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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1部分

煮酒点江山-第3371部分

小说: 煮酒点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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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庭威没想到自己的创意居然已经被别人用上了,而且还不止是一波人,这让他有些急了。

    “队长,那些树呀、山石什么的都让他们抢先了,我们怎么办?”

    士兵也同样着急。之前他们觉得王庭威的创意不怎么样,可这会他们发现,自己想用都没有机会了。

    “总有办法的,少帅不是常说: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吗?”

    看队员被自己影响得也开始急躁,王庭威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把自己带入到胡忧的角色之中,胡忧有很多让在佩服和称道的地方,王庭威独爱他的冷静。

    无论在任何时候,胡忧都能做到绝对的冷静,这在王庭威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

    随着王庭威对情绪的控制,他发现队员也慢慢变得冷静下来。他们把目光放在王庭威的身上,等待着王庭威给出答案。

    “咱们回铁城。”王庭威说道。

    铁城是王庭威一开始的目标,可是到了铁城之后,他发现铁城空空如也,更多与他们一样的独立小队越过铁城,到更前边的地方去给林河人制造麻烦,于是他也带着小队来了。

    冷静下来的王庭威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最被的目标,他要回到铁城,回归到最初。

    林子卿表面上是冷静的,可是他的心却是狂怒的,那些可恶的家伙,给他的行军制造了太多的麻烦。

    进往东部地区的这一路,但凡是桥都被炸了,但凡是隧道、涵洞都被堵了,那些蝗虫一样的家伙在每一个能制造麻烦的地方给他制造麻烦,真是不可原谅。

    最让林子卿生气的是派出去的保障部队,人数少的被吃掉,人数多的跟本找不到敌人。那些家伙也不知道被胡忧怎么教出来的,一个个比泥鳅还滑,遇到比他们弱的一哄而上,遇上比他们强的一哄而散,上蹿下跳,又撕又咬,这哪里是正规部队,简直就是街上无赖,流氓混混。

    “下三滥!”

    要不是有属下在,林子卿肯定把手中的报告拍到桌上。这才多少天的功夫,那些可恶的家伙就已经让他损失了近千的士兵。虽然这相对百万大军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林子卿这张老脸没地方摆呀。

    林子卿是个军人,可更多的时候他以学者自居。帝国最大的军事院校——帝国陆军学校军事指挥系的系主任,那可是被誉为将军摇篮的地方。这次他亲自领百万大军却被人家这又抓又咬的弄死一千人,传出去还怎么见人?

    把怒气压进肚子里,林子卿把目光放在地图上。地图上的铜城已经变他用红笔圈出,他拿起黑笔,加上一个大大的x。

    “胡忧,就先让你得意一下又如何,等我大军进入东部地方,兵临铜城,我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来人,传我命令,先头部队加快速度,十日内,我要见到铁城!”

    越过铁城,铜城就在眼前,铁城已经被成废墟,铜城还能蹦跶多久?

    哼!(。。)

卷十七2741章 气不死你() 
十天转眼而过。

    铁城,遥遥无期。

    距离没有改变,路却变远了。

    这条路林子卿曾经是走过的,那时候,没这么难走。

    现在,几乎是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

    “可恶的家伙,可恶!”

    林子卿一样极力的保持自己的风度,可是他发现,自己的风度越来越脆弱,他想要骂娘,当着所有部下的人骂。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这么可恶的对手,那简直就是一群混蛋。他们在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下埋放炸弹,拆毁一切能看到的桥梁涵洞,他们甚至拆掉了路牌

    就在十分钟之前,一挺吃错了药的机枪在山坡上向行进的帝国部分疯狂开火,付出极大的牺牲才冲上山坡,发誓要将可恶敌人碎尸万段的士气愤怒的发现,开火的是一只被拴在机枪扳机上的兔子。没等士兵踩死那兔子泄恨,地雷响了,又十几个士兵懵懵懂懂的成了烈士。

