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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7部分

煮酒点江山-第1667部分

小说: 煮酒点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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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我们要上哪去?”耗子并不知道王忆忧在心里想什么,更不知道他的计划。

    王忆忧道:“回sè百。”

    耗子是一个聪明人,王忆忧一说回sè百,他马上就知道王忆忧的打算了。sè百帝国并入浪天之后,已经不存在。现在王忆忧又说sè百,那是有意把sè百给再拉起来。

    耗子有些犹豫,他是浪天人,从小就在浪天长大。现在浪天没了。以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再从水中露出来。他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家的人,可是要不要跟王忆忧去百sè呢?

    “少爷,你真的决定反汉唐?”耗子忍不住问道。

    在王忆忧身边几个月,耗子知道不少王忆忧和汉唐之间的事。在他看来,胡忧这一次虽然做得不对,对是对王忆忧应该并没有什么伤害。王忆忧这时候反胡忧虽然是顺大势,但是从感情上,却怎么说都有些说不过去。

    王忆忧叹息道:“我不是要反汉唐,可是现在汉唐的情况你也看到的。但凡是手中有些势力的,都已经借机造反。用不了多久,天风大陆就将会陷入混战,这甚至是要比这前更可怕,更加混乱的混战,我们不能不提早准备呀。”

    王忆忧这话是没错的。之前风天大陆再怎么打,也不过是七国之争和异族魔族的入侵之战。在大的框架上,还不算是很乱。

    而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汉唐建立之后,天风大陆的老派势力全都已经被打掉,原来的七大帝国也都已经不存在。而汉唐崩溃得那么突然,各方面的势力大大小小不知道有几百几千股。他们是各有打算,各有想法,为了自己一方的利益,他们会做很多的事,其包括开战。

    真是不敢想像,到那时候,天风大陆那么多的势力地相互抢食,出乱成一个什么样。那可已经不是七个帝国在交战,那是一场分不清楚敌人的大群架呀。

    耗子考虑了良久,决定跟王忆忧去sè百。其实他现在已经知道,王忆忧是一个天xing凉薄的人,他今天可以毫不犹豫的背叛胡忧,将来对他这个小兵,也可以随手丢掉。

    但是耗子现在已经没有路走,浪天城没了,他生存的环境也没了。全天下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他能上哪去呢,还是先跟着王忆忧走到哪算哪吧。

    ******************************************************

    “大小姐,我想,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唐浑一脸的担心。他刚刚从街上回来,眼里看到的事,是他一辈子都没有想到过的。小小的一个安阳城,居然在一天之内就分出了十几股势力,只城东一区,就被三个帮派给分割,其中居然有一个帮派立国,叫什么五虎帝国。

    唐浑刚听说的时候很想笑,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情况比他想像中的要严重,因为无论那一股势力,都打出要捉拿胡忧的旗号。

    “是应该走了。”丫丫叹息一声。从小到大,她一直都在胡忧的身边,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没有吃过什么苦。以前她虽然时有体会。却从来没有想过。胡忧那个位子坐得那么的难,更没有想过一但倒下去,居然是那么的快。

    丫丫本是想在安阳等胡忧的,现在看来很难等。为了安全他们只有先离开这里,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没有了理xing,一但让人知道他们与胡忧有关,必定非常的麻烦。

    “可是我们要去哪?”候宝伍没了主意。在军事方面,他是有一定的才能,可在大势上他还太年轻。遇上这样的事之前,他是完全没有准备的。现在要他拿出一个解决办法,他怎么都办不到。

    丫丫道:“我已经想过了,我们去宁南!”

    宁南是欧阳寒冰的故国,也是最早并入汉唐的帝国。从欧阳寒冰跟胡忧那一天开始。宁南事实上就一直都在胡忧的手里。

    从安阳的情况可以看出,其他地方的局势也不会很乐观,但是宁南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动荡,他们至少与胡忧无仇无恨,也没什么理由反胡忧。

    唐浑同意道:“我也觉得去宁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红叶娘娘他们也会去宁南。”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候宝伍完全没有意见。他早就听说宁南是一个四季如的地方,那里没有冰雪只有花草,商业非常的发达,可惜一直都没有机会去。如果红叶他们真的去了宁南,那他母亲欧月月肚也一定在那里。

    丫丫道:“事不宜迟。既然已经决定,那就尽快动身。我们需要收拾的东西不多,今天准备好,明天动身!”

