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 >

第5部分

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第5部分

小说: 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晒Ω吓芰四棠蹋蝗凰强吹皆勖羌矣腥獬裕隙昧司团堋!�

    杜云夕微微一笑,直接翻出了酸菜,打算做爆炒肥肠和红烧肉。

    杜云瑶皱了皱鼻子,“姐姐,晚上又要吃酸菜吗?”他们家家境实在算不上好,大伯娘杜张氏时常为了省菜,腌制了不少酸菜,一小碟的酸菜,便是一家人一顿饭的配菜。所以杜云瑶见到酸菜就不喜欢。

    杜云夕说道:“看姐姐给你做爆炒肥肠,味道很不错的。”

    杜云瑶直接淘米先去洗了米,放在灶上蒸。云夕则是在旁边用面粉将肥肠清洗干净。她在城里的时候还特地买了青椒红椒回来。在她的记忆之中,大楚的科技水平大概相当于前世的明朝,这里不仅有辣椒、还有地瓜、土豆等作物,让云夕不至于想吃点辣都无从下手。

    等饭蒸好后,云瑶哼着小曲将饭拿到桌上,云夕则是开始做起了爆炒肥肠。

    她之前便已经将肥肠腌渍过了,因为没有油的缘故,她还切了些肥肉炒出香喷喷的油来。然后等锅里油热了以后,把酸菜、青椒和红椒炒出了勾人的香气,再放大肠下去一起炒,最后再放上调味料出锅。

    等爆炒肥肠炒好后,一向不爱吃肥肠的杜云瑶都忍不住用筷子尝试着夹了一下,眼中露出了惊奇的表情:咦,肥肠这样炒出乎意料的好吃呢!就连他这个不爱吃的人都可以接受了。

    杜云夕见她瞪大了眼睛的可爱模样,摇摇头,又继续做红烧肉,除此之外,她另外还炒了一样的青菜。

    当她和云瑶两人将碗筷都摆好以后,杜一福和杜周氏也回来了,两人看到桌上丰盛的菜肴,都不由地愣住了。

    杜一福忍不住问道:“云夕啊,今天是有人送肉过来了吗?”不然他怎么在餐桌上看到肉菜了。

    杜云夕还没开口,杜云瑶已经叽叽喳喳地将今天如何去余家要钱,如何买了一堆东西的事情都给说了一遍,语气那叫一个与有荣焉,就连杜老娘闹事的事情也一并说了。

    不过杜云瑶十分有脑子,直接忽略了杜云夕整治杜老娘的步骤,在她口中,全程都是杜老娘无理找茬,她和杜云夕忍气吞声。

    杜云夕不由投给堂妹一个赞赏的眼神。

    杜周氏和杜一福听前面要回书和钱的时候,还带着笑意,等听到杜老娘的事情,都不由沉默了下来。对于杜老娘的偏心,他们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叹气道:“云夕,你受苦了。”

    杜云夕心道:她可没受苦,杜老娘受苦比较多。

    她微微笑道:“咱们还是坐下吃饭吧,我今天难得下厨呢,大娘和大伯也尝尝我的手艺。”一般来说,她应该要喊杜周氏大伯娘的,只是小时候杜云夕似乎觉得大娘更亲一点,从此就习惯这样喊了。

    无论是爆炒肥肠还是红烧肉都博得了夫妻两的夸奖,杜周氏更是说道:“原来肥肠这样炒了以后好吃,我看以后就该这样炒呢。”

    杜云夕点点头,“这肥肠也卖的十分便宜,两斤才卖五文钱呢。”

    吃过饭后,杜周氏连忙将碗筷收拾了。杜云夕也拿出了今天买的那些布,杜周氏心中十分喜欢,嘴里还道:“真是太浪费钱了。”

    杜云夕说道:“大娘,您都两年没做新衣裳了,也该给自己做一套。买都已经买了,总不能退回去吧。”

    她拿出了十两银子,说道:“我看咱们家还是盖个新的屋子好,不然现在这屋子,谁知道什么时候天花板又砸下来了。”

    杜云瑶也跟着点头,“娘,上回下雨的时候,雨水还直接淋到我和姐姐的床上呢。”杜家就只有两个房间,杜周氏夫妻两住一间,杜云瑶和杜云夕睡一间。

    杜周氏说道:“这钱你收着,到时候置办嫁妆也好。”她哪里好意思拿侄女的钱。

    杜云夕劝道:“大娘,我现在的名声,就算要出嫁,至少也得等两三年后名声缓过来后才考虑吧,还不如先给咱们家盖新屋子呢。”按她的想法,一辈子不嫁才好呢。

    杜云夕早就想要改变一下家里的生活环境了,她拿出十两银子,今天花了一两银子,自己留着三两银子,到时候做个小本生意。

    她摆出生气的样子,“大娘不肯收下这钱,可见您平时说将我当女儿看待只是说说而已。”

    杜周氏急道:“你从小我看着长大的,就和我女儿没两样。”

    杜一福说道:“你就收下吧,这是孩子的心意。等云夕出嫁的时候,我再怎么样也要给她置办出一份嫁妆。”杜一福的意思就是,用了侄女的钱,到时候肯定是要还的。

    杜云夕知道自己这大伯一向是说到做到,不过只要能先盖新房子,什么都好。

    成功劝服过他们后,她也不由松了口气,心中则思索着到底要做什么生意赚钱好呢。

    就在这时,杜周氏说道:“云夕啊,你明天要是有空的话,也送几颗鸡蛋两斤米去那孟家。前些天,若不是孟珩见到你掉水里,及时喊人来救你,你这条命可就没了。”

    杜云瑶在旁边说道:“娘,他脸上那疤痕好可怕的。”

    杜周氏失笑:“以前我看那孟珩一个人住在山里,又有着那疤痕,只当他人不好,却不曾想到他是个面冷心热的。”

    孟珩吗?杜云夕对这个人倒是有些印象。孟珩其人,是在十年前跟着他父亲孟良来到这村里的,皮肤黝黑,脸上有道大大的疤痕,加上他双腿残疾,平时都是用轮椅行动,即使是村里最丑的女子也不愿嫁给他。

    至于那让他行动的轮椅,据说是他父亲特地为了他发明出来的。

    毕竟是救命之恩,杜云夕去道谢一下也是应该的,她点点头,直接应了下来。

第九章 初遇孟珩() 
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超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新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