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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部分

都市之巫法无天-第186部分

小说: 都市之巫法无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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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山口纯子的想法一样,他觉着与其更着痕迹的仓皇奔逃,不如变一副样子就近躲在最不起眼的地方。只要不闹出大动静来,蛰是不可能找到自己的。甚至他认为,之所以蛰会那样用恐吓的口气吓唬自己等人,就是怕自己等人躲起来不好找,希望自己等人忙中出乱,主动暴露痕迹,最终让他一举成擒。

    所以,自认已经完全识破了蛰所有阴谋暗算的坤德,出了宾馆后,就从距离不远处,北清河岸边,拾荒者的棚靠中偷出了这么一身行头,把自己改头换面成一个残疾的乞讨者,来到这架天桥上,如真正的乞丐一样,表演了起来。

    至于那双看起来很真实的畸形残疾腿对坤德来说完全不是问题,降头术中的飞头降甚至可以让头短时间脱离身体,扭转腿部关节简直就是小case。

    在坤德看来,以自己现在的样子,那个蛰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别想找到自己。别说蛰,就算是自己的那些同事,就算是自己照镜子都认不出来。

    谁会仔细观察一个在街边乞讨的脏老头儿呢?

    只要捱过今晚,明天自己就可以以游方乞讨者的身份,大摇大摆的走出北海市。到时候,天高海阔。蛰再想找自己可就难了。

    既然这次行动不成,坤德也不打算再回注将飞灰的南园自由组了。虽然叛逃组织,算是彻底坏了名声。以后很难在找到组织投靠,甚至有可能会登上九鼎的通缉名单。但就算东躲西藏的苟且活着,也总比回组织等死强。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坤德的打算很好,计划自认也很完美,所以从始至终,他都很淡定,偷行头、选地方、演乞丐,每一步都有条不紊。结果没成想,自己刚刚趴下十几分钟。破棉被的被窝还没捂热乎呢,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就出现了。

    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怎么认出自己的?

    很可惜,作为猎人的李简没有向猎物讲述自己打猎手法的心情,这些疑问坤德只能带到地狱中去了。

    因为南园自由组的这支行动小组的每个人都知道,以小组中最高不过将将八级的实力,在背后鼓捣一些阴谋啥的还行,如果正面对上了蛰这尊恐怖的杀戮机器的话,就凭这点人数根本填不平如鸿沟天堑般的实力差距。

    所以,出逃的四人都没有结伴而行,而是各出奇谋。各凭本事。

    所以,山口纯子躲进了‘ka’酒吧,混入了狂欢的人群中。坤德装作残疾的乞讨者。裹着棉被趴在了天桥上。

    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除了这俩人之外,与李简玩游戏的四个人中还有一个人抱着与山口纯子和坤德相似的想法,而且这个人甚至做的比两人更加彻底。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灯下黑才是最黑暗的阴影。这就是丁振宇这个拥有八级重力控制能力的组长的想法。

    所以,丁振宇与自己的组员分开,出了酒店转了一圈,又改头换面一番后。就回来了。坐了自己早先偷偷用另一个身份准备好的,酒店另一栋副楼的另一个房间。

    甚至当自己亲自设置的定时高温燃烧弹把原本小组入住的房间吞没进一片火海。楼里响起刺耳的火警铃声的时候,丁振宇还像是普通房客一样。装成慌慌张张的样子到楼下装模作样的询问了一番,装模作样的围观了一会儿,这才在酒店经理一再保证自己所在房间不会有危险的劝告下,与其他几位房客一起七嘴八舌的聊了一会儿,再次回到自己的房间。

    而且考虑到自己一个人猫在房间里看电视不出去有些突兀,丁振宇在回到房间后,还按照夹在门缝里的小卡片呼叫了客房服务。提出了年轻、肤白、胸大、腰细的要求,并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敲定了包夜八百的价格。

    当丁振宇一边躺在床上看着电视,一边等着客房服务的女人上门,一边琢磨着明天该如何逃出北海市、接下来要怎么隐姓埋名躲避九鼎和蛰的追捕的时候,敲门声响起。

    ‘别说,这秀还真的很敬业。这电话才撂下几分钟,居然就已经上门了。’

    丁振宇心里这么想着,动作也没停的走下床,来到门前透过窥孔望了出去。然后,他傻眼了,站在门口的,并不是他之前打电话要的那位价值一夜不计次数八百大元包全套的妹妹。并不是年轻、肤白、胸大、腰细的美女,而是一个壮的跟熊一样,满脸狞笑的光头壮汉!

