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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7部分

煮酒点江山-第3437部分

小说: 煮酒点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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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想走?”

    胡忧只才动脚,小白脸那边又发话了。

    胡忧这会也来了气,哼道:“怎么,进不让进,难道走也不让走吗?”

    “你说对了,我这里可不是说来说来,说走就走的地方。现在怀疑你和超现代人有联系,要接受调查。”

    “你怎么不说我和蛮族有关系?”胡忧讥笑道。

    “蛮族算个屁,他们要敢来,我就让他们来得去不得,全我关起来!”

    “住手!”

    一般看电视到这个时候总会出来个什么人解主角之围,胡忧这次也算是遇上了。

    来人是个女的,其实在来到城门之前,胡忧就已经远远看到这个女人,只是不知道她的身份,现在看来,这个女人至少与小白脸也是个平级。

    “楚白云,这个班是我的,你没有权利管我!”小白脸看楚白云开口,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

    楚白云哼哼道:“班是你的没错,但你当班不干人事,我就要管。人家犯了什么错,你说关就关?”

    “我怀疑他是特务,怎么了,哟,我知道了,你是看人家长得帅,喜欢上了吧。”

    一男一女居然为自己吵起来,胡忧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他可没心思听这两个吵架,只不过他暂时不能离开,那边的枪可是枪着呢,他要敢走,那边肯定开火。

    “黄丹鸿,我告诉你,姑娘我是喜欢上了,怎么的,告诉你,本姑娘喜欢谁是本姑娘的事,你管不着,有种你抓给我看看。那谁,你过来。”

    最后一句话是冲着胡忧说的,这女人是不是在帮自己,胡忧还不敢肯定,此时他对小白脸没什么好感,对这个女人同样也没有多少好感。

    可是人在屋檐下,该低头的时候,还是要低头。

    “你好。”胡忧来到楚白云的面前,不卑不亢的与她对视。平心而论,楚白云长得还算是不错的,如果不是香水味太浓,应该会得到更高的分数吧。

    给人家打分?

    现在的胡忧还差了那么一点身份。

    “你想进城?”楚白云也不知道是真对胡忧有兴趣,还是要借胡忧来和小白脸黄丹鸿斗气,反正这事一时半会怕是没这么容易有个结果。

    “是。”胡忧耐着性子,眼下势比人强,没得办法。

    楚白云远远瞟了黄丹鸿一眼,故意提高音量道:“有人说你是超现代人的特务,你怎么说?”

    “我都没见过超现代人,他们长什么像,从什么地方来的?”

    胡忧是确实没见过超现代人,但他这话听在楚白云和黄丹鸿耳朵里,那就是话里有话,别有用心了。黄丹鸿已经是气得不行,要不是楚白云在这,他非下令开枪不可。乱世人命不如鸡,以他的地位,杀个把没身份的人甚至都不需要向上汇报。

    楚白云和黄丹鸿一向不对付,胡忧的话听入她的耳朵,那是舒服加爽快,天天都能听到类似的话,那才好呢。

    “我看你也不像是超现代人,这样吧,我手底下还缺个使唤人,你跟着我,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怎么,这女人什么情况?

    胡忧可不是来找工作的,这都没什么着呢,一份工作就砸脑袋上。

    使唤,好多年没让人这么瞧不起了,没想到他胡忧还有当人跟班的机会!

    “怎么,不想?”楚白云似乎看出胡忧心里的想法,压底声音道:“帮我是帮了,接不接受那是你的事,别怪我没提醒你,那边那个家伙可是恨你入骨,我这一走,你的小命怕就不保。”

    虎落平阳呀。

    胡忧看得出楚白云不是吓唬他,那个叫黄丹鸿的眼睛能喷出火,恨不得生吃他的肉,给他抓到机会,肯定有麻烦。

    既然是这样,那就先跟楚白云混好了。这楚白云看着有些势力,借他的势力,也许能查到些有用的线索。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生地不熟,什么都不知道,吃点亏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未尝不能接受嘛。

    “既然姑娘抬爱,小子听命就是了。”

    (。)

卷十七2813章 遭遇战() 
就这样,胡忧进城的同时也成为了楚白云的部下。做女人的部下在很多人看来是无法接受的事,对胡忧来说到不会有这样的困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做领导,这有什么问题吗?

