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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君子之交(出书版) by 蓝淋-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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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会止血,愈合。

    然而却成了一块疤。

    因为那男人的祭日,周末曲珂从学校回来,她这一年里长高了一些,成熟不少,变成了大女孩了。那男人去世以后,她像是一夜间就突然长大了。

    她原本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心态反而还很天真,比同龄人都更加稚气,爱撒娇。她的那个父亲把她照顾得太好,只有够幸福的孩子才有天真的资本,她在那个不富裕的家里,也活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任宁远其实让她过上了优渥得多的生活,什么都不缺不愁,出入有名车接送,再不必像那男人在世的时候那样,去挤公交车或者徒步。

    但是她却再难以孩子气地生存了,她在这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反倒像个灰姑娘,有了种远远超出年龄的沧桑老成。

    任宁远看着那现在连头发都是自己剪的女孩子:「上次让人带去学校给妳的东西,都收到了吗?」

    「收到了,谢谢你,任叔叔。」

    「那就好,妳还缺什么,尽管跟我说。」

    「任叔叔,以后都不用再给我汇钱了,我自己可以应付的。」

    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

    「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

    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

    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

    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

    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

    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

    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

    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

    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

    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

    「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

    「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

    「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

    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

    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

    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

    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

    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

    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

    「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

    任宁远只是笑笑。

    「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

    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

    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

    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

    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

    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

    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

    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

    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

    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

    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

    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

    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

    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

    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

    「嘿,胖子。」

    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Phillip。

    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

    「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

    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

    大家称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

    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下午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

    「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

    「我带了便当……」

    「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

    「也还好……」

    「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肉和生蚝了……」

    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

    「我下午赚的够我们吃了,走吧走吧。一个人吃饭怪没意思的。」Phillip给人的感觉是个家境不错的大男孩,摆摊只是好玩,所以还不懂得衡量收支。花钱大手大脚,带的货多了些,就会大老远的坐出租车来,把他们这些时常要靠背靠拽辛苦进货的人气得够呛。也正是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无所谓作风,让他一开始很惹人讨厌。大家都为生计所累,却要和这样一个「玩玩而已」的小少爷为伍,辛苦了一天,再渴也连杯冰茶都舍不得买的时候,这家伙咕咚咕咚大喝鲜榨果汁的招摇模样,就成了公然的炫耀。

    所以Phillip起初会遭遇排挤也是必然的,只有胖子没对他冷淡,他就跟胖子交起朋友来了。其实胖子是有些迟钝,他不会有强烈的负面情绪,像是被磨光了,成天就那么温吞着,不会讨厌谁,被占便宜他也没什么感觉。

    天热的季节里常有些摊友熬不住,让他帮忙守摊子,自己溜去乘凉,他也认真帮忙守着,等摊主回来的时候,把期间卖出一两件东西的零钱如数交过去,毫无怨言。

    生活劳苦,大家未免有怨言,嘴碎起来就骂天骂地骂警察出气,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也讨厌。只有胖子最安静,谁也没听他发过牢骚,更不知道他这种「有饭吃也就好了」的豁达是怎么历练出来的。

    不管Phillip怎么纠缠胖子去吃海鲜锅,胖子只摇头拒绝:「赚钱不容易,你别乱花,省着点。」

    Phillip喜欢纠缠胖子,但就从来也没成功过。因为胖子是最不肯受人恩惠的,哪怕收到一点好处,他都会很紧张,一定要还回去,他很怕欠人东西。

    晚上是生意最好的时段,大家纷纷使出揽客招数,附近的摊子又摆出大甩卖的牌子,都半年了还在用,也丝毫不脸红。

    摆摊的都有自己一套招揽和对付客人的生意经,只有胖子是最口拙的。

    他不叫卖也就算了,遇上难缠的客人,杀价杀得太狠,他也不擅长讨价。

    他只会说:「这价我真不能卖。都不容易的,我还要带个女儿呢。」

    摊友们过后会取笑他:「你哪来的女儿啊。」

    「兴许是在什么乡下老家吧?」

    这说法其实大概也只是个对付顾客的口头禅罢了,谁都知道胖子就只有单身一个人。胖子过的就是单身汉的俭朴生活,但很仔细,东西总摆得整齐,收的零钱也是摊得平直,每天都坚持自己做饭带过来,认真地贫困和孤独着。

    其实要说到对他有好感的异性,也不是没有。

    胖子是长得胖,但并不丑,眼角微微下垂的,面容很温良,看着还是顺眼的,为人老实本分,没什么脾气,又可靠。摊友里有个女人就喜欢找他搭话。

    女人是卖饰品的,有个女儿,丈夫是个烂赌鬼,只有需要钱的时候才会回家露一下脸。她带着孩子不容易,家里没有人帮

    忙照看,她摆摊也就会把小女儿带过来。

    小女孩长得很可爱,只有四岁,扎了两个辫子,羊羔的两个小角似的,她和她母亲一样,对这个体型壮大的胖子有着好感,老往胖子背上爬。胖子不爱说话,但兜里总藏着两颗糖,给她一个小惊喜。

    女人很贤慧,胖子温柔又细心,对小孩又好,比那赌鬼强了不知多少,大家都觉得他们更登对,时常拿他们开玩笑。

    这天小女孩吃完了找出来的糖,就大胆地伸手去戳胖子的肚子,软绵绵的。

    胖子被戳了两下,有些慌张地护住自己的肚皮。

    女人忙说:「贝贝别这么没礼貌。」

    胖子低声说:「没事……」略微有点害羞,然后开始吃自己带来的便当。

    便当盒里都很普通的菜,豆腐丝白菜梗子炒肉之类。小女孩张大眼睛望着,胖子也就拨开豆腐丝,挑出肉片给她吃,小女孩吃完了不肯走,还是扒着他的膝盖,往上看。

    女人也不好意思了:「妳这孩子,又不是没饭给妳吃。」

    胖子低头把剩下的肉也都挑出来:「没事,喜欢就多吃。」

    女人笑着说:「隔家的饭香,就是这个理,她就爱吃你的。要不,方便的话你明天多做两份,我照市价给你钱。」

    第二天胖子来的时候,就真的多带了两盒便当。只是收钱的时候不太好意思,一直不肯要。

    「你要是不收,我们就不好吃你的了,哪有白吃的理。」

    最终胖子还是没收钱,只从女人的摊子上,拿了一个现在小女生们都喜欢的满钻小熊吊饰。

    「你要这有什么用啊?」

    胖子把吊饰放在腰包里:「我女儿喜欢……」

    每次听他这么说,大家都忍不住快要真以为他是有女儿的了。

    但事实上,「女儿」只可能是他的幻觉,大家觉得他可怜,也不忍心去戳穿他。

    小女孩毕竟年纪小,不肯乖乖坐着吃饭,总要哄要劝,女人捧了饭盒追着她满地跑,到最后还是得浪费一大半米饭。

    胖子对着表示歉意的女人一个劲说「没事没事」,次日依旧带了两盒饭过来。

    一盒给了女人,另一盒一打开,小女孩就「呀呀」地叫开了,满是欢喜。

    米饭做成小白兔的形状,胡萝卜做的眼睛和嘴巴,看上去很可爱,小女孩高高兴兴把它吃下去了。

    「你真是有心,很会哄小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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