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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江山权色-第17部分

小说: 江山权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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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泰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最后一拍手赞道:“东家果然用词精确,黑与白自古分明,然而这黑与白相互融合的这一块,就是东家说的灰色!”

    “至于这些人的忠诚度!以及会不会监守自盗形成反噬……”

    叶宇说到这里,轻轻地摸了摸下巴,自语道:“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也没有永恒不变的心!唯一能够约束的办法,就是给他所想要的,给他一个忠诚你的理由……”

    方才在账房里,叶宇不但得知佘侗诚是陆坤的小舅子,而且还向苏泰仔细询问了这通城蛇的具体来历。

    原来这佘侗诚原本并非如此凶恶,自从两年前大姊佘兰花被陆坤抓去当小妾后,佘侗诚的性情就开始了大变。

    之后不久,佘兰花因遭受陆坤原配夫人妒恨,进门不到半年就惨遭毒打致死。佘侗诚因学过几天武艺,于是欲要替大姊报仇,可惜是寡不敌众仇怨难消。

    告到府衙因证据不足更是公门无望。自此之后佘侗诚便集结县里的地痞无赖,整日里做着欺男霸女的勾当。且种种行为被众人所不齿,最后被百姓们称之为通城蛇。

    在众人眼中,佘侗诚是个十恶不赦之徒,但是当叶宇知道这些过往后,却是对着佘侗诚抱有深深的同情。

    但仔细分析之后就会明白,佘侗诚虽然是在作恶,但也是对所处环境的一种报复与宣泄,更是故意以陆坤小舅子的名义,为陆坤增添累累罪行!

    因为百姓痛恨佘侗诚的同时,也会联系到知县陆坤,这就是佘侗诚为害乡里的真正目的。

    当郭啸天与刘远山赶到染坊时,染坊又恢复了之前忙碌景象。随后刘远山向叶宇询问这其中的经过,叶宇也没有丝毫隐瞒,便一五一十的将事情原委如实相告。

    听了叶宇的一番讲述之后,刘远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说叶宇啊,你小子还真有两下子,本县人人谈之色变的通城蛇,竟然被你给镇住了!如今本官越发的觉得,你小子很对老夫的脾气!”

    一旁的苏泰也不忘感叹道:“刘大人,您是没瞧见东家那份冷静,餐食人肉的那景象……此刻想起了还觉得毛骨悚然……”

    刘远山饮下一杯酒,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道:“是啊,这餐食人肉是小,可是却少有人敢做,尤其是当着割肉人的面!叶宇啊,你的这份胆魄,真是让老夫刮目相看啊!”

    “大人,如今草民为您除去本县一大害,是不是该浮一大白!”叶宇说着举起了酒杯,一脸笑意的看着刘远山。

    “若是真如你所说,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但恐怕此人难以驾驭反被所噬,你可要小心了!”刘远山举起酒杯与叶宇对饮,但言语之中并不似叶宇那般乐观。

    “人本无善恶之分,草民会处处小心的,大人无需忧虑!”

    由于通城蛇并没有在染坊闹事,刘远山吃了几杯水酒,就起身领着一众衙役离去。一场看似骇然的风波,就这样无声无疑的化解了。但是叶宇知道,这场暗潜风波才刚刚开始……

    转眼之间就到了年关,北风呼啸而过卷着漫天的雪花笼罩着江南大地。经过一个半月的休养,佘侗诚的伤势渐渐地趋于痊愈。

    这些日子里,叶宇先后去探望过三次,这让佘侗诚吃惊之余更是多了几分感动。

    在最后一次探望时,叶宇有意让郭啸天在佘侗诚面前露两手。因此在二人的切磋之下,佘侗诚对郭啸天的武艺佩服得五体投地,最后一心要拜郭啸天为师。起初郭啸天是死活不愿意答应,因为这样就乱了辈分。

    试想他若是成了佘侗诚的师傅,那叶宇是佘侗诚的大哥,那他岂不是比叶宇还要高一辈。

    对此叶宇却是不以为然,这辈分是各论各的互不干扰。况且叶宇之所以让郭啸天在佘侗诚面前露两手,为的就是尽快收复佘侗诚的心。

第23章 红袖添香() 
由于叶宇这大半年来染坊事业如火如荼,已经无暇顾及苏家成衣铺的事情,因此他这个二掌柜虽然挂着名,但是已很少在铺子里做柜了。

    如今将至年关,大街小巷处处透着节日的气氛,无论贫贱富贵,纷纷置办年货度春节。

    期间叶宇吩咐苏泰,将染坊仓库的沉积布匹全部取出,赠送给那些贫苦度日的百姓们。如今能力有限,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

