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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快穿之她很漂亮-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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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的,我联想到了慕玥。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她。

    我以为她会是我一辈子都放不下的人,可是在南城,遇到左灵,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也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慕玥是青春年少甜蜜酸涩的初恋,左灵却是夕阳黄昏处永生的陪伴。

    左灵只是南城小镇一个普通的女孩,初识她是在与小舅舅的偶遇。她眉清目秀,气质清冷,给人的印象浅浅淡淡,不张扬,是那种温和的,适合陪伴一生的人。

    在南城两月,与她交集并不算多,只是对她处于逆境而积极坚韧的生活态度感到欣赏。

    而说她低调平淡,却偏偏不是那么平凡,年纪轻轻身无分文就敢大言不惭的借下巨款。

    难能可贵的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她还实现自己诺言,点点滴滴的将账目还清。

    回到凌华的那一天,走在繁华街道,看见展柜里一件漂亮的手工定制长裙,莫名的就想起了她。

    当时果断定下一件,却在几月后的新年才终于送到她面前。

    那时万万没想到最后我们会走在一起,我也说不清对她是什么感觉。有喜欢,有同情,也有欣赏,但好像,并不爱。

    可她从来不会轻易放弃,大学的时间里,如蒙尘珍珠一样的她终于大绽光彩。可那么光鲜靓丽的她却对我情有独钟。

    感情的纠葛已消耗掉我所有青春,第一场舞会特意穿的裙,第一场表演全校的表白,每一次点点滴滴的陪伴,她终于打动了我。

    开始我以为对她只是将就,可是后来我发现,爱情里根本没有将就,她让我明白,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也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我最大的心结,是我自己。

第125章 番外「李默1」()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你我在一起,我却失去了你。

    古语有云,天时,地利,人和。我三者占尽,依旧输得一败涂地。

    我是李默,我年少有为,有钱有势,我站在凌华的顶端,却从来没有感到快乐。

    现在的合作伙伴往往会用聪明稳重这四个字来形容我。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几年之前,我和所有人一样简单平凡,甚至还有些幼稚。

    那时我常常带着一群孩子欺横霸市,差点就混成了地痞流氓。

    我童年的日子是懵懂而忧郁的。我父亲是凌华市长,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可他从未给我真正的父爱。

    那些琐碎的记忆里,每每回家,他总是阴沉着脸,与母亲争执三句话就能摔门而去。

    母亲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她甚至算得上愚蠢。但她,也真正爱过父亲。

    我父亲姓李,出身贫寒,是在那个年代里昼夜不分的发奋努力,吃了很多苦才走到令人羡慕的地位。

    母亲与父亲不同,她从小就生活在工人家庭里,而后家里又做生意,从来没让她受过什么挫折,养成了她理所当然不知感恩的个性。

    他们是偶然认识,母亲很喜欢他,扬言非他不嫁,一哭二闹三上吊搞得外公不胜其烦,以家中关系为她谋得婚姻才得偿所愿。

    可她忽略了父亲的感受,那样贫寒出身的人,自尊心最强,被压迫的婚姻,他从心底里感到厌恶。

    婚后果然矛盾不断,两人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大吵一通,有了我之后也没能改善。后来父亲仕途步步高升,而娘家逐渐没落,母亲心里慌了,带着我远走高飞去了南城。

    小时候,我总能看见母亲一脸高傲的对别人炫耀自己。在南城那个地方,她果然受到无数羡慕与尊敬。可我知道,她是落荒而逃,逃到这里。

    因为她,南城那些妈妈就巴不得自己孩子与我这个市长公子有所交集,所以我身边就聚集了一大群人。

    那些幼稚的时间里,一群男孩子聚在一起能做的事情只有捣蛋。自以为是的高兴着,快乐着,自以为是的无忧无虑。

    而我从来不笑,因为并没有理由让我开心,直到遇见她,左灵。

    她是南城小镇里最平凡而独特的女孩,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名字,谈到她时,总带了淡淡的惋惜与怜悯。

    有人曾刻意想要帮助她,可她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施舍。那天风和日丽,大家买了很多零食,一群人逃了课游荡在校园里,闲来无事,刚好遇到树荫下努力写题的她。