    唐浑道:“那就定明天了。我去找一辆车,咱们明天就走。”

    大牛道:“唐浑,我跟你一起去吧。我有一个相熟的朋友在这边,我们去找他,应该可以很容易弄到车。”

    大牛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这个小团体是说不上话,所以没有必要的时候。他总是只听不开口。

    “那好吧,大牛你和我一起去,咱们争取天黑前搞定这事。”

    这时候找车并不容易,唐浑的心里也不怎么有底,大牛说可以帮忙。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唐浑,你等一下。”丫丫摘下耳环递给唐浑。道:“我身上只有这些了,你拿去吧。”

    “大小姐,我有钱。”唐浑捧着带着丫丫体温的耳环,手微微的发料。

    “拿去吧,也许会用得上。”

    “那好吧,我先帮你保管着。”

    ****************************************************

    “少爷,你必须振作起来,汉唐不能没有你的。”

    哲别心痛的劝着胡忧。从那天听完说书之后,胡忧就把自己丢进了酒缸里,每天都是醒了喝,醉了睡,对所有的事都不闻不问,对所有的人都不理不采的。

    “汉唐?汉唐已经完了,不过再有汉唐了。”胡忧醉醺醺的,还在给自己灌酒。

    几百万人,一座千年古城,因为他而全都没了。他说要给老百姓幸福,可是现在他给老百姓什么,给他们灾难和死亡吗。

    曾经在一本书上,胡忧看到过一个故事。那也是一个打天下的故事。故事里有一帮人,他们在得天下之前,是多么的困难。吃都没有得吃,穿也没有穿的,但是老百姓很拥护他们。老百姓宁可自己不吃,也要给他们吃。他们也向老百姓保证,等拿到天下坐了江山,就让老百姓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他们则是国家的仆人。

    而后来,他们成功了。可他们没有当老百姓当主人,而是拿老百姓当奴隶。老百姓的房子他们想拆就拆,老百姓的土地,他们想收就收,一点情面都不讲。

    胡忧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是边看边骂。他不只一次的说过,将来自己坐天下,一定不会是那样的。

    可现在呢,才不过短短的一年,他为汉唐带来了什么、浪天城千年来,经历过的战火数都数不清,却一直安然无事。到他的手里,好家伙,才一年就没了,跑到水底下去了。

    还有那些老百姓,那可是几百万的生命呀。十几年的战火他们都活了过来,一场大水要了他们的命。

    这些是谁造成的,全都是胡忧造成的。他一手建立了汉唐,却又一手毁掉了这个帝国。掉了喝酒可以干什么。只有喝醉,胡忧才不会那么痛苦,不需要想那么多事。否则只要有一分钟的清醒,他就是回忆起有四百万人死在他的愚蠢之中。

    “少爷,你醒醒,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那么多的困难,你都挺过来了,这一次为什么就不可以呢。”

    “挺,拿什么去挺,你去听听外面的老百姓怎么说,他们说我是刽子手,是杀人犯,他们要我填命。”

    “几百万条生命呀,我拿什赔给他们,就算是把我切成碎肉,我也赔不起呀。”

    哲别哭道:“不是这样的,你的本意是为老百姓好,发生这样的事,你也不想的,这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呀。”

    “哈哈哈不是我的错,那你告诉我,是谁的错。谁有那么大的本事,犯下那么大的错!”!!

卷十六汉唐王朝 1462章 重振() 
“啪!”

    一个重重的耳光抽在胡忧的脸上,胡忧的笑顿时停住,傻傻的看着眼前的人。

    “你真没用!”

