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九O年代-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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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理由找得天衣无缝的,又显得他这个小辈对长辈的关怀。
陆朝城一身绿色军装,穿得整整齐齐的,身上一点灰尘都没有,要说有任务,就是忽悠未来岳丈了,于是,嗓子一清,就说从梅县回来,准备回a市,但刚好经过南城,就想上来看望一下夏梅。
“朝城小子,你这会怎么来的南城?”
话说,暮俞他们这次是有任务在身的,来宋家纯粹是路过,宋国雄有一阵子没回来了思女心切,咳咳,说到底了是太想老婆了,就带着一群兵从宋家门口经过,这回是闺女看到了老婆也捧起来吧唧吧唧亲了几口,看看时间,差不多该走了,正准备起身,就看到陆家太子爷登门,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暮俞报告完毕,就正步走了出去。
“既然没事了,那下去归队吧!”
暮俞从宋夏的身后出列,朝门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已完。”
人没到,声音已经穿透了整个书房,“夏夏,爸得回部队了,你们讨论的问题完了吗?”
果然,走廊里响起宋国雄沉重的军靴声。
他指指身后,“宋叔叔上来了。”
“看书?”陆朝城环视了一遍宋家的书房,有一大部分是宋夏后来改造过来的,他甚感欣慰,这小女人的品味不错,但现在还不是看书的时间,因为场合不对。
“陆朝城,你也要看书吗?我家多的是,随便挑!”
这话里的口气明明是非常认真的,但宋夏还是听出了一丝挑逗味儿,于是直接就选择无视。
男人看起来挺受伤的,他抿了抿唇,低头想了一秒才吐出一句,“没人的时候再给你看。”
这男人分明是在找茬,宋夏一记刀眼飞过去,“哪呢哪呢?”找不出来让他好看,直接从二楼丢了出去!
书房里两人相视而笑,门外的男人也跟着笑了,笑得极其耐人寻味,“夏夏,我记起来了,我也有一颗纽扣掉了,怎么办?”
第一次缝衣服被夸,宋夏也骄傲地笑了,“那当然,得看是谁缝补的。”
看着衣服完好如初,暮俞立即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好!”
当衣服递过来的那一刻,暮俞凭着敏锐的直觉,觉察到门口传来的一股低气压直逼命门,但他还是从容地把衣服穿上,如往常般系上纽扣。
于是,人又重新抖擞精神,穿了几针之后,在衣服上打了一个结,然后用虎牙一咬,线断了,她看着不满意,又拿起剪刀重新整理了一番,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手艺棒棒哒,完全可以去开一家缝纫店了,喜滋滋地把衣服递给一直坐得挺直的暮俞。
这可不是她一向的作风!
陆朝城突然出现在宋家,宋夏刚开始也脑海里一片空白,但后来又逼着自己镇定下来,她好好坐在这里,又没干什么坏事,凭什么被他的强势气场给压扁?
两个小朋友吓得菊花又是一紧。
生谁的气?
而且陆队明明是在笑,但他们却感觉到他好像在生气?
一个宋国雄已经让他们应付得精疲力尽了,怎么又冒出来一个陆队?
周博艺和佑明子自觉站起来,躲到角落里避风头。
而从宋夏这个角度看上去,他嘴角是轻扯的,他在笑,笑得几乎让人心肝胆儿颤!
陆朝城这个人平时就是站在金字塔顶端,高高在上惯了,他不轻易生气,但他也不轻易笑给别人看。
118、一举得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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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总算是解开妞们心中的谜团了吧,当年是陆陆出任务时救下跳河的夏夏,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但宋家没有人知道,是陆陆拨打120之后就离开了的,因为爱她,所以陆陆这辈子都不会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让夏夏自己去感受吧!
------题外话------
狂汗啊狂汗!
宋夏几乎是一路掩面回到家的。
两人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想着儿孙绕膝,这男人想得是不是太远了点?
“对对对,多拿几套,生对龙凤胎,组成一个好。”难得碰到这么一个好买东西的顾客,售货员眉笑颜开,又赶紧爬上楼梯多拿几套下来。
身边的男人却心情舒畅,如沐春风般:“那大姐就多拿几套吧,借你吉言,过年生对可爱的双胞胎!”
