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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三国之大秦复辟-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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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中原文化中。人们对于科技的不重视,认其为奇巧淫技。一直以来的偏见,让中原科技,止步不前。

    天下之大,非五湖四海可概括。宇宙浩瀚,非八、荒、六、合能论述。

    嬴斐非此世人,在其心中装着一个完整的天下。亚、欧、非,北美,南美,此五大洲具在心中。

    区区一中原九州,以天下而论,实乃弹丸之地。目光长短,决定人一生成就。

    嬴斐心里清楚,无论今后靖平寰宇,还是兵出八荒,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强大匠作坊,以提供源源不断的武器装备。

    马钧至,一切皆有可能。

    试想一下,秦弩现世。数十万大军手持秦弩,连珠射杀,铺天盖地的箭矢,灭杀一切敌。

    战车浩荡,犹如坦克碾压战场。投石机成千上万,列于城前。一声令下,齐齐抛射。天空中石块飞舞,轰隆声震天动地,城墙坍塌,巨城无所不破。

    脑海里,一幕幕画面。让其激动,让其亢奋。

    “驾。”

    小黑撒丫子狂奔,用出了吃奶的力气。三人拍马前行,此刻已经踏出扶风,过三铺,踏足了天水郡。

    此时嬴斐一行人,已至凉州境内。只要过了天水郡,经金城,武威郡就可以进入张掖地面。

    一入凉州,顿时变了。相比于三铺的繁华,凉州就是贫苦之地。无论是人流量,或者人气皆不足。

    凉州地大物博,乃一根基之地。然而民力不足,却是其唯一缺陷。想当初,长安以西,数十路诸侯,却无一人成了气候。

    这一切,皆因凉州民风彪悍。

    其可出董卓,亦可出马超等人。纵横天下,莫有敌手。但是成为一方霸主,鼎立最后却是不济。

    凉州民风彪悍,是一大兵源。当初西凉铁骑,杀得乾坤飘血,江山震撼。与并州狼骑,白马义从,虎豹骑号称天下四大精锐骑兵。

    兵精,粮不足。

    人才辈出,而民不丰。

    这便是凉州,目前的处境。三国乱世由凉人开启,任凉人纵横,但是摘桃子的却非凉人。

    各种念头一闪而逝,心里种种百转而起。这一世,西凉有其在,那管他代汉者,当涂高之箴言。

    以绝对的实力,横扫群雄。百万大军,席卷天下。据九鼎以问之,窃九州方君临。

    千般阴谋,万般计巧,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渣。

    “主公。”

    “子歇?”

    拍马前行中,阎象,道。一连数日的赶路,让其苦不堪言。身处淮南,从未出过远门的阎象,何曾连日奔波。

    “何时可抵敦煌?”

    阎象心急了,一连串数字,终究非真实。千里跋涉,让其产生了焦躁。

    “自淮南向西,至敦煌,四千余里。”嬴斐瞥了一眼阎象,心里一叹,道。他明白,阎象已经表现的很好了。

    四千余里。

    就算是军人都受不了,更何况,阎象只是一个通马术的书生。虽说此时,君子六艺,括以骑射。

    这个时代的书生,并非手无寸铁之力,而是上马能战,下马能读的狠角色。

    但,嬴斐当初跋涉敦煌,从洛阳至敦煌,行走了一月余。两者之间的差距,难以计数。

    “跨过金城郡,就可以直入武威,一路前行,不出三日就可横穿张掖,酒泉,到达敦煌郡。”

    顿了片刻,嬴斐仔细解释。一路跋涉,路途中。太过于烦躁。除了拍马前行,就还是拍马前行。

    “驾。”

    “希律律。”

    小黑一声高亢,发泄着不满。连续不断的行军,暴露出了其的不足。小黑乃糜竺所赠代步工具,终非良驹。

    强壮而耐力不足,年轻而爆发力不强。可以说,小黑只适合代步,却非优秀战马。不断的赶路,其气喘吁吁。

    口鼻间冒出巨大的白气,显然小黑体力已到了极限。

    “站住。”

    “哗啦。”

    突然,一彪人马林中冲出。将嬴斐三人围在了道上。

    “吁。”

    随手扯了一下,小黑顿时停了下来。看着眼前膀大腰粗的壮汉,嬴斐眸子一凝,转头朝着萧战点了点头。

    “汝是何人,安敢阻我去路。”

