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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玫瑰烟斗-第13部分

小说: 玫瑰烟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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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这我没少教育他,把他训急了,他就会说一句类似“不爱理他们”这样的话。就连我们家邻居都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他“习大人”。
  习平长的好看,小时候跟女孩子似的。念初一时,去公厕还有人拦着不让他进男厕所呢。长大之后更帅气了,跟那个阳光男孩儿陆毅特别像。
  习平高二时,他们班从外地转来一个叫小莲的女生,正好被分在跟习平一张桌。那个女孩子长得极其一般,学习也不突出。但性格爽朗,爱结交朋友。经常买来一大堆零食请客,喜欢大家围着她转。
  没几天,大家了解到,原来小莲是某副市长的千斤。有这样特殊家庭背景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人们肯定会把她当月亮看待的,即使她原本只是一颗很不起眼的小星星。
  在这众星捧月当中,没有习平。他根本没把小莲这个副市长千斤放在眼里,更不可能成为“众星捧月”中的一员。女人(即使是女孩子)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不理她的男人更加感兴趣。
  小莲也不例外。大概是因为她从没遇到过像习平这样的男孩儿吧,渐渐地,她从被众星包围中逃脱出来,带着好奇来观察习平,并且开始给习平写情书。
  习平没答应跟小莲处对象,仍像以前一样,没对小莲表现出特别的亲近来。小莲却越发地喜欢上习平了。这个女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唯我独尊,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别人都得听她指挥,服从她的命令,霸道得很。
  可能也是从小到大生长在特殊环境的缘故,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莲,在习平这遇到“坎儿”了。习平越是不理她,她就越是喜欢习平,疯了似的要当习平的女朋友。
  我觉得,小莲也不一定真的就那么喜欢习平,很可能她只是因为要治这口气而已。另外,她也想挽回面子,同学都知道她追了习平好几年。
  小莲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济于事,习平就是不喜欢她。最后,小莲找到我,请我允许她休息日去我们家里做客。其实,我对小莲很反感,一个女孩子下贱到这种地步,挺让人讨厌的。但我不能拒绝她。
  我当然要考虑到他父亲那一面,虽然我并不知道她这样做,她的父母是否清楚,但我必须按他们清楚来处理。
  对我来说,单单从工作这个角度来考虑,我这个政法部门的书记就不可能跟副市长抗衡。所以,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小莲的要求。
  同时,我也劝告习平,小莲来我们家时,要对人家客气一点。你不喜欢她做你女朋友可以,这是你的自由,妈妈无权干涉。
  我告诉儿子,实际上,妈也不同意你现在处什么女朋友。但她毕竟是你的同学,不要把事情弄得最后没法收场。习平表示同意按我说的做。
  于是,每到周末,小莲就到我家里来,我常常做一些好吃的东西来招待她。这个女孩子也挺可爱的,不论我做什么,她都一个劲地说好吃好吃。
  像她那种家庭什么没吃过啊?她这么说,只不过想讨我欢心而已。时间久了,她把常来我家这事就真跟父母说了。为这事,她的父母还特意请我吃了顿便饭,专门答谢我。说他们的女儿给我添麻烦了。
  我看得出,副市长夫妇也是拿女儿没办法。从古到今都是这样,多能耐、多厉害的大人物在儿女面前也只能低头。
  每次小莲去我们家,习平都跟没他什么事似的,随便地跟小莲打声招呼,然后该干嘛干嘛,好像小莲只是我一个人的客人。
  小莲也不介意,她从没在我们家干涉过习平的行动自由。从这一点来看,小莲的自身教养还是具备大家闺秀的素质。习平没怎么样,我们娘俩倒是处出很深的感情来了。小莲把我当成她的好朋友,什么都跟我说。包括习平对她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给她造成的痛苦。

