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短篇辣文电子书 > 狩猎美男之古旅 >

第9部分

狩猎美男之古旅-第9部分

小说: 狩猎美男之古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想起昨天晚上他“欧缘,欧缘”的喊,这要在现代还以为他中财迷风了,梦里还想着钱。
  之后便只有静寂独自陪伴着我。
  我天天期盼着早点消耗完刘爷爷留下的干粮和水。本想每顿多吃点,早点解决这些东西好出去,可一想到还得再排出来,就不想吃那么多啦。
  我记得一个中国伟人曾说:胜利的希望和有利情况的恢复,往往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我就在这再坚持一下下的自我催眠中继续奋斗着。
  渐渐的这几分地几乎全都被我挖遍填粪了。就在这天,我继续挖坑,竟然挖到自己以前埋的干“黄金”。我终于受不了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要出关了!
  
  
                  善后拜别
  
  我这个土拨鼠终于爬出来啦!眼清目明,重见天日的激动让我有重生的错觉。想想老苏大人当时写“不知今昔是何年”的时候,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刚过完屎壳郎生活所发的无限感慨啊! 老苏啊,你真是我的知音人~
  遵照刘爷爷的叮嘱,得先把载着他毕生绝学的书籍安置好,可是埋哪呢?能埋的地都已经被我埋满黄金了。但是这是他老人家死前的嘱托之一,必须贯彻执行,虽然我并没有打算有天再回来挖出来自己研读。我豁出去了,反正挖到过一次黄金了,也不介意再多挖一次,一次也是挖,两次也是刨,虱子多了不怕咬。
  很快就挖好了,毕竟挖了一个多月,熟练工了嘛。把刘爷爷的书放在了最下边。对了,放点毒比较安全,免得被人平白挖了去,于是隔着衣服拿了点寡妇毒放在书上。又想到,刘爷爷也不希望他的遗世之作有天再被后人挖出来的时候,活活熏死他的继承人。所以我又把没用完的草药放在书的周围,然后埋上一层土,又把黄金放了进去,才把坑填平。天下哪有白得的武功秘诀啊。刘爷爷啊,您别怪我,我是为您着想,替您选个极其优秀的继承人啊。首先,发现这洞的人必为有缘人,然后挖到“黄金”后还继续挖的人一定具有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接触到草药而避开寡妇毒的,一定是个对草药有一定认识的人。而最最重要的是,他能从那么多坨黄金中挖中这块,一定是超级有狗屎运的人。刘爷爷,我学到您的几份真传了吧,替您这么的精打细算,给您选了这么个万里挑一的继承人。(刘伯:=_= 我的武功从此失传于世。)
  把地道口重新封好,一切妥当后,环顾了一下小牛子的屋子,最后目光锁定在他的那张床,不禁的走过去,摸了摸床面,想起他那天酒醉的情形。小牛子,你可知道,我们那时可是近在咫尺啊!如他日你得知今日真相,不知道你会有几分懊恼?
  不想这些了,今天我重生了,我要朝前看,开始寻找我的第二春了。正应了半匹红绡大人写的(第一)春去(第二)春来。(大人别打我啊,我是你家石头啊。)
  我就这淘粪婆的邋遢样儿拎着包袱到了海边。脱了衣服,跳进海里彻底的消一下毒,这盐水的杀毒作用真不是吹的,立即觉得自己身轻气爽。
  湛蓝无云的天空,一望无际的大海,无边蔓延的海滩,现在只属于我一个人,让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初降人世的造物主,再加上逃生后的喜悦,我大声狂笑,沉醉不已。
  快乐的在海里嬉戏,唱着范晓萱的“我爱洗澡”,来个鱼跃潜到水里和海里的小鱼嬉戏,有些飘飘然的以为自己就是那人鱼公主。
  我自小可是个游泳好手,那全是我父母的“天才儿童的残酷教育体制”造就的。3岁的时候,在第一次教我游泳的时候,把我扔到没过我高度的湖里,不会游就等着喝水淹死,结果在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果然就能踩水了。所以人是无极限的,这句话绝对有道理。
  直到在海里泡得皮肤要皱了,才不舍的走回海滩,穿上男装,贴上刘爷爷给我做的男脸,把旧衣物找块地方埋了。
  (且不知道暗中有一双眼睛早已把这一切尽收眼底。此人已经出场过,不是小虎子,大人们猜到了吗?便宜他了,女猪的第一次裸体秀让他看了去。)
  想想真是涛声依旧,人事全非。对着大海,回想起刘爷爷为我做的一切,不禁钦佩起他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而自己不能愧对刘爷爷对我的恩情。于是我对着大海大声的喊到:“刘爷爷,您安息吧,下辈子我一定作您的老婆来报答您。”(刘伯:还是别啦,这样我死得更不安生啦。=_=)
  刘爷爷您放心,我一定会为您报仇雪恨的,不过得等我武功盖世以后。(那没年头报仇了~)那个阉人教主,毒女,还有小牛子,我不会放过他们的。心里小小的斗争了一下,小牛子就算了吧,看在他对我深情有意的份上。不过,刘爷爷,他打您的那掌我记下了,等我以后有机会治他,我替您一定K油K回本。至于那个阉人教主,可就没这么便宜了。我要把他先奸后杀!不,说错了,这样太便宜他了。我要用我这挖了大粪的玉手,从嗅觉上折磨他,从肉体上蹂躏他,从尊严上践踏他,从精神上摧残他。毒女嘛,我把她烧了,去地下陪您,反正您比她更毒,一定能降服住她。刘爷爷,我这就起身去找您的师弟,您放心,我一定也会帮您照顾好您的什么帅师侄和侄孙的,您在鱼肚子里安息吧~阿门!(刘爷爷:你叫我怎么安息得了?!)
  回到村子,刚才雀跃的心情一下被阴郁代替,这么一个与世无争的小村庄就因为我的到来,竟然平白的就这么没了。真希望是一场梦,可偏偏真切的心痛让自己无法自欺欺人。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啊。谁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就是自己生命的终点。既然生命如此脆弱,我能做的就是活好今天。
  收拾好悲伤的情绪,要好好为自己现在打算了。刘爷爷让我去西北方向的绝尘谷,找他师弟玄毒老人。他在地道也给我准备了上路的银两,可是干粮被我吃的几乎没剩。我先去村里找找,看有没有能让我带上路的干粮,顺便借谁家的厨房先给自己做顿好饭好菜。下意识的回到了刘爷爷和我以前住的地方,却没敢进去。别了头,往别的村民家走。
  最后终于选了一处离刘伯和小牛子家都较远的房子,开始生火做饭。就在我马上要做好的时候,一只瘦弱的狗不知道从哪里跑到了我面前。都是从此次大劫中逃生的,不禁有点人狗相惜的感觉,于是就把我做的饭和菜分了点给它。
  饭后,把刘爷爷给我留下的银子分放在身上的不同地方,甚至有的地方我还用针线缝了暗格子。又找了些干粮放在包袱里,做好一切明天出发的准备。
  是夜,经历大劫后的村庄透着一股惨寂的气氛,让我难以成眠。幸好有小白子陪着我,我才慢慢的在后半夜睡去。这只狗狗浑身全黑,所以我就给他起名字叫小白子。
  天刚蒙蒙亮,我就起身上路了。因为我不识东南西北,只能趁着太阳出来的时候辨别方向。背着太阳走肯定是西了,村子地处这个国家的最南端,所以远离村子的方向肯定是北咯,只好根据这些先朝大概的方向走了,等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再问具体怎么去绝尘谷。
