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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武汉晃晃-第11部分

小说: 武汉晃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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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婷的组织策划下,我们又重新聚在了一起,我很怀疑王婷此举的动机所在,她如此大张旗鼓地让大家聚在一起就是要高调地宣称自己回来了吗?
  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我们聚会定在位于中南路的“城市森林”舞城。王婷订了一个包间,高启、边峰、李鸣、肖水生、高秀、祝娟、还有一个边峰带来的漂亮女孩花蕾。
  许多年前我们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那时我们是不分彼此的兄弟,当然今天也还是,但是一同起跑的人因为实力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我们之间有了分明的距离。王婷已然成了婷婷玉立的漂亮少女,名艳照人如同《西游记》中的女妖;高启驾着他的玲木王来的,身影高大长发飘扬,他已经是圈内知名的赛车手了,因此眼神中透着判逆与不屑;已经是大二学生的边峰清秀脸上戴着一付黑框眼镜,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镜片后眼神睿智而居高临下,武大外语系的漂亮女生花蕾小鸟依人般坐在他旁边,绝对的金童玉女;李鸣则英气勃发地穿了警校的制服来的,理着寸头,目光炯炯地扫视众生,仿佛世间所有的丑恶都将靠他来扫除;我呢只是一个车间的小小工人,衣着灰暗,在人群之中如同不被人注意的一个角落。我注意到肖水生也是和我一样的落寞而忧郁,他一直很羡慕地看着李鸣的那身警服,肖水生此时还只是一个在菜市场卖鱼的小贩子。
  我们热烈地拥抱,互相开着玩笑,仿佛我们从来就不从离开过,但是命运的道路已经开始分岔,我们注定了将各自演绎自己的传奇。只是那时我们没有想这么多,一味地喝酒,仿佛喝得越多我们的友谊就越牢不可破。
  王婷拿起话筒开始唱歌了:“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害怕。。。”这是当年最为流行的歌曲,她唱得基本上超过潘美辰的原唱。众人疯狂地鼓掌、尖叫。
  站在台上的王婷光彩照人,美艳惊人。时间可以使一些所谓不朽风化成沙,也可以使一些渺小累积成传奇,当然也可以使一个当年的流着鼻涕的黄毛丫头长成婷婷玉立的美女。我们近在咫尺,可是却突然让我感觉到我们竟然相距遥远。
  她仍在唱:“虽然你有家,为何看不见你露出笑脸,永遠都说洠в袗郏觳换丶遥嗤哪昙o,不同的心臁梦矣涤幸桓黾遥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傻了一般呆了,王婷说都干嘛,都不鼓掌了吗。
  边峰跳了出来,大喊,我要为你疯狂了,快给我签一个名先。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开始激动尖叫鼓掌。边峰说你唱歌是我们的大幸,却是那些所谓歌星们的不幸,你一定要出专辑才行啊。
  花蕾捅了一下我说,王婷是你的女朋友吧,她真是太出色了。
  我刷地红了脸——女朋友?这对我而言可是一个耳红脸赤的称谓。我马上说,我们都是朋友的。我回头看到唯有高启坐在一旁神秘的抽烟,他正目光深遂地看着王婷。王婷说,我正是要通知大家,我要开始我的歌手生涯了,我已经在武汉的几家歌厅开始登台表演了,请大家有空来捧我的场。
  众人在一阵惊讶之后又是一阵乌拉的声音。王婷注定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孩,她舍弃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就是为了追寻她自己的歌手梦想吗?
