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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的人渣生活-第14部分

小说: 我的人渣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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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清水河面的一朵纯洁的荷花;如果小花是豆腐,我吃着乏味,那李雪就是一道毛豆炒鸡蛋,就算把胃撑破我也要吃个够;如果小花是煤球,虽然能燃火做饭,功能很多,但本色太黑,看起来障眼,那么,李雪就是一块香皂,既能除去我身上大片污垢,闻起来也清香无比……比来比去,小花还是不如李雪令我心旌摇荡,忽然间,我强烈的思念起李雪,不知道合肥的李雪现在是什么样子呢。李雪啊,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如此、非常、相当的想你啊!
  我承认我是合肥市人,是合肥当地人,在省城住了好几年,其实这没有什么,非常的正常,我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可是,这并不能成为被崇拜的理由。我特别反感一个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谄媚的味道,也讨厌歪着腮帮仰视我听我说城里事口水不停往肚子咽的渣人们。
  六安七里桥中学初二年级有大批我的拥趸者,他们一到自习课或者上体育课就会围在我的身边,把头靠向我的大腿一声一个无计兄、章哥的喊得我头皮发麻,然后我就象圣诞老人一样跟他们说故事,说咱省城里的花花绿绿。我说,合肥是个好地方,我很小的时候也象你们一样向往那里,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火车和乌龟一样的小轿车。合肥有很多高楼大厦,汽车满街跑,自来水比这儿开水还透明,厕所是自动带水冲,不象这儿毛缸里的蛆一大把。擦屁股的纸柔软无比,还上了各种颜色,哪象这儿用麻秆擦得屁股浮肿,更让人难忘的是合肥的女人都比这里的会打扮,脸面都会涂上五颜六色,头发能长到屁股,风一吹,甭提有多香……如此等等,我把合肥那地儿的好处一股脑儿举出来,原本眯着眼的现在眼珠子都成斗鸡式,咽口水的开始往外流口水,额头流汗的开始流鼻涕——他们听的太专注了,内心太向往了,附带就崇拜我了。大概觉得我太厉害了,竟然能在省城那么好的地方生活,甚至憧憬着有一天我能带他们去见见世面也就不枉此生,事实上呢?
  事实上,省城的确比这个小县城生活水平高,可我并不算得上是省城的人。其时,我户口还在六安,法律上,我是六安人,没有合肥的户口就是黑头户,也被称作外来户,是被人看不起的,就连上学都分本地与借读的,我要是真正的成为一个规规矩矩的合肥城市人,我还来这鸟不生蛋、生活索味的地方吗?我是被逼无奈啊!
  被一些人仰慕就会被另一些人嫉妒或者仇恨,一开始有“二斤半”,现在又有陈大壮。我在表哥胡的大力支持下,轻而易举的驯服了“二斤半”,他没敢再动我,他也要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可陈大壮不同啦,他是因为小花跟我作对,要知道,男人要是甘心为了女人,命都可以不要的,所以,我怕他跟我玩命。
  这节是体育课,篮球原本在陈大壮手上,也不知道怎么地,那硕大的篮球就突然飞了过来,砸在我脑门子上,然后就出现了两眼冒金星的症状,我很怀疑陈大壮的视力,我的头再大再不好看,也不至于象篮球框吧,我没敢怀疑他的居心,他一定是个很善良的人,没把篮球投到我脸上已经很给我面子了,我微笑着捡起篮球,理了理发型,朝陈大壮走去。
  我躬了一下腰,对陈大壮说:“您的球落到了我头上,还好,球没破,这球的质量真不错。”陈大壮也显得谦恭有礼:“不好意思,投篮没投准,让你受惊了。”我把球递给陈大壮,没有再废话,转头就走,然后狠狠地吐了一口浓痰,骂了句:妈的,给你颜色开染坊。
  我说陈大壮弱智没错吧,连我话里带刺他都没听出,这样的人多跟他废话一句,就等于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听我说故事的一群人自发地为我鼓起掌,不约而同的掌声雷动,有人高呼“无计兄果然胸怀宽广,人中豪杰也”,还有人浅声低吟“难得啊,这么欺负人都不生气,日后必成大器”,又听身后有人在喊“章无计,章无计,我们永远支持你”。