    被拦,嬴斐怒火中烧。只一眼,他就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的了。山贼,土匪,为祸一方的毒瘤。

    嬴斐其一生,最看不起的两种人,一是无骨气的男人,二便是土匪。就像眼前众人,孔武有力,却非要落草为寇,危害乡里。

    “某家求财不求命,留下钱财。”

    为首一壮年怒,道。其居高临下,气势汹汹。

    “汝”

    萧战一怒,正要开口。嬴斐摇了摇头,深深看了一眼壮汉,道。

    “大汉南北四千余里,边境战火时有发生,汝一身勇力,安敢不思保家卫国,大好男儿,铮铮汉子却劫道谋财。”

    “休要多言。”

    杀机崩发,犹如杀神莅临。嬴斐眸子一闪,他从萧战的眼中,看出了戒备与凝重,心下一惊。

    萧战凝重,这说明眼前壮汉,有一战之力。自古豪杰多是屠狗辈,对于这些人,嬴斐从不会小觑。

    那怕看不惯,也不会小看。

    买枣子的关二,编草鞋的刘备,杀猪的张飞,那一个是好职业。但是,其却鼎立一方,三分天下。

    “萧战,给壮士。”

    嬴斐眸子一闪,心里苦涩。他没有想到今日遇见了,其最厌恶的两件事。下跪与劫道。然而其主,皆才华横溢。

    马钧是这个时代的科技鬼才,而眼前壮汉,最不济也是一冲阵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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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我表弟叫庞德() 
“拿来。”

    壮汉一点头,身侧一黑脸汉子,踏前两步从萧战手中,一把将钱袋夺走。

    举止嚣张,颐指气使。

    殊不知,其在死神面前走过。无知者,当真无畏。

    “老大,好多金子。”

    打来钱袋,一声欢喜。阳光下,金光灿灿。七八个汉子,目露渴望,死死的盯着金子,眼神疯狂。

    “嘶。”

    为首的汉子,见过大世面。眸子一闪,亦被震惊。这么一大袋金子,其不下百金。虎目里露出一抹欣喜,瞬时被忧色取代。

    一百金,够一村百姓食一年。有了百金,他们皆可洗手不干,回乡做一点小买卖。

    这个时代,随身携带百金。这样的人,非富既貴。壮汉虎目一闪,顿了片刻之后,道。

    “收起来。”

    “噌。”

    就在此刻,嬴斐爆起发难。铁剑瞬间出鞘,一剑劈开钱袋,朝着黑脸汉子杀去。

    “哗啦啦。”

    碎金跌落一地,金黄色一片。与此同时,萧战怒喝出声,朝着壮汉扑去。

    “轰。”

    一记铁拳硬轰,两人皆退。这一击,势均力敌。

    “再来。”

    壮汉怒喝一声,朝着萧战杀去。这一刻,其小弟也不管了,连招呼也不打。其余几人见碎金跌落。

    满脑子,皆是金子。

    “抢啊。”

    “好多金子。”

    碎金造哄抢,一时间,场面各种乱。钱袋被破地,众匪哄抢。

    萧战大战壮汉,嬴斐剑挑黑脸汉子,留下阎象,在风中凌乱。

    “噗。”

    鲜血噴出,犹如空中喷泉。嬴斐一剑,隔断了咽喉。

    滴答。

    鲜血滴落,鲜红伴着金色,在阳光下生辉,特别刺眼。

    “啊。”

    “杀人了。”

    一声惊恐,打破场面。萧战与壮汉皆停。一时间,双方对持了起来。

    一方以壮汉为首,强装镇定。

    另一面,嬴斐手持滴血的剑,眸子冰冷,杀意席卷。

    壮汉身后,其他人瑟瑟发抖。只有其,目光冷冽,死死的盯着嬴斐,如同一只猛虎,在观察。

    寻一突破口,伺机而起。

    “连本官也敢抢!”