    当苏泰觉得叶宇此举颇为破费时,叶宇却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如今他也算半个商人,但他认为商人营利知足即可。

    钱财不在乎多,够花就行。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适当地予以救济又何乐而不为呢。

    皑皑瑞雪铺满了庭院,天空也透露出一缕阳光。叶宇静静的坐在书房里,执笔吃力地练着字。之所以称之为吃力,倒不是他的手臂受了伤,而是这写字的方式有些独特。

    毛笔横平竖直的在纸上写着字,笔杆尾部却放着一枚铜钱。只要叶宇写字的动作稍稍过大,就会使得铜钱从笔杆尾部掉落。如此这般写字方式,叶宇已经持续了半年之久未有一日中断。

    融合记忆的叶宇虽然学识不低,但是这一手烂字着实难登大雅之堂。这字谈不上丑陋,但也不是什么好字。

    叶宇后世虽然字体不错,但那毕竟用得是硬笔,如今换成用毛笔书写,书写方面是没有问题,但想要写得一手好字,还需要多下些功夫。

    “少爷,练了很久了,还是歇歇吧!”这时秋兰一挑绵帘,捧着茶盘轻步走了进来。

    叶宇将最后一个字写完,这才放下毛笔停止书写,甩了甩发麻的右臂,自语道:“看来王羲之的书法名垂青史,不是没有根据!”

    当年王羲之苦练书法,涮笔的池塘成了墨池,这份勤学苦练的功底,才成就了后世名传的书圣。如今叶宇苦练书法,对此才能体会其中枯燥与毅力。

    这些典故秋兰自然不会知悉,他只知道少爷已经很累了。先是将茶盘放在桌案上,随后将斟满茶水的茶盏,轻轻地递到了叶宇的手中。

    “有秋兰你在身边红袖添香,就算再累也是值得……”叶宇说着接过茶盏,竟不由的笑了起来。

    此时在给叶宇捶背的秋兰,听了这番话抿了抿嘴露出甜美一笑,随即小粉拳稍大力的捶了一下,嘴上却轻哼道:“少爷就会说笑……”

    秋兰将目光落在桌案上的毛笔上,歪着脑袋疑惑道:“少爷,这个方法真的有效?”

    “当然有效!”叶宇说着放下茶盏,甚是郑重地说:“大宋神宗年间黄庭坚,就是用了此法长年累月,终成书法大家。起初他的字,也是丑陋无比!”

    “少爷您说说,他的字有多丑?”秋兰平日里最喜欢听叶宇说典故,时常听得入迷就会不停地追问,非要问出个缘由出来。

    叶宇见秋兰爱问的毛病又来了,顿时觉得有些无奈,于是摇摇头道:“字有多丑?因为这个字,主考官以字论人品,使得他金榜无名!科举中第推迟了三年!”

    “喔!不过这也太不公平了!字写的好坏,跟人的善恶怎能牵扯到一起呢?”

    秋兰的见解使得叶宇笑了起来,秋兰不明少爷为何发笑,于是问道:“少爷,莫非是秋兰说错了……”

    笑声渐止的叶宇,随后却微微一叹:“连秋兰你都能明白的道理,可那些饱读诗书的大儒们,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你比欧阳修强多了!”

    “欧阳修?少爷,秋兰似乎听过这个名字,他……”

    “他?我朝仁宗年间古风运动的推行者,也是我朝仁宗年间的文坛领袖……”叶宇阖上双眼,似有深意的自顾笑着说。

    虽然叶宇一直很尊敬这些名垂青史的文坛大家,但是对于这些人他只有尊敬而没有崇拜。

    在这些光芒万丈的神坛之下,一些瑕眦就尚且不谈,单论黄庭坚因字体丑陋而名落孙山,这让叶宇心中很是不忿,因为当年欧阳修就是那一届的主考官。

    而北宋甄选那些所谓的文辞华美,字体俊秀者,却是奸臣辈出人品低劣,这倒是个最好的讽刺。

    被少爷赞赏比欧阳修还懂事理,秋兰心里美滋滋的,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便急匆匆的出了书房。

    这让正享受粉拳捶背的叶宇,顿时觉得空落落的。当他睁开双目之时,秋兰怀里抱着锦袄又回到了书房。

    “呐,这是今早苏小姐派人送来的!”秋兰将怀里的锦袄递给了叶宇,随后口中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

    叶宇看着手里裁剪精细地锦袄,无奈的揉了揉额头,心道这真是难消美人恩啊。随后将锦袄穿在了身上,锦袄不大不小正合适。

    抬眼见秋兰在一旁不作言语,手里还有一件锦袄,叶宇就眉头一挑打趣道:“怎么,吃醋了?那我将它脱下了,换上你做得棉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

    “少爷,我是不是太小气了?”秋兰低着头,声若蚊蝇的问道。

    叶宇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道:“嗯,是有点!”

