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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骨子-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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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劲的问:“没事吧?”

    陈阵说不出话来,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烫伤是最痛苦的疼痛之一,而舌头又不会骨化,一时半会好不了。

    二人一起去了医院。

    …………

    把药膏抹在舌头上,陈阵又拿起了桌上的杯子,仅仅过了几秒钟,杯子里的水就翻滚起来。

    …(未完待续。。)

第二二七章 突如其来的消息

    没有释放黑暗,没有凝聚气泡,没有同步振动,仅仅是把左手的振动外放出来,水就“烧”开了。

    在酒馆里时也是一样,当时左手转着杯子,和秦山聊着天,脑中总是想着如何更好的控制黑暗,也不是故意要去想的,主要是因为来酒馆之前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就和听到了魔性的音乐一样,无意识的就会想(响)起来。

    右手拿着筷子,负责吃东西,左手拿着酒杯,负责把酒送到嘴里,无法抑制的想着控制外放振动的事,左臂的振动就放出去了。

    左臂的振动和血液里的振动完全不同,原本就是可以单独外放的,是看不见,并且有着很强攻击力的,当初在乐园镇,还不会释放黑暗的时候,就是靠着左臂的外放振动与那些守卫战斗。

    只是一直以来,他都是在狂化状态才外放振动的要战斗当然是狂化状态最好不知道左手的振动可以在正常状态放出来,还与酒液里的水分子同步了。

    左手的振动是会自动同步的,理论上来说可以破坏任何物质,他平时戴着黑色的手套,就算同步也是和手套同步,就算外放也是破坏手套,但实验了一会之后,陈阵发现在普通状态下,振动频率是不会通过骨手的接触来同步的,只有振动在放出后,才会与触碰到的物质同步。

    也因为戴着手套,加上外放振动“烧水”太快,他没能感觉到酒液的滚烫就把酒倒进了嘴里。

    “咣!”

    手里的杯子裂了,滚水落进了准备好的桶里。

    表层振动,与杯子接触的振动,频率与杯子同步;与水接触的振动,频率与水同步,这应该是核心振动做不到的,核心振动的振动频率是统一的,所以尤和地面融合之后,避开了陈阵的黑暗,因为黑暗的振动与地面振动不同频率,尤的“身体”可能会出问题。

    从桶里把放在杯子里的勺捡出来放到桌上,这是用来让水沸腾的,玻璃杯太光滑,水在里面不会产生气泡,哪怕温度超过了一百度也沸腾不起来,必须有表面相对粗糙的东西让水产生气泡,才能够沸腾,要是水温等于或超过沸点,不沸腾,任何投进水里的东西都可能引发剧烈沸腾,导致沸水溅出来烫伤皮肤。

    微波出来了,可是达不到陈阵预期的效果,左手本来就可以同步振动,可以破坏任何物体,要让水沸腾起来还需要花几秒钟时间,无论怎么看都是破坏结构来得实在,遇到破坏起来很困难的厚壳,外放的振动同样无法穿透进去,无法形成微波。

    这能力烧洗澡水不错,对战斗帮助不大,没有黑暗的排斥,谁又会傻站着等陈阵来“微波”自己?

    还是得靠黑暗来,黑暗又填充了这个房间。

    左臂的振动无法控制,碰什么都自动同步;身体的外放振动可以控制,但是没办法像左臂那样精准同步;要用微波,就必须解除狂化状态,除非把手伸进水里,这没什么意义,在狂化状态,可以烧水那种振动又放不出来了,只能通过触碰来同步。

    微波不是想要的微波,陈阵继续练习,有了左手外放振动的提示,找到了一些感觉,练习时就有了更多的方向。

    …………

    …………

    舌头受伤说不了话,也喝不得酒,秦山也不来找陈阵了,他仍出去散步,其余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外,都在练习。

    食物也得特殊处理,不能放有刺激性的调味料,否则对烫伤的舌头是种折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烫伤的舌头渐渐好了,游先生在彻底消失了三天后,也终于有了好消息。

    作为宣勇最得力的左膀右臂,游先生已经开始收集宣勇合作者的情报,之后,她又会成为宣勇本人,拟出暗杀名单。

    而另一个消息也出现了,关于齐云晓的消息。

    齐云晓被抓住了,目前关押在盘古大陆南方的青城里。

    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的丛姐立即就把消息告诉给了陈阵,并召集了秦山,用约定好的方式联系上了游先生。

