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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纯白之夜 bysemon-第4部分

小说: 纯白之夜 bysemon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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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我呵呵笑着,猛地打了个酒嗝,“他被炒鱿鱼了?还是ANN又离家出走了?”  
“LOUIE,什么时候了,你还……”小麦的声音像是哭了出来,“阿松快要死了!死了啊!”  
  
啤酒瓶上的金发招牌女郎笑得一脸妩媚,对着我,和提着便当刚刚走进门的良。  
  
  
  
5.只是一夜的豪奢快乐  
  
  
很小的时候曾经住过一栋白色的房子,两层楼,并不豪华,加上佣人一共也才三个人住里面。那时候的妈妈总喜欢收拾屋子,把每一间房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坐在客厅中间弹钢琴。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我渐渐接触音乐,从莫扎特到贝多芬,从李斯特到舒曼,再到勃拉姆斯。  
妈妈最喜欢的是舒伯特的小夜曲,每一天都要弹奏。白衣的女人坐在午夜的钢琴旁,演奏着晚间的情歌,只是一朵在等待中蹉跎岁月而慢慢凋零的花。  
几乎没有怎么见过爸爸,他总在我入睡后到来,醒来前离去,懵懂之中,只依稀记得是一个并不高大的男人,眉角间有些泛白。  
也并不是特别想念他,苦苦想着他的人有妈妈一个就够了,我没有必要去抢这件事情来做。小小的我很忙碌,忙着弹钢琴,忙着喂鸽子,忙着在白色的房子内自己和自己捉迷藏,那栋小小的别墅就是我的整个天堂,是孩子心目中最完美的宫殿。我是王子,妈妈是皇后,佣人张姨是侍女,而那个隐形人一样的爸爸则是为了讨伐敌国不能回家的国王。  
  
大概是五岁的时候,也或者是六岁,记不清楚了,我和妈妈离开了那座宫殿,因为黑色女巫突然出现,她说她才是国王真正的皇后,而妈妈只不过是一个被国王意外拣到的灰姑娘。我以为国王会带着骑士赶来,赶走女巫,让我们回到宫殿去,可是,他没有出现。  
还记得妈妈当时拉着我的手,只带着一个小小的箱子,一步一回头地看着那栋宫殿的样子,她的眼中充满了依依不舍。  
“妈妈,我们要去哪里?”  
我问她,女人没有回答,也许是因为没听见,她的手把我的手握到发白。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妈妈跟着爸爸走的时候还只不过是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她抛弃了所有包括自己的家庭,可是爸爸最终没有给她想要的任何东西。  
她始终是个灰姑娘,获得的,只是一夜的豪奢快乐,一到十二点,就被打回原形。  
  
  
也是在那时认识了唐宇。他是个住在外公家隔壁的小孩,比我大三岁,很老实,经常被我骗。妈妈回到老家后过的并不好,连带我也经常被外公骂,直到我十二岁外公死去为止,他都一直有揍我的习惯。每次被外公揍的时候,妈妈都是木无表情地坐在一边看,冷冷地看着我,几乎像是看着仇敌一样的目光。  
唯一在我挨打后来安慰我的只有唐,而我也会毫不客气地趁机抢走他的零食和玩具。记忆中的他,总是那么傻傻的,呆呆的,脸上带着一个乐呵呵的笑容。连我撕掉他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对他说“跟我一起出去玩音乐吧”,他仍然笑得一脸开心的样子。  
走的时候无牵无挂,没了我,妈妈大概可以找个好男人嫁了,毕竟她还是很美的女人,虽然我不爱她,她不爱我。  
  
良是最后一个进我们乐队的,很好的贝司手,脾气差的程度和他的技术成正比例,不过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是队上最任性的一个,经常和他吵架,打架,一旦惹出麻烦了,所有的烂摊子都由唐来收拾。也许唐是因为已经腻了忍受我的任性才离开乐队的也不一定。  
那时候大家都很穷,忙着打工,练习,表演,很辛苦,也很快乐。熬啊,熬啊,我们都相信可以熬出头。  
有一天翻一本旅游手册,看到法国那一面时,见到了一座白色的城堡,也许是以前皇族的宫殿,那样的白色,白到纯净无邪,立刻让我想到了自己曾经住过的白色房子。  
——以后发达了,我一定要把这个宫殿买下来。  
当时我这么说。  
——好啊,没有问题。  
唐笑得非常快乐。  
——你们白痴啊,那个是国家文物!  
良很不屑地翻翻白眼。  
  