    那时年少无知的孩子,莫名觉得她矫揉造作,便故意去招惹,甚至将她的习题册抢了撕成碎片漫天飞舞。

    我并不参与这种无聊的乐趣,很多时候我都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也知道他们这样调皮就是为了做给我看,为了让我高兴。

    那天也是,我静静的站在远处看他们胡闹,无波无澜的心却忽然一双微红的眼欣起波澜。

第126章 番外「李默2」() 
那个叫左灵的女孩,她站在那里,看着细碎纸片雪花般漫天飞舞,纤细的手握成了拳,眼眶微红,却一声不吭,一泪未落。

    瞬间,心中某处突然柔软,多年以后,再回想起来,恋恋不忘。

    我从来都很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在那一瞬间,我想接近那个女孩。我的心态早已在母亲孤独,遗憾,虚荣以及悲伤之中日复一日折磨沧桑。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与她一样悲惨,所以我选择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在她面前,那也是人们所熟悉的样子。

    我装作天真单纯幼稚的样子,好像真的只是个莽撞的无知少年,在无意伤害她之后,还忐忑的去向她道歉,与她巧合的成为朋友。

    可世界上那有这么多巧合呢?对她,我早已谋算。

    后来我成功的走进了她的生活,然后发现了她积极活泼的另一面,在相处的那段日子,是青春里最美好的回忆。

    那时多简单快乐啊!载着喜欢的人行走在绿意青葱的古巷,阳光,微风,细雨飘洒的石板路上,整个世界的生机都在那一刻茂然。

    要是时间能够停留,我愿永远活在那一刻里。

    但暮色微迟,时间不息,转眼间,所有都已成为过去。

    回忆在这一刻中断,指尖明灭的烟火也烧到了尽头。我抬头,看着落地窗外整个城市烟火辉煌,那么繁华,那么孤寂。

    这是凌华最好的地段,可以看到整座城市的风景。那时离开南城来到这里,第一个想法就是要为她打出一片天地,将最美好的东西,都捧到她的面前。

    那时母亲带我离开凌华去到南城,一方面是气急败坏而又无可奈何的逃避,另一方面却是父亲有了另外所爱的人。

    几年前,那个女人赢过了母亲,得到父亲的爱,却始终得不到外界的认可,背地里受人非议。她不甘心,想尽一切办法的闹,终于让父亲厌弃。

    这很正常,父亲从政,名声十分重要,当然由不得她乱来。

    解决了那个女人,父亲终于想起了远在南城的妻儿,于是立刻让我们回去。母亲很高兴,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离开的那一天,看着后视镜里她孤独的背影逐渐远去。我想:左灵,就让我先在凌华等你,那时,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包括财富,包括爱情。

    可我没想到,就是那错开的一年里,就将她永远的失去。

    她想要报考京华大学,所以哪怕不同年级,哪怕忙到昏天黑地,我也努力的去考了那个学校,终于被破格录取。

    我以为与她更进一步了,却没想到会越走越远。在我忙于事业,想要给她更好的生活时,她的生活里却住进另一个人。

    她喜欢祁天祺,每次接触到那个名字都会神采飞扬。

    听说世界上有两种幸福,一种是相爱的人在一起,另一种是所爱的人幸福。

    我知道我给不了她第一种,所以我选择放弃,放了她,让她幸福。

    我的爱情就像烟火,绽放时惊心动魄,凋零时惨淡无痕,剩下的,只有回忆。

第127章 番外「李默3」() 
我将双手插进兜里,立在窗前,夜色如墨,办公室里一片漆黑。有多少个夜,都是在这冰冷黑暗的办公室里度过?