  我安慰她说,现在他们都还在上高中,主要精力要放在学习上。我答应她,等到他们俩上了大学,我就想办法帮她说服习平接受她。听了我的话,小莲很开心,并把希望都寄托在上大学以后。就这样,他们平静地走过了高中阶段。
  习平考上了青岛海洋大学,小莲的父母要她去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她不同意,坚决要去青岛海洋大学,跟习平念一所学校。最后,她母亲给我打来电话,了解习平跟小莲之间到底能怎么样。
  我只好实话实说,我告诉她,直到现在,习平也没同意跟小莲处朋友。我还把习平这孩子的倔脾气跟小莲的母亲说了,叫她劝女儿别因为习平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但小莲的父母没有拗过女儿,小莲最终还是去了青岛海洋大学。她用了近半年的时间接近习平,但最终还是没能征服他。最让小莲受不了的是,习平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子。
  小莲恼羞成怒,把那个女孩儿损容后,割腕自杀。虽然她没死成,但习平也没办法再在青岛海洋大学呆下去了。我只好安排他出国。
  习平出去后,开始还算顺利。后来,也不知怎么搞的,自己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赚钱。这孩子不太爱说话,在家时,他也很少说什么,出去后就更少跟我沟通了。更多的时候是跟他妹妹在网上联系。
  不久前,习佳(我女儿)告诉我,习平在加拿大惹上官司了。原来,在习平打工的那家酒店,客人丢了东西,是很贵重的东西。当时在场的职员中只有习平是中国人。
  据说,咱们中国人在国外的口碑普遍很差。在此之前,刚好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被列为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抢劫案。
  案件发生在白天,几个女孩子合租的房子,当时大家都在家。开门后,冲进来几个蒙面人,把这几个女孩子绑上后开始搜身,房间也被搜了个遍。总共丢失了十万左右加元现钞,还有几件贵重物品。
  案子很快破了。令人惊诧的是,这伙入室抢劫的匪徒竟然是中国人,而且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人抢中国人。
  这件事使华人在加拿大的声誉受到极大的损害。习平那个酒店恰好在这时丢了东西,人们很自然地怀疑到习平。习平从大家的眼神中看出了这点。他的自尊心不可能允许人们用这种眼光看待他,可他又不能辞职。
  辞职不就更说明“此地无银”了嘛,他只能在心里窝着气。没几天,酒店老板没给出任何理由便炒了习平。习平觉得咽不下这口窝囊气,他一气之下把老板给打了。老板一气之下把他告上了法庭。
  就在习平束手无策的时候,酒店老板娘挺身而出。她说,她相信习平,相信习平是冤枉的。并无偿地向习平提供了他应赔偿的医药及诉讼费。
  习平度过了这场危难。老板娘跟老板的婚姻关系也因此解体了。习平却跟老板娘住在了一起,并且,一个月之后两人正式举行了婚礼。
  我不知道习平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出于无奈也好,感激也罢,他肯定有他的理由。
  但无论如何我想不通,老板娘是个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女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怎么可能跟一个五十岁多的女人产生感情?即使产生感情,也应该、并且也只能是一种亲情。难道他还缺少母爱吗?
  我可以设身处地为他着想,孤身一人,又在异国他乡,遇到那么大的事,身边没有可以一个帮他的人,而且他还是个孩子。
  在那种痛苦绝望之际,突然有一个人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他怎能不感动?又怎能对恩人的帮助置之不理?可能对他来说,报答恩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娶她。
  可是,那也不至于真的要跟那个女人结婚吧?将来,如果我们见了面,我怎么称呼他的妻子?我这个儿子太过分了!
