆虫就是和猛兽没法比,虽然得到了神通,精神力有了进步,但依旧蠢笨,不知进退,竟然向我枉自挑战,不自量力!”
通常情况下,生物的精神力与体型有关,体型越大,精神力越强,猫狗的精神力就高于老鼠。
精神力还与物种有关,经过柯明德观察,脊椎动物精神力普遍强于无脊椎动物,哺乳动物强于冷血动物。
目前所知,改变精神力,出去自然发育,有两种途径,一是修炼,无论练武还是冥想,都能增强精神力,其中冥想更为直接;二则是获得神通,精神力也会被增强。
螳螂属于昆虫,精神力低微的不得了,即便走运拥有了神通,也不足以让它拥有智慧。
捏住螳螂尸体,反复观察,最后掰下一条后腿,这是它的神骨。
“托尔,这东西你吃吗?”
柯明德笑着把螳螂的残躯丢给熊猫,这些天它吃了不少魔兽肉,生长的极快,已经快要接近成年熊猫的体型。
“先生,我父亲说,跨过前面这条河,就到伏牛氏了!”
鱼芙手指天边,一条大河映入眼帘。
“那条河里吃人的鱼不多,我们可以杀几头野兽,把胃割下来,充满气做筏子。”
“不需要那么麻烦!”
柯明德摇摇头,朝河边大步走去。
鱼芙跟在后面,步法灵巧,丝毫不慢,经过几天的改进,“凌波微步”逐渐完善,鱼芙也练出第一丝内气。
大荒之人,身材高大,体格强健,用武侠世界的话,就是天赋异禀,根骨奇佳,鱼芙生在神人之家,不愁吃穿,体质更是优秀。
“难道要砍树做独木舟?可是新伐下的树又湿又重,很容易下沉。”
鱼芙心中奇怪,但这些天,已经在柯明德身边见识了太多不可思议之事,也就不再发问。
“啊”
鱼芙刺激的大喊大叫。
柯明德正一手托着她的腰肢,另一只手举起托尔,在河面上奔跑如飞。
“哎呦!”跑过几百米宽的河面,鱼芙被放在地上,双脚都有些发软。
“先生,你可真了不起,就是个子低了点。”
鱼芙由衷道。
“我个子低?”
柯明德有些好笑,自己近一米九的身高,放在人人如巨人一样的大荒,确实低了点。
“咯咯嘣嘣!”
柯明德身子一摇,发出一阵骨骼摩擦的声音,个子长高到两米。
“还低吗?”他问道。
“要是再长高一些就更好了!”鱼芙瞪大了双眼,站在他面前比了比,两人此时身体一般高。
柯明德又一用力,再次长高五厘米。
“先生,这是怎么做到的,也是武道吗?能交给我吗?”
“等你功夫精神,自然就能做到。”
柯明德又把身体变回到两米高,再高一些,就十分费力,不能长久保持。
这是武道修炼到高深,对自身掌控力增强的表现,不但能变高,还能缩到一米七的高度。
柯明德在武侠世界得到过一部缩骨功,练成后,能从七尺大汉变成三四尺高的侏儒,十分奇妙,但是需要从小修炼,把浑身骨骼练到变形,柯明德不屑于学习。
伏牛氏是附近最强盛的部落,拥有十多位神人,庇护三万余百姓,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
传闻伏牛氏的祖先,发明了鼻环,驯化一批牛,用于劳作,因此得名伏牛氏。
此时,柯明德正沿着伏牛氏的城墙,走向城门。
这的确是一堵城墙,夯土筑成,还很新,没有时光打磨的痕迹。
“奇怪!”
柯明德在鱼部落得到的信息,大荒中所有部落,建造的围墙,都只是木质栏杆,用于防御野兽,极少有这么费时费力的土墙。
而且这堵城墙,上面设有女墙箭孔,厚达一米,高三米,底下最厚处亦有三米。
正在柯明德琢磨原因,城门处一群人迎了过来,为首是一辆牛车,两只车轮,没有座位,没有围栏,只有一根木杆挑起一块幕布,用以遮阳。
“神人驾临伏牛氏,有失远迎,吾明炎伯,不知神人来自何方,缘何来我伏牛氏?”
