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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部分

满唐春-第709部分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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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胜谁负?”

    李靖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说:“不好说。”

    “我也不好说。”程老魔王难得一脸凝重地说。

    “依候某看,在保持血性的前提下,正面是玄甲军胜,若是有大的迂回空间,扬威军的胜率可能高一些,两军的气质不一样。”说完,感觉有些不妥,候君集补充道:“还有一个前提,就是扬威军不用千里目、火铳和火药这些新式装备。”

    众人闻言,心中都暗暗吃惊,不知不觉中,扬威军已经成为一支可怕的存在,而刘远的地位和声望,也随之水涨船高,俨然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未完待续……)

    PS:好吧,第一次上销售榜,都激动得码不了字了

963  开春首战

    阳春三月,鸟语花香,到处都是莺飞草长、翠红翠绿,呈现在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感受到无穷的生机和活力,就是在吐蕃高原也不例外,虽说没有江南地区那般繁花似锦、绿树成荫,但也向世人展现一幅欣换向上、别样风情的美妙画卷。

    这里是千山之巅、万水之源,号称离天国最近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地,一望无际、尉蓝的蓝天,犹如宝石一样明净、那天空洁白的云朵,好像新摘的棉花一般,看起来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迎着清风、骑着骏马、率着可以交托性命的将士在这片犹如没有开发处女地上尽情奔驰,在速度中挥洒着自己的汗水与激情,刘远感到,自己对人生也有一番新的感悟。

    奔跑了一会,刘远把马稍稍收一下,放慢步伐,这匹汗血宝马果然神骏无比,速度快、持久力强,轻轻松松把一众将士甩在身后,不到二刻钟,都抛得不敢影了,就收收力,等他们从后面赶上。

    “好马,好马,这马跑得就是快。”关勇一跟上,马上赞道。

    他看那马的目光,就像一个好色之人看到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一般,那口水差点没流下来,好在他是看马,要是用这眼睛看着刘远,刘远都想用脚踹他了。

    刘远开玩笑地说:“这么喜欢,一千金卖与你,要不要?”

    “要”关勇毫不犹豫地说:“就是拆屋卖瓦、砸锅卖铁、把大床和丫环都卖了也要。”

    说完,又笑嘻嘻地说:“将军,属下的人品,你也是知道的,不如现在把马给我,等我回到长安。一准给你凑上,终不少一分一毫。”

    一边说,策马走近,好像就要换马一般。

    这年头,有些人还真是执着,当年血刀为了一把陌刀,甘愿居人之下,后来又为了美人,一个绝顶高手委身做私卫,大文豪苏东坡。被贬官时,为了一匹好马,把貌似天仙的婢女给了朋友陈强,可谓爱马不爱美人,当然。这是几百年后才发生的事,不过。现在就碰上了关勇这个爱马之人。为了马,连拆屋卖瓦、砸锅卖铁的话都说得出来,还真是舍得。

    刘远嘿嘿一笑,摇了摇头说:“现在本将决定不卖了。”

    “为什么?”关勇一脸吃惊地说。

    “很简单,本将改变主意,不卖了。”刘远笑呵呵地说。

    “将军。你

    关勇的脸色,一时间不知变得多精彩。

    此时候军也策马过来,边走边说的:“你也不想一下,将军缺银子花吗?他府上的银子。多到都不知怎么花,又怎么把你这一千金放在眼内呢?”

    关勇一想也是,也就低低头,不再说话了。

    跟在候军身后的尉迟宝庆点点头,有些郁闷地说:“这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虽说我们的骑术比将军还要精,可是这马就差得太远了,无论怎么都赶不上。”

    刘远闻言,对这匹马也极为满意,一不经意,又想起沙玛的好来,虽说是贵族小姐,可是犹如婢女一样侍候自己,任劳任怨,那一手按摩功夫也很了得,据说是跟一个巫师学的,端的难得,现在和作为家属,先撤回大唐,刘远就是想见她也不行了,正正印证了那句话:且行且珍惜。

    “有些东西,不是有银子就行,需要缘分的。”刘远哈哈一笑,颇有点洋洋得意起来。

    这话说得真没错,刘远没有刻意去找,可能沙玛就主动送上门了,也就是这个大人情,刘远听闻沙玛及其家眷回长安时,马上给她写了一封信,让她有事可以到刘府求助,其中就有收到汗血的情份在里面。

