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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骨子-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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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里还有别人,有女佣人披着衣服出来察看情况,看到四老爷摔出来,接着又有陌生人冲出来把他杀了,吓得尖叫起来。

    “射!”走廊最前面,靠近主楼大门的位置,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一挥手,转身就走,他旁边几个拿着弓箭的人抬手就射。

    这些人比起方为来可就差得远了,陈阵猛的把甘锦霁的尸体砸过去,自己也迎着箭冲了过去。

    箭射在他身上,折断、弹飞,陈阵随手杀人,追上了那个中年人。

    这人正是甘春霖,他看到是个穿着蓝斗篷的人,还以为是游蛇或装成游蛇的人来他们家偷东西,被发现后演变为抢劫,想尽快离开躲起来,没想到陈阵的速度这么快。

    他感觉到了掐住自己脖子的那只手异常坚硬,跟铁铸的一样,顿时反应过来这是谁来了,想要开口求饶,或是谈条件,可根本发不出声音来,接着陈阵收拢五指,捏断了甘春霖的喉咙。

    倒在地上,甘春霖的意识还没有彻底消失,眼中满是不甘,他在想,我是甘家的家主,你就算要杀也应该把我留到最后,用个特别的方法杀死,为什么要把我和那些护院当成同样的人?

    尖锐的哨声响起,女性的尖叫有着更强的穿透力,院子里起乱子时,外面巡逻的士兵已经听到了,走进了院子,听到尖叫,立即吹哨叫人,虽然甘家不涉政,却是翼城稳定交接的关键人物,重点保护对象。

    更多的护院冲进来,没有一个能伤到陈阵,没有一个能躲开陈阵的攻击,可这些人一看到陈阵就叫,暴露着他的位置。

    听到哨声,附近巡逻的、在附近值夜的士兵立即打着灯笼冲过来,爬到了甘府的围墙上,附近的建筑物房顶上也出现了手持钢弩的士兵。

    士兵的反应速度出乎了陈阵的意料,但他也不怕,回到楼顶,在士兵瞄准他之前就冲到了楼边,跃向了旁边的屋顶。

    斗篷的后襟在空中展开,如波浪般起仅,弩弦声响起,几支弩矢擦着陈阵的身体射向远处。

    正前方的士兵见陈阵向自己跃过来,吓得愣了一下,刚抬起弩,陈阵的双脚踩已经踩在了他的脸上,士兵被踩倒,陈阵落地后继续往前冲,再次跳起,落在更远处的建筑物屋顶。

    几次过后,他从屋顶跳下去,消失在夜幕之下。

    …………

    这个晚上,翼城的所有人都被惊醒了,全城戒严,所有士兵都被叫起来,城门与城墙上增派人手,街上巡逻密集而严密,都在寻找着那个幽灵般的身影。

    士兵们一边走,一边大声喊话,让居民不要出门,仿佛又回到了半年前的那个清晨。

    邹瑾和邹平都醒了过来,他们大概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敢点蜡烛,坐在黑暗里不知所措。

    “姐,他不会被杀了吧?”邹平的心情很微妙,也不知道是希望陈阵被杀死,还是希望陈阵能逃走,无论是哪种情况,对他们都非常不利。

    “不会,他要是被杀了,士兵就不用满城乱找了。”邹瑾披着被单,坐在狭小的客厅里。

    “你说他是死了好还是活着好?”邹平缩在椅子上,紧张得胃袋又开始难受了。

    “小孩子家,什么死不死的,不许乱说。”邹瑾拿出了姐姐的威严,母亲生病后,一直是她在维持、照顾着这个家,也算是邹平的半个母亲了。

    “可……可是他杀了很多人……”邹平藏了半个月的心事,终于有点憋不住了。

    “什么时候?”邹瑾愣了一下。

    “半个月前,那家小馆子的劫案,就……就是他……”邹平说着呜呜的低声哭了起来,少年终究是害怕的,那么多尸体,那么多血,地上、墙上、他的身上,至今回想起来,鼻子里闻到的仍是血腥味,担心姐姐害怕,他没有说,不代表他就这么轻易接受了。

    “那是他?你怎么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邹瑾吃了一惊。

    邹平呜咽着把那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邹瑾这才知道弟弟为什么对陈阵一直是那样的态度,她也害怕起来,却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到厨房里拧了块湿毛巾砸给邹平,说道:“那又怎么样,那是有人要抢他的东西他才杀的人,在这里住了那么久,他也没有怎么样,你哭什么。”