  许多年后,王婷失踪后,边峰曾谈过这个话题,他认为我们之中,真正具有艺术家气质的唯有王婷与高启,他们都是可以为了自己的所想勇于舍弃一切的人,所以他们走在一起是自然的。而你——边峰指着我说,你注定是一个庸俗的家伙,所以王婷不选择你是自然的。
  李鸣也抢过话筒说向大家献一曲,众人鼓掌。他雄赳赳地走向前台,高唱“几度风雨,风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情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实话实说,他唱得真是不怎么样,但是胜在中气十足,脸皮较厚。边峰向他扔东西起哄,他仍然坚持唱完。边峰说:“别人唱歌要钱,你他妈的唱歌要命。跑调都已经到台湾了。”
  李鸣不以为然地说:“你懂过屁,我是创作型歌手,你们唱歌充其量是模仿秀,而我才是自己作曲。”
  众人无不为之绝倒,当然多年以后,李鸣即使是当上了所长也是如此,走到哪扯起嗓子就唱,人称歌厅一霸。边峰曾建议他用这招来逼供,只要他唱歌给嫌犯听,多半嫌犯受不了感染都会招供的。
  后来都一一上台献了几曲,边峰的女友花蕾唱的还是外文歌,我们一句不懂。因为不懂,所以都认为好。
  后来我们都喝高了,仿佛少儿时的岁月重回,开始闹着一团。事后想来,这也是我们在一起人数最全的一次,比如花蕾我们后来就很少见到。那晚她与边峰先走了,因为怕晚了学校宿舍关门。
  但是也是在这一晚,也宣告了我的爱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到来过。王婷跳上了高启的摩托车,环抱着他的腰,高启向我们笑笑,长发在城市的夜空中飞舞着。他发动摩托车,哄动油门,车就如同佐罗的坐骑一样昂一下前首然后如箭般扎入城市的森林中,转眼被城市的灯海车流淹没。
  他们就用这种方式向世人宣告了他们的爱情!也宣布了我没有来由的失恋。我呆呆地站着他们消失,1996年武汉的冬天出奇的冷,城市开始下雪,雪花大如席,纷纷扬扬地扑向大地,欲盖住这个肮脏、寒冷而嘈杂的城市,仿佛也冰冷了许多少年的梦想。
  李鸣拍拍我的肩膀在耳边说:“别看了兄弟,我跟你一样,也失恋了!”
  歌厅中还有人在唱:“我的世界开始下雪,冷得让我无法多爱一些,冷得连隐藏的遗憾都那么的明显!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我和你吻别,在狂乱的夜,我的心等着迎接伤悲!”
  我无人吻别,因此也法知道伤悲是否也是一样的?是年我们都只有20岁!但那一刹那,我们已然长大!
  武汉晃晃之<饿狼传说>一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赌场,每个人都在不停地以自己的方式下注,底牌没有亮开前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你知道选择错误时,却已经输得无翻身之地了,比如年轻的岁月和你已经走过的路,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总是在用“青春赌明天”。
  我很小的时候是想做一个威风凛凛的人民警察,将坏蛋们一扫而光;也曾幻想自己是一个千里独行的侠客,能遇上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侠客开始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但是我长大后最终成了一个人们眼中可耻的混混,而对于与我产生爱情的女子,人们都认为是女流氓——如果这也算是爱情的话。
  许多人说英雄不问出身。但是事实上许多人的一生都跟生世有关。李鸣他爸是警察,所以李鸣也成了警察;曾继来的爸爸是一个工人,所以他成了一个工人;边峰的爸爸是一个知识分子,所以边峰能上大学;我之所以后来成为一个混混,这难道也与我的父亲是肖虎有关?
  小时候粮道街的很多人听到肖老虎的名字都吓得浑身发抖,小孩子如果不听话,大人们会说再哭就让肖老虎来抓你。小孩子们就惊恐地四处张望,仿佛黑影中真的有一只老虎会突然冲了出来吞了他们。但是肖老虎一次也没有出来过,他只是一个存在于人们想象中的传说,也成为了许多混混们的榜样人物。但是我认为肖老虎应该是一个混蛋,他生了我就没有一天带过我,而且还让我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许多年之后今天,我也成了许多小混混们的传说,有一天我开车带边峰到大东门去办事,在停车时碰到路边一个骨瘦如柴的青年,他马上作痛苦状倒在地上。接着突然就围上来几个奇形怪状的小混混,他们目露凶光,恶狠狠地要我赔钱。我竟然有些适应不过来,我惊讶地问他们这样老掉牙的游戏怎么还在玩?
