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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部分

煮酒点江山-第290部分

小说: 煮酒点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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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警报。

    胡忧静静的站着,像从远古就一直挺立在这里的雕像,双眼紧紧的闭着,一动不动。大量的血水,从他的身上流下来,打在地上,滴滴答答的。

    胡忧的身边,没有一具完整的土狼尸体,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肉块。红的,白的,肠肠肚肚,到处都是。

    莱尔心有余悸的来到普斯卡丝的身边,小声的问道:“团长,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普斯卡丝也满脸的震撼。她做佣兵已经五兵了,也算是经历过不过的战斗,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杀狼也能杀得那么惨烈的。这并不是真正的战场,她却闻到了硝烟的气息。

    普斯卡丝有些拿不定主意的回问莱尔:“你觉得我们应该过去吗?”

    莱尔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我想,咱们还是不要过去的好。那些土狼死的太惨了,我可不想变成那样。我敢保证,这时候谁去碰他,肯定会变成碎片的。”

    普斯卡丝认同的点点头,随即又问道:“那我们就这样看着他站在那里?”

    莱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候,有人惊呼:“快看,他动了。”

    是的,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胡忧动了。

    胡忧茫然的睁开眼睛,看着满地的血水发愣。他的记忆出现了空白,他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记得,自己似乎突然感觉肚子很饿,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站在满地的尸块之中,而之前已经打定主意不用的霸王枪,此时确紧紧的抓在手中。

    远处的惊呼,他听到了。他知道那些是什么人,但是他有些不太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在干什么。

    普斯卡丝来到胡忧的面前,有些迟疑的问道:“你没事吧?”

    胡忧看向普斯卡丝,目光之中,爆发一股火花。普斯卡丝的装扮,激起了胡忧的冲动,特别是她那被土狼拉了一个口子的皮胸衣,胡忧真的很想伸手进去,看看能不能抓到一只又白又胖的大白兔。

    胡忧强压住了那股冲动,两脚一正,给普斯卡丝行了个大陆通用的贵族礼,笑道:“我叫无名,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普斯卡丝还没有来得急开口,胡忧又抢话道:“哦,我记起来了,你叫普斯卡丝,蓓蓓佣兵团的团长。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的身高三围是分别是多少,平时喜欢什么休闲活动,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男朋友,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对于婚前性”

    胡忧像倒豆子一样,倒出大量的问题,普斯卡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有人说,天才和白痴只差一线,普斯卡丝确觉得,那跟本没有差别

250章 另类口味() 
250章另类口味

    由于昨晚土狼闹了一夜,在黄家家主的提议之下,普斯卡丝同意,今天停止前进,在此处休息一天。

    胡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走出自己的帐蓬,远远看到几个妇女在做饭,边上还有几个六七岁的孩童在玩耍,感觉挺温馨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的纷乱,老百姓要的,不过是平静而已。

    妇女看到胡忧出来,眼中并没有出现什么恐惧,反而很大胆的看着胡忧。这就是天风大陆女性的特点了,太多的战乱,早就已经让她们习惯了血腥。胡忧昨晚做的那些事,对她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看到那些妇女向自己招手,胡忧走了过去,本是想随便点个头,打声招乎也就算了,哪想到那几个妇女却挺热情,硬是把两个刚做好的玉米饼塞给了他。

    “你叫无名?”

    听到耳边传来声音,正在吃饼的胡忧,抬起了头,是普斯卡丝。她的打扮和昨天差不多,胡忧记得,昨天她的皮胸衣被土狼开了道口子,今天却已经没有了。看来这样的衣服,她不止一件。

    胡忧点头笑道:“真好,看来你已经记住我了。”

    胡忧的目光,如果昨天一样,还是那么肆无忌惮的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游走。普斯卡丝脸上依然还是有些不爽,不过看起来,已经比昨天好了不少,想来是因为昨天胡忧杀狼时的表现吧。

    无论到了哪个时代,总是强者为尊的,有本事的就能受到重视,如果是陀屎,那可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因为依族女人特殊装扮的关系,普斯卡丝没少受到他人的瞩目,从小到大,她都已经习惯了,基本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面对胡忧的目光,她却觉得很不自然,明明身上有穿衣服,却感觉什么也没有穿一样。

    普斯卡丝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问道:“你会用弓箭吗?”