“……”宋夏抚额,不就是来买一床被子,至于……
那售货员见她终于肯松口了,拿红被褥下来的时候又多嘴科普了句:“哎呀,小姐这样想就好了啦,年轻人新婚燕尔,用红色讨个吉利,将来两口子日子红红火火,一举生下个胖娃娃,一家子上上下下都欢欢喜喜!”
宋夏觉得她现在越是解释就越觉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正被褥拿回去也是陆朝城的,什么颜色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随后乱指一通,“那就用红色的吧,越红的越好。”晚上红得膈应死他!
这位大姐的脑洞是不是开得太大了?
什么叫他们这样的?
售货员大姐的视线在两人身上梭巡着,有点为难,“这位小姐,我觉得这位先生说得挺好的,你们这样的过来,一般都会挑红色,这个颜色吉庆!”
陆朝城的表情也挺无辜的,他抿抿唇,把这个难题丢给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的售货员,“这位大姐,你来评评理。”
宋夏火气有点大。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盖什么大红颜色的,你内心是不是很娘娘腔?”
“可我还是喜欢红色的。”
“不行,蓝色这个颜色漂亮,耐看。”
宋夏不想鸟他,一边和售货员说谈价钱,一边把被子卷起来,塞进薄膜袋里,陆朝城走到她身边,搂过她的小蛮腰,意有所指道:“夏夏,我想要盖红色的那套。”
两人在百货店里逛了一会,宋夏一眼就相中一套浅蓝色的棉被,让售货员拿下来拆开了看,质量不错,里面都是纯白棉的,干净得很,然后问了价钱,这时候陆朝城也过来了,他不太满意这套浅蓝色的,指着木架上的大红棉被,说:“大过年的,红色吉庆。”
陆朝城颇有深意地低喃,那如大提琴般优雅的声音带着强大的穿透力,直入宋夏的心门,无力招架,她几乎是落荒而逃,“快点走了,妈妈该在家里等得急了!”
刚想着怎么还嘴呢,头顶上又响起他的声音,“夏夏,我想背你一辈子,怎么办?”
宋夏愕然,这男人咋说话的捏,总不能让她来背他吧?虽然她多的是力气,但忒不合时宜了些。
男人却不以为意,悠悠飘来一句:“只有新郎官才背他的新娘。”
而且除了背她,还得背好几层棉被。
宋夏挽起他的手臂,两个可:“陆朝城,快点啦,等从百货店回来,这天该黑了,我看不见路,你得负责背我!”
这个男人一旦感性起来,连眉梢都渲染上一层柔情蜜意,这样的男人让人不心动都很难!
想到这,他再次把她拢在怀里,双手摩擦着她的,直到那双单薄的手在这个冬天里蒙上一层暖意,他说:“嗯,我记错了,你这颗小脑袋瓜只能装下我陆朝城一个人就行了。”
陆朝城暗自庆幸,她不知道的话,就永远都不让她知晓吧,他需要的是,她全心全意地喜欢他这个人,不是因为恩情,因为一次的救命之恩,对他百依百顺,那样的喜欢不是他想得到的。
想到那时的险情,他的心为之一揪,如果当时他没有执行任务,没有来南城,没有经过那条河,他就不会遇见她,那他这辈子就真的成为孤家寡人了,也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女孩而心动!
男人恨得牙痒痒的,真想把人抓住狠狠惩罚一番,但随之一想,以当时的情景,她可能意识不够清醒,就算是睁开眼看到他的人,也可能认不出来是他,或者是记得他的样貌。
她使劲儿摇摇头,“没有!陆朝城,你到底想让我想起什么?”
他的呼吸在头顶上方传来,惹得她的皮肤痒痒的,异常的敏感。
陆朝城看到她的脸色骤然变得沉重,遂附在她的耳边撩拨,“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宋夏暗暗告诫自己。
所以,打死都不能说,她是重生而来!