  儿子是这样,我不能理解或许是因为我太落伍了,跟不上这个时代了。可是女儿呢?我女儿习佳,那么听话的女孩子,居然给一个大老板当三奶!三奶,不是二奶,更可恶。因为那个男人已经有两个老婆了。

  习佳没有上过大学,因为她学习不太好,念的是职高。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的一家服装公司当模特。跟习平不同,习佳性格温柔,善解人意,又非常乖巧。
  从小到大一直是个乖乖女。我跟她爸离婚的时候,她才六岁。那个时候她就特别懂事。记得最后那次,我跟习宇轩(我前夫)吵架,两个孩子躲在卧室里不敢出来。
  我们吵到最凶的那次,习佳突然来到我们面前。她一点也没哭,像大人一样对我俩说,别吵了,你们离婚算了。
  我跟习宇轩当时就傻了,谁都不再说话。我是一个不轻易掉眼泪的女人,无论习宇轩怎么伤害我,我从没哭泣过。但这一次,我搂着女儿哭得非常伤心。
  因为我觉得我们这样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她这么小,居然说出这种话来,说明平时她心里也是总想着这件事。从电视或别的什么地方知道了“离婚”这个词,她并一定了解这个词的确切含义,但她肯定知道这不是好话。
  我觉得我们当父母的太对不起孩子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跟习宇轩离婚,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我不能再让孩子跟着受罪了。
  我和习宇轩都是回族,按政策可以要二胎。我本来不想要,但习宇轩坚持要,他喜欢女孩儿,希望我们二胎能生个女儿。结果如愿以偿。
  习宇轩对女儿特别偏爱,比对儿子要好很多。我们曾分工明确,生活中,他管女儿,我管儿子,包括教育。所以,女儿从出生开始,主要就是由他来照看。
  半夜给孩子换尿布都是他的活儿。女儿说什么他听什么,要求他做什么他都做。女儿似乎跟爸爸也比跟我亲。如果没有那个狐狸精,习宇轩会一直把女儿照看大的。那样的话,或许女儿也不会走上今天这条路。
  我跟习宇轩离婚时,习宇轩要求把女儿给他。我坚决不同意,我绝对不能容忍我的孩子跟一个不正经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习宇轩无奈,最后提出让孩子自己来选择。他一定认为女儿会选择跟他的,其实我也担心会这样。
  结果,习佳听了爸爸的话后,走到他跟前,小脸上满是泪水。她说,她不能跟爸爸走,因为她不放心妈妈和哥哥。习宇轩一下子把女儿抱起来,哽咽着说他对不起女儿。
  我跟习宇轩认识那么多年,第一次见他流泪。他是真的心疼女儿。这么早熟的孩子,也许上天已经注定了她的不幸。
  那个原本幸福的家破碎以后,我便开始了艰辛的生活历程。我每天工作很辛苦,还要带两个孩子,真的是太难太累了。我娘家在湖北省。大学毕业后,为了能跟习宇轩在一起,我留在了青岛。
  习宇轩的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就病逝了,母亲也在习平两岁时去世。习宇轩跟我离婚后也离开了青岛,带着他的女人去了广州。所以,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帮我。
  习佳小时候自立能力就特别强。她比习平小两岁,可我每天接送的是习平。习佳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自己坐公交车上学。放学回来就写作业,一点都不用我操心她的事。
  她在十岁时就能给自己和哥哥做吃的东西,虽然只是简单的方便面或者炒饭什么的,但这种事习平就做不来。再大一点之后,她就是我的得力助手了。她除了能帮我减轻家务负担以外,也成了我的精神支柱。
  离婚后,曾经有好多人给我介绍过对像,我都没同意。习宇轩把我伤得太深了。可以说,习宇轩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我是个对感情非常认真也非常投入的女人,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把习宇轩从我的心里彻底忘掉。
  我和习宇轩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从大一下学期我们就开始恋爱。习宇轩是个非常浪漫的人,很会讨女孩子的欢心。
  况且,他的诗写得很不错。他还成立了一个诗社,定期举办诗会。诗社办得很红火。有很多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但他只对我一个人好。
  我觉得自己能当习宇轩的女朋友,真的是一种荣幸。我俩手拉手地在校园里散步,常常引来很多女孩子羡慕的目光。那时候,我没有别的打算,只想着毕了业就嫁给习宇轩。

  一切如我所愿,我跟他不仅组成一个家庭,而且我们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可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他竟然抛妻弃子,舍我们于不顾。那个女人不就是个漂亮的空姐吗?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她一个人的感情怎能比得过我和两个孩子对他的感情?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那时我忍一忍,也不至于把家闹散了。说实话,那时我也是年轻,思想不成熟,发现习宇轩跟那个空姐关系暧昧,就表现得特别不冷静。
  整天跟他吵吵闹闹的,他一回来晚了,就对他大发雷霆。总是怀疑他又跟那个女人幽会。最后弄得没办法再跟他过下去,只好离婚。
  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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