    说到问题,胡忧此时脑子里还是有不少疑问的。就拿眼前的情形来说,他除了知道这座城市名叫新南城外,几乎对它是一无所知。不过他现在更想知道的是黄丹鸿和楚白云的身份,他是离开这个时代不少的日子,但那并不代表他对这个时代已经完全没有记忆,他清楚的记得,这个时代是没有城主的,楚白云和黄丹鸿看着也不像是城主。

    “我们是雇佣军。”楚白云似乎看出了胡忧心里的疑问,主动解释道:“不错,各国都有军事力量在保护着自己的子民,但是要分到每一个城镇,甚至是乡村,那就力有不及了,我们是应运而生的,使命就是保护民众。”

    “是保护出钱请你们的民众吧。”以胡忧的在经验,听到这里就已经能猜个大体,也许细节上还有些分歧,那已经不重要。

    “你要这么说也行,我们也是拿命在搏,理应该获得回报,不是吗?”

    “这话到是真的。”胡忧认同的点点头,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们做了应该做的,就应该拿他们应该拿的。

    “我这边说得也差不多了,还是说说你吧,如果我没看错,你应该不是本地人吧。”楚白云撩撩长发,露出较好的容貌,双眼好奇的看着胡忧。

    “这年头,应该也不分什么本地外地了吧,我之前是在山里住的,不幸遇上蛮族,得以不死,跑到这里。”

    胡忧半真半假的把自己的身世说了一遍,假里有真,真里有假,楚白云这里应该是过关了,也许楚白云跟本就不在意这些。

    谁知道呢,这年头,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在楚白云的有意告知之下,胡忧也知道了不少关于佣兵团的事,知道他们这个佣兵团名为平安团,楚白云和黄丹鸿都只不过是团中的小队长而已,在他们的上面,还有中队长,大队长和团长,他跟着楚白云混,身份不过是团中最小的兵罢了。

    在新南城除了平安团外,还有一支大约两万人规模的正规军,名义上他们才是新南城的守护者,但那不过是说给老百姓听,安他们心的。事实上在一个月前的那场战斗中,正规军几乎全军覆没,他们早已经没有能力保护这座城市。

    “所以你们就可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胡忧几乎是被用枪指着加入楚白云他们的,这心里自然是相当的不爽。

    楚白云无所谓道:“随你怎么说,不过,这样的话,在我这里说说没什么,可不要到外面乱说,不然,后果可大可小,你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对吧。”

    雇佣兵和土匪还是有区别的,至于在新南城,平安团还是很有些水准,很是受到老百姓的喜受。

    楚白云和黄丹鸿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倒班把守城门,也就是胡忧进城时走的3号城门

    。胡忧现在是楚白云的手下,守城门的工作自然也有他的一份。

    曾几何时,胡忧就带人守过城门,这下好,又干回老本行了。

    一天轮一班,工作不是很辛苦,胡忧可以空出不少的时间来打听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这个世界整个几乎全都乱了套,各种各样的消息满天飞,就算是天上的神都很难分清楚那里是真,那些是假。

    “胡忧哥,听说你打过仗?”田七边把手里的饭递给胡忧边问道。田七今年二十五岁,参加平安团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因为是后勤部的,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真正上过战场,对在前线打过仗的人很是羡慕。

    “听谁说的?”胡忧不以为意的接过饭,乱世的伙食总是很差的,这年头,能吃饱就已经很了不起,吃的是什么,并不是那么重要。

    “大家都这么说。”

    雇佣兵以打仗为生,可不都是像田七这样的菜鸟,什么人上过战场,什么人是新兵蛋子,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尤其是像胡忧这种长年在战场上生活的老兵,更是逃不出他们的眼睛,真以为楚白云收胡忧入旗下是因为胡忧长得帅?人家那是跟本一眼就看出了胡忧是老司机,拉上战场就能用。