    一声呵斥,猛的炸响。匪徒们,噤若寒蝉。手中抓的碎金,沾着血,十分刺眼。

    “萧战。”

    “主公。”

    瞥了一眼众匪,嬴斐心里一凝,喝道“擒下他。”

    “若有反抗,就地斩杀。”

    “诺,”

    一声令下,气氛死寂。壮汉,眸子如剑,死死盯着嬴斐,目光中暴虐苏醒。

    “逃啊。”

    “哗啦,”

    手中金子,再也顾不得,撒手便跑。人总是如此,有着极强的趋利避害之心。

    一时间,场中安静。

    只剩下,一具尸体,四个人。嬴斐早就看出来了,这支山匪,根本就是初哥。

    土匪劫道,绝不会因财而喜。其久经训练,纪律远比一些军队严明。绝不会因哄抢,而弃老大于不顾。

    “汝败了。”

    萧战与之对持,双眸凝重。他生怕对方,一个暴起,伤了嬴斐与阎象。

    轻言一句,嬴斐再不语。今天,之所以如此,畏手畏脚,皆因阎象在。一旦发生乱战,阎象的性命无法保证。

    正如此,嬴斐才因势利导,利用土匪心理,以势摄之。

    “去死。”

    “碰。”

    两者再战,在原地腾挪。嬴斐眸子一闪,将铁剑抛飞,道“接剑。”

    “诺。”

    “轰。”

    再一记对轰,萧战左脚后侧,转身接住了铁剑。

    “若反抗,杀之。”

    眼睛眯了眯,嬴斐轻声,道。这一刻,嬴斐杀机暴涨,动了杀心。劫道,居然劫到了他的头上。

    “当。”

    萧战一剑劈飞,射来的马刀,转身追去。原来壮汉,眼见不对,且嬴斐心生杀机。

    其以刀诱之,夺路而逃。

    “绑起来。”

    萧战剑指咽喉,杀机滔天。只需要轻轻一用力,就可结束壮汉性命。

    “告诉本官,汝是何人?”

    “扑通。”

    萧战一脚踹下去,壮汉应声而倒。嬴斐坐于高处,道。旁边鲜血红染,血腥味扑鼻。

    “安敢辱之!”

    壮汉一番挣扎,怒吼道。其不甘,眸子里怒火冲天。

    “这就是命。”

    剑尖划过脸颊,嬴斐叹了口气,道“不言,汝就是下一个他。”

    对于壮汉,其没有一丝怜悯。落草为寇,是为贼。嬴斐并不鄙视他的行业,却鄙视其的专业。

    连劫道,都如此水。

    留之何用。

    “姜润民。”

    壮汉察觉到嬴斐的杀心,神色一变,道。脸颊上的剑尖,带起一道道冰凉。这一次,他害怕了。

    这个少年,真是要杀他。

    “无名之辈,要汝何用。”

    一声呵斥,姜润民只惊魂飞魄散。他知道,对方这是要杀他。

    “别杀我。”

    “我表弟是庞德。”

    一番嘶吼,惊天动地。嬴斐手指一动。铁剑落在脸上,道。

    “庞令明?”

    “嗯,嗯。”

    嬴斐眸子闪了闪,将铁剑移开,道“想活命,简单。”

    “带本官去找庞德,否则,死。”

    说话时,铁剑已至颈间。铁剑上,寒气逼人,刺的姜润民皮肤生疼。

    察觉颈间铁剑,道“他在村里。”

    “走。”

    带着姜润民,三个人踏上了庞家村。庞德其人,勇力无双,敢战关羽,才华惊世。

    “我身受国恩,义在效死。我欲亲身自击关羽。今年我不杀他,他亦必杀我。”

    这便是庞德的旁白,亦是忠勇之心。敢战关羽,战场与兄对垒,他做到了一个军人的极致。

    以箭中关羽额头,喜骑白马。

    这样的庞德,令人向往。而且此刻敦煌,典韦重伤,缺乏猛将。

    路上,嬴斐一言不发,肚子里各种谋算。

    庞家村。

    距离此地不远,十里开外。姜润民欲劫道,自是远离村落。

    根据姜润民交代,庞德今年十八,其兄庞柔二十。正是风华正茂,胸中热血未灭之际。

    同时也是嬴斐收附最佳之机。

    年少轻狂,谁不愿效仿霍骠骑,北却匈奴,封禅狼居胥。

    以战功为饵,以名利诱之。

    古人皆早熟,心智坚毅。没有足够的利益,任口灿莲花,也无济于事。

    “解绑。”

    走了半程,嬴斐眸子一眯,道。收附庞德,自是给其尊重。绑着姜润民,那是问罪而非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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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被后人小觑的庞柔() 
庞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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