    “可是……”邹平用力抹了把脸,凉意让他清醒了很多,捏着毛巾说道:“可是今天这么一闹,他就要走了。”

    “你不是害怕么?他越早走越好,你难道还舍不得不成?”邹瑾看着弟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走了倒是没什么,可接下来士兵肯定要查,甘鸿毅他们见到过他,我还把他叫作姐……姐夫,就算一时间没有联系起来,之后甘鸿毅再来,见他不见了,说不定……”少年是机灵的,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如果没有“姐夫”那个称呼,他们还可以推脱说不知道那人是陈阵,可都叫姐夫了,还说不认识,谁信?就算甘鸿毅死了,他的那些跟班也是见过陈阵的。

    “那天我原本是打算装作不认识你们的,是你叫住了我。”陈阵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吓得姐弟二人差点尖叫起来。

    陈阵从厨房里走出来,在他平时的位子上坐下来。

    邹瑾和邹平都没有说话,那声“姐夫”确实是邹平一时冲动叫出来的,不能怪在陈阵头上。

    沉默了许久,邹平像是忽然下定了决心,抬起头来看着陈阵,说道:“反正你不能就这么扔下我们不管,我们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打听,人命可不是钱能买到的,没有我们,你什么也不知道。”

    “有道理。”陈阵点了点头,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我……你去……”邹平有了打算,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陈阵平静的看着他,等了一会,又转头向邹瑾问道:“那天来的那些人,平时都聚在哪里?”

    …

第一一一章 引乱(中)

    邹瑾一如既往的在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洗漱完毕,做好早饭,只是少了那个人的一份。

    她有些不安,没胃口,随便吃了点就去叫邹平了,平时很难叫醒,甚至要使出飞踢才能踢起来,可今天一推开门,邹平就从床坐了起来,似乎是一晚没睡,睁着满是血丝的眼睛,说道:“姐,你要小心点,可别死了。”

    “放心吧。”邹瑾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笑着说道:“他是恶魔,要是他不让我死,就算我想死都死不了吧。”

    “可到时候会很乱的,那么多人,那么多士兵,万一……”邹平坐在床上,驼着背,歪着头,像是个没装满的麻布口袋。

    “放心吧,我会回来的,今晚你还能吃上我做的饭。”邹瑾比了个展示二头肌的动作。

    “呸呸呸,最不期待的就是你做的饭。”邹平“嘭”的一声倒回床上。

    “你可别又睡过去了,别忘了你有你的任务。”邹瑾关上房门,换上鞋子,上班去了。

    邹平还真怕自己睡着了,翻身起来坐在床边,眯着眼睛点了会头,迷迷糊糊的穿着衣服,他今天的任务是继续到城门口当向导,按照平时的感觉来,不把今天当成特别的一天。

    邹瑾也是一样,她昨晚也没怎么睡,来到瓷器厂,强打精神,做着和平时一样的工作,不过因为分心,有几次装盒的时候险些失手打碎成品。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度过了,邹平没有接到任何生意,带着失望的表情走向路边的卖包子铺;邹瑾平安度过,和同事一齐走向职工食堂。

    陈阵抬起头,看向了牌扁上三个金灿灿的隶书大字:天福楼。

    天福楼在城中心,最好的地段,最显眼的位置,这里不是客栈也不是酒庄,但是这里的客房是全城最豪华的,这里的佳肴是全城最高档的,这里的姑娘也是全城最漂亮的。

    没人会为了吃饭和睡觉来天福楼,到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姑娘来的,在这里住一晚上要花一百狮币,但那只是床板的钱,这里的床板不单卖,要住天福楼,必须花更多的钱买一些额外的“东西”,否则有一百狮币也住不进去。

    中午自然不提供住宿“业务”,但是可以进来吃饭,变异生物身上最好的部位都是送到这里来的,限时、限量,但总有饕客愿意为之撒出大笔金钱。

    进门就能闻到扑鼻的菜香,令人食指大动,门迎走上来,上下打量了陈阵一番,顾左右而言他,没有把陈阵往店里带的意思,但也没有摆出一副看不起人的嘴脸,极有职业素养不少来天福楼消费的顾客看起来和乞丐没什么区别,那是因为城市之外的生活条件太差,不代表那些人没钱,毕竟最普通的光石都能换到一千狮币。

    陈阵拿出一枚狮币弹到门迎手里,出手就是一百,大方得像是个败家子。

    门迎住了嘴、堆起笑,带着他找了张大厅角落的圆桌坐下,依规矩,问道:“客观需要几位佐食?”

