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加里梅想到这里,心又活络起来,暗想着到时候自己多四处活动活动,多散些钱财,争取把头上这个副字给去了,坐上联队长的位子。师团副官的位子,那是打死也不去的,爱谁谁去。
人心隔肚皮,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可别管怎么说,今天算得上是大获全胜。林克是当场许诺下了大家的赏钱,在大家的欢呼声中,大队人马打道回营。
吃过晚饭之后,胡忧才终于有机会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从戒指里把书拿出去,打开红布包,一本古色古香的书,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书用薄牛皮做封面,页数不多,也就二三十页,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马里兵书。
(看小说到网)16977小游戏每天更新好玩的小游戏,等你来发现!
028章 春情炙热(上)()
部队在那巴坡就地扎营,一是为了战后修整,二是看着那巴坡这个地盘,等待兄弟部队来接管
胡忧本以为陈大力那伙暴民会被就地处决,后来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林克把他们全都除去户籍,编入奴军。
奴军说白了就是赶死队,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做炮灰的人。他们和胡忧、候三这些人不一样,因为没有户籍,他们是什么待遇也没有的。没有军饷,没有装备,吃的是残羹剩饭,穿的是无甲的单衣,就算是战死,也不会有半个铜板的抚恤金。林克不用,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呢。
按帝国律,师团以上的部队才可以有奴军。不过林克升督将已经是必然的事,所以早几天准备也不为过。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拿这点小事来跟他过不去,军团长的内弟,谁会不开眼得罪他。
兄弟部队连夜赶到了那巴坡,来的也是一个联队的人马,是一只骑步兵混成部队,联队长叫博坎普,军衔偏将。博坎普带来的可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杀气腾腾的。到达的时候,差点把站岗的新兵给吓跑。
帝号虽然已经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但是平时打打土匪,抓抓暴民,强折些民房,军地两方的争斗,还是有的,这些事做多了,也就成了老兵了。
胡忧看着这些兵,心里羡慕的要命,按马里兵书上说,这些就是勇兵了。
马里兵书并不是马里伯爵所写,而是马里伯爵的儿子小马里收集各方面的战例资料所作。书中的文字并不多,但是字字千金不易。在书中,小马里把兵分为五类。
刚入伍,只进行过训练,没上过战场的兵,被称为新兵。也就是胡忧他们现在这一种。在小马里的眼里,这样的兵,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兵。他在书上这样写道:兵者凶器也,刃不沾血,不能称之为凶。
小马里眼中的另四种兵,指的都是上过战场的、沾过血的,或有必死之心的人。分别是勇、智、死、奴四种兵。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就像陈大力他们那种,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
胡忧曾经暗暗拿自己手下的几个兵做对比,经过马里府一战,候三和拉雷勉强算得上是智兵,而朱大能则应该算勇兵吧。
“什么智兵勇兵,这一战,谁都没有杀过人,手中的武器比脸还在干净。全都是新兵蛋子。”胡忧低声暗道。
“胡忧,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黑暗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胡忧把兵书收好,转身对红叶笑道:“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这地方难道只有你能来,我却来不得吗?”
几月不近女色,加上前几天在青楼又被吊在半空,被红叶这么一瞟,胡忧顿时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势。
胡忧讪笑道:“这哪能呀。我不是觉得这里风大,怕姐姐你着凉嘛。”
红叶在胡忧身边坐下道:“看不出你还挺会关心人,算你了。”
胡忧顿觉得一阵香风直往鼻子里钻,小胡忧最受不得这个,马上就发起火来,一跳一跳的。要不是裤子拉着它,弄不好它这就要出来和人家拼命。
红叶拨弄了几下额边的发丝,小脸微红道:“看什么,没见过女人吗?”
胡忧口花花道:“女人是见过不少,但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媚眼道:“去,毛都没长齐,就敢吃姐姐的豆腐。”
胡忧装傻道:“我的头发可不少。”
“我说的又不是头发”红叶接口刚说了一句,发现这话不对,马上用小手掩住口,完了还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心中计得,哈哈大笑起来。
小胡忧知道这话指的是它,火气更大了。自从上次山洞出来之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它光长了四颗蛇牙,却怎么都不长毛发,跟个小和尚似的。
红叶被胡忧笑得有些羞不过,轻跺蛮足,娇声的嗔道“你还笑。”
这时的她,眉不描而弯弯,唇不朱而颗颗,脸不粉而如雪,腰不束而蜾蜾,眼含水而鲜鲜,哪像一个26岁的大姑娘,分明就是一个没经人世的黄毛丫头嘛。胡忧不由看得有些呆了。
胡忧傻呵呵的说道:“好好,呵呵,我不笑,不笑。”
“看你那傻样。我来问你,你这么晚了,跑到小树林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
“天地良心啊。红叶姐,这看这里除了大树就是石头,能干出什么坏事来呢。”
红叶没好气的说道:“我哪知道。你们男人总古古怪怪的。”
胡忧心中一动,靠近红叶,悄声的说道:“红叶姐,你是不是见过什么人在树林里做坏事?”
