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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部分

煮酒点江山-第203部分

小说: 煮酒点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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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死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赵尔特佩服的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本王,你是怎么猜到本王此时不得势的。不要说是范尼告诉你的,范尼已经跟了我十年,他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些。”

    对于胡忧的单刀直入,赵尔特显然有些防备不足。他知道自己瞬间的反应,已经被胡忧察觉,所以也就干脆不再掩饰。反正这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胡忧只要是有心,迟早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与其那时候产生隔阂,还不如大家摊开来说比较好。

    胡忧高深的笑了笑,心说果然和我猜的一样。不过这个赵尔特敢大方的承认,到是值得佩服。

    胡忧把一根草咬在嘴里,声音略有含糊的说道:“对于这一点,要猜到也不是很困难的事。首先,你的侍卫虽然都是高手,但是人数太少了一些。二来,你的侍女不够漂亮。三来嘛,你身上还缺少一点上位者的霸气。”

    反正都已经猜到了,这理由瞎编就成。胡忧可不会蠢到把自己的路数,交底给赵尔特。这可是吃饭的本事,教了徒弟就饿死师父了。

    赵尔特听了胡忧的话,不由一愣:“侍女不够漂亮,这也是理由?”

    赵尔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理由,再说他的侍女也不差呀,只不过在气质方面,比不上这家伙的那个叫楚竹的侍女而已。

    胡忧暗暗偷笑,脸上确一本正紧的说道:“那当然,有道是看一个人的品性怎么样,看他身边的朋友就能知道。看一个人的身份怎么样,看他的侍女,也就明白了。”

    “你这是歪理。”赵尔特苦笑道:“算你过关吧,反正你都已经猜到了,你爱怎么说都行。咱们闲话少说,谈谈正事吧。你知道我这一次,为什么要与你会面吗?”

    胡忧懒散的甩着两条脚,没有半点将军像,流理流气的说道:“如果你是一个公主,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为对我有意思。可惜你却是个王子,而我又只爱美女,不好龙阳。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是想与我合作。”

    这个问题别看胡忧说得轻松,实事上他从昨晚见过范尼之后,就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他知道,赵尔特要与他会面,肯定不单单是想相互认识那么简单。所谓无利不早起,每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是有其目的的。特别是像赵尔特这样的人物。

    胡忧想了很久,最后才确定这个答案。除了这个答案外,胡忧想不出,自己与赵尔特还可能有什么交集之处。就算有,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赵尔特没有否认胡忧的话,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草屑,来到胡忧的身边,斜靠在胡忧坐下的大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说道:“我们池河帝国与你们曼陀罗帝国不一样。那里很冷,种不出太多的东西。我们过的是游牧的生活。追逐水草而去,有草的地方,才能有温暖,才能有生活的希望”

    胡忧静静的听着赵尔特的话,没有半点打扰他的意思。他知道赵尔特心中有苦闷,想要发泄出来。这些苦闷,不能在手下的面前表现,只能在他这个还算陌生的朋友面前,略略发泄一下。

    赵尔特越说越感慨,他像老朋友一样拍着胡忧的肩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们并不向往你们中原的生活,虽然你们过得要比我们好,你们有温暖的天气,有丰美的土地,有那青山绿水,和那娇嫩得跟花一样的姑娘。

    但是那却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是在草原上,而不是在这城市里。”

    胡忧同意道:“是的。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法,这样的生活方式,一但被改变,那个种族,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种族了。”

    废话,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敌人已经够多了,难得跳出来一个不喜欢中原城市的,当然要大加鼓励才行。

    赵尔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们池河帝国的人民,就应该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人,他要破坏我们的这种生活,他们告诉我的父皇,告诉我国的人,城市很好,比草原好上千倍万倍。中原的美酒,要比我们的马奶酒更香。中原的美食,要赛过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很想告诉这个赵尔特,确实是那样的。中原的物产,真真正正的要比草原好上太多太多。不过他不能说,他在等着赵尔特的结论。