这年代要说自己是重生而来,会不会真的被拉到科学研究室孤孤单单度过这一辈子?想到这些可能,宋夏就浑身冒冷汗儿,最主要是宋老爹那次的户口调查报告,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她原来的爸爸妈妈,好像上一辈活着就像做梦一样,梦醒了她就回到了九十年代。
“呵呵呵!”宋夏只好陪着干笑。
“嗯,那一声大叔叫得我魂都丢了,当时扪心自问了一遍,我有那么老么?”
“那个,陆朝城,其实,那天我是和你逗着玩的,我就不应该叫你大叔……”
以陆朝城的精明,当时不可能没感觉到她的异常!
宋夏倏地觉得呼吸有点急促起来。
如果是,那她一开始叫他大叔,是不是已经露馅了她的身份?
宋夏眨巴眨巴眼儿,话说两人之前已经认识,像她和任政秋的关系那般?
“我是来看你的。专程的。”深情款款。
他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把唇瓣贴了上去,磨蹭着她的,两人都感觉到了彼此的炙热气息,不由得深陷其中,等她回过神来想推开他时,男人已经松开了她。
可难得有这样的机会,陆朝城怎么会放过?
然后想快速离开。
她扫了一眼四周,周围并没有人,于是,巴巴把嘴凑了过去,在他脸颊上印下一吻。
他几乎是弯着腰站在她面前的,宋夏这时候才发现他比她足足高出了一颗头,而且,还有着西欧贵族才有的欧米伽下巴,性感而迷人。
“你想知道吗?想知道就在这里亲一下。”陆朝城突然把脸凑了过来,与她四目相对。
“那你那天是来干嘛的?”总不能是特地过来看她砸墙洞的吧,宋夏撇撇嘴。
他放在她腰上的手不由得收紧。
“不是。”
“你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哪来那么多废话?”宋夏挺尴尬的,因为这件事害得她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生怕第二天醒来就被拉出去军法处置了,好在后来并没有如她担心的那样。
记得两人那次见面,她几乎是狼狈而逃。
男人眯眼,微微笑道:“终于承认那堵墙是你砸的了?”
“陆朝城,我把围墙砸了一个大洞那次,你是不是跟着我爸一起回来的?”
宋夏想起来了,难怪第一次在大院里能看到他,原来他是和那些大头兵一起回来的!
“哦!”
陆朝城低头看她,那双水汪汪的水眸特别的好看,他伸手在她俏挺的鼻尖上轻刮了一下,才慢悠悠地解答了她的疑惑,“我之前也是你爸的兵,后来才加入陆军特种兵的,当然和林宁认识。”
走出了一段路程,宋夏才想起那位林大哥就住在她家隔壁,好像是一个中尉来着,遂问了身边男人一句:“你们怎么认识的?林大哥不是在我爸的部队里吗?”
陆朝城高冷地点头和那位林大哥道了别,大手自然而然地覆上她的小蛮腰上,两人渐走渐远。
“行,那我们先走一步,不打扰了!”
“那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得速速去,不然等下回来天都黑了。”那林大哥好意地指指天色。
去年就是因为着凉,得了风寒感冒,要不是苏叶的几包灵药,她那年怕是躲在被窝里过大年了。
宋夏诚心诚意道。
“嗯哪,得保暖。”
那位林大哥的目光在两人唰来唰去,后呵呵笑了声:“也是,这大冬天的冷,晚上要注意保暖,小心着凉了,过年时还不能吃上鸡腿。”
不在部队里,人说话的口气都不再严谨刻板,而是变得良善多了,但宋夏还是如临大敌似的,抢了陆朝城的话,“林大哥,我们这是要出去买被子,家里的被子不够盖了。”
“朝城?这是要和小宋去哪?”
这大院里,住的都是军人家属,几乎都是宋国雄的上下属,甚至有的还认识陆朝城,因为年关将近,有些军人从部队里休年假回来,走在路上难免会碰面,对方远远就瞧出是他的身影,遂停下来敬军礼,打招呼。
军区大院离南城街道还有一段距离,不知道是陆朝城忘了还是咋地,他这次并没有开车,而是让宋夏陪着他去。
夏梅看着两人的背影,突然觉得挺般配的。她在那琢磨了半天,都是军人,还这么熟悉,怎么就擦不出那啥火花来呢?可惜了!
两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