    胡忧这才注意到,普斯卡丝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号的猎弓。这弓很显然是自己做的,看着很粗糙,没有制式军用弓那么漂亮。但是能拿在美人的手上,看来性能不会太差。

    胡忧点头道:“会的。”

    胡忧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一半的功劳要记在换日弓上,他又怎么能不会用弓箭呢。说起来,当时如果不是红叶送给他家传的宝弓,他现在也许已经走向另一条路了吧。虽然同样也会成功,但是肯定要更加的辛苦。所以说人生的每一个不经意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想起了在同乐城见到的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人。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可教了胡忧不少的东西。如果说红叶送的换日弓,是他扬名的助力,那么太史公的故事书,则是他战场保命的法宝。

    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不但学到了不少的行事应对方法,还很巧合的在书里,发现了枪法诀窍——青龙献爪,那是一种真正运用于战场的枪法,多少次让胡忧在战场之上,死里逃生。

    胡忧知道,太史公是一位不世的智者,他曾经想过让太史公来帮他主理政务。可惜从那次见面之后,胡忧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太史公的消息。他也亲自到乐同找过,但是都没有任何的收获。

    普斯卡丝把猎弓往胡忧的手里一塞道:“会就好,跟我去打猎。”

    普斯卡丝也没有理会胡忧同不同意,转身就走。胡忧摸摸鼻子,乖乖的跟在普斯卡丝的身后。美女不论是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是很动人的。

    当然,胡忧也不单单只看美女,这手中的弓箭,他也得掂量一下。他心里很明白,营地里粮食非常的充足,跟本不需要外出打猎。普斯卡丝叫他出来,多半有考教探底的意思。如果所料不错,普斯卡丝应该是看好他的功夫,有意吸收他加入佣兵团里。

    胡忧猜得不错,普斯卡丝确实是有把胡忧吸收入佣兵团的意思。如果是换了别人,只凭昨晚的表现,就足可以加入佣兵团,并不需要要有什么考验。

    胡忧的问题,是出在了他那张嘴和眼睛上,如果单单只是昨晚杀土狼的本事,还不足以让普斯卡丝容忍他。

    这一带地处山区,野生动物不少。虽然用的不是换日弓,不过普斯卡丝给的这把牛筋弓品质也是挺不错的。手中有弓箭,要打猎物都胡忧来说,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进山没有多久,胡忧就打到了一个獐子,来了个开门红。

    普斯卡丝看了眼那头被胡忧一箭穿了眼睛的獐子,这獐子的眼睛生得小,刚才又在快速的蹦跑之中,要一箭穿眼,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普斯卡丝道:“你的箭法不错,把它扛上吧。”

    胡忧听得一愣:“扛上?”

    普斯卡丝道:“难道你想把它扔在这里?”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不是,只是这獐子一百多斤,扛着走似乎不太方便。”

    普斯卡丝嘴角动了动,装傻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扛?”

    看着前面那普斯卡丝明显比之前扭动幅度大的翘臀,胡忧心中暗骂这女人是故意玩他的。不过转念想想,胡忧又笑了。这个女人,还真有点意思,可以和她玩玩。

    普斯卡丝在前面走着,不时会留意身后的胡忧。一开始,她并不是太在意,不过渐渐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惊讶。按她之前的计算,这个胡忧扛着一百多斤的獐子,走不出十分钟,真得累爬下。可是这会都已经走了近半个小时了,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全部汗湿之外,并没有明显体力不支的迹象。这一点,真算是团中耐力最好的莱尔都做不到。

    胡忧现在是表面轻松,暗地里可已经骂娘了。这獐子何止一百多斤,二百都有了。这么扛了半个多小时,走的还全是山路,就算他每天都有锻炼自己的体力耐力,也抗不住呀。

    手机看58普斯卡丝对胡忧的耐力挺满意,觉得这样已经可以了,于是又走了五分钟,停下脚步道:“把獐子先放下吧,咱们休息一下。”

    胡忧听到普斯卡丝这话,长长的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多来五分钟,他真的顶不住了。

    看普斯卡丝在一处石头上坐下,胡忧把獐子一丢,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挨着普斯卡丝坐下。

    普斯卡丝皱眉道:“你不能坐过去一点吗?”