    “我这次来曼陀罗帝国,就是想亲眼看看,中原是不是有那么好。不是,一点也不,这里的空气浑浊不堪,这里的山是那么的低矮,城市是那样的小,这里的所谓美食,跟本比不了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一个神精质王子。他们草原人都住帐篷,想来没有门,所以他肯定不是脑袋被门给夹了,估算被马踢过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要阻止我的子民进入中原,我要把那些说中原好的人,全都赶出去。

    胡忧,你说得不错,我确实是想要与你合作。”

    胡忧直回到自己的营帐里,那嘴角上的笑,都还平不下来,今天笑得真是有点多,脸都有些抽筋了。

    “老天怎么就那么优待我呢,把这么一个天字号的大傻蛋给砸到老子的头上来。马拉戈壁的,刚才我要的是不是太少了,唉,久不操此事,真是连老本行都丢了。居然只是狮子大开口,我应该来个大象开口才对嘛。大象,大象”胡忧心情一高兴,居然唱起了大象歌。

    哲别一进来,就来看胡忧一脸傻笑的,两手插腰在那里扭呀扭的,不由奇怪的问道:“少爷,你怎么了?少爷,你不会是让马给踢了吧。”

    “呸呸呸,说什么话呢,你才让门给夹过呢。”胡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损形像。

    哲别问道:“少爷,你不是去和那个池河帝国的王子会谈吧,谈得怎么样了?”

    胡忧瞟了耳朵都已经竖起来,摆明了在偷听的楚竹,撇嘴道:“去去去,大人的事,你个小屁孩打听什么。快去看看饭好了没有,这池河帝国的人就是小气,谈了半天,连顿饭也不管。”

    这话也就是胡忧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能说得出口。他也不想想,他都占了人家多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抱怨人家不管饭。那饭才值几个铜板呢。

    不过话又来说回,现在这一切还都是虚的。真正的便宜,还得双方各自准备好,进行交易之后,才能看到实在的。

    那么胡究竟和赵尔特达成了什么交易,能让一向冷静的胡忧,喜形于色成这样,这一直是后世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也是胡忧帝国十大谜团之一。

    谜团嘛,咱们现在当然还不能说,后文书自会有交待。

    第三天,胡忧与赵尔特分道,赵尔特转道向西,而胡忧继续向南,进入到金沙州,目标直指华西城。

    金沙州在帝国大版图的西部地区,与色百帝国接壤。西部狂狼军团驻守在这里,最大的目的,也就是看着色百帝国,不让他们乱来。

    金沙州的物产相对于洞汪城,或是青州,都要来得丰富。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点出产的东西,可是江南州的米,花河州的煤,金沙州都可以自给。

    “呼,这金沙州的天气真不错,比起我们洞汪城好千倍都不止呀。相比起这里,我们洞汪城真不是人住的地方。”胡忧坐在马上,走马观花的看着这眼前的繁华。进入金沙州之后,他就不再步行了。

    金沙州是帝国这几年来,唯一没怎么遭灾的地方。这里的民众,相比起其他地方来,生活要好得多。

    当然,这与狂狼军团驻守有很大的关系。狂狼军团从进驻金沙州开始,就大力的改善这里的民生生活。不但鼓励金沙州的民众大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发展水运,兴资修缮公路,桥梁,还鼓励贸易,与色百帝国大力发展多边经贸合作。用金沙州的物产,从色百换回来大量的牛马羊等牲口,使得整个金沙州兴旺发达。

    说到这些,就不得不提狂狼军团的军团长,蕾娜塔的父亲苏亚雷斯了。苏亚雷斯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武将,还不如说是一个商人。他是帝国五大军团里,最不管军事的一个军团长。这也是为什么狂狼军团,实际上是蕾娜塔这个城守说了算的原因。

    苏亚雷斯不喜欢军务,他喜欢经商。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各种绝妙的商业决策。正因为他的关系,使得狂狼军团在五大军团之中,是装备最好的军团。