    冷冷的语气冷冷的话,十几年前胡忧曾经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一次是秦明说的,当时他在浪天被一个小队长打得倒在地上,秦明路过打倒了那个小队长,冷冷的丢给胡忧一句‘你真没用’。

    今天说这话的人还是秦明,同样的人,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但是比当年多了一个耳光。

    秦明下手很重,胡忧的鼻子都破了,红sè的血瞬间就喷出来。

    “少爷,你怎么样!”哲别的反应最快,一下推开秦明扑到了胡忧的身边,七手八脚的帮胡忧止血。

    胡忧愣愣的站在那里,秦明这一巴掌一句话,让他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那时候的胡忧只是一个中队长,手下连士兵都没有配齐,只有朱大能、候三他们七、八个兄弟。在军事上的能力还很不足,武力更是不怎么样,可以说是要什么没什么,但那时候的胡忧很年轻,很有朝气,他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他很有信心只要努力,就什么都会有。

    而现在的胡忧是什么都曾经有过,却又一夜之间都失去了。拥护他的百姓,爱戴他的士兵,甚至也许是他的家人,都离开了他。他愚蠢的决定,让浪天城几百万人失去生命,他是天下的罪人。

    “打得好,我真是很没有用!”良久,胡忧无力的说道。当年秦明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心里瞬间燃烧起了怒火,而现在他的火已经灭了,被九州河的水从头浇到脚,什么火都已经没有了。

    “啪!”

    又是一声耳光,似乎比之前那一声还要响。同样是秦明的出手,同样是抽在胡忧的脸上。

    “你干什么!”哲别不顿一切的扑向秦明,她虽然打不过秦明。但是她不能让秦明伤害胡忧,因为她是胡忧有侍卫。

    哲别还没有碰到秦明,就让秦明给推开了。做了一年多大厨的秦明。功夫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比之前更强大。因为心态,秦明的心态与当年征战天下的时候已经大大的不同,现在的他很平和。更有利功夫的进增。

    “你还要保护他吗,你看看眼前这个人,他像是什么样子。他就是一堆烂泥,一个没用的家伙!”

    秦明指着哲别骂胡忧。浪天城出事非常的突然,秦明事前也没有料到灾难来时会那么的可怕。他的反应是很快。大灾难中保得一命,但是他花了一年多心血的小店,和小店的老板、员工全都被大水冲走,什么都没有剩下。

    “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让你伤害少爷!”哲别又护在了胡忧的前边。哪怕全天下的人都反胡忧,她也不会反,她随时都准备为胡忧牺牲自己的生命。

    “你让开!”秦明冷冷的说道:“这事与你没有关系,别给自己找麻烦!”

    “不。决不!”

    *******************************************************

    一次次的倒下又一次次的站起来。哲别没有完全好的伤,又全都被秦明给打得流血,但是她一步都没有退后,依然那样护在胡忧的面前。

    “你真要为这样一个废物而连自己的命都不要?”秦明冷哼着,这还是他第一次正视哲别。以前秦明总是感觉胡忧的脑子有问题,居然用一个武力不高的人做自己的贴身护卫。弄得自己很多时候都是在保护护卫,而不是护卫保护他。

    现在秦明有些明白这其中的原因了。因为哲别忠诚于胡忧。多少曾经忠诚胡忧的人,现在都旗帜鲜明的要抓胡忧平民愤。而哲别还是如以往一样,用生命保护胡忧。

    哲别对胡忧的忠诚是不分身位地位的,无论胡忧是皇帝还是平民,甚至是一个乞丐,她对胡忧都不会有任何的分别。

    秦明很佩服哲别的忠诚,但是有些事他不能不做。现在他只希望自己所做的,对胡忧会有用。如果连这样都不行,那么胡忧也就完了,汉唐也真玩了,秦明曾经答案过白雪的事,也再没有实现的一天。

    哲别擦掉脸上的血,道:“你就算是杀了我,我也不会让你伤害少爷!”

    秦明冷哼道:“螳臂当车,那我就杀了你。”

    当啷啷

    秦明拔出了钢刀,冰冷的钢刀发着寒光,看得让人心颤。酒馆里的客人全都跑了,连老板都没有剩下。整个酒馆里,只剩下对峙的秦明、哲别,胡忧依然傻傻的站在那里,对眼前正在发生的事视而不见。

    秦明这一次是叫醒胡忧的,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把握。他心里很清楚,这一次的打击对胡忧有多大,换了他是胡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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