    这应该算是烈士吧,如果这十几天来倒在行军路上的近五千帝国士兵能算烈士的话。

    十天前,林子卿损失士兵的数量是一千,十天后,损失的是五千。敌人的效率在提高,他们在实战中学到更多卑鄙无耻又行之有效的战术。

    林子卿绝对不承认那是战术,在文武界千年的战争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战争方式。战争,应该是光明正大的,应该是饱含荣誉的,而不是卑鄙的。

    “傻、逼才会那么想。”胡忧嗤之以鼻。

    胡忧不是一个职业军人,在二十岁之前,他从未对战争有过任何的准备,是命运把他丢入这个战争的泥潭,让他只能在里边扑腾。

    什么光明的。正大的,这在胡忧的眼里一分钱都不值。他只知道兵不厌诈,只知道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才是战争的本质。战争永远都是血腥的,暴力的,从来就没有光明过,又何来什么光明的战法。

    “我们距离铁城还有多远?”砸掉手中的茶杯,林子卿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快,暗想着早应该试试的。

    林战从目瞪口呆中回过神来,从师十年,他从来没见过林子卿这样。永远讲究风度的他居然用粗话骂了进来报告坏消息的士兵。还砸了最心爱的茶杯。

    “还有五百公里。”林战不改再用‘天’来做计量单位,因为他无法确定每天的行军速度。

    说起行军,那全是泪呀。百万大军行进本就不易,再遇上那死缠烂打,又撕又咬的可恶家伙,那就更难,就说昨天吧,在不下雨的情况下,全军才行进了五公里。那些可恶的家伙,不但在公路上挖坑埋炸药,居然还拉屎。按这样的速度,五百公里还得走一百天的。

    林战敢打赌。他要说还有一百天的路程,林子卿能把那已经砸成碎片的茶杯再捡起来砸到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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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志,不死鸟军团特九团上校团长。碎玻璃计划开始之后,他手里剩下一百人。算得上一块比较大的碎玻璃。

    离开铜城总部,黄大志领部队越过铁城,本意也是给林子卿找些麻烦。可他发现自己动作慢了,友军几乎已经包揽了所有能想到的活。

    看友军一个个都有不小的战绩,黄大志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手下的士兵更不用说,一个个叫嚣着也去埋地雷、挖路基、拉屎

    黄大志觉得那太没创意,要就不做,要做就做大的。

    “什么是大的?”士兵一个个瞪眼看着黄大志。特九团在不死鸟军团中被好事者称为狼崽子,他们从来不怕事大。

    “烧粮草!”黄大志能稳稳坐在特九团老大的位子,自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在百万军中烧敌人之粮草?

    士兵眼睛都发绿,不是怕,是太有创意了,要真能玩这么一把,就算是拼了命不要,那也值了。

    可怎么烧呀,人家总不会摆好粮草泼好油,让你去点火吧。

    “老大,你说怎么干吧。”

    知道自己没长那机灵脑子,士兵干脆不去想,等黄大志拿出章程,他们按着去做也就是了。

    “挖个坑。”黄大志说道。

    所有人都发愣,黄大志这说的是什么,听不懂呀。

    不懂不要紧,黄大志细一解释,大家就都明白了。

    黄大志这个坑不是随便挖的,那得算准了敌人可能安营的方位,最好是能算准敌人粮草的堆放地,然后再挖这个坑等着。等晚上夜深人静,从坑里爬出来,泼上火油点上火——大功告成。

    “就是这么简单。”黄大志哈哈大笑。这样的创意在他看来比那些个在大树下面埋炸药把树炸倒砸着几个士兵或车辆高级太多。

    “老大,这个坑,不好定位吧。”有士兵小声道。

    说得真是挺简单的,可这真要成事,那可就太难了。单是挖坑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就不容易,还要把坑挖在人家的粮草旁边,这其中太多的不确定,万一那坑上正好是敌人的岗哨怎么办。

    “这有什么的,哥几个都跟着我,我一保定他个七八不离十。”一个士兵把嘴撇到耳朵根道。

    黄大志看他开口,嘿嘿笑得更坏了。

    这开口的士兵也姓黄,不过和黄大志没什么关系,不是亲戚也不是本家,而是一个偷,人称黄三炮。

    黄三炮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偷,他是一个盗墓的,一手打盗洞的绝活,那是要哪打哪,都不带修正的。