    当天深夜,四人聚集在丛姐的办公室里,协商对策。

    游先生也知道齐云晓的事,陈阵没有瞒她,来的路上就讲过了,找齐云晓并不是紧急的事,齐峰也说了,哪怕十年后都行,但如果她被抓的话,事情就不一样了。

    “消息是从哪里来的?”陈阵需要确定情报的真伪,当初听到柏家人在寻找齐云晓时,他和段征明、阳炎就分析过,那可能是柏家的人故技重演,放出抓到了齐云晓的消息,好引他们去,把梁城的人一网打尽。

    现在看来,柏家并不是太在意脱逃的狼卫,估计认为逃走那些狼卫没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地位,也就不再去做追捕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们曾经问过柏朗,柏朗对寻找齐云晓的事一无所知,没听说有谁要抓齐云晓,也不知道抓她来干嘛,只能猜测事情和骨乐园有关。

    “是狼卫在灵芝路偶然听到的消息,问了那个说出这消息的人,那人也说是从别的路听来的,可信度很低。”丛姐眉头微蹙,也觉得为难。

    “路是柏家的驿点,从路上听到的消息,很可能是柏家故意散播的。”游先生提醒道。

    “道理都懂,可是柏家这一招太毒,除非能确定是假消息,否则只能去那里看,哪怕已经猜到那里有陷阱,哪怕确定了是假消息,也得去看,因为别的关心小云的人也可能去,可能遇到危险。”秦山无奈的说道。

    陈阵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建立医院的初衷就是想聚齐逃出来的那些人,这样的话听到消息后,大家能一起商量,不至于出现纷纷去送死的情况。

    只是这消息出现得比想象中还要快,偏偏陈阵没有去过青城,不清楚那里的情况,青城离梁城也近,齐云晓确实是可能去那里的。

    “阳炎他们不会去吧?”丛姐又问。

    陈阵摇头道:“不会,已经提前说好了,听到消息后我独自去,他们不参与,就当没听到这个消息,如果是个陷阱,我一个人也好脱身。”

    “那你去吧。”游先生笑了笑,说道:“宣勇那边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我可以慢慢渗透,把所有和他有关的人杀死,杀到最后一个,也没人知道人是我杀的,说到暗杀,我这才算是暗杀,你那顶多能算是强杀。”

    她说得很有自信,在场的人也都知道那是实话,她的实力比不上陈阵,但能够通过瞳距识破她身份的人,目前还只有陈阵一个。

    丛姐也点头道:“郑三刀不是那么好雇的,宣勇短期内不可能再雇别人来,剧团这边不会有事,你去的话咱们都放心,要是连你都死了,那我们去了也只有死路一条。”

    秦山则笑着说道:“我肯定是不去的,做不到把老婆孩子都扔这里不管,小云要是知道我扔下家人去找她,大概这辈子都不会理我了,就交给你了。”

    陈阵想了想,也没别的办法了,总得去看一眼齐云晓到底是不是真被抓了,如果是假的,说不定也能查出一些线索来,游先生倒是打探消息的高手,她去的话更保险一些,可现在脱不开身,剧团的事也很重要,宣勇这个麻烦必须解决。

    “到时候你直接回扬城吧,做完这边的事,我会和丛姐一起去扬城的,老大的事已经拜托秦先生帮忙留意,我留下来也没什么用。”游先生说出了她的打算。

    “好,我明天出发,让雍城的人看到我出城,就算柏家派人来,也不至于为难你们。”陈阵点头答应了。

    “放心吧,我相信荆城不会派人来的,否则青城那边不会放消息,不过你要小心,他们很可能会直接派人去青城等你,搞不好会是孔度,赵叔的事目前还没有头绪,我们也会继续查的。”丛姐起身找来了一坛酒,抓着四个杯子,算是为陈阵饯行。

    乐园镇离这里比较近,赵叔的事已经委托他们去查了,多半是没有消息的,留意就好。

    …………

    陈阵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离开雍城,他没有带多少东西,仍背着那个背包,包里装着他的蓝斗篷,一些干粮和游先生给的一些假面皮,可以换着用,这样就没人能猜出他的身份了。