    闭上眼,回忆又倒溯回当初的南城,所思所恋,皆是她的点点滴滴,一颦一笑牵动人心。

    我果然还是爱她,永不能忘。

    我相信爱她是注定的,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就感受到她的特别。那时我们都还很小,她刚因大火失去亲人,独自承受所有灾难,任何人想帮助都被拒绝。

    那时我觉得她固执的性格真不一样,再后来长大一些,懵懂间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意,想要靠近她,想要保护她才是目的。

    我本质并不单纯,在孩童的伪装下冷眼旁观着这个世界。后来她觉得我是越来越变得冷漠,沉默。

    可是她不知道,我只是展露了自己本性,本性即是如此。

    人是不可能突然转变性格提升智商的,如果是,那只能说明之前都是伪装。我便如此。

    幽冷的夜越加孤寂,我睁开眼,落地窗外城市灯火依旧辉煌。很多个同样的夜晚我都是这样独自在大厦顶楼办公室度过,外人的眼光来看我就是个只会工作的机器,连家也从来不回。

    可是没有她,我哪来的家?

    天边的星子躲进云层,约摸凌晨了吧。她此刻应该在祁天祺的怀里安睡。其实我一直不懂,她为何会弃了我而选择他?

    心间有些烦闷,我从柜子里取出杯子和酒。罢了,尊重她的选择。但在相恋她的夜晚,我只能这样才能让自己安眠。

    清凉的液体滑进胃里,喉头火辣辣的发热,连喝几杯,意识终于模糊,那些美好而伤痛的回忆裂碎成细细的片段。

    困意袭来,我躺在真皮柔软的沙发,任由自己这样颓废睡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就这样孤独的活了许久。没有娶妻,没有生子,经营着庞大的产业,站在高处领略人生的苦寒。

    然后,我终于老了,头发花白,躺在病床上时,模糊的听见医生向外面的人遗憾的宣布手术失败。

    心跳似乎停了,恍然间,有温暖的阳光沿着月白的轻纱滑进房间,睁开眼,入目却是一片天蓝。我惊愕,抬起手,细细软软,分明还是年少的模样。

    我立刻跳下床,书桌上台历清晰显示着的年月时间还是几十年前我十多岁的样子。脑子灵光一闪,我立刻推门跑出去,正在磕瓜子看电视的母亲被吓了一跳。

    顾不得理她,我跑出小区,跑到街上,车水马龙间,那熟悉的女孩果然骑着自行车在送外卖。

    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猥琐的跟在七米之外,忐忑而兴奋的等着看她出丑。

    人行道,红灯,我冲了过去,不看还有几秒,不管有什么危险,我只想去抱住她,然后永远都不放手,没有祁天祺,没有错过的一年,只有我还在。

    耳畔闪过刺耳的刹车,我终于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纤细的身子,微凉的皮肤,那么遥远又那么真实的触感,不去管那些骂骂咧咧的人,也不去看那些目瞪口呆的眼睛。

    左灵,余生,你只有我。

第128章 番外「慕玥」() 
我叫慕玥,是慕家与周氏如今的掌舵人,也是整个凌华公认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在事业上,我确实是个成功者,但在人生中,我输得一败涂地。

    我家世优渥,父母从商,我和哥哥慕骁从小就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势必要延续慕家的富贵繁荣。

    可是很不幸,哥哥年轻气盛,在与祁天祺的赛车游戏里意外身亡。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同时失去了两个爱我的人。

    祁天祺是祁家公子,我们相恋,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我唯一的哥哥却因他而死,所以哪怕我还爱他,也还是选择离开他。

    因为我没办法对过去的伤害既往不咎,没办法放下一切依旧与他相爱,每次看见他心情都是痛苦而纠结。

    大学时,因为哥哥的离世,慕家也陷入危机。那晚母亲叹着气问我是否还爱祁天祺,若爱他,那她和爸爸就原谅他曾经的错,同意我嫁给他,选择与祁家联姻。

    那晚我看着天边的星子,眼泪沿着脸颊一直滑落。当然爱他,可并不能原谅他,所以选择放弃他,而为了家族另谋良枝。

    人生的悲剧就是从那时开始,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条件优越,追我的人自然不少。离开祁天祺以后,所有人都是将就,若把自己当做筹码,那自然会选择价值最高的赌注。

    在一众公子里,我最后选择了周赋。既然没有爱情,那就看重利益,而衡量之后,他就是那个能带给我最大利益的人。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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