    军中知道黄三炮有这手活的人不多,黄大志是最清楚的人之一。在入伍之前黄大志是个警察,和黄三炮一抓一逃斗过好几年,战争暴发,黄大志脱下警服加入了不死鸟军团。因为有勇有谋,几次升职,一直到现在的特九团团长,而黄三炮则是去年才加入的,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兵。

    正是因为对黄三炮的本事太了解,黄大志才敢定烧人粮草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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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黄大志有点意思。”胡忧看完刚刚传回来的文件,一脸笑意。

    “是不是看到了你当年的影子?”红叶一句话就道破了胡忧的心思。

    可不吗,黄大志这次干的,正是以前胡忧干过的。挖地道烧人家的粮草,虽然只烧了个几百车。却足可以让林子卿暴跳如雷。

    这可是在百万大军的眼皮子底下干的呀。对军心士气打击那个大,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好久没干这样的事了,还真想去回味回味。”胡忧呵呵笑道。

    碎玻璃计划不过是刚刚开始,已经让胡忧收获不少的惊喜。这再次证明人的创造力是很丰富的,只要给予足够的空间,想像的翅膀就能无限的翻飞。

    第一次的成功给了黄大志一干人等极大的鼓励,在不损失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在百万军中烧人粮草的快感让他们跟本停不下来。一群狼崽子眼睛冒着绿光盘算着故技重施。

    招不怕好,有用为灵单呀。

    “下次,咱们烧他个大的。”士兵们一个个摩拳擦掌。

    “你们说。哦们要是挖个地道埋个炸药把 林子卿的大帐给炸了,那是不是比烧粮草更酸爽?”一个士兵突发灵感。

    瞬间,空气安静下来,连黄大志的目光都转到黄三炮的身上。

    这事要干成了。那可是顶天的大功呀。

    黄大志已经决定了,只要黄三炮点头,豁出这条小命不要,他也干。

    “那不可能。”黄三炮摇头道:“林子卿的身边肯定有高手护卫。我挖洞的技术虽然不差,却做不到完全没有声音,跟本不可能近到林子卿的边。”

    “哦。”

    众人一阵失望。不过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气氛。炸不到就炸不到吧,每天烧林子卿一堆粮草,气也能把他给气死,这叫钝刀子拉肉——凌迟!

    又一个杯子成了碎片,这个杯子是新的,才换上不到十分钟。十分钟前被砸的那个杯子还在地上,没人敢在林子卿盛怒的情况下去收拾。

    什么风度,林子卿已经不讲究那些了,再不发泄发泄,他怕自己还没到铁城就会被气死。

    也不知道怎么的,看到林子卿这样,林战突然感觉一丝解脱。连林子卿都吃了这么大的亏,林战输给胡忧似乎也算不了什么。人家有本事,自然也就该是赢家。

    “去,给我下令,对粮草进行严秘保护,再发生类似事件,让后勤部拿头来见!”

    林子卿已经不知道用什么心情来形容,从前天开始,已经连续三天粮食起火了,每次几十车是不怎么多,可士兵会怎么想,今天人家能烧粮草,明天人家就能烧人,谁不担心一觉起来自己成了碳?

    林子卿开始有些理解林战为什么会输了。虽然林战没遇上过这次麻烦,但他们的敌人是一样的,那个叫胡忧的家伙真是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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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铁城的王庭威已经联系上了好些个碎玻璃小队,他们在合作干一件事——埋炸药。

    上次的铁城大战毁掉了不少的建筑,更多的是倒了一半剩一半的,王庭威的目标正是它们。

    林子卿要兵进铜城,铁城是必经之路。王庭威要让这些倒掉一半的建筑再立新功,让它们全砸在林河帝国那些士兵的脑袋上。

    一开始是王庭威一个小队在干,慢慢的,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整个铁城在他们的努力下已经初步变成巨大的炸弹城。这还不够,他们还要让这座城变得更加的可怕。

    “队长,你说林子卿会想到我们在这里埋炸弹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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