  
唐提出离开的时候,其实乐队也已经是支撑不下去了,光有梦想和实力是远远不够的,缺乏机遇始终让我们步步难为。只是大家都不提出离开,是为了坚持吧,是因为不甘心吧,虽然早已超出自己的负荷。现在想想,唐的离开也许给了所有人机会,让大家都有了不再勉强的理由。  
所以,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当年的母亲何尝不是如此?也许她早就不爱爸爸了,可是她不甘心啊,也许她早就后悔了,可是她回不去了啊,一直坚持到遍体鳞伤,一无所有。  
而我,又何尝不是一样?  
唐后悔了,那是因为他有可以退回去的地方,而我,无路可退。  
  
大家都走光的那天,我割脉自杀,水果刀很钝,血流的很慢。良走进来的时候,血才流出来一小滩而已,他叼着烟,眉头抬都不抬。  
——喂,以安,想死的话,不要在这里,也不要用这种钝刀。这是我的公寓,我可不要警察怀疑是我蓄意谋杀。刀的话,我有新的,要不要我借你?  
骗人的家伙。  
等我真的晕过去之后,他依旧把我送进了医院。再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模糊了,再之后的日子也就那样了,以安彻底死去,只剩下LOUIE。  
  
  
我的白色宫殿,只能出现在我的梦中,而且它不会是这样惨白不安的颜色。  
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这样想着。医院的天花板总是那么白净,过于白了,和海洛因一样,都是死亡的颜色。  
身边的ANN两手摆在腿上,眼睛死死盯着前方,像是在上课的好学生,从进来时她就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有好几个小时。小麦坐在地上,身上还有血迹,是他把阿松送来的,大概是因为太累,他靠着长椅睡着了,黄色的发尖上沾满了尘土。良靠着墙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再没有其他人了,小麦说阿松的亲戚八百年前就和他断绝了关系,联系也联系不到。  
安静,太安静,头脑里面一片空白,我努力去想一些东西,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越来越焦躁。  
拿出一根烟来抽,却被良夺去,捏熄了,扔进垃圾桶。想骂人,却没有力气开口,酒精和毒品的后力还没有过去,整个人懒洋洋的,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睡着的那刻,急救室的门被推开,白衣的人们走了出来。ANN迅速站了起来,不小心踢到小麦,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怎么了?怎么了?”  
最前面的医生戴着白口罩,眼镜上反着白光,看不清他的眼睛,只觉得神圣无比,像是教堂里面的神像一样庄严肃穆,而我们都是罪人,等候着他的审判。  
他重重地摇摇头。  
“我很遗憾。”  
我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ANN也一样,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医生们从她身边走过去,她一动不动。  
小麦轻轻喊她:“ANN……?”  
她没有动。  
过了很久,她慢慢地坐回到长椅上。她脸上的妆没画完,口红有些歪,涂出了嘴唇的边缘,假睫毛只戴了一个,现在有些脱落了,挂在睫毛上,看起来很滑稽。  
“啊。”她似乎想起什么,突然站了起来,“糟了,家里饭锅的插头还没有拔。”  
我们看着她。  
她焦急的表情僵硬在脸上,又沉默地坐下去。  
她眨巴着眼睛,慢慢地,几滴眼泪流了出来,在扑满粉底的脸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假睫毛落了下去,粘在她的鼻子上,轻抚着那不停抖动着的嘴唇。  
她哭了起来。  
小麦低低地骂着“妈的”。  
  
手不由自主地伸进口袋,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10000YEARS”,阿松就是为了不让这块表被抢走,才被一个小混混捅了一刀,正好扎在心脏上。  
一刀而已,他的运气实在是不好。  
明晃晃的表躺在我的手心,光洁得没有一丝裂痕,边缘上有着一些红色,是血,渗进了表的缝隙里。  
  
“那些家伙一定是GUN的人,我跟他们拼了!”小麦大概是酒喝多了,说出了他平时怎么都不会说的话,他的眼睛红红的,似乎立马就要冲出医院去搏命。  
“少扯蛋,这种事情交给条子就好了,你别他妈地给我搅进去!”良的心情非常不好,他抓住小麦的衣领,一把把他推攘到椅子上坐下。  
几个白衣天使走过去,露出鄙弃而厌恶的眼神。  
  
人都死了,为什么表还活着呢?  
“10000YEARS”——实在是太沉重的承诺和负担,本来就不是人类可以接受的等待。  
“啪”——放在右手心的表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了墙壁,撞击上去,发出一个悦耳的声音,震荡着医院安静的空间。  
  