  小白子好象要跟我一起上路的样子,大概看我有干粮吧。它看来也是一条变节的狗。那就带上它好了,想想带上它也是有N多好处的。
  1.现在我没有保镖,我自己也没练过什么功夫,万一遇到了坏人,他至少还能替我挡挡,就是挡不住,至少也能起到吓唬坏人的作用。
  2.如果遇到鬼啦怪啦什么的,还能从它身上放点血泼。
  3.万一自己干粮全吃完了,还能把它宰了吃狗肉,而它这个候补干粮还不用你背着,自己就能跟着你四处跑,多省心省力啊。吃完了,说不定狗皮拿到药店去还能卖点钱,人家药店做狗皮膏药嘛。
  4.原来我的“情人护卫队”还有小牛子一人,本来还闹着要扩军,现在却由于小牛子身份的浮出水面,整个“护卫队”彻底解散了。目前周围也没有男人,先把这条小公狗暂时放我“护卫队”里吧,多少也是个公的,凑合先充数吧,聊胜于无。
  5.以后在客栈吃饭的时候还能拿它先试毒。
  小白子在我贪婪的打量中,打了一个寒蝉。
  真是出门旅行之必带黑狗。咦?我以前好象也拿这话说过小牛子吧?
  回头看了眼萧无的村庄,我想一生都会永远记得在床下度过的这苦难的日子吧。刘爷爷,我再说最后一次,您在地府珍重,我一定会写一本《鼹鼠的故事》流传后人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竹林遭遇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是很乏味的一件事,尤其还是和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
  在地道中的那一个月,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说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却没人在一边听我说话,真是郁闷。不管了,我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的对着小白子讲故事,就讲的咪咪流浪记的故事,还给小白子安排了那来福的角色。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死前要把一辈子话都要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没想到刘爷爷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么大啊。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刚才的精神熠熠变成现在的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这么无精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在边上生闷气,不想说话了,可小白子好象却精神了,耳朵也立起来了,尾巴也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这狗一般见识。
  好象听到有马蹄声音从后边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在马朝我这边跑来的时候,我树起了大拇指叫马,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看他竟然没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声“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他的马爆起的土。TMD,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一点没有君子风度。连叼都不叼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我竟然吃了鳖。虽然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好小子,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是个男人的样子,人家自然不叼我啦。幸好幸好,否则我这点自信全被他给无情打击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竟然在路边发现一匹纯黑色的骏马。咦?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一般脾气都很大,万一我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我时时抱着科学的探求精神,值得钦佩吧。
  拿什么验呢?对啦~就它吧。我温柔的抱起了小白子,突然一下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了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边上的竹林。哎呀,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就跑进竹林,去找不知道落到何处的小白子了。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应该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拽马一点也不姑念你们的兄弟情谊。这犬马之劳之说看来一点也不可靠。
  走进竹林,听到有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就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竟然是那黑马的主人,而他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手拿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现在不近视了真是幸福,这么老远就能看清楚他们的外貌。你别说,仔细一看,他也算个帅哥了,一副俊美的容貌,如玉般的肤色,略斜的凤眼,微微上扬,红润的薄唇,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
  而那个女子还是那个词,骄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提不起我兴趣,就不浪费我的眼了,我这眼治好也不容易着呢。
  这两人也是打的花里胡哨的,男子的脸上还露着淡淡的从容的笑,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人家两人是情侣呢。让他们两人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找到了我的小白子,它的一条狗腿好象有点问题了,我看它拿楚楚可怜的目光看我,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抱起了它,就往大路走。刚走了没几步,前边突然出现一持刀大汉,看他的样子就象要抢劫我。我一害怕,惊道:“抢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