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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子平真诠评注-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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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运反吉者,以有食伤回克,不为害耳,非可认为吉运也。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用食生者,即食神生财格也。特财在月令,故名财用食生。亦分身轻身重两节,身轻宜助身,身重宜财食。 
壬 寅 
壬 寅 
庚 辰 
辛 巳
此论财篇杨待郎命,食神生财格也。日元财食相均,行食伤财运为美,如癸卯、甲辰、乙巳是也。丙火煞运不忌,以有食伤回克,又得暖局。春初水木得火而发荣也。何以官 印反晦?盖丁火官星,合壬用神。戊土印缓,克制壬水,则用神被伤,故反以为晦也。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格佩印,其最要之条件,即为财印两不相碍。如论财篇曾参政命: 
乙 未 
甲 申 
丙 申 
庚 寅
寅中丙火长生,甲木得禄,而庚金禄于中,甲庚并透而隔丙火,此为财印不相碍,然究嫌身轻印弱。庚金秉令而旺,故运帮身为美,所以最喜印旺也。然何以又喜官煞耶?盖财生官而官生印,亦通关之意也。 
 
 
 
财印并透,以不碍为条件。如下造为财印相碍。 
 
乙 未 
己 卯 
庚 寅 
辛 巳
乙己财印并透而相并,则财破印,日元庚金又弱,当以劫为用。运以劫财扶身为美,印运亦佳。官煞可行,食伤 财运则不相宜。虽四柱格局清,而有相当之成就,不过小富而已,不能贵也(见论财篇)。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用食印者,月令财星而干透食印也。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如论财篇吴榜眼命: 
庚 戌 
戊 子 
戊 子 
丙 辰
月令财旺,年庚时丙,食印遥隔而不相碍,其枢纽在上 丙火。财藏支而印透。财印不相碍为贵,年上庚金,无足 轻重也。戊土身轻,运喜比印,何以官运碍而煞不忌?官 运为乙木,乙庚化合为食神,增财之势,煞为甲运,生助丙火也。然庚寅辛卯,金不通根,木助火势,宜为美运; 壬辰丙火受伤,子辰合同,恐贵而不寿也。 
 
 
壬 辰 
乙 巳 
癸 巳 
辛 酉
论财篇平江泊命。虽食印并透,而食无根,癸水日元, 虽休囚而印旺,盖巳酉、辰酉皆合金也。巳中丙戊得禄,官得财生,天乙相助,虽印克食,并不损其贵气,所谓财轻喜行财运也。食神生财亦美,而官运尤佳。申酉庚辛印助身旺,不免反晦矣。此为暗财官格,印去食,乃附带之作用耳。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伤官,有佩印,有化劫,身重以伤官生财为用,身弱以帮身为吉。须看四住配合,非可一例也。如: 
甲 子 
辛 未 
辛 酉 
壬 辰
论财篇汪学士命,用伤化劫为用者也。盖辰酉合金,生 于六月,土燥金脆。子未虽相害,而润土生金,未为不美, 兼以生财,故此造之用伤官,实兼调候通关之意也。财运最 美,食伤亦佳,比劫亦可行。丁火七煞,合去壬伤,为最不 宜。官星丙火合辛,印运制伤,皆为破用,非所宜也。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带七煞,如煞不合去,或不制去,则应以煞为重,不当再论财也。如论财篇毛状元命,所谓合煞存财也。 
乙 酉 
庚 辰 
甲 午 
戊 辰
天干乙从庚化,地支辰合酉来,财生煞旺,当以午中丁火 制煞为用,财当煞攻身,岂可为用乎?喜得生于辰月,又得 辰时,甲木余气犹存,然究嫌身弱。运行寅卯身旺之地,丙 丁制煞之方,宜其贵也。乙亥甲三运,亦帮身助旺,唯子运 冲午,恐有出死入生之难,虽子辰相会,恐未易解。身弱宜 印,而制煞之格不宜印地者,恐其制伤夺食也。 
 
 
又论财篇李御史命,所谓制煞存财也: 
庚 辰 
戊 子 
戊 寅 
甲 寅
戊寅日坐长生,干得此助 ,身旺以食神制煞为用,财 泄食神而生煞,非可为用也。子辰相会,土金水木,一气流通,确为贵征。行运食伤身旺之地固美,印地亦吉,但行支而不行干,见丙火,不免克去庚金,为伤用也。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月令财星而透煞印,以印化煞为用;财生煞旺,只论煞不论财也。印为用,故逢印旺最宜,见财破印必忌。而食神伤官之宜忌,则须看四柱之配合矣。 
乙 丑 
丁 亥 
己 亥 
乙 亥
论财篇赵侍郎造。喜财藏支而不透,天干煞印相生,以 印化煞为用。甲乙运官煞生印甚美,申酉运虽食伤生财当煞,而原局煞有印化,虽非吉运,亦无碍也。癸未运吉,壬运合丁,化煞破用,所谓逢财必忌也。 
 
 
 
丙 寅 
癸 巳 
癸 未 
壬 戌
论财篇林尚书造。寅午戌为火局,午易为巳,虽不成局, 而有会合之意,未又暗合午火,地支财旺而透丙,固当以财 为用也。但财旺身轻,运宜劫印扶身之地。早年甲午乙未, 必然困苦;丙申之后,气转西北,火不通根,印绶得地,其贵宜矣。 
 
