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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部分

满唐春-第264部分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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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远点点头,很明显,这些吐蕃人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不敢轻松大意,警戒大大加强,光是看明里的,防守力量比一次的增加了一倍不止,营地不再选那些狭隘的山沟,就设在背风大空地之上,在营地中央,还搭起了一座简易的了望塔,有吐蕃士兵在上面守望,的确很难。

    有难度,也就是有挑战,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那些挤在一起的羊,特别是那身又厚又长的羊毛时,嘴角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那上万只羊,在刘远的眼里就像上万个火把,只要把那些羊点着,大功可告成。

    观察了一会,刘远招招手,把荒狼、金勇还有十几个精锐的镇蕃军战士叫到眼前说:“大伙看,在西南角那个地方,是一个开阔地带,离粮草和羊群近,防守相对薄弱一点,容易撤退,一会荒狼大哥带队,你们最快的速度点火,然后什么都不要理,尽快撤出来,我会率人在这里帮你们阻击,千万不要恋战。”

    方法不怕旧,只要能凑效。

    还是混进去,伺机放火,然后趁乱逃跑,刘远现在己经开始幻想着这里火光冲天的样子了。

    荒狼一行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慢慢摸了过去。

    冷箭、暗杀,鱼目混珠,荒狼和金勇这些人可以说是工多艺熟,轻车就路,在那身吐蕃全身只露出双眼的装甲掩护下,很快就接近了那堆放粮草的地方,旁边就是用栏栅简单围起来的牛羊,这是吐蕃人的习惯,活着的牛羊也是粮草的一种,带上它们,一来方便运输,不用背不用驮,自己就行,二来打持久战的时候,不仅有羊奶喝,说不定那羊群不减反增呢。

    眼看就要得手,一众镇蕃军眼里都有了莫名的光芒,就在所有人,包括刘远以为又一个大功在大火中诞生的时候,突然间,有人突然“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传来一阵低沉而有力的狗叫声。

    那似一种很威严、很有力量的声音,听起给人的感觉,高傲且充满力量。

    事发突然,刘远连忙举起千里目标一看,没想到这么一看,一下子吓了一大跑:不知从哪里跑出七八条好小犊子一大的大狗,一边狂叫一边扑向那乔装的镇蕃军进行嘶咬,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得清楚,被咬的那士兵被一头身高达到一米五,身高、体长、毛黑,头上顶着一圈金色的毛发,好像戴了一个皇冠一般的大狗一咬一扯,那手己经弯曲变形了。

    刘过内心一个激灵:不好,是吐蕃的藏獒。

    藏獒,又称番狗、羌狗、松藩狗、苍猊犬、雪山狮子,是一种原产于吐蕃高原的大型烈性犬种,主要特征为高大、凶猛、垂耳等,成年个体威风凛凛,神似雄狮,体长可达1。5米,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对陌生人怀有强烈的敌意,但对自己的主人却极为忠诚,如果说海冬青是吐蕃人眼中的神鸟,那么藏獒,则是吐蕃人心中的神狗。

    怎么也没想到,吐蕃人竟然在哪里悄悄放置了藏獒,这些藏獒的鼻子非常灵敏,吐蕃人的气息和大唐人有明显的区别的,吐蕃人因为吃得太多羊,身上有一股羊肉的檀腥味,镇蕃军那身“皮”可以骗得吐蕃军的眼睛,却骗不过藏獒的鼻子,不同的习惯,那气味相差得实在太远。

    这些凶狠而又巨大的獒,是这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稳妥的道防线啊。

    “啊,这是什么狗,这大只的?”

    “快跑,这些狗都发疯了。”

    那藏獒爆发力很强,身形虽说有点大但非常灵活,猝不及防,乔装的镇蕃军一下子被扑倒了三四个,被那些藏獒嘶咬着,就是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快,有人袭营”

    “都快起来,有人要攻击这里,快起来”

    “有人袭营,快,把红巾绑在右手区分敌我。”

    藏獒一出动,一下子所有人都惊动了,一个个吐蕃士兵吼叫着提着武器冲了出来,刘远赫然发然,这些士兵都是衣不解甲,一拿起武器马上就能参加战斗。

    荒狼的反应很快,那藏獒一扑出来,马上就一箭射出,这一箭射在那藏獒的背上,仅箭头射入,没有要它的性命,那藏獒一时凶性大发,吼叫着,带着箭扑了过来,那血盆大口,好像一口要把脑袋咬掉一般,极为凶残,荒狼身形一闪,一脚正正踢在那跃中空中藏獒的肚皮上,那藏獒一下子被踢到近米的地方,只见那藏獒掉倒地上,只痛不伤,一个打滚又站了起来,又吼声连天一样扑过来,斗志极高。