    佐食也就是陪吃陪喝陪聊的姑娘,这是必须有的,客人可以什么都不点,但是进店必须有佐食,可以喝着凉水和姑娘聊天,女客也是一样。

    陈阵想了想,伸出两个指头,门迎立即走开,很快就回来了,带来了两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不艳丽,没有花枝招展,只是漂亮、气质不错,在陈阵两旁坐下,一人倒茶,一人摆放碗筷,动作温柔,举止优雅,身上有淡淡的香味。

    门迎接着恭恭敬敬的递上一本菜谱,说道:“客观今天算是来对了,店里刚收来一块变异螽斯(蝈蝈)的后腹肉,嫩得像是鱼冻似的,清蒸……”

    陈阵抬手止住了他的话,翻开菜谱,点了一分红烧肉、一分梅菜扣肉、一分狮子头、一分煎猪排、一份精烤牛排、一份蜜汁叉烧,又要了几壶天福楼最好的酒,然后把菜谱递给了旁边的姑娘。

    门迎和两位姑娘越听越觉得奇怪,脸上都出现了惊讶的表情,他点的全是普通肉,没有一个菜,不由得他们不往骨子的身份上猜。

    不仅如此,陈阵还向门迎问道:“你们这里的肉不会掺假吧?”

    “呃……当然不会,客官请放一百个心,咱天福楼可不会砸自己招牌。”门迎笑着答道,笑容已经有几分勉强。

    陈阵点了点头,不说话了。

    两个姑娘分别点了两个小菜,就把菜谱还给了门迎,看起来有些不安。

    店里没什么生意,主要还是因为昨天晚上甘府发生的事,这条街上的守卫太多太吓人,天福楼离着只有几百米,受了些影响,否则平时这个时候基本都能满座了。

    酒是最先上上来的,菜也跟着上上来了,两个姑娘斟酒劝菜,陈阵则始终没怎么说话。

    这大概是天福楼开业以来最安静的饭局,陈阵吃得很快,喝得也不慢,似乎很快就有些醉了,一直拢在斗篷里的左手也抽了出来,右手拿筷,左手端杯,吃得很专心。

    洁白的绷带有些刺眼,似乎把那两个姑娘的脸都映白了,她们对视了一眼,夹菜倒酒时手都有些发抖。

    穿蓝色斗篷的人不少,偶尔也有打着绷带的,可是有着骨子的嫌疑,又作这种打扮,不能不让人联想到那张通缉令。

    门迎在陈阵露出左手后,悄悄溜出了店门,陈阵把他新买来的金属随身酒壶拿出来,灌满,又装回去,继续喝酒。

    没一会,一队士兵走进了天福楼,看了一眼店里的情况,朝陈阵走过来。

    举杯喝下琥珀色的酒液,陈阵抬起头看向那群士兵。

    …………

    …………

    甘鸿毅也在食堂,看起来心情不错,给人一种意气风发的感觉,那群跟班跟在他旁边,有说有笑的打菜盛饭。

    有史一来第一次,邹瑾在看到甘鸿毅后有了安心的感觉。

    只是今天甘鸿毅看她的次数比往日多了,肆无忌惮的看,没有半分收敛,让邹瑾觉得很不安。

    吃完饭,她和平时一样,准备和同事一在厂里聊天散步,可是刚走出食堂没多久,身后就响起了甘鸿毅的声音:“邹瑾,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些事想问你。”

    邹瑾停下脚步回头看去,还没开口,和她关系很好的同事就抢先说道:“甘领导,现在可是下班时间,邹瑾想去哪就去哪,不需要听你吩咐,谁知道你打什么鬼主意。”

    甘鸿毅几乎没有工作经验,没有才能,在瓷器厂基本就是混日子的,没有丝毫威望,厂长也知道不能让这人乱来,所以没给他任何实权,只要不是工作上的事,员工顶撞他是常事。

    他没有理会顶撞,仍看着邹瑾,笑着说道:“是关于那天你家楼下那个人的事。”

    邹瑾心中一惊,尽力保持着平静,说道:“你们应该也看得出来,那人和我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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