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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盗墓手记-第102部分

小说: 盗墓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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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颂贤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颂贤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颂贤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林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林白水带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内战爆发,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林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林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林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第三案、西域魔国 五 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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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林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林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俄国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阿拉伯文。我不识,随手丢给林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政府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丹,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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