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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萧九 作者:安谨容(晋江2012-07-07完结)-第12部分

小说: 萧九 作者:安谨容(晋江2012-07-07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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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砂茫然望着我,问道:“萧九,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不该杀肖童?”
  我道:“他做过的事,确实让人生气。你想杀他,也不算是错。”我说的是实话,很多人也许只是一句话没说好,说得不合别人的意,就会被我杀了。他们到死都不知道,他们的命,是丢在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上。比较起来,朱砂确实太有理由杀肖童了。
  
  朱砂颓然倒在桌上,道:“可我发现,好像没有他,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哪怕从前他活着,我那样恨他,可也比现在好!”
  我忍不住道:“他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你想有什么用?不要再想死人了。想想活人,对你好的,为什么不想想对你好的活人呢?”
  朱砂闭上眼,一滴眼泪落下来,她道:“现在想起来,只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是真的快活。那时候,我的笑才是笑,活着才是活着,跟他一起发生过的事,别人如何也代替不了。可他的心怎么那么狠,明明说过只有跟我一起才有意思的事,换了别人,他也一样开心,过得好好的。”她把头埋进臂弯,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道:“萧九,我真的很不开心,很不开心。”
  
  她是我看到的第一个后悔买凶杀人的雇主,但应该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只能默默看着她哭,等她哭累了,没力气了,自然就不会再哭了;哭不会让她变得弱小,反而哭过以后她会比现在更强大,因为那些悲伤、那些哀痛、那些说不出口的失去和难过,都在泪水里一并埋葬,再也不会有伤害人的力量了。
  人真的很奇怪,一出生就知道哭,是自己哭自己的到来;死的时候也会哭,是别人哭你的离开。我们平时都喜欢笑,都觉得笑比哭好,但人生真正陪伴着你的,是哭。笑其实并不多。能让你真正开怀大笑的人,更难得;错过了一个,以后不一定还有。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这个人,就要好好把他留下来。




☆、第 17 章

  朱砂没有给我再介绍生意,但她又给了我一些钱。她说,不是天天都有人可以杀,但饭是天天要吃的。她当然不会让朋友饿肚子。
  我接了她的钱。朋友的债,可以欠。
  离开她的家又去了一趟嬷嬷那里,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单子,可惜没有。嬷嬷答应会替我留心,如果有了就立即通知我。我不知道到时候她怎么找到我的下落,她也没有问我的去向,但我很放心的走了。
  在那之后,我独自一个人盲目晃荡,兜里有钱,不缺吃喝,暂时也不愁生计。单子来得慢些也无妨。
  
  朱砂后来遇到的那个男人,对她真是好呵。
  我对她说,换了是我,我早就嫁了!她为什么不愿意呢?
  是不是真的开心,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或者一开始你以为你不是真的开心,慢慢的也就变成真的了,我们有几个人喜欢自己正在过的生活呢?但我们岂非都是渐渐习惯了,然后接受了,最后甘之如饴。现实最强大。不试着开始,谁知道结局呢?
  朱砂说,也许她还是会嫁给他的吧。
  毕竟,这世界这么大,人那么多,你想找一个全心全意、真心真意对你好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啊!
  
  但她问我,萧九,如果换了是你,你真的会早就嫁了吗?
  我说,当然。说得毫不犹豫。
  朱砂看着我笑,说,你还是再好好想想吧。你说当然,只是因为你根本没有去想。
  我说,呸!这还用想吗?这么好的事。
  朱砂说,你想了,自然就知道用不用了啊。
  于是我一路上真的都在想这件事。我想了很久很久,居然真的想不出来了。
  
  不过我知道朱砂真的说对了一件事,如果我真的去想了,我就不会说“当然”了。毫不犹豫,只是因为没有犹豫。
  肖童是犹豫太多。他显然过得不好。我是毫不犹豫。我什么都没有。
  也许人生还是需要一点犹豫,适时的,适量的。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的晃荡着,直到有一天,我晃荡到了南昌镇。
  我初到这个镇子,是夏之将盛的季节,四月初五,差一个月就是端午。我走到镇子口,并没有打算停留,忽然闻到一阵油菜花的香。我很惊讶,这个时节,油菜花早就开完要结籽了,哪里还会有油菜花香呢?
  但我的鼻子一向很灵光,从不骗我。于是我往里又走了半条街,油菜花没有找见,菜油香倒是阵阵扑鼻。
  我停下来,闭上眼睛用力吸了几鼻子,真香!教我立刻想起小时候家里炒菜也是用的菜油,也是这样香。
  我睁开眼,四顾寻找香味的来源,是的,我饿了。在我终于找到那家总共只有一张矮桌三条板凳的小饭馆时,我也做了个决定,我要在这里过端午。
  