    一手丢弃了随身携带的长弓,荒狼“唰”的一声把长横刀抽了起来,一边和藏獒搏斗,一边吼道:“任务失败,杀出去。”

    也一会儿的功会,己经有三人命丧在那藏獒的手下,而惨叫声、藏獒震天的吼叫声,早就营地里的吐蕃士兵吵醒,有人看到那神狗咬的人,用的竟然是大唐的话,知道有人乔装进来袭营,忙提醒吐蕃士兵绑上红丝巾以区分敌我。

    “呜”一声,那条近米高的藏獒被武艺高强的荒狼一刀砍中它的脑袋,呜咽着倒下,那狗血溅了荒狼一身,荒狼一翻身,一刀刺中另一头藏獒的肚子,把一个镇蕃军士兵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出来,大叫一声:“走,别纠缠,杀出去。”

    “柱子他们怎么办?”被救的士兵哭着噪子喊着说。

    一共八条藏獒,荒狼一人就杀了二条,金勇杀了一条,而另外的镇蕃士兵又杀了二条,剩下那三条,正在拼命嘶咬着地上那三团血肉模糊的尸体,也就是一会眼的功夫,二十名混入营地的士兵三死六伤,伤亡近半,真不愧是吐蕃的神狗。

    要不是这二十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武艺高强,临危不惧,及时作出反正,要是那些普通士兵,估计都不用吐蕃士兵出手,就是那八头藏獒都把他们给解决了。

    “来不及了,他们己经战死了,快,蕃奴围上来了。”荒狼二话不说,带人就往外冲。

    剩下的十七人,伤的被包裹在里面,围成一团,拼命向外掩杀出去。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谁也没有注意到吐蕃士兵竟然把藏獒带到军队中来,一下子把突击小队暴露在敌人面前,所有的一切,半盏的功夫还没到,刘远放下手中的千里目标,略一犹豫,“唰”的一声,抽出了横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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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踏血而行

    “将士们”刘远一脸郑重地说:“上到了战场,每一位都是患难与共的兄弟,我说过,绝对不会遗弃每一位兄弟,他们不会遗弃,如果你们有难,我也一样不会放弃,现在,拿出你的武器,把我们的兄弟救出来。”

    赵福举起手里的长槊大声吼道:“杀蕃奴,救兄弟。”

    “杀蕃奴,救兄弟”

    一众将士眼里没有半分惧色,目光坚定,双手紧紧握住手里武器,低声跟着吼叫道。

    刘远大手一挥,率先冲了出去,血刀和赵福一左一右紧紧跟随在身边,而那二百多精锐,也毫不犹豫跟着冲了上去。

    “杀啊”

    “杀”

    “兄弟们,我们来了。”

    虽说不足三百人,但毫无畏惧地冲了上去,快如风,士气如虹。

    金勇听到镇蕃军的怒吼,一下子热泪盈眶,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没想到在这种时候,刘将军明知不敌,还是义无反顾冲了上来,在这种险境,自己这里只剩十多人,也许需要搭出五倍、十倍的人来救自己,这是一种赔本的买卖,换别的将军,肯定早就放弃了,最多就是战后多给给一点抚恤,碰上黑心的,连抚恤金还有战功都给贪墨。

    '你们放心,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会遗弃任何一位兄弟',刘远说的话好像还在耳边回荡,以前打仗如有神助,顺风顺水,也没有出现像这样的险境,没想到,刘远言出必行,明知不敌,还是率人直冲敌营。接应这些被困的士兵。

    刘将军,以后金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金勇心中暗暗发誓道。

    不仅是金勇,被困的士兵一个个神情激动,身体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力量。

    “兄弟们,将军来接应我们了,杀啊,杀出一条血路。”金勇大吼一声,身体好像有了无穷的气力。两支长矛突然刺了过来,艺高人胆大,金勇身体一闪,躲过攻击,趁两支长矛刺空之制。左手一挟,一下子把两把长矛一下子挟住。右手持刀一挥。两个吐蕃士兵惨叫一声,倒了下去。

