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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老实人惹你了?-第44部分

小说: 老实人惹你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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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极被迫带着三百精兵,踏上了勿吉拜访之旅,雄赳赳气昂昂,身着华丽丝绸衣裳!宇文极憋屈极了,他回头看一眼身后几十车的茶叶、蔗糖、丝绸、大米,恨不得把衣服给扯了,狗。日的钟明朗!不过当他看到了勿吉王族们眼里炽热、羡慕的光,他忽然有点明白国主要干什么。

    宇文极一行人尚未回到北邙国都,查木萨就不甘不愿地答应了霍水仙的协议——他不怕敌人,却不得不考虑部落中举足轻重的老家伙们的压力。那些人已经被北邙的丝绸与茶叶给迷了眼,还有他们枕边的美人,那些女人可真是爱死了滑溜溜的丝绸!

    勿吉第一批战马送来的时候,宇文极跟着霍水仙去城外迎接。三千匹精神抖擞的战马在城外嘶鸣,宇文极看向霍水仙的目光是狂热的:“晋国的进贡,换勿吉的战马……咱北邙没花一个铜子儿啊!绝了!”

    霍水仙拍拍宇文极的肩膀,道:“派人都赶到北邙山后面去,高凌怕是等得心慌了。”

    宇文极欢快地应了一声“嗳!”甩着鞭子领命走了。高凌是已故元帅高战风的孙子,高家一父三子都牺牲了,只留下了一根独苗苗高凌。高凌留着高家的血,他向往着祖辈用热血洒透的战场,他像一只蛰伏的猎豹,等待进攻的机会!霍水仙扛着高家妇孺不满的压力,把高凌从高家调了出来。

    高凌,别让孤王失望。

    北邙身处华夏腹地以北,北靠草原,南临晋国,西通西域,东有高丽,身处交通枢纽,人口流动频繁,因此手工艺制造水平和商业水平都要高于周边几个国家。北邙会缺丝绸、缺战马,唯独不缺技艺精湛的铁匠,可以说,整个华夏大陆中四之有三的铁匠都在北邙国中。

    因此,即使整个北邙国中有几百个铁匠凭空消失了,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顶多有些识货的买家发现自己一贯用顺手的老师傅不见了,或许由出去游历拜访名师了吧,毕竟咱北邙的手艺人总爱精益求精呢!

    在北邙边境外放牧的勿吉人倒是发现有些不对的,有些地方未曾去过,草皮却有被啃食过的痕迹,难道是野马群?一伙人兴高采烈地守了几个晚上,打着喷嚏失望地离开了,唉,野马估计走了。

    ***

    南方的晋国皇宫逐月公主的娥华殿中,面如凝脂的美人坐在国师的华丽,繁复的桃粉宫裙被洁白的国师朝服拥簇着,逐月愁眉不展,忧心忡忡道:“奂郎,钟明朗还是不肯死心吗?”那日城墙一跳,虽然没有伤到性命,但是逐月受惊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丢了脸又忧思过虑,她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极易破碎的瓷娃娃,见而生怜。

    国师何奂稍稍拥紧怀里的女孩,将脸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瞳孔黑得吓人:“最新的线报,钟明朗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去过后宫了。前殿被他清洗了,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听说他还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

    逐月小小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他莫不是还会再来?”逐月心忧地抱紧了何奂,将头埋在何奂的胸膛上,软软的黑发蹭得何奂心头一痒。

    “我倒是希望他来呢,再来几趟,搬空了这晋国,我们再夺了他的北邙,岂不是正好?春日里,你我二人策马去草原看漫山遍野的鲜花,秋日里池鱼肥,我钓鱼,公主与咱们的孩儿们吃鱼,岂不快哉?”

    逐月脸上一红,含嗔带怒地推开何奂,小声道:“谁要和你生孩子。”脸上却笑容浮现,抿嘴也抿不下去。

    何奂复又搂住逐月,蜻蜓点水般一吻,道:“钟明朗难成大器,晋国永远是你父皇的。”怎么可能?何奂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让晋国亡国!若是天下能够更乱些,战火烧了一切,那更合心意,妙哉妙哉!

    话题的中心,霍水仙又往军营赶去。军营里的训练一如往常,宇文极领着霍水仙进了暗室,小心翼翼地拿出刚打出的一批弓。弩,激动得声音直颤:“陛下,有了这弓。弩,咱北邙还怕谁?”

    霍水仙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因他图纸画得细致,那些打铁师傅手艺也高超,这批弓。弩都勉强达到了预计,霍水仙把手中的弓。弩放到一边,道:“走,上次劳烦将军给孤王精选的三千骑兵,看看去。”

    宇文极宝贝地将那一套弓。弩小心翼翼地收好,本是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子大汉,却做出一副怀抱小婴儿的神态,着实引人发笑。霍水仙没笑,他心急想要赶紧去看那三千骑兵。

    一声军令,校场内尘土飞扬,三千骑兵一炷香内集合完毕,站得整整齐齐。宇文极颇有些得意地指着场内兵卒,道:“陛下,这三千男儿是正是为您而选,请陛下一观。”

    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台下三千年轻的兵士,道:“家中有父、或兄弟在军营中的,上前一步走!”

