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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部分

盗墓手记-第141部分

小说: 盗墓手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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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踌躇了片刻,终于决定,与其留在原地挨雨淋,还不如冒险往前走,寻找范雪雪他们的下落。于是我就借着闪电的余光,一只脚高,一只脚低地依照感觉分辨方向,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浑身湿淋淋地,绕是我体壮如牛,也吃不消冰凉的雨水漏进衣服里面那种叫人发颤的感觉。再这样下去,恐怕我还没有找到范雪雪,就会因为体温极速流逝而倒毙。

  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几下沉闷的雷声。我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警惕起来,凝视着前方黑洞洞的世界。这绝对不是雷声,雷声不可能这般连续、有规律的发出,以我多年从军打仗的经验,这分明是大口径手枪开枪时候发出的声音。我们这些人里面,只有胡建军藏着手枪,莫非他们遇到了危险?

  我心念转动,看到了希望,顿时升起一股力气,急忙向枪响方向跑过去,从枪响地强弱来判断,他们最多离我一里地左右,以我现在地体能,也只不过几分钟地脚程。

  我兴高采烈地赶过去,走了不远,就迷迷糊糊地地发现对面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跑过来,看那纤瘦地身形,依稀便是范雪雪,我一惊,她为何如何慌张?

  范雪雪拼命地往前跑,但是似乎已经耗尽了体力,几乎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纵然如此,她也坚持往前跑。我急忙迎上前,一把扶住范雪雪。她抬起头,看到我的面颊,惊喜地叫道:“是你,是你,你还活着,太好了!”

  随之范雪雪紧紧抓住我,失声叫道:“当心,胡建军疯了!”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十四、猎物追踪

  抬头看过去,距离范雪雪不远处,一个黑影跟着跑过飞速,极具野战风格,不亏和我相同,都是从越南战场的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把枪,看到我们聚在一起,瞄也不瞄,对准我们就是砰的一下。

  我稍微一愣,直到子弹弹到我附近的岩石上,溅出火花,我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家伙真是疯了!

  假如不疯,他应该知道,现在人手极其匮乏,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三个人应该团结一致,对抗危险。他脑袋坏掉了,居然想杀了我们。

  当下我也不理会,一把扛起范雪雪,把她像麻袋一样搭在肩膀上,飞也似地逃命去。其实这一天下来,我体力消耗的七七八八,一直没有休息过,好在范雪雪身材纤瘦,一百斤都不到,使得我可以支持下来,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避雨,并且躲开胡建军。

  因为胡建军手里有枪,所以我就跑起了之字步伐。我是打过仗的人,知道枪械怎么玩。听枪响,我估计胡建军手里拿着的是五四手枪,这玩意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精度差,不过穿透力强。虽然不是一把理想的手枪,但是因为结构简单,仿造容易,所以各地黑帮组织都喜欢使用。而我们这一代参加过战争的人,对其也有特殊的感情。由于手枪的精度差,只要我不走直线即可避免被打中。而胡建军发疯之后。显然忘了奔跑时不能开枪地禁忌,因为稍微一抖动,目标就会距离十万八千里。

  我灵活地避开胡建军的袭击,但是体力上渐渐吃不消,我开始喘起了粗气,气喘如牛,脚步也放慢下来。

  “放我下来吧,我是一个累赘。这样下去,你我都会死的。反正我不行了,你放我下来吧!”

  范雪雪的脑袋垂在我肩膀上,低低地哀求。

  我勃然大怒,骂道:“笨蛋,把你一个娘们丢下了,我还算男人吗?”

  不过我也得思量,不能继续这样光是逃命下去了,我得反击。

  可是手里一样武器都没有,都在和水鬼搏斗的时候。丢个干干净净。

  思忖间,我已经跳到了前面一块巨岩下,心思转动,索性冒险一搏。

  我把范雪雪放了下来,她身子软软的,一动不动,似乎受了极重的伤。不对啊。我记得水鬼抓破了她的皮肤。那只是皮外伤,为何如此严重。

  之后我就开始埋伏起来。这块巨岩会暂时造成胡建军地一个视觉盲点,只要有一秒钟的时间,我就可以搏杀他。我朱恒淮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转眼之间,胡建军就翻到了巨岩,但是他也不亏是士兵出身,立即看破了我这个盲点的诡计。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以为。你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挡住我吗?看我不杀了你!”