    冲在前面的荒狼更是凶悍,吐蕃多是战兵在外,辎重兵在内,穿着皮甲的普通辎重兵在荒狼面前就像连刀都握不紧的小孩子,那把横刀在他手里上下翻飞。一个个吐蕃士兵倒地身亡,一会儿的功会,身边倒下了十多具尸体,战斗力极为惊人。就是受了伤的镇蕃军士兵,一股强烈的求生**,也让他们拿起武器舍命相搏。

    “快,列阵,列阵,有人来劫营了。”看到几百匹怒马冲过来,黑夜中,也不知有多少人马,吐蕃士兵一下子吓得面无血色。

    虽说路上有点不太平,但是最近吐蕃各地风起云涌,那些旧贵族动作频繁,也不敢过多抽调兵力,所以只派了一千战兵和四千辎重兵护送,现在看到这么阵势,那些很少上战场的辎得兵的战斗力和反应就不如人意了。

    一名百户长举着战刀大声吼道:“镇定,劫营只有几百。。。。。。。”

    “嗖”的一声,一箭劲箭一下子射中他的喉咙,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射翻在地,再也不能指挥他麾下的将士去战斗了,大约五十多开步外,血刀把弓往身后一背,用力一扯,那陌刀上的丝绸应声而落,那把陌刀在黑夜中散发着噬血的光芒。

    不仅用得一手好陌刀,就是箭术也不弱。

    血刀骑下战马极骏,一下子跑在前面,有三个举着战刀的吐蕃士兵冲过来,血刀大喝一声:“挡我者死!”,一刀挥出,快如闪电,那刀在黑暗中划过一道致命的弧线,“当当当”的三声,三人的战刀尽数被斩成二截,陌刀余势未消,一下子把三个吐蕃士兵的锁子甲割断,陌刀过后,三个吐蕃士兵己被破开胸膛,一声不吭就倒血泊中。

    一招毙三敌,犹如战神附体。

    “死”刘远手中的长槊一捅,一下子也把前面一个吐蕃士兵捅了一个透心凉。

    嗯,不错,跟血刀学的那吐呐之法果然非常了得,修练以后,虽说不能像血刀那样勇猛,但是刘远的力量还有灵活度,都大幅增加,战场是最佳的练功场地,经过近二个月的练习,刘远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勉强称得上是大唐的精锐之士。

    当然,二个月并不能改变很多,其实刘远的手力和腕力一向不错,做首饰对稳定性要求很高,久而久之,那手的力量也不小,只是运用方式不同,一找到合适的运用方式,就能把身体力量发挥出来。

    吐蕃人没想到他们派出的斥候,会让刘远利用千里目一一寻出,然后悄无声息地暗杀,没想到一直相传在苏毗故土,漠北高原被赞婆大将军追剿的镇蕃军会出现这里,更没想到,这些镇蕃军竟然悄无声息地摸得这么近,一时反应不及,连阵式和拒马还没准备好,就被镇蕃军冲入了营地。

    主帅的气质,是可以影响整支军队,在刘远的率领下,这些人都成了打闷棍的老手。

    吐蕃士兵大多是刚刚睡梦中醒来,很多糊里糊涂找不到东南西北,战马也不身边,步兵对骑兵,那是惨遭欺负的份,没有马的吐蕃士兵,更是有如少了一只手一只脚一样,战斗力大打扣折,镇蕃军有如一支利箭,一下子撕开了吐蕃军的第一层防线,冲了进去,对那些还以为镇蕃军是他们自己人的吐蕃士兵痛下杀手,也就一会儿的功夫,一下子就杀入了吐蕃大营中心。

    血刀冲在刘远前面,那把陌刀好像带着淡淡的血影,挡在前面的吐蕃士兵,没人是他的一合之敌,就是那个用大刀的百户长,也在他手下走不过五招,他有如一支尖锐的箭头,所向披靡,所过之处,有如割菜切瓜一般,吐蕃士兵断肢缺腿,尸体倒了一地,有如杀神附体。

    长槊出击,横刀挥舞,挥舞间,血肉横飞;怒吼中,踏血而行。

    不到一刻钟,刘远己经接应荒狼一行。

    看到荒狼的那一刻,刘远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二十名精心挑出来的精锐之士,现在站立的只有七个人,每个人身上都伤痕累累,一身是血,毕竟他们只有二十人,被上百人围住,现在还没有全部倒下,己经是非常奇迹,估计也有吐蕃人想把他们活擒,没有下死手的原因。

    “兄弟们,将军来了,将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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