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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小逻辑 作者德黑格尔着贺麟译·txt-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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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于思维的性质,能得到显明的自觉而已。所以,哲学并无新的发明,我们这里通过我
们的反思作用所提出的说法,已经是人人所直接固有的信念。

    §23

    (δ)反思既能揭示出事物的真实本性,而这种思维同样也是我的活动,如是则事
物的真实本性也同样是我的精神的产物,就我作为能思的主体,就我作为我的简单的普
遍性而言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完全自己存在着的我或我的自由的产物。
    〔说明〕我们常常听见为自己思考的说法,好象这话包含有重大的意义似的。其实,
没有人能够替别人思考,正如没有人能够替别人饮食一样。所以这话是重复的。在思维
内即直接包含自由,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活动,因而是一种抽象的自己和自己联系,
换言之,就思维的主观性而言,乃是一个没有规定的自在存在,但就思维的内容而言,
却又同时包含有事情及事情的各种规定。因此如果说到哲学研究上的谦逊或卑谦与骄傲,
则谦逊或卑谦在于不附加任何特殊的特质或行动给主观性,所以就内容来说,只有思维
深入于事物的实质,方能算得真思想;就形式来说,思维不是主体的私有的特殊状态或
行动,而是摆脱了一切特殊性、任何特质、情况等等抽象的自我意识,并且只是让普遍
的东西在活动,在这种活动里,思维只是和一切个体相同一。在这种情形下,我们至少
可以说哲学是摆脱掉骄傲了。——所以当亚里士多德要求思想须保持一种高贵态度时,
他所说的高贵性应即在于摆脱一切特殊的意见和揣测,而让事物的实质当权。

    §24

    思想,按照这样的规定,可以叫做客观的思想,甚至那些最初在普通形式逻辑里惯
于只当作被意识了的思维形式,也可以算作客观的形式。因此逻辑学便与形而上学合流
了。形而上学是研究思想所把握住的事物的科学,而思想是能够表达事物的本质性的。
    〔说明〕关于思想的某些形式如概念、判断和推论与其他的形式如因果律等等的关
系,只是在逻辑学本身内才能加以研究。但现时至少有这样多是可以清楚看见的,就是
当思想对事物要形成一个概念时,这概念及其最直接的形式判断和推论,决不会是由一
些生疏的、外在的规定和关系所形成的。
    反思,有如上面所说,能深入于事物的共性,而共性本身即是概念的一个环节。说
知性或理性是在世界中,同样地说出了客观思想所包含的相同的意义。这种说法也仍然
有些不方便,因为一般的习惯总以为思想只是属于精神或意识的,而客观一词最初也只
是用来指谓非精神的东西。
    附释一:当我们说思想作为客观思想是世界的内在本质时,似乎这样一来就会以为
自然事物也是有意识的。对此我们还会感觉一种矛盾,一方面把思维看成事物的内在活
动,一方面又说人与自然事物的区别在于有思维。因此我们必须说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
识的思想体系,或者象谢林所说的那样,自然是一种顽冥化的(Ver-steinerte)理智。
为了免除误会起见,最好用思想规定或思想范畴以代替思想一词。——据前面所说,逻
辑的原则一般必须在思想范畴的体系中去寻求。
    在这个思想范畴的体系里,普通意义下的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是消除了的。这里所说
的思想和思想范畴的意义,可以较确切地用古代哲学家所谓“Nous(理性)统治这世界”
一语来表示。——或者用我们的说法,理性是在世界中,我们所了解的意思是说,理性
是世界的灵魂,理性居住在世界中,理性构成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深邃的本性,或
者说,理性是世界的共性。举一个切近的例子,如我们指着某一特定的动物说:这是一
个动物。动物本身是不能指出的,能指出的只是一个特定的动物。动物本身并不存在,
