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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君子之交(出书版) by 蓝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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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日后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么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么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在庄维的怒骂中喝着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曲同秋不止不讨厌任宁远,对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它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么,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还不是照样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同性恋,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质量,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作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

    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热切地着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么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着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么!」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么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着,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么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么睡得着?」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么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受冻怎么睡得着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嗯,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抓狂了,「这鞋让我怎么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么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么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饭店没拦着不让你进啊,你怎么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牠们都从你床上爬过……

    「什么?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着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着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作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它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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