    众人也跟着哈哈笑起来。

    突然,一骑远远冲过来,刘远一看到他的装束,下意识的勒住马,而关勇、候军等人,也停下了马:这斥候走得很急,应有急事禀报。

    “报”一来到刘远面胶,那个扬威军的斥候一边向刘远行礼,一边大声说道。

    “说。”刘远淡淡地地说。

    那斥候大声地说:“将军,在西北方向,离这里大约二十多里,有一个吐蕃军的小分队,数量大约在一千人左右,火长让属下禀报,现在该怎么办?”

    “将军,吃了它。”一听说有敌人,关勇马上就来了精神。

    尉迟宝庆在一旁说道:“勇哥,这扬威军是你说了算,还是将军说了算?将军还没有说话,你倒先开口了,你这样有点不合规矩。”

    “宝庆,你小子少来,为恐天下不乱是不?”关勇扬起拳头说:“是不是想试试这拳头的味道。

    这两个活宝,又闹起来了,刘远没好声地说:“你们别吵,再吵就罚你们两个晚上负责喂马。”

    看到将军发话了,二人这才互瞪了一眼,不敢再吵了,看到二人消停了,刘远扭头问候军道:“候军,你觉得怎么样?”

    “吃掉他”候军一脸肯定地说:“现在是大军团作战,很少有落单的,虽说敌人有过千人之众,但是以我们扬威军的力量,拿下肯定不是问题,再说我们有近三个月没有打仗,不少兄弟的血性都放在心底,是时候好好练练兵了。”

    候军说远,马上补充道:“再说了,虽说没探出有什么大人物,不过怎么说这些也是战功,哪个嫌战功多呢?”

    “将军,打吧”

    “将军,打吧,底下的兄弟手都庠了。”

    “我有几个手下,天天问什么时候有任务呢。”

    “对,我们来这里,可不是观光踏青的,是要建功立业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请战的情绪很好。

    扬威军进吐蕃以来,没经历多少考验,最大的一次的战斗就是伏击赞婆,不过准备充足,有火铳之利、火药之威,就是伤都没伤一个,就把敌人给全拿下来了,现在是让他们扬名立万的时候了,再说好不容易把人集合在一起,正好用来测试一下他们之间的配俣程度。

    “好,再探,不能让他们跑了。”主意一定,刘远马上大声说道。

    那个斥候大声应了一声,继续去打探情报,而刘远一行也不急着走,命令麾下的将士就地休息,养精蓄锐,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准备。

    在等待消息的时候,小血刀岳冲有些奇怪地说:“将军,你不是说大鸡不吃小米,没有大的目标,对那些游兵散勇感兴趣了?小的听将军说过,打仗没点技术含量,还不如不打呢。”

    刘远淡淡地说:“看什么时候了,将士们沉静得太久了,他们的狼性需要用鲜血唤醒,为即将到来的大决战作准备,再说了,候军说得对,没人会嫌军功多的,岳冲,一会由你任先锋,可不要给本将丢脸啊。”

    “是,将军,小的一定不会丢将军的脸。”岳冲一脸兴奋地说。

    每个人都有一个做将军的梦,身穿铠甲、手执武器、骑着高头大马、率着士兵,犹如死神下凡一般,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敌人冲去的,用敌人的首级,成就自己的赫赫威名,现在马上就可以实现梦想,岳冲能不兴奋吗?

    荒狼在一旁提醒道:“小远,不要忘记,你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刘远点点头,一脸意气风发地说:“没忘,谢谢荒狼大哥提醒,这也算是今年的第一战吧,正好跟他们借点东西,李靖将军形容得好,现在我们是会猎于吐蕃,那么一切的东西,都是我们的猎物,大的要争取,小的也不能放弃,在这段时间里,就让我们来一场会猎的盛宴吧。”(未完待续……)