    “相信我,打仗并不是好玩的。”胡忧叹了口气,从第一次进入战场到现在,胡忧都已经记不得多少次在战场上睡着,可那又怎么样,战场是永远都无法让人真心去喜欢的怪物呀。

    此时的田七并不知道,他所期待的战争场面一天之后就硬生生的摆在他的面前。

    这天天气不是很好,太阳升起的时间比昨天晚了有半个小时,早餐是每人两个冷包子,说是包子,其实几乎没什么馅,田七做完了自己的活又来找胡忧聊天。

    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楚白云突然匆匆而来,跟在她身后的两个亲卫几乎是一路小跑的跟着都还有些跟不上。

    “你,你,还有你们拿上武器,跟我走。”

    田七也是楚白云口中的‘你’,虽然不知道楚白云要领他们去哪,却还是一脸兴奋的跟着,胡忧本想提醒楚白云的,但想想还是算了,田七也已经不算年轻,既然加入雇佣兵,上战场那也是早早晚晚的来。

    楚白云对留下来的人交待了几句,就领着胡忧一行近二十个人,带着武器急急从3号城门出城。这是胡忧加入雇佣军以来第一次出城,至于目的嘛,暂时还不知道。

    离城走了大约十分钟,楚白云这才对任务做出解释。原来上头接到情报,有敌人的密探在城外活动,他们要找出并抓到这些人。

    “记住,活的只要有一、两个就够了!”楚白云此时完全不像个女人,所有关于女人的东西,她全都已经收起来。

    “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胡忧小声的问田七。

    这次出任务非常的突然,事先没有任何的预兆,田七却带了大量的干粮在身上,这太不合常理。

    “不,我真不知道。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听说这几天可能会有行动。”

    有人想远离战争,有人却千方百计的拥抱战争,一种米养百种人,世界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胡忧不能说田七不对,舍身处地的话,他也不会那么做

    。

    楚白云的情况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的,整整一个白天过去,不说是敌人,连战友都没见到过一个。

    “队长,天快黑了,我们是不是先回城?”胡忧不认为今天会有收获,回城好好吃点东西睡一觉,明天再出来找看来是必然的了。

    “上头下的命令是必须找到,找不到,我们不回城。”楚白云语气肯定,完全不像是在说笑。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带,就田七那几块压缩饼,支持不了的。”

    “胡忧,你能帮我的,对吗!”

    能说不吗?

    胡忧苦笑摇头,是非只应强出头呀,没事找楚白云说这些干什么。

    住的问题不大,这天不冷不热,弄点什么树叶,再有堆火,也就差不多了,难的是找吃的,生在乱世的动物日子也不怎么好活,要想弄到二十人份的晚饭,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胡忧哥,你说我们有可能打到野猪吗?”田七挺义气,主动报名做胡忧的帮手,跟着胡忧一起出来找食。

    “这里四周没有农作物,可食用的植物也不多,并不适合野猪生存,不太可能有野猪,能有兔子就不错了。”

    “那我们是要抓兔子吗?”

    “不,我们抓鱼,刚才经过河边的时候我看到河里有水草,应该会有鱼。”

    二人边说往河边走,田七在前,胡忧在后,就快要到河边时,田七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还没反应过来,就像是被牛撞到一样,整个人往侧边倒,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几乎是不分先后的钻进田七的鼻子。

    直到此时田七才看清楚他们与敌人面对面的遭遇上了,一个敌人正要开枪,胡忧一个箭步抢前把田七撞开,手中的匕首顺势刺进死人的心口。

    那是真正的血呀。

    田七曾经无限的向往战争,希望能眼身去前线体验,而现在,他只希望这都是梦,梦醒了什么事都没有。

    “快去通知楚白云!”

    看田七还在那发呆,胡忧毫不客气的一脚踢过去,他们找了一天的敌人正在河边喝水,要是让他们跑了,怕是半个月都休想再找到他们。

    跑?

    这些人可没有跑的意思,同伴的血让他们陷入疯狂。手中的枪流水一样的向胡忧的方向疯狂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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