    人群中一片骚动,议论声顿起,渐渐有人站了出来。霍水仙眉头一皱,继而又道:“你们的父兄可有一人退伍回家,宇文将军,这件事交给你了。”宇文极应了一声“诺!”。

    台下的议论声更大了。霍水仙严厉地看了眼宇文极,宇文极后背直流冷汗。

    “因为你们进了这骑兵团,就是九死一生!不想加入的,现在即刻离开此校场,退回原来的队伍中去。孤王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陆陆续续走了几十人,剩下的人反而更加坚定了意志。家中不必牵挂,何不战场厮杀?贫苦人家出来的子弟,能混上一口饭吃就满足了,更何况是跟着由北邙王亲自带领的军队?富贵险中求。

    “好!剩下的就是不怕死的了。”

    霍水仙下令让这三千兵士分作两队互相厮杀,双方人马你来我往,人嚣马嘶,好不热闹,霍水仙看着眉头却越来越紧,最终是再也忍耐不了,跃上战鼓台,连击九下战鼓,台下混战的兵卒都愣住了,保持着造型,囧囧有神地看着台上飚力的国主,耳膜震颤。

    “你们像什么兵?你来我往地比划,很好玩?还有你!”霍水仙一指台下一不起眼的灰衣小将,怒道:“我没记错你就是勿吉来犯之时,坚持要上战场杀敌的那个兵卒!就你这个样子,战马能跑出去十丈吗?”

    那灰衣小将涨红了脸,不服气道:“陛下您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也没见过我们挥汗如雨地训练,却要我们自相残杀,属下不服!”

    “不服?”霍水仙没有多说,将手中的战鼓棍扔出去,隔着五百步的距离,一举将那兵卒的战盔打掉在地上,那兵卒受力后退数步,单膝跪地高声喊道:“属下服了!”这样的精准度与力量,他做不到。

    “孤王要你服吗?孤王要的是你们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下!宇文将军,孤王对你的训练很不满意,这三千骑兵团,以后由孤王亲自训练!”

    宇文到底是多年的老将军了,被一个毫无经验年轻人这么打脸,虽说对方是国主,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当然,当他三个月后再看这骑兵团,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加入其中,当一个小卒子也好啊!

第56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3)() 
“孤王要的铁骑军,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骑军!你们将要代表的,是整个北邙军人的脸面,你们是北邙的军魂!懂不懂!”霍水仙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让人热血沸腾!

    “懂!”两千八百一十五人的声音整齐化一,震动山河。

    “不,你们不懂。”霍水仙脸上流露出不屑,他瞥了一眼台下开始骚乱的人群,道:“哪怕你们是宇文将军从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千勇士,你们仍旧远远达不到孤王心中军人的标准!从今天起,孤王颁布三条军令:

    “一、服从长官指挥。违者,斩!

    “二、列队时必须经由长官允许,才可讲话。违者,斩!

    “三、不允许私下斗殴。违者,斩!

    这次台下没了议论的嘈杂声,所有人紧闭着嘴巴。霍水仙点点头,又道:“记住,你们只是孤王的刀,一把劈向勿吉恶狼、齐国饿虎的刀!你们的背后,是这个国、是你们的家!从今天起,你们接受的是超出你们能想的程度的训练,孤王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也会和你们一起。”

    所有人都热水沸腾、睁大了眼睛,陛下说的是“我”,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陛下拿咱当自己人!把自己当做和我们一样的兵!有些人热泪盈眶,死死咬住了嘴唇,有些人却忍不住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觉得年轻的北邙王不过是嘴上哄他们,他们爱这个国家从而更担心会失望。不过,很快他们就会知道,霍水仙没有骗他们,不管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第二天一早,晨起负重五十斤沙土跑二十里,很多人跑了一半就受不了了,但是陛下背着比他们还重的沙袋也跑在人群之中,离他远的兵卒还能偷偷松口气,跟在霍水仙身旁的那一群,手脚都酸痛得不是自己的了。

    陛下你就不要勉强啦,你的胳膊和腿已经在打颤了,你就要倒下啦!有兵卒特地跟在霍水仙后面,等着看国主的笑话。

    然而,霍水仙脚步虚浮气喘吁吁地跑到了终点以后,并没有停下,又飘飘悠悠继续往前跑。他看上去随时能倒下去,但是却又不折不扣地倒腾着向前。霍水仙没停下,跟在他身后的兵卒哪里敢喘气,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直到跑完三十里,这近三千人才终于停了下来,一个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想起来。

    霍水仙放下背上的沙袋,他的肩膀已经被磨出了鲜血,一股子腥味加着汗臭味直往鼻子里钻,但是他的背依然挺直着,大声呵斥道:“你们是军人,站起来!”

    兵卒们接二连三地爬了起来,虽然累得不行,看到国主像一个树一般戳在眼前,也不敢再歪歪扭扭,一个个咬牙站直了,列队整齐。

    “高凌何在?”

    “诺!”高凌从队伍中跑出,他养了半个月的马,皮都痒得发麻!当初霍水仙把他从高家的娘子军里调出来,既没有封官也没有授职,但是高凌还是满怀希望,他知道陛下一定是慧眼识英才的,结果是让他养了半个月的马!虽说是从勿吉来的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赏心悦目,可惜不是三千兵。高凌心中不甘,但是他就是个兵种,服从命令是他骨子里流着的血,他老老实实去养马了,带着手下百十来个兵,把马养得很好,养得很称职,养得他都以为自己真要一辈子当个马倌儿了,昨晚一道军令,鲜红的朱砂封——紧急军令!让他血液都沸腾了!

    “高凌,孤王任命你为蓝旗营营长,统领今日跟着孤王跑完全程的兵!”

    “遵王令!”高凌单膝跪地领命,沉稳地仿佛仍然是让他去放马。

    “胡冲,出列!”

    “诺!”胡冲跑出队列,站到台下,他就是上次喊“不服”的那个灰衣小将,这次二十里越野跑在第一个,他心中紧张,不知国主是否要秋后算账了,但是又一想,怕什么,若是明主,定不会草菅人命,若是昏君,早死早好!

    “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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