它是个别动物的普遍本性,而每一个存在着的动物是一个远为具体的特定的东西,一个
特殊的东西。但既是一个动物,则此一动物必从属于其类,从属于其共性之下,而此类
或共性即构成其特定的本质。譬如,把狗的动物性去掉,则〔狗便失其为狗〕,我们就
无法说出它是什么了。任何事物莫不有一长住的内在的本性和一外在的定在。万物生死,
兴灭;其本性,其共性即其类,而类是不可以单纯当作各物共同之点来理解的。
    思想不但构成外界事物的实体(Subatanz),而且构成精神性的东西的普遍实体。
在人的一切直观中都有思维。同样,思维是〔贯穿〕在一切表象、记忆中,一般讲来,
在每一精神活动和在一切意志、欲望等等之中的普遍的东西。所有这一切只是思想进一
步的特殊化或特殊形态。这种理解下的思维便与通常单纯把思维能力与别的能力如直观、
表象、意志等能力平列起来的看法,有不同的意义了。当我们把思维认为是一切自然和
精神事物的真实共性时,思维便统摄这一切而成为这一切的基础了。我们可以首先把认
思维为Nous这种对思维的客观意义的看法,和什么是思维的主观意义相结合。我们曾经
说,人是有思想的。但同时我们又说,人是有直观、有意志的。就人是有思想的来说,
他是一个有普遍性者,但只有当他意识到他自身的普遍性时,他才是有思想的。
    动物也是具有潜在的普遍的东西,但动物并不能意识到它自身的普遍性,而总是只
感觉到它的个别性。动物看见一个别的东西,例如它的食物或一个人。这一切在它看来,
都是个别的东西。同样,感觉所涉及的也只是个别事物(如此处的痛苦,此时感觉到的
美味等)。自然界不能使它所含蕴的理性(Nous)得到意识,只有人才具有双重的性能,
是一个能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人的这种性能的最初发动,即在于当他知道他是我的
时候,当我说我时,我意谓着我自己作为这个个别的始终是特定的人。其实我这里所说
出的,并没有什么特殊关于我自己的东西。因为每一个其他的人也仍然是一个我,当我
自己称自己为“我”时,虽然我无疑地是指这个个别的我自己,但同时我也说出了一个
完全普遍的东西。因此我乃是一纯粹的“自为存在”(EuBrsichsein),在其中任何
特殊的东西都是被否定或扬弃了的。这种自为的我,乃是意识中最后的、简单的、纯粹
的东西。我们可以说:我与思维是同样的东西,或更确定地说,我是作为能思者的思维。
凡是在我的意识中的,即是为我而存在的。我是一种接受任何事物或每一事物的空旷的
收容器,一切皆为我而存在,一切皆保存其自身在我中。每一个人都是诸多表象的整个
世界,而所有这些表象皆埋葬在这个自我的黑夜中。由此足见我是一个抽掉了一切个别
事物的普遍者,但同时一切事物又潜伏于其中。所以我不是单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包
含一切的普遍性。
    平常我们使用这个“我”字,最初漫不觉其重要,只有在哲学的反思里,才将“我”
当作一个考察的对象。在“我”里面我们才有完全纯粹的思想出现。动物就不能说出一
个“我”字。只有人才能说“我”,因为只有人才有思维。在“我”里面就具有各式各
样内的和外的内容,由于这种内容的性质不同,我也因而成为能感觉的我,能表象的我,
有意志的我等等。但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我,或者也可以说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思维。
因此人总是在思维着的,即使当他只在直观的时候,他也是在思维。假如他观察某种东
西,他总是把它当作一种普遍的东西,着重其一点,把它特别提出来,以致忽略了其他
部分,把它当作抽象的和普遍的东西,即使只是在形式上是普遍的东西。
    我们的表象表现出两种情况;或者内容虽是一个经过思考的内容,而形式却未经过
思考,或者正与此相反,形式虽属于思想,而内容则与思想不相干。譬如,当我说,忿
怒、玫瑰、希望等词时,这些词所包含的内容,都是我的感觉所熟习的,但我用普遍的
方式,用思想的形式,把这些内容说出来。这样一来,我就排斥了许多个别的情况,只
用普遍的语言来表达那个内容,但是那个内容却仍然是感性的。反之,当我有上帝的表
象时,这内容诚然是纯思的,但形式却是感性的,象我直接亲自感觉到的上帝的形式那
样。所以在表象里,内容不仅仅是感性的,象在直观里那样,而且有着两种情况:
    或者内容是感性的,而形式却属于思维;或者正与此相反,内容是纯思的,而形式