    是蛰!

    他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清门口的人后,丁振宇忍不住心里哆嗦了起来。但还是不肯认命,也不开门,硬着头皮垂死挣扎的装起了糊涂:

    “请问您找谁?有什么事儿么?”

    早就知道丁振宇躲在门后的李简,对着窥镜咧嘴一笑,呲着白亮晃眼的牙齿熟络的道:

    “行了哥们,别装傻了。老子都找上门来了,还硬扛着不承认有意思么?这个游戏已经玩的够久的了,咱们还是别耽误时间了,你才是第三个,还有一个小老鼠在等着我去找呢!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宣布这次‘猎人与猎物’游戏的胜利者是猎人了。

    是你自己开门,还是我撞进去?你该不会以为这扇门等挡住我吧?”

    南园自由组的这支行动组的最后一位,名叫张大明,是典型的力量能力者,他的思维回路跟其它同类型的超能者相似,属于那种不会转弯、不善思考的类型,换句话叫‘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以他的理解,一个跑、一个追,这才叫逃。

    所以,当组长丁振宇宣布逃命各自分散后,其他人各自选择了自认为最聪明的方式,跟蛰玩起了角色扮演躲猫猫的时候,张大明则真的开始了逃命。

    出了房间,张大明就直接以最快的速度杀到地下车库中,用组织配备的万能钥匙,偷了一辆宝蓝色的兰博基尼跑车,以最快的速度向远离北海市的方向驶去。

    张大明不聪明,所以这种人往往会做一些再聪明人眼中很奇怪的事儿。

    比如说,张大明大张旗鼓的飞车逃跑,闯红灯、超速,做出这种惹眼的举动,在其它三人看来简直找死。

    比如说,张大明临离开前,还谨记着组织培训时指导老师所讲的那句‘在危险复杂的环境中,信息永远比武器更加重要。’所以,张大明在逃跑前,还把房间里信号接收器拿走了一套。当张大明开车狂飙的时候,这套信号接收器就被安全带固定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所以,始终随身携带着信号监控器的李简,行动几乎相当于就在张大明的眼皮子底下。

    “我已经看到你们住的宾馆了,你们开始逃跑了么?”

    听到监控器中李简的声音,将油门踩到底的张大明一边表情狰狞的驾着车,一边咬牙切齿的答道:

    “老子已经开始逃了,想要老子的命,那就来吧!”

    想到曾经在视频中看到蛰疯狂杀戮的样子,就算神经粗大的张大明也不禁一阵阵发冷,似乎为了驱散心中的恐惧,张大明的自言自语已经变成了咆哮,声音大的几乎完全压住了跑车引擎的轰鸣声。

    当张大明听到信号接收器中传来疯狂的舞曲,听到蛰说的那声:

    “忻娘,时间很晚了,该跟叔叔回家了!”

    以及那熟悉的,带点甜糯的惊呼声时,张大明忍不住心跳漏了半拍,原本速度已经堪称疯狂的驾下跑车再次快了一些。他知道,山口纯子完了。

    当张大明沿着辅路排着队准备进入北海市南下的高速公路时,信号接收器中再次传来让张大明胆颤的声音:

    “谢谢好心人,谢谢”

    “不用谢,我这个人心肠很好的”

    “你是你”

    张大明心中越发的恐惧了,那个花样繁多的坤德也晚了。

    当张大明在北海市南下的高速公路上飞驰中,听到蛰的敲门声和自己那个英明、强大的丁振宇组长的对话时,张大明已经恐惧的快要崩溃了。

    连组长也完了。整个小组就剩下自己一个了!自己还能跑多久?