  他理所当然地对着巨岩下方,也就是最好的埋伏点开火射击。

  但是我根本没有埋伏在那里。我埋伏的地方,就在巨岩之上。黯淡的天色,将我和巨岩完美地掩饰起来,他根本没有发觉。

  我顿时一击扫堂腿,袭向胡建军。

  这是多年来,我再一次和胡建军交手。

  他身为盗墓贼,和我这个考古工作人员,在十多年里,交手不下数次,论实力,我完全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他每次不得不依赖他的伙计王肥才逃过一劫。但是这次,我体力消耗到了极点,而且手头又没有武器,胜负实在是五五半数。

  思虑间,我地腿已经平推向胡建军了。

  胡建军反应极快,纵身一跃,索性跳下巨石,避开我这一击。同时举起手枪,在巨石上的我,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即使小孩也可以轻易击中。

  可是他忘记了,我把范雪雪藏在巨石下面。

  范雪雪吃力地拿起一块石头,恶狠狠地砸在胡建军的脚跟上。

  胡建军顿时大叫一声,痛地要死。同时飞身跳了下来,扑倒胡建军,两人缠斗在一起。论身形,虽然我们身高差不多,但是体重我足足是他的两倍,都是肌肉,没有一丝赘肉,充满了压倒性的优势。

  我抓住胡建军那只拿枪的右手,企图夺过手枪。但他也知道,一旦手枪被夺下,他地优势更加少,所以坚决不肯放开,而且摇着牙齿,努力地想把枪口指向我,妄图一枪毙了老子。

  我紧紧按住胡建军地手臂,可他极力扭过来,突然手指受力,猛然扣动扳机,嘣地一下,一颗子弹在我耳边擦过。好险!

  建军也是一愣,想不到走火了。我乘机抓住他的胳马上砸下去,砸在石头上,连续几下,手枪掉了下去。

  范雪雪从旁边爬了过来,举起手枪,对准胡建军喝道:“不许动,否则我开枪了。”

  但是胡建军老早是一个疯子了,哪会听范雪雪的话,哈哈一阵疯笑。范雪雪似乎被吓怕了,失手就扣动扳机,可是只听啪啪响声,却没有子弹射出来。子弹光了!

  不过纵然如此,也无妨。我抓住胡建军的脑袋,用自己的脑壳狠狠撞上去,只听胡建军大叫一声,顿时被撞昏过去。虽说如此,我也不敢疏忽,马上脱下胡建军的外套,把他两条胳膊卷了起来,牢牢捆住。

  范雪雪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失去力气一样。

  我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怎么发疯了?”

  范雪雪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疯了。自从你把我从水鬼那里救出来以后,我们上了岸,发现了一座古庙。因为天开始下起雨来,然后我们就躲了进去。但是没有多少时间,胡建军突然开始喊起来,他叫道:‘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

  范雪雪忽然脸红了一下,我问道:“后来呢?不要太监。”

  范雪雪吃吃说道:“他大叫:‘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他的女人范雪雪更坏,我要先奸后杀!’,然后就朝我扑了过来,我吓个半死,逃了出来,接下来就遇到了你。”

  我点点头,说道“你说你们找到一座古庙,那好,我们先去那里避避雨吧!”

  我啪啪两个巴掌,将胡建军打醒,他像野兽一样嚎叫,但是被捆了起来,动弹不得。于是我扶着范雪雪,像是牵着一条狗一样拉着胡建军,朝古庙走回去。

  走了约莫一里地,就看到前面红光闪烁,再凑近发现不远处隐隐约约矗立着一个建筑的轮廓,门口大开,透出红彤彤地光芒。这时一道闪电忽然打过来,顿时天地间一片光明,借着刹那地明亮,我看清了整个建筑。

  这是一件中国式样地传统庙宇,规模不见得小,起码有上百平方米,但是外表破败不堪,估计有几百年无人修缮。庙宇是一个长方形结构,座北朝南,南面大门常开,里面点了火,火光透了出来。原本范雪雪等就在这里歇息。