    “啊……”秋兰俏脸惊愕的看了叶宇一眼,随后又很快的低下了头,有些忐忑地说:“少爷放心,往后秋兰会改的……”

    叶宇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将已穿在身上的锦袄脱了下来,一伸手从秋兰怀里将锦袄拿了过来,看着做工粗制的袄子,叶宇就善意的调侃道:“一瞅这做工,我就知出自你手!”

    说着便将袄子穿在身上,叶宇活动了一下肩膀,又接着郑重道:“无论我身穿何种衣物,这件小棉袄永远最为贴心,即使这件棉袄粗制且不合身。不过你这小女人的心思,以后可是要不得!”

    “嗯!”

    秋兰轻轻地嗯了一声,随后拿起叶宇脱去的锦袄,亲自为叶宇穿上。对于秋兰如此释然地举动,叶宇满意的点了点头。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郭啸天进来禀报,是潘之所的书童在门外静候。待书童进入书房将来因与叶宇一说,叶宇顿时峰眉微蹙有了一丝犹豫。

    “叶公子,我家少爷与陆公子已在醉春楼恭候,还请您移步一叙!”

    醉春楼是什么地方,叶宇自然是知道的,这可是清流县第一销金窟,也就是所谓的青楼。

    虽然叶宇知道如今的青楼,还不是后世那种皮肉生意的妓院,但不知为何,他始终有种天生的排斥。

    “你家少爷倒真是会挑地方!”叶宇道出一句不咸不淡淡的话来。

    书童跟随潘之所多年,自然懂得察言观色,于是不卑不亢的解释道:“叶公子有所不知,我家少爷也是被陆公子强行拉去,在醉春楼比试诗词!我家少爷唯恐不及,特来寻叶公子助阵……”

    噗!逛青楼就是逛青楼,还比试哪门子诗词,况且以你潘大才子的学识,还需要他人助阵?

    不过叶宇也不想点破,况且原本他就有邀约潘之所之意,今日既然对方提前相邀,他也不好驳了对方的面子。

    毕竟当初是潘之所暗中通风报信,才使得他及时改变了布匹销路的计划。想到了这些,叶宇也就没有拒绝,而是让书童先回禀报,他则随后就到。

    ……

    醉春楼位于县城永安街最繁华的地段,楼内是座三层结构的小楼,一二两层都有客厅,而唯独三楼自从花魁柳芊羽入住之后,便一改之前的凌乱熙攘,悬挂牌匾取名为芊羽阁。

    芊羽阁中阁内摆设雅致与闺房无异,房内靠墙边的书架上放着几卷经书、梨花木的书案上摆放着古筝,香炉青烟袅袅晕染着淡淡幽香。

    正面墙上挂着‘出重’二字,房内陈设静雅简洁,一尘不染,透出几分书卷淡雅之气。

    贴身丫环环儿侍立一旁,小心地伺候着这位新来不久的女主人。不久前,有一北方口音的商人访得醉春楼的老鸨,将一位十五岁少女卖给了老鸨。

    老鸨见这位名叫柳芊羽的女孩生得花容月貌,于是讨价还价之后,出了彩礼一百贯将柳芊羽买下。

    老鸨自买来柳芊羽后,将其精心设计粉饰装扮了一遍。这一番打扮之后可是乐坏了老鸨子,因为在她眼前的活脱脱是个倾城美女。

    于是老鸨便动起来小心思,所谓奇货可居待价而沽。深通经营之道的老鸨子,将她养在三楼的清幽之所,且派自己贴身婢女环儿,好吃好喝地小心伺候着,真如亲女儿一般。

    不久,老鸨子见柳芊羽不但识文断字,懂诗词书画,而且还精通音律歌舞。这份惊喜让老鸨子大喜过望,很快便弄出“红粉花魁”的雅号。

    消息一经风传短短三日内,一些达官贵人、纨绔子弟闻讯,纷纷提着银子一睹佳人风姿。

    经过一段时间静养调理,眼前的柳芊羽,不见则已,见则难忘!那是一张清艳容颜,不施半点脂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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