天虽然比较冷,但是只有条件允许,胡忧每天早晚都会练两次枪。这会胡忧也是刚练完枪不久,身上出了不少汗,这一靠过来,红叶就闻到一股很浓重的气息。这是真男人的味道,红叶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过了。
红叶只感觉身体一阵阵的发软,小脸红红的像被火烧一样,身体里那沉静的血液,又开始滚烫起来,脑中不由的又想起第一次见到胡忧时的景像,还有那常常出现在睡梦中的小蛇牙。
红叶的手很无力,不但没有把胡忧推开,反而有把自己推向胡忧的趋势。
“靠那么靠干嘛,臭死了。”
胡忧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一把抱住的红叶,张开大嘴,就吻下去。
“你干什么,放开我,你呃”红叶的声音被淹没在了胡忧的吻里。
胡忧虽然称不上是花花公子,但是也经历过几个女人。特别是在经历过王张氏之后,他更懂得红叶此时需要什么。
胡忧的手口挤动,嘴上**着红叶温润的小舌头,一双大手,不断的在她的敏感处滑动。或轻或重,或击或扣,没一会的功夫,红叶就像没了骨头一样,半推半就,软软的倒在胡忧的怀里。
(看小说到网)
028章 春情炙热(下)()
衣带渐宽,春情涌动。enuei。co月亮害羞的落进了云里,鸟虫怕惊醒这对男女,而停止了鸣叫。
“不要”红叶的声音很无力,像是在说话,却更像在呻吟。
胡忧不是初哥,他知道女人说‘不要’的含意。当年还是初哥的时候,这两个字,是给他带来过惨痛记忆的。何况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红叶此时也早已经是意乱情迷。从第一眼看到胡忧,她那颗平静如水的心,就已经起了波澜。总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想,可是却总是忍不住去想。孤枕独眠,天明却总是尽湿薄被。有时候,她甚至会骂自己**,可是对于一个只有26岁的青春丽人来说,这,难道有错吗?
即使有错,也错不在一个小女人的身上。她原来是有丈夫的,是有一个完美家庭的。可是是谁夺走了她的丈夫,夺走了她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生活。如果不是世道动乱,锋烟四起,他的丈夫,怎么会早早战死沙场,留下她每日对镜泪断肠。
照看雪灵猴的工作,原本不用红叶带队的。红叶是接到胡忧会随行进帝都的消息,才自动请命而来。在来之前,她曾经千万次提醒自己,最多只能看看他,最多只能和他说说话。可是当她路过小树林,远远看到胡忧坐在里边的时候,她却忍不住走了进来。忍不住,说了那些话,忍不住点起了那堆本不该燃起,却又早晚会燃烧的欲火。
夜晚的小树林里很冷,可是胡忧和红叶却都全身冒着热气。铺在石块上的衣衫,早已经掉到了地上,光滑的皮肤贴在冰凉的石块上,带给人一种另类的刺激。
前进,前进,再前进。化全身力量于一点,认准目标,全力而入。可一,可二,也可以再三再四,生命不熄,运动不止。
胡忧因为练枪而变得粗糙的手,游走在红叶光滑的肌肤上。肌肤胜脂,滑嫩透红,无情的岁月,不但没有在上面留下半点的痕迹,反且为她增添了少女所没有的柔情。
红叶除了‘胡说八道’之外,没有半点反抗的力量。不过她也无需反抗,她现在需要的,是享受这迟来了很久的性福。
瞬间暴发的快感,让胡忧久久回味,不愿回落到人世之间。
“姐,你真美。”
“嘘,不要说话,让我把这一刻记在脑海里”
红叶体贴的拭去胡忧额前的汗珠。胡忧说得不错,得到雨露的红叶,焕发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娇艳。
第二天,大军兵分两路,按原计划,林克带队,送雪灵猴进帝都。而加里梅押着暴民回军溪甘。
林克部这次攻打马里府战损不少,为防路上再出意外。按上级的命令,博坎普派出一个300人马的纵队,由手下头号大将,骑兵校尉科库率领,暂归林克调遣,一同前往帝都。
候三看人家骑马,他走路,心里羡慕得要命:“朱大能,你看那些骑兵多威风,要是有一天,我们也能转成骑兵,那就爽了。”
“转骑兵,你会骑马吗?”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他们两人的斗嘴,也算是组里的一大特色。
候三不服气的叫道:“我是不会,你会吗?”候三是猎户出身,长年在山里打猎,跟本没机会骑马,自然是不会的。
朱大能道:“我当然会。组里有谁不会的,我看就你不会。”
朱大能这话还真没说错,这个组里,除了候三外,还真就没有谁不会骑马的。
候三嘴硬道:“哼,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而且骑得比你们都好。”
胡忧没有理会身后两个吵嘴的手下,他一直在脑中思考着马里兵书上记载的东西。马里兵书的实战篇里,有一章是专门阐述步兵与骑兵对战的。他正以科库的纵队为假想敌,假想林克部所属全部人马与科库的骑兵纵队交战。胡忧已经在脑中推演了很多次,发现要想取胜,是非常困难的事。
马里兵书上有一段话,胡忧非常认同。按小马里的说法,兵种之间,并没有先天的强弱之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战略战术精密合理,布制周祥的部队,才难取得最后的利胜。
“3比1都不能取胜,不是步兵天生打不过骑兵,而是第二联队的战力太差了。”胡忧在心中暗道。
胡忧此时很希望自己能升为典军,因为典军有制定训练计划的权力。
因为是给皇帝送年礼,所以部队在过乐同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什么留难。要知道平时暴风雪军团的人,想要过乐同是很麻烦的事。除非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亲来,或是有皇帝的调令,不然超过五百人以上的编队,跟本没有可能过得了同乐城。
司马寿在这里最大的任务,就是把暴风雪军团封在青州。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向内地发展。
在司马寿的统领之下,同乐城就像是一颗钉子一样,档住了暴风雪军团向燕州发展的道路,这也是苏门达尔最恼火的地方。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军地双方的利益争斗,从来都是这样相护制约的。苏门达尔同样也不会允许同乐城的人马,进入到自己的地盘之内。
进了燕州,天气就变得温暖多了。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