    狂狼军团的‘狂’字,多少与这一点有些关系,狂嘛,自然要有钱,才能狂得起来啦。

176章 难缠绝色() 
176章难缠绝色

    曼陀罗帝国四十年八月,就在胡忧拉着盐去金沙州,四处兜售之时,帝都龙城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开赴古都浪天。

    这群在巴伦西亚的宣传影响下,把战争当作当作耍帅的青年人,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的入伍参军,誓要收复古都浪天,杀灭那里的红巾军,把浪天重新归入曼陀罗帝国这个老娘们的怀抱。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巴伦西亚重掌军权的胜利,他成功的利用了那些幼稚的心灵,让他们把血淋淋的战场,幻想成了英雄主义浪漫的后花园。

    巴伦西亚的野心是要重掌帝**权,成为一个和他爷爷一样伟大的皇帝。他要把曼陀罗帝国的旗帜,插遍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

    在成功打压了暴风雪军团,和让红fen军团裁军十万之后,巴伦西亚在皇叔皇家骑兵团统领库比拉斯的支持之下,把皇家骑兵团从五十万人,成功的阔充到七十万人。在人数上,仅皇家骑兵团一军的人马,就要超过东南西北四大军团的人数总合。

    有了人马,巴伦西亚自然要立威,他要让西门玉凤,苏亚雷斯这些人怕了他。这威怎么个立法,自然是显示军力了。所以巴伦西亚接纳了皇叔的提意,兵发古都浪天。

    不得不说,巴伦西亚是一个应该身到墙上的小蝌蚪,而不应该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帝。因为他的大脑结构,是与一般人类不一样的。

    他居然听信皇叔库比拉斯的话,要以十万贵族兵,来立这个威。也就是说,这次发往浪天的十万部队,全部都是来自帝国上层的贵族子弟,从将军到士兵,最差的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巴伦西亚这一做法,引起了各大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的子弟,送入军队是混资历的,可不是去打仗的。

    普通老百姓对此做法,却表示欢迎。这到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爱国,多么殷切的期望着浪天的收复,那些与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们高兴的是,大街上那些恶少爷凶奴少了,自己家的闺女,可以上街走走,而不用担心遭到调戏了。

    这些过惯了骄奢yin逸生活的曼陀罗帝国富二代,官二代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此时正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军需官砸破了百姓米缸得来的粮草,抱着满脑子脑残幻想,走在前往浪天的道路上。也许他们能像强抢民女那样,把浪天的红巾军,全给爆菊了呢?那谁知道。

    金沙州华西城。

    在经过长途跋涉,吃了不少黄土之后,胡忧终于抵达了这里。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也没有官方的迎接,胡忧就这么着无声无息的来到了这里。他甚至进了城,都没有通知狂狼军团的人。

    “呼,终于到了。”客栈里,胡忧大字型的倒在床上,这一路走来,真把他给累坏了。不过这个累是值得的,这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一些,这在战场上可是能保命的。

    “少爷,来洗洗脸吧。”哲别端着盆暖水走进房里。

    忧坐起来,看了眼哲别的身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楚竹呢?”

    楚竹和哲别这一路上都在争夺对胡忧的侍候权,这会只有哲别一个人,见不到楚竹,胡忧当然会奇怪了。

    哲别回道:“她上街了,说是要买些菜什么的,给你做顿好的,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买菜?”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客栈的厨房不是有现成的吗,她干什么要出去买?”

    哲别摇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她是这么跟士兵说的。”

    忧任着哲别帮他洗脸洗手,没有再说什么。不说不代表他不想,他的脑子里,依想在猜着楚竹外出的用意。

    胡忧还在猜着,忽地一道熟悉的幽香传入鼻内,不用抬头,就看到那双熟悉的绣花布鞋。胡忧一直很纳闷,这双绣花鞋,走了那么多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脏的呢。对了,老穿这双鞋,也不知道她的脚会不会臭。

    楚竹的手里抓着只鸡,活的还会叫。盈盈来到胡忧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鸡,巧笑道:“少爷,咱们今晚有鸡吃了。”

    胡忧看看楚竹手上的鸡,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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