 
  
丙 辰 
癸 巳 
壬 戌 
壬 寅
论财篇王太仆造。与林造相似,虽辰为水库,究嫌根轻身弱。运至申酉而发迹,两人所同也。 
 
 
 
 
丙 辰 
丙 申 
丙 午 
壬 辰
丙坐午刃,申辰拱合,而透壬,固弃财而用煞矣。然 其佳处,全在午刃,身强方能敌煞也。壬水生申,为秋水 通源,用神进气,运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金水之地, 煞 所以贵也。为论财篇一尚书命。此造宜归之偏官格或煞 刃格中,因月令申金为财,故列于论财篇。 
 
 
 
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官与印,或财与官,或财与食神,皆互相为用,单用一神者甚少见,特行运喜忌有不同耳。有印透官者,身强用官,喜财生字,身旺印强,不愁官星太过,盖喜其旺也。只要官星清纯,即是好八字矣。所引征之张参政造,似非其伦,丙寅、戊戌、辛酉,火旺土燥金脆,所喜者时逢戊子,润土生金,且以泄金之秀,故运行东北金水土地而发。非但不用官星,且不用印,所重在食神,乃儿能救母也。以月令印绶,故归入论印类耳。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朱尚书造,壬为戊制,诚哉不伤官星,但四柱五重土,支又藏火而干透丙,若再行火土运,宁有幸乎?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顺序而生,故土不埋金,辰土收其燥气,壬水泄金之秀,辰未中皆藏乙木财星,暗损印绶,病重而得药。运程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金水木地,体用得宜,所以贵也。临淮侯造,寅亥卯印旺,秉令而透乙木,用神全在酉金,损印而生官,己土被制,不碍官星,为去病取清,非以枭印夺食为用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身强印旺。用己土泄其秀气,与前节张参政一造相似(丙寅、戊戌、辛酉、戊子),而己土透出,官星不见,用神较为明显也。若印浅身轻而伤食重,则当以印为用,运行印比之地,亦可补救,特非贵显之局耳。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茅状元造,己土七煞,气泄于金,印绶太旺,而四柱无财以破印,即《滴天髓》母慈灭子之反局也。只能顺母之性,反以金水为吉,与上节临淮侯造适相反,盖一有财一无财也。马参政造,壬水虽通源,而两寅泄气,以煞生印为用神,重在于印,不可见财,见财则破格矣。若身印并重而见七煞,则又非财不可。用财破印生煞,与用煞生印,截然不同。盖财为官煞之根,官煞又为印之根,互相救应,互相克制也。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用煞兼带伤食者,乃以食伤泄秀为用,非以制煞为用也。克与泄不并用。身强煞旺,制煞为权之造,喜制者不宜再行财煞;制煞太过之造,喜财煞,不宜再行食伤,此一定之理也。如孙布政造,克泄并见,乃以印通关为用也。此偏枯之造,又当别论,详下论运节。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身强印旺,用财损印,根深谓印之根深,财破谓抑其太过也。印为生我之母,然木赖水生,水旺木浮;火赖木生,木盛火塞;土赖火生,火旺土焦;金赖土生,土重金埋;水赖金生,金多水涩。去其太过,则得中和之道,即《滴天髓》君赖臣生是也,然汪侍郎造,丙辛一合,则有微病,幸运程东南木火之地,使其合而不化,方能收损印之效也。若印轻财重而身弱,则财病神,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否则,为贪财坏印。如浙西某富翁子,庚申、戊寅、丙申、乙未,乙庚遥合,化印为财,会禄于申,两申冲寅,丙火身弱,赖印滋助,而印被财破,又无比劫以支财,是为贪财坏印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大抵富贵两字,辨别甚难。古之人有贵而不富者,有富而不贵者,若今人则富者无不贵,贵者无不富矣。何从而别之?辨别富贵,当以《滴天髓》“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何知其人贵,官星有理会”数语,最为精审。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者,即财气通门户之谓也。然牛监薄命,仍当以食神生财取用,以乙庚合不生癸为贵征,似未尽然,盖印未曾合去也。丙火通根于寅,身旺财印皆有根,宜乎富与贵兼。己未一造,制印存食,而已与未又拱官贵,皆为贵征,而用神则在食神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或制官存煞,格局以清。然此两造,殊未见佳妙。辛亥一造,煞印并旺而无食伤;壬子一造,湿木无焰,己土之力,亦嫌薄弱。谓为贵格,殊有未解。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寅午化印为劫,庚癸财官可用,所惜者财官无根耳。若癸已易以癸酉或癸亥,运行财官之乡,前程更远大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此造戊戌之土,包围子印,取乙木克制戊土,以存煞印,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非子印所能夺。乙木更有生火之美,吉神暗藏,有病而有救应,此其所以为贵欤?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月令印绶,除身弱克泄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为用。如官露印重者,克化为生,官印皆不能用,须别取用神也。本篇张参政造: 
丙 寅 
戊 戌 
辛 酉 
戊 子
官露印重,官之气尽泄于印,身旺印强,其佳处 全在时上子水,泄金之秀,昌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且 其金水伤官,并不喜见官星,盖生于九月,未届金寒水 冷之时,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运矣。既以 金水伤官为用,自以财及食伤运不最利,比劫运亦可行。 此造从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运,诚不易得也。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月令印绶,干透官印,兼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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