却又是感性的。在前种情况下,材料是外界给与的,而形式则属于思维,在第二种情况
下,思维是内容的泉源,但通过感觉的形式这内容表现为给与的东西,因此是外在地来
到精神里的。
    附释二: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为研究的对象。就思想的通常意义来
说,我们所表象的东西,总不仅仅是纯粹的思想,因为我们总以为一种思想它的内容必
定是经验的东西。而逻辑学中所理解的思想则不然,除了属于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所
产生的东西之外,它不能有别的内容。
    所以,逻辑学中所说的思想是指纯粹思想而言。所以逻辑学中所说的精神也是纯粹
自在的精神,亦即自由的精神,因为自由正是在他物中即是在自己本身中、自己依赖自
己、自己是自己的决定者。所以思想与冲动不同。在一切冲动中,我是从一个他物,从
一个外在于我的事物开始。在这里,我们说的是依赖,不是自由。只有当没有外在于我
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对方时,我才能说是自由。那只是被他自己的冲动所决定的
自然人,并不是在自己本身内:即使他被冲动驱使,表现一些癖性,但他的意志和意见
的内容却不是他自己的,他的自由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但当我思维时,我放弃我
的主观的特殊性,我深入于事情之中,让思维自为地作主,倘若我参杂一些主观意思于
其中,那我就思维得很坏。
    如果依前此所说,认为逻辑学是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那末别的部门的哲学科学,
如象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应用的逻辑学,因为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中富有生气的灵魂。其余部门的哲学兴趣,都只在于认识在自然和精神形态中的逻辑形
式,而自然或精神的形态只是纯粹思维形式的特殊的表现。譬如,我们试取推论来说
(不是指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而是指真正的推论),我们可以看见推论是这样的一
个规定,即特殊是普遍与个别这两个极端结合起来的中项。这种推论的形式,就是一切
事物的普遍形式。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将普遍与个别结合起来的特殊。但自然软弱无力使
得它自身不能够纯粹地表述出逻辑的形式。自然所表述的软弱无力的推论,可用磁力为
例来说明。在磁针的中间或无差异点,把它的两极结合起来,这两极虽说彼此有差别,
但直接地就被这磁针结合为一。物理学也可教我们从自然中认识到共性或本质。物理学
与自然哲学的区别,只在于自然哲学能使我们在自然事物里意识到概念的真正形式。—
—由此可见逻辑学是使一切科学生气蓬勃的精神,逻辑学中的思维规定是一些纯粹的精
神力量。这些思维规定就是事物内在的核心,但是它们同时又是我们常常挂在口边上的
名词,因此又显得是异常熟知的东西。但是这类熟知的东西往往又是我们最无所知的东
西。例如,存在就是一纯粹思维规定,但我们平时决没有想到把存在或是作为考察的对
象。大家平时总以为,绝对必远在彼岸,殊不知绝对却正在目前,是我们凡有思想的人
所日用而不自知的。所有这类的思维规定大都包含在语言里面,所以儿童学习文法的用
处,即在于使儿童不自觉地注意到人们平日思维中的种种区别。
    人们惯常说,逻辑只是研究形式,它的内容却来自别处。
    其实,我们可以说,逻辑思想比起一切别的内容来,倒并不只是形式,反之,一切
别的内容比起逻辑思想来,却反而只是〔缺乏实质的〕形式。逻辑思想是一切事物的自
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根据。要有相当高教养的人,才能够把他的兴趣指向这种逻辑的纯粹
规定。对这些逻辑规定加以自在自为的考察,还有一层较深远的意义,即在于我们是从
思维的本身去推演出这些思维的规定,并且即从这些思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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