    就算是张大明再心大,当他得知小组除了自己之外已经全军尽殁的时候,也不由的产生了一种名为绝望的情绪。

    蛰之前宣布游戏开始后一次次的加速,一个又一个的揪出隐藏的很好的同事,这在张大明心中中,俨然就如死神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清晰。

    尤其是当他得知队长也被抓住,整个小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更是仿佛后脖颈感受到了死神的吐息一般,毛骨悚然。

282 全军覆没() 
ps:正式回来了,社会太危险了。

    当张大明确认这次与自己一起前来北海的同事们都完蛋了,整个小组只剩下自己幸存的时候,对于自己逃生的信心已经微小的近乎完全崩灭。

    张大明这个人虽然很愣,智商不高,但他很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在小组中不是易容水平最高的,不是最聪明的,更不是实力最强的。最聪明的坤德,最擅长易容的山口纯子,最强的组长都已经完蛋了,那么自己恐怕也很难逃出生天。

    唯一支持张大明继续逃跑而不是坐着等死的,是张大明心中仅剩的那点渺茫的希望,是他近乎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

    自己跟其他同事不同,是真的跑而不是躲,而且现在自己已经跑的足够远,想来也许可能蛰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吧?

    为了不让信心彻底崩溃,张大明侥幸的勉强自己相信自己的自欺欺人,甚至连蛰是怎么找到自己那三位聪明、强大、隐藏的肯定很好的同事,都不去多想,或者说不愿意多想,不敢多想。

    他现在脑海中唯一的念头只有一个字――逃!

    越远越好,越快越好,把握住最后一点点生机!

    张大明踩踏油门的力量更大了。

    夜间,高速公路上的车并不多,宝蓝色的兰博基尼在张大明的疯狂下,充分的发挥出顶级超跑的实力,以令人咂舌的速度狂飙着。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随着自己距离北海市越来越远,随着信号接收器中久久不再传出蛰恐怖的声音,张大明终于渐渐的安定了下来。虽然心头的恐惧仍然萦绕不可驱散。但已经淡了很多。

    “已经这么远了,就算是蛰暂时应该也找不到吧?或许我应该在下一个出口出去,到城市里换一身衣服、换一辆车了。之前我从北海出来的时候。似乎、好像动作有点大,太扎眼了”

    之前被吓慌的张大明。在定下神之后,终于发现了自己之前的失误,开始想办法弥补了起来。

    然而

    张大明提在半空的心刚刚有点落下,刚刚开始带着庆幸、带着侥幸的转动他那颗并不聪明的脑袋,琢磨下一步打算的时候,突然眼角的余光看到身侧车窗外,近在咫尺的距离出现了一抹阴影,接着一阵有节奏的窗户敲击声响起。

    “砰、砰、砰”

    当张大明被突如其来的阴影。突然想起的敲击声吓的心脏一缩,触电般的扭过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景象让他的心跳都停了下来。

    车窗外,距离自己不到半米远的位置,一个人正在奔跑着,步频不快,跟晨跑锻炼的普通人一样。神态也从容的就像清晨慢跑的锻炼者一样。但是步距却大的近乎夸张,仿佛只是轻轻一踮脚,就瞬间跨越百多米的距离。

    ‘慢悠悠’的与时速已经接近三百公里的兰博基尼跑了个并驾齐驱!

    这种慢悠悠从容与不断飞速掠过的路边树影相辉映,给人一种失控错位的感觉。让坐在车上的张大明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开车行驶在一条飞速后退的传送带上。

    那车窗视野遮的严严实实高大雄躯。更是给坐在低矮跑车中的张大明带来如临千丈壁立的压迫感。

    当头皮发麻的张大明战战兢兢的抬头上望的时候,刚好看到了那张已经如同梦魇般纠缠自己快一个小时的狰狞面庞,双眼正对上那双带着戏谑笑意的豹目环睛。顿时。张大明浑身上下一片冰冷。

    “都已经跑出这么远了,他他怎么还是追上来了?而且这么快?”

    兰博基尼的单向透光镀膜玻璃,根本无法挡住李简如炬的目光。所以,李简第一时间看见了驾车大汉的骤然色变,以及那如同淋水鹌鹑般瑟缩的目光。于是,李简开口了:

    “行了,哥们,既然已经认出我了,那就乖乖停车吧?这个游戏已经玩的够久了。送走你之后,我还要回去睡觉呢!”

    将近三百公里的时速。迎来罡风阵阵,但是这足以割裂肌肤的烈风却丝毫影响不到李简。动作依然从容,声音依然从容。李简的语声穿过隔音良好的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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