牛车在十米远处停下,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身穿染成赤色的丝袍,袖口裙角绘有火焰花纹。
六名武士分列两旁,身穿皮甲,手握长矛,矛端竟是一截青铜矛刃。
柯明德毫不意外,在他渡河时,早有渔夫发现他,奔跑回城报信。
“在下雷氏明,游历天下,前些天刚从鱼氏部落离开,这位便是鱼氏部落神人寒之女芙。”
柯明德学着炎伯的样子,抬手回礼。
“原来如此,请雷明神人登车,到城中歇息。”
炎伯说道,驾驭牛车的车夫立刻跪伏在车旁。
“请!”
炎伯抬手示意。
柯明德点点头,入乡随俗,踩在车夫背上,登上牛车。
第154章 感应()
车轮辘辘作响,地面颠簸不平,炎伯却站得稳稳当当。
“为何不在车上增加一些围栏和座椅?”
柯明德问。
这辆二轮车形制上已经极为接近春秋时期的战车,輮制木轮,车轴,辐条,需要相当高的工艺水平,在牛车上增加一些方便乘坐的设施并不困难。
“坐在车上,被围栏遮住,黎民如何能瞻仰我等光辉!”
炎伯理所当然道,车夫牵住一根绳索,绳索绑在牛鼻环上,慢慢牵引车子,进入城门。
炎伯手臂一挥,两只火鸟凭空出现,围绕车上二人飞舞,将附近所有人都吸引过来。
这是他的神通,操纵火兽。
“此乃神人雷氏明,到我伏牛氏做客,尔等勿要冲撞!”
炎伯向周围人宣布柯明德的身份。
“神人炎伯,伏牛氏为何要建造这么高大的城墙?”
柯明德指了指,城墙上每隔一段,都有农夫看守,还建造有许多瞭望台,悬有铜钟。
“你从南方而来,有所不知。”炎伯脸色有些忧愁。
“三年前,北方造良氏忽然崛起,一统周边部落,发兵四方,掠夺人口,灭绝部族,去岁也派兵三千,攻打我伏牛氏,被我部击退,保全部落,为防备万一,动员所有人,建造了这道城墙。”
“造良氏为何攻要打四方?没有足够的神人,他就是坐拥再大的地盘,也会被魔兽占据。”
柯明德疑问道。
在大荒,神人是限制部族大小的重要因素,鱼部落只有一位神人,可以占据几百亩的土地,伏牛氏有十位神人,才能扩大为三万多人的大部族。
“你有所不知,造良氏不知拥有什么本事,竟然能降服魔兽,上次来攻打我部的先锋,就是一头魔虎,一声吼叫,能震破肝胆,让人失聪。”
“我来时途径罗氏部落,却是荒草丛生,荒无人烟,被狐鼠狼蛇占据,还发现许多损坏的兵器。”
柯明德说起路上的见闻。
“什么!竟有此事!难怪已有半载未见罗氏之人,看来已经全部罹难,此事必是造良氏所为,真是贼心不死!”
炎伯一听,咬牙切齿,须发冲冠,好一会才平静下来:“今日明光临我部,是大好的日子,先不提这些,且随我周游全城,一览风光!”
城中干道,皆由石板铺就,道路两侧开凿出水道,用石板盖住,通往城外十分干净整洁。
“这里是集市,可以交易物品,没到月圆或无月之日,会有集会,吃穿用度,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炎伯指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有一篮子黑麦,要换一匹布!”
“乌毛草的草鞋,红麻叶编的帽子,换粮食!”
“早上刚打的鲜鱼,要换青菜!”
集市上吆喝声不绝,但交易的手段十分落后,以物易物,没有货币。
“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