所有人都看着我。良,小麦,医生,护士……ANN也抬起了头,满脸纵横的泪水把她的美貌摧毁得一干二净。  
红色的液体顺着我的指缝溢出来,流下去,碎裂的感觉真实地在我手心刺痛起来。我抬起手,那个沾满血的物体按照地心引力定律自然下落,掉到洁白的地板上,水晶的表面散得东一块,西一块,指针也落了出来,安静地躺在地上打着旋。  
我满意地笑起来。  
“看,果然还是会破碎的。”  
  
  
6.原本就没有哭泣的理由  
  
  
地铁里灯光闪耀。  
刺耳的喇叭声和郁积在胸口的酒气让我想呕吐,而毒品的余韵让我站不住脚,我的身体跟随着列车的旋律不停地摇晃着。小麦靠在车门旁边的柱子上灌酒,地铁到站时,他突然捂着胸口吐了起来,乘客们纷纷从他身边逃离开去,他支撑着坐到位子上,顺手从置物架上扯了一张报纸来擦嘴,酸臭味飘满了整个车厢,人们纷纷皱着眉头捂住了鼻子。  
“混蛋!”小麦咒骂着,用酒瓶敲打座位,砰砰响起来。  
良一声不吭地看着窗外。一片漆黑。也只有地铁的窗外会是如此,无论白天黑夜,始终黑暗笼罩,不会给人任何想象和希望的空间。  
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表情,所有的感情都像地铁一样在黑暗中悄然潜行。  
  
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半夜醒来,光着脚出去找妈妈,走到妈妈的房间时,就听见里面传来她的哭泣声,还夹杂着男人低低的哀求。  
“唉,我当然是最爱你的。可是,我家里那边的还暂时无法解决啊,你就先委屈一下吧。你和以安才是我最疼的人,你放心,相信我吧。”  
不知道为什么,男人的许诺和誓言并没有给我带来安全的感觉,反而让我感到更加害怕。后来,就养成了半夜里一旦醒过来就再也无法入睡的习惯。每次醒来时,看向窗外,一片漆黑,莫明地,就产生一种安心感,真实的黑夜比虚伪的承诺要可靠得多。再之后,和唐在一起,每次我醒来时也会把他闹醒,两个人一起看着窗外的黑夜,然后就开始谈论音乐,未来,不知不觉就又睡着了……  
  
  
上车的人群中间出现了一张意想不到的脸孔,那样平凡的面容,洁白而干净,在看见我的一霎那,脸色变得越加白了。她踌躇着想要下车,却被后面的人们簇拥着挤了上来。洁白手帕上的牵牛花啊,我故意眯着眼睛看她。  
她咬着嘴唇,不安地撇了我几眼,走向车厢内离我最远的位置坐下来,正好坐在小麦的旁边。小麦醉醺醺地抬起头看着她,后者紧张地向一边靠了靠。  
“滚开!丑八怪!”小麦突然吼了出来,她大惊失色地站起来,慌忙逃离。  
心头突然生出想要恶作剧的念头,我抓住面前跑过去的她的手臂,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做出要拥抱她的姿势,她尖叫着挣扎起来,那音量盖过了喇叭声。  
她手里的包掉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全部散落出来,唇膏,纸巾,钢笔,笔记本,还有一本厚厚的《西方宪法学》。  
那本高贵的书刺激了我的神经,我猛地扳过她的脸,吻上她的嘴唇。她惊愕得闭不上嘴,我趁机侵入她的口中,尽情肆虐那纯洁的舌头。她拼命地摇着头,我抓紧她的肩膀,她的手指使劲抓挠着我的手臂,留下了道道抓痕。  
这样生涩的反应,难道是初吻?  
唐,你把她保护得真好。  
我有些嫉妒。  
舌尖传来一阵刺痛,推开她,她双眼聚满了泪水,惊恐地向车门逃去,正好到站,她冲了出去,忘记带走她的皮包,也忘了给我一耳光。  
我在车厢里放声大笑,把地上的东西踢的到处都是,一个不稳,摔倒在地上,我继续笑着。  
身边的乘客都跑到别的车厢去了,只剩下我们三个。  
良皱着眉头走过来,扶起我。  
“那个女人是谁?”  
……  
“不认识。”  
  
  
酒吧里蔓延着迷幻药的味道。最近查的松起来,人们也就放肆了,迷幻药,大麻全部光明正大地使用着,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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