  我们走上前去,只见正门上面挂着一块匾额,清清楚楚地写着一排大字:地藏王菩萨庙。

  这里便是清朝张玫避免的地藏王菩萨庙,不过我们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只鬼。

  我走进庙里面,四下里打量,正前方高高树立着地藏王菩萨地偶像,他身着华丽的金色袈裟,虽然因为时间的长久,已经失去了灿烂的色彩,但是依旧可以察觉当年修建之初的华美景象。地藏王菩萨端坐在上面,背后悬有金轮,右手单掌合十,左手持着锡杖,仪态万千。

  传说地藏王菩萨受到现世佛释迦牟尼嘱托,要在他灭度后、未来佛弥勒降诞前的无佛之世留住世间,教化众生度脱沉沦于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诸道中的众生。地藏王看地狱最苦,于是发誓“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因此他也成了地狱之主。古人修建地藏王菩萨庙,向来就是为了镇压鬼哭山的恶鬼们。

  地藏王菩萨塑像两侧,各矗立着五个十殿阎罗,仪态万千,栩栩如生,只是有几个已经被损毁。

  而在庙宇中间,燃烧着一堆大火,便是刚才胡建军没有发疯前点燃的,其他几个背包还丢在地上,物质完备。

  甫一到庙里,范雪雪终于支撑不住,软软地倒下。我大惊失色,但是唯恐胡建军作乱,所以先拿出绳子将他牢牢绑在柱子上,然后再去察看范雪雪。

  范雪雪犹如涂了白垩一样满面惨白,嘴唇哆哆嗦嗦发紫,她缩在地上,颤动不已。我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浑身,浑身……”

  她哆嗦地说道。

  我心里疑惑,一摸范雪雪的脑门,她现在发着高烧,而身体又有感染的迹象,于是将她翻了过来,察看背面,这才晓得,为什么范雪雪伤病如此严重。

  范雪雪的背部伤痕累累,开始溃烂,散发出一股臭味。之前她被水鬼抓伤,伤口浸在水里,又被雨水浸泡,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因此开始发炎。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十五、古刹鬼影

  叹了一口气,从背囊中取出药物,由于是野外探险,们准备地非常充分,各种消炎药尤其之多。但是范雪雪的伤口太严重了,已经开始溃烂,所以我必须切除死肉才行。

  我扶起范雪雪,对她说道:“好了,现在我要为你处理伤口,因此不得不脱下你的衣服,见谅。”

  范雪雪浑身哆嗦,咬咬牙,说道:“脱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被人看到了,不过你要负责!万一我嫁不出去,我就找你麻烦!”

  我哭笑不得,捡起一块木头,示意范雪雪叼在嘴巴里,她迷惑不解,我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范雪雪自己揭开了衣服前排的纽扣,然后我用刀具缓缓割开袖子,但是背部的溃肉已经和衣服黏在一起了,必须撕下来,我一咬牙,用力一撕,顿时她的背脊变得鲜血淋漓。

  范雪雪口中含着木头,喊不出来,顿时呜地沉闷一声,脸色越发雪白,额头豆大的汗珠一颗颗落下来。她牙关紧紧咬住木头,若非我事先有准备,剧痛可能让她咬掉自己的舌头。不过这女人毅力也非同一般,居然没有昏过去。

  只是脱下了范雪雪的外套之后,我才忽然意识到,女人的衣服和男人不同,还多了一个文胸,若不揭开,无法处理伤口。我只好割开了文胸在背后的带子,范雪雪一声不吭,将它丢开。

  老实说。我是第一次如此凑近地观察范雪雪的裸露的上半身,她身材长挑,腰肢纤细,肌肤雪白,背脊构成了一个优美的曲线,但是溃烂的肌肤,却好像一只恐怖的蜘蛛盘在上面。

  我把匕首在火里烤过,冷却到体温的温度之后小心翼翼地在范雪雪背脊上割去死肉。虽然死肉毫无感觉,但是我同时用酒精在清洗伤口,个中剧痛,实在是常人难以忍受,范雪雪居然一声不吭,身子微微颤动,和关羽一样忍耐。

  不刻,我除去了死肉,用消炎生肌的药粉涂好伤口。范雪雪脱虚了一样,侧躺在地上。

  我笑道:“你毅力可真行。要是我,也会忍不住大叫。”

  范雪雪哼哼哈哈,说道:“别小看女人啊!不知道你手艺如何,要是伤口处理地很难看,以后嫁不出去,只好把你赔给我。”

  “居然还有力气说笑,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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