  我第一次见到立春就是在镇口。
  我在那个简陋的小饭馆油腻的矮桌上,就着一盘菜油炒的木耳炒青蒜吃完了一大碗糙米饭,当做我的中饭,顺着环城河慢慢由东向西走。
  这条路走到尽头时,有一座木头搭的公告栏。我走近一瞧,上面的信息简直五花八门面面俱到。诸如谁家的猫下了几只什么花色的崽子可以供人捉啦、谁家鸡圈里跑进了一只迷路的芦花大母鸡呼吁失主快来捉去啦、稳婆哪天有事不能接生、铁匠想找个学徒等等等等,应有尽有,都能在这里发布和找到信息。
  而我想找间空屋,住到端午。
  
  于是我就杵在木栏旁,仔细地搜寻。翻阅一张糊过一张、字迹斑驳尺寸不一的纸头,试图从里面寻觅到一则能解决我的需求的。
  看了半天,头顶的太阳发威,晒得人眼花,越发看不到想看的字眼了。我抬头望了望天,日头从当空往西斜了一刻。想想我在吃饭前刚做下要在这里过端午的那个决定,我不得不督促自己抓紧。
  我伸出指头按在纸上,一个字一个字的点着读,以免错漏。忽然听到身后有个清脆的声音好奇地问:“你在找什么?”
  我擦了把汗,如实回答:“找房住。”
  
  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拍掉我指点着那堆纸片的手指,接着刚才那个声音又响起来:“那你跟我走吧。贴在这儿的,都是陈年老黄历啦!”
  我一喜,还没来得及道谢,就被扳过身子来,正对住一张明艳的笑脸,还是刚才的声音在问:“你一个姑娘家,做什么不穿裙子?都快端午了还穿着长衫,不热么?”
  这笑容艳光湛湛、明丽无双,一时在我眼前绽放出无边的容光,照得我只觉得发晕,但并不是日头晒得狠了的那种晕,而是从不见天日的黑洞里突然拉到太阳底下,双眼几乎要被那万丈金光亮瞎了的那种发晕;连她怎么悄无声息突入我的护身罡气、轻轻巧巧就拍到了我的肩膀都忘了去想,更忘了要回答她。
  
  她见我只顾傻傻瞧着她发呆,掩住嘴嗤嗤轻笑,又对旁边招一招手,道:“你来瞧瞧这人会不会是个傻子?只会盯着我发愣呢。”
  但她随即就知道我不是。
  斜刺里一把明晃晃的柳叶刀迎着我刷的飞过来,刀锋的寒气惊醒了我。我从恍惚里回过神来,忙使了个铁板桥,刀堪堪贴着我的脸掠过,我的鼻子甚至吻到了冰凉的刀面。可惜失之分毫,刀子哐当一响便落到了地上。我挺腰立起,指尖微不可见的轻轻一弹。
  “叮叮叮”三下细微之声,混在风里面一闪而过,不留神根本听不见。
  
  我这才扫去一眼,又是一把柳叶刀。这把刀刚格开了我三枚连环银毫针,此刻正握在一只纤纤素手里,一下一下拍着另一只手的掌心。原来是个使柳叶双刀的行家,好利的耳目,好快的刀。
  我唇边漏出一丝笑意,有趣,又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漂亮姑娘;看来这座小镇子比我之前想的要有趣得多。
  这个姑娘不及之前的那位丰盈,形容更显瘦削,却长着一双灵动如猫的眼睛,此刻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双目灼灼,闪烁着猫眼一样的亮。
  双刀姑娘见我看着她,黑瞳一轮,冷冷的开口道:“不许你再那么瞧她。不然我挖了你的眼睛!”她的手指着立春,说到后半句,将手中银刀一举,对我晃一晃,阳光打在刀背上,溅起一片刺目的光芒。
  
  我垂下眼睛。倒不是怕她真挖了我的眼,而是找刚才那三枚银毫针。世道不景气,要节省。况且这里未必能找到打得出这些针的金匠。
  果然在她脚边不远,依次并列排着三枚牛毫般细、一分金四分银五分精钢打造的银毫针。
  我暗自叹口气,看来这姑娘不仅耳目聪灵,刀法更俊;我出连环针去,她还并排针来。之前那姑娘更是深不可测。真要打起来,必定不省事。只是不知此时此地,她们是什么来头?是不是专为了来寻我的晦气?
  想想忍不住又要叹气,才太平歇了几日?我还真是条悲催的劳碌命!
  