965  军民之别

    狼有一天不吃肉了,那它就不再是狼,是狗。

    为了让扬威军保持攻击性和侵略性,需要用战斗来维持,麾下将士请战愿望这么强烈,刘远也乐于看看他们的表现,对自己一手挑拨、一手训练出来的扬威军,刘远充满信心。

    没过多久,又一个斥候骑着骏马,飞奔回来,向刘远行了一个军礼,马上禀报道:“将军,刚才抓了个舌头,已查明敌人的情况了。”

    刘远还是一如既往地说:“讲”

    “敌人属于吐蕃一个名客氏一族的士兵,人数大约一千二百人左右,有良马大约三千匹,为首者是一名客氏一族的部落族长,兼千户长一职,名叫客达瓦,善使一把大刀,他们是负责这一片地区的守卫,是松赞干布二个月前安排他们在这里警戒的。”那斥候毕恭毕敬地说。

    一千多人,就想阻挡唐军前进的道路,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很大可能,这客氏一族就像阿波一族那样,被别人推上去拼命,充当炮灰的角色吧。

    真不愧是游牧民族,马比人还要多,一千多人配了三千匹良马,平均一人近三匹,对大唐的军队来说,简直就是奢侈。

    “还不错,人还不少呢,他们有没有发现你们吧?”

    “没有”那斥候一脸自信地说:“回将军的话,小的是借用千里目发现他们,避过他们的防线,对于我们的到来,他们一无所知,看得出,他们的警戒有些放松。”

    原来一直是安枕无忧,在区播城窝冬的唐军。还真沉得住气,除了前面出城接应吐谷浑联队,出动过二次,后来就一直没出,一直在城里养精蓄锐,任由吐蕃与吐谷浑在羊同等地打得火热,就是不出兵,一连平静了二三个月,以致那些守在外面的先头部队都有些松懈了。

    军就是军,民就是民。两者不能混淆,军与民之间,有如狼与狗,军如狼,民似狗。狗可以咬人,但绝对没有狼那样的凶狠、有攻击性。这就是大唐和吐蕃出兵二十五万。就在吐蕃横行的原因,所谓的百万子民百万兵,在一定时候虚张气势、打顺风仗还差不多,真打起来,还是要看主战部队,就像扬威军再强。也不能左右大局,需要大军出动。

    在吐蕃有两个阶层,一个是“桂”,一个是“庸”。桂是勇士,庸是奴隶,你可以让一个奴隶扔下锄头,拿起武器,但你不能强求一个奴隶有一个武士般精锐、具有相同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很明显,这个客氏一族就能很好解释这个问题,离匹播城那么近,还这般松懈,扬威军都潜动身边了,还浑然不觉。

    刘远嘴边出现了一丝冷笑,大声吩咐道:“秘密监视,有什么动静,马上报告本将。”

    “是,将军”那斥候应了一声,马上退了下去。

    等斥候退下去后,候军高兴地说:“才一千多人,我们有八百精锐,拿下他们根本就不费劲,将军,晚上我们就把他们一锅端了。”

    “将军,属下愿打先锋。”

    “属下愿打先锋。”

    “将军,属下最擅长夜战,就让属下打头阵;绝不给扬威军丢脸。”

    一听到打仗,众人都兴奋起来,一个个大声请战。

    刘远眯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冷笑地说:“行了,一个个都别争了,到时都是先锋,一人率一队,到时看那个表现得最英勇。”

    一会?候军很细心,一下子就品味出当中不同的味道,有些疑问地问道:“一会?将军,我们不夜袭吗?”

    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站出来,给予最致命的一击,这已经是扬威军的金科玉律,难不成,将军要改变策略了?

    赵福也吃惊地说:“将军,你的意思是,我们傍晚就发动袭击?这,这有点不合常规吧?”

    “什么常规?”刘远一脸不在乎地说:“规矩是人立的,也是人来破坏的,敌人只有一千多的乌合之众,以扬威军的精锐,没必要这般偷偷摸摸,本将也让让你们明白,扬威军是擅长打闷棍、袭杀,但从来也不惧怕正面冲击,好了,都下去,准备一下,我们准备在黄昏,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给他们致命的一击,当然,这里面也要讲一点战术。”

    刘远第一次进吐蕃,率领的将士是镇蕃军,第二次进吐蕃之时,那是救刘雪母女,仅仅是几十骑,这次是第三次,扬威军正正式式第一次在吐蕃战场上扬名,不过前面一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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