  这是一帮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小混混们,还在嚷嚷着快点付钱私了算了。我为这个城市年轻一辈的混混们不思进取而有些伤心。我问你们的老大是谁,让他问我要钱。一个头发染成黄草一样的家伙居然这样说:你听说过饿狼肖水生吗?他就是我们老大。在旁边一直站着的边峰终于受不了哈哈笑了起来,我也脸皮发烧。边峰的笑使这帮混混很生气,使他们很丢面子,为首的黄头发狠狠地打了边峰一掌,将他的眼镜打得飞了出去。
  我不能打电话叫人来,他们会一哄而上把我也打了,因此我只好付给了这帮混混2000元。他们拿了钱就鬼一样马上消失了。
  这是一次让我难堪的经历,我又花了2800元为边峰重新配了一付眼镜,他戴上新眼镜后还揶揄地对我说一帮小鬼打劫了阎王哦。我也大为感慨,这帮小混混居然打着我的旗号劫了我的财——这世道真的是变了。
  1995年的时候,我高中毕业没能考上任何大学,在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干什么,毕业就意味我的失业。所谓城市中的黑道已经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没有成建制的组织,无非是一帮无所事事的青年聚在一起打架闹事。谁打架狠、谁更无赖些谁就是老大。此时在粮道街一带最出名的混混就是花和尚、胡标、张华等几个了,还有一个就是高启了。高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混混们学习的榜样。他是一个有着艺术家潜质的混混,这也是为什么他英年早逝的原因——混混要有政治家的厚脸皮和企业家的黑心肠才能成功,艺术家是成不了事的,不过他的故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胭脂路的传奇之一。后来,想当作家的边峰想发掘高启的故事,有一段时间天天与我泡在一起打听高启的事,把我烦都烦死了,我差点叫我的小弟们揍这家伙一顿。
  我之所以成为一个混混——当然,我现在是企业家,正准备花些钱找点门路当上区人大代表(这是后话,先不提)。我的成功与高启早期的帮助密不可分,因此每年这个死鬼的忌日,我都会为他上一炷香,而且在那天我绝对不会行酒色之事。
  我比高启晚毕业一年,此时的神州大地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街上突然很流行一种踩脚裤,无论老小胖瘦都穿着这种紧贴着大腿的裤子在街上走来走去。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和高启都会靠在他的摩托车行看街上的这些女人们。高启披散着艺术家一样的头发说:这种裤子是比起喇叭裤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我认为高启的话有一些哲理的成份。母亲任红霞也买了几条天天穿着,秀出她修长的大腿。我发现在任红霞身上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她的气色比以前好了些,而且正在做一种什么健康摇摆机的传销工作,她跟一帮梦想发横财的婆婆们天天忙忙碌碌地窜来窜去,声称自己不用多久就会月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我高中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知所措,除了高启的这个叫“饿狼传说”的摩托车行我无处可去。我们的朋友们都有着自己的事,他们看起来都是前途充满希望的家伙们。李明在省警察学校读书,以便日后成为一个威风八面的警察;而边峰正在著名的武汉大学写诗,据说还与一个姓花的小女生谈恋爱;曾继来这家伙则从公交公司跳槽去做什么业务员;祝娟则已经在一所外省的财经类大学中学习财务知识,以便日后能成为一平庸的财务工作者。当然,我只有在想到祝娟时心中会有些异样的失落感。好在我和故事还要继续下去。
  高启的摩托车行生意很好,但是他挣不了几个钱。高启很仗义,熟人来修车时,他并不收钱。完了他还会请这些飙车手们吃饭喝酒,再然后会驾车在城市中狼一行的呼啸来去。高启最热心的不是挣钱,而是他对摩托车这玩艺天生的酷爱,他喜爱飙车,因此他花了很多钱从南方那边走私来几辆公路赛,宝贝一样的供着,有事没事擦拭一下。关于摩托车,他绝对是一个权威,同时他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地下赛车高手,他的老爸高得富说,你狗日的总有一天会死在车上。一语成谶,几年后高启果然就随摩托车一起魂飞魄散。我就是这样无所事事地混在饿狼车行中认识了这帮声名卓著的混混们的,为我日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母亲任红霞的传销工作似乎遇到挫折了,这天她对我说你这样天天混也不是事,不如去菜市场卖菜吧。我看着她憔悴的脸说好的,我去试试。晚上来了一个相貌威武的中年人,他头发向梳得一丝不苟,估计苍蝇在停在上面也要摔跤,可能是喝了酒才来的,满面红光,双目炯炯有神,此人姓丁名盛平,他是粮道街办主任,同时也是任红霞多年寡居生涯忠节不保的一个情人。
  任红霞在父亲肖虎进去那时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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