  果然先前那个姑娘拾起掉在地上的柳叶刀,款款走到了双刀姑娘的身边,将刀递给她;一边回头来对我笑道:“你不用怕,她跟你闹着玩的。”
  我不吭声,心里却暗暗叫苦。姑娘请你矜持点好吗!!!我们又不熟,拜托不要动不动就笑得这么春光明媚好不好!你不知道这大日头底下,突然瞧见了,很容易头晕吗?
  双刀姑娘还刀入鞘,不满地回道:“谁闹着玩了?我说真的!再给我撞见,非挖她眼睛不可!两只!”说着狠狠瞪了我一眼。
  
  她轻轻推她一把,嗔道:“乌翟,别吓唬人了。真吓着她了,可怎么租你房子啊?”
  “啊?”我和双刀姑娘一起惊诧,面面相觑。
  双刀姑娘突然对我嫣然一笑。我陡然一惊,心中暗暗提防。
  她果然冲过来,一把抓住我手臂,甜甜道:“以后咱们就住一起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难怪我看到你就觉得有缘分!”
  
  是以,就像我前面说过的,当夜,我住在了南昌镇,乌翟正式成了我的房东。
  我们的房子要一直穿过百花洲,走到尽头,在最靠北面的那排竹楼,再找倒数第二间就是了;这里竹多,家家都搭建竹楼,瘦骨伶仃的竹子撑着三层小楼,远远看去倒有些仙风道骨;尤其夏日炎炎,竹楼上下通风,清香习习,真是个好去处。
  百花洲是南昌镇最好看的地方,几乎长着所有我能想起来的好看的花,什么迎春、石竹、天竺葵、丁香、山茶、夹竹桃、百合、蔷薇、夜来香、石斛、鸢尾、仙客来、海棠、杜鹃、木芙蓉……野生野长,一朵一朵开得兴致勃勃,一年四季花香不败。
  
  所以我们每回回来,都要穿过丛丛的花道;说是花道,其实没有路,到处都是花,每一脚下去,都是踩在一片绒绒的小野花上,待人走过之后它们又盈盈立起身来,继续迎风招展,盛开在阳光下。                        
作者有话要说:6。20




☆、第 18 章

  我从没见过这样自顾自的花,每日里都兴致高昂,开得蓬勃热闹。真是好看。
  但乌翟说有一年有个据说从西域来的货郎,带进来一朵真正能称得上好看的花,立春见了很是喜欢,不顾价钱昂贵,当即便买了下来;可惜是百花洲上没有过的品种,那花也不经留,放了一夜便枯了。立春把它埋在了百花洲上,很久都不愿意再从那一角路过。
  我叫她画给我看。没想到乌翟竟是不假思索,顷刻就成了一副。我拿过来看,却见纸上不过寥寥数笔,勾勒出小小的一株类似雪莲的花,不着颜色,层层叠叠了数重素净的花瓣,端的透出了一股高洁清灵的气象,亭亭而立,纤尘不染,倒像一朵缩微的千重莲。
  
  我大大意外,原来竟是此物!这就难怪她们不晓得。
  不是我说嘴,只怕放眼整个中原,也难得还有人认得出,因为这本来就是不是咱们中原的物种嘛!它根本就是只在大漠中才会有的仙人球花。
  尚在库姆塔拉沙漠中时,机缘巧合,阿扎伊曾采得一朵送给我,还叫我尝到了花芯中奇异而美味的花粉蜜,我印象极其深刻,至今难忘;是以一看到乌翟笔下栩栩如生的画像,就一眼认了出来。
  也难怪立春那么喜爱,这花当真美得惊人。乌翟的画功当真了得,隔着这层薄纸,我隐隐闻得到当时那种沁人心脾的清香了。
  
  不过,听阿扎伊说,这花的本体竟难看得紧,又格外与众不同;圆圆一颗,活像个球,没有叶子,却像怪物一样,浑身长满了刺;它几年才会开一次花,花期又短,鲜少有人得见;但开出花来颜色要么娇嫩洁白,有九天谪仙之姿;要么绚丽夺目,极为妖娆,非常好看,不似凡间芳华,所以叫做仙人球。
  如今一见,我自然是认识的,简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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