    青城在雍城的东南方,顶着寒风,他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青城进发,那是离海最近的一座城,把海当作了一个巨大的屏障,这样可以减少虫害,海里的生物也不会上岸来找死。

    不过陈阵的第一站不是青城。

    …………

    …………

    冯隆升已经不叫路头,叫驿承,只不过除了养马外,他做的事也和当路头时没什么区别,就连连马棚都是交给狗牙去打理的,他只是偶尔去看一眼。

    尚义路已经比一年前要冷清一些,逐民和游民可以进城,住在路上的人就更少了,所以有人来,总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未完待续。。)

第二二八章 故人来访

    坐在柜台后面,冯隆升把那个满是磕坑的铜壶提到炉火上坐着,双手拢进袖子里,手肘支在台面上,看着外面被阳光照亮的地面,微微叹了口气。

    有些寂寞,外面已经听不到说话声,路不如原来那么热闹了,有些微妙的,冯隆升怀念起曾康来,那个乱来的家伙把尚义路弄得乌烟瘴气,但那时热闹,年纪大了就喜欢听到各式各样的声音,这样才能打断那些恼人的回忆。

    回忆里很少会出现当年的风光,尽是些难堪的东西,就算偶尔忆起了当年勇,也找不到可以炫耀的人,大家都去城里了,有出无进,仍住在这里的路民连过去的四分之一都不到,再这样下去,恐怕连对付变异老鼠的人手都不够了。

    “狗牙!我让你捎给安统领的信你捎过去没有?”想到了大老鼠,冯隆升朝着门外大叫了一声。

    没人回答他,狗牙可能在睡觉,也可能去马棚了,他喜欢那些马,没事就往那边跑,也不嫌马粪臭,那五匹马倒是被他养得膘肥体壮,不过总有一天是要被换走的,那小子到时候恐怕是要伤心的。

    叹了口气,冯隆升起身往外走去,信的事是要落实好的,这座废墟在翼城和梁城之间的直线上,但离青城比较近,算是归青城管辖,要是青城方面不派人来,那些马迟早要成为变异生物的食物,搞不好连尚义路仅存的这十来个居民都会被卷进去。

    低着头走到门口,一个人突然转进屋子里来,险些和冯隆升撞在一起,不过对方反应很快,身子勐的定住,后退半路。

    冯隆升被吓了一跳,抬头向那人看去,见是满脸胡茬、肤色黝黑的年轻人,嘴上叼着条香蒲叶子,嘴角微微上翘,头上戴着顶有破洞的草帽,左脸颊上有几条平行的爪伤,上身是暗红色的长袖单衣,下身是磨得发白的牛仔裤和一双毛毛糙糙的芒鞋,浑身上下,只有腰间挂着的那把长刀比较值钱,但看起来也很旧了。

    冯隆升觉得这人有些面熟,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那人也不说话,微笑着斜靠在门框上,抱着手,一脸期待的看着冯隆升。

    “你是……”冯隆升挠着太阳穴,一个劲吸凉气,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嘿。”那人笑了笑,说道:“才一年不见,冯路头就不记得我了,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一年?”这倒是个不错的提示,冯隆升皱着眉仔细思索,一年前的尚义路还是有很多人来去的,他记忆最深的就只有那一个,可从对方的语气可以判断出来,他应该是记得对方的。

    “我还在在这里住了几天。”那人说话时用牙齿咬住香蒲叶子的根,嘴皮子碰到,叶子一翘一翘的,像是在诱鱼上钩。

    一年前在这里住过几天?

    冯隆升又想了想,“啊”的一声,抬起手来指着那人的脸说道:“你……你是……狼卫!”

    要是对方还带着那个漂亮的女人,他早应该想起来的。

    那人笑了笑,说道:“狼卫周鼎,一年前多亏冯路头收留,我们才能遇到那家伙,平安回到梁城。”

    “说什么收留不收留的,出门在外,谁不遇到点事呢?互相照顾一下也没什么。”冯隆升笑着,往门外看去。

    一辆改造过的黑色板车停在外面,车体不再是板,而是个有些窄长的车厢,模样很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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