    胡忧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我不介意的。”

    普斯卡丝看胡忧跟本就不会退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移开一些身子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

    胡忧叹了口气道:“女人见过不少,但是漂亮的不多。漂亮而又敢穿的,还真没怎么见过。普斯卡丝团长,你们依族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穿的吗?”

    普斯卡丝的身份出身,胡忧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普斯卡丝并不奇怪胡忧的问题,这种问题,她已经回答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于是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们依族的传统。”

    胡忧道:“那你们依族的男人不是很辛苦?”

    普斯卡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胡忧指的是什么,疑惑道:“什么辛苦?”

    胡忧用眼神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扫了一遍,坏笑道:“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火辣辣的美人,顶不住呀,每天吃人参都补不了。”

    普斯卡丝顿时脸上变色,一鞭子抽向胡忧。依族的女人作风大胆,敢爱敢穿,但是却并不yin*荡,她们只会和自己看得上的男人好。胡忧这样的话,犯了她们的大忌。

    胡忧反应极快,一个跌身,以背着地,窜了出去。普斯卡丝这鞭可没有手下留情,被抽着至少也得皮开肉绽。

    胡忧不爽的叫道:“普斯卡丝团长,我不过是开个小玩笑,你不用这样吧。”

    普斯卡丝一言不发,看一击不中,紧接着又是一鞭。反正她有也意要试胡忧的功夫,干脆就现在了。

    胡忧刚才以背着地,虽然躲过一击,但背还是被石子顶了一下,挺痛的。看普斯卡丝又来,不由火道:“我平时一般情况之下不打女人,你可别逼我。”

    普斯卡丝手中的力道,更加一分,娇喝道:“我要杀了你”

    胡忧看这女人跟本不讲理,这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只能且战且退。来时霸王枪并不在手上,此时拿出来,肯定是让普斯卡丝怀疑到他身上的秘密,胡忧只能用牛筋弓来做武器。

    牛筋弓虽然品质不错,但那是远程武器,近身对大,并不是太顺手。普斯卡丝也不知道是真打,还是试探,总之她的皮鞭是招招全力,专找要害给去。

    “啪!“

    被胡忧躲过的一鞭,抽在了那头獐子身上,獐子应声被抽出一道深深的口子,那满是腥气的血肉,弄了胡忧一身。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胡忧一下火了起来,玩笑开过了,可就不是玩笑了。按这个力道,要是抽在他的身上,这条小命都得去一半。

    胡忧想着,决定不再惯普斯卡丝这臭毛疯,拿鞭子就乱抽,真当自己是‘爱死恩姆’女王吗。

    普斯卡丝的功夫在佣兵团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但是和胡忧比起来,还是有一点点差别的。胡忧这小子,充分的利用了周围的环境,在一棵棵树之间上窜下跳,使得普斯卡丝的长鞭跟本发挥不了威力。还不时用一些下流的话来气她。

    普斯卡丝久攻不下,是又气又恨,一失手,忙中出错,一鞭子抽在树上,被那树给缠了起来。

    胡忧看准了机会,把手中的牛筋弓一扔,一个飞补,把普斯卡丝按在了地上。

    姿势虽然不好看,但是有非常的有用,普斯卡丝怎么挣都挣不开,反而给胡忧带来了不少快感。

    这种肌肤之间的摩擦,可是很要命的。胡忧独自在山区里,已经半个月没有近女色了,一下就有了反应,忍不住一低头,就强吻住了普斯卡丝的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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