  一个人的形象很重要,特别是在大众面前树立自己的光辉形象一定要瞅准机会,对敌人要不屑,对支持者要抱以微笑,要有温文儒雅的派头。在恰当的地点,恰当的时间,对一个智商比较低的人,我做到了三心:有耐心,有宽心,有爱心。
  我走到他们中间准备坐下来。无论是领袖还是偶像,只有走近群众和拥戴者中间才会获得更大的力量,只有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才会让人觉得这个人很真实,犹如活在自己身边一样,避免了触不可及的虚幻感。我走到从教室搬出来的小板凳跟前,笑容可掬的坐下去,这时就听“喀嚓”一声,有什么东西裂了,紧接着,我的屁股传来钻心的疼痛,象裂成了四半,再回头一摸,板凳上不知谁放上了一块棱角尖利的石头,我忍不住大骂了一句:“谁干的,我日你大爷!”我怀疑我的人里有陈大壮的卧底,他对我一脸的仇恨之意,我对他一肚子的蔑视之情,我跟他象水与火,永不溶解,战争迟早爆发。这以后,陈大壮见到我,脑袋昂得更高,眼睛直往上翻,放学出门还故意用那敦实的身体冲撞我,在篮球场上这是明显的犯规,可是在场下我能如何呢?他没动手没动嘴的,完全属于合理冲撞呀,我只有避开。他走前门,我走后门,他撞我,我就从他腋下闪过去,他蔑视我,我就鄙视他,他打篮球我就在班上坐着,他在班上坐着我就在角落里呆着。我这不是怕他,他不是老虎,我躲着他,因为他是瘟疫。
  时间长了,我发现陈大壮一个秘密:陈大壮不仅智商低,脸皮更厚。
  他家与小花家隔着一条沙滩,要走好几里路,跨好几个高埂才可以来到咱这个村。陈大壮不厌其烦的瞅准机会就来找小花。虽然小花回来的时间不确定,但他大多都逮了准,我都有些怀疑是不是小花提前打了招呼,但是经我的分析后,这种推测无法成立,只能说明陈大壮运气不差。他来就来,手里却拎三拎四的,什么方片糕、切糖、花生米之类好吃的。小花经过我的劝导一般都会收下,送上门来给我瘦削的身子增点肥,这种行为值得表扬和肯定。
  陈大壮带来的好东西大多进了我的肚子,自个儿还在一边高兴小花领他的情,他的智商由此可见一斑。可是,可怜的小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我,她不得不陪这个弱智者走十分钟的小道,说几十句无关痛痒的废话,末了还要说谢谢,而我对小花的要求是,走小道要与他保持五米的间距,说话的声音不能低于八十分贝,说谢谢时要诚心,要有让人家还想下次再来的诱惑力。
  一段时间过后,我发觉自己长了些肥肉,随之而来也有了一些副作用,比如,到一定时间嘴巴就想吃点啥,就象电视里有人犯了毒瘾一样,不拿东西来我就流鼻涕淌口水,眼睛发直。为了达到长期定时的给自己解谗的目的,我要求小花无论如何都按时回来,风雨无阻。有时我又怕陈大壮情报不准,便在小花回来的前一天主动旁敲侧击的跟别人说,小花明天就要回来啦!每一听到这些,陈大傻子就会冲我翻白眼,他越翻我偏越高兴,因为明天我又有好吃的啦!
  小花周六回来,问我想不想去她工作的地方看一看,第二天我正好不上课,心想,小花为了我的肚子付出了这么多,我是该关心一下她的生活,便说,好啊,反正没事,就去玩玩吧。
  我们蹬着自行车出发,口袋里装着昨晚获得的新鲜的花生糖,一边吃着一边聊着,别提,还真是不错的享受呢!在这之前我只知道小花是在一家私人鞋厂,每天要做十多个小时,计件付酬。小花手脚勤快,每个月都是全厂拿钱最多的,她的工资都交给她妈,为了给杨叔叔买些昂贵药维持生命,她自己舍不得花一毛钱,顶多也就花两毛钱买个发卡什么的。
  厂房是间平顶,里面并不宽敞,光线也不好,车间里弥漫着浓烈的塑料气味,十几个人忙碌地做着各自的事情,人人脸上都是无精打采的,象蔫了的柿子。惟独小花还算生猛,一身是劲的投入到工作之中。她做的工序是划切,就是把鞋底子的半成品按照尺寸大小准确地划成一块一块的。我好奇,便想上去试试身手。
  这活儿可不是好干的。它的基本要求就是准、狠、快。划切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偏差,从高温炉里拿出原材料之前都已经标好线,就按着线把鞋底原材料划开,一旦划歪,整块材料也就报废,这就意味着少拿几十块钱,一个月累计下来,工资就扣光了;狠。是要有足够的力气,一叠子材料一刀划下去,没有力量就会划不彻底,所幸小花从小干农活练就一身力气,就连我也有些力不从心,而小花却游刃有余;快,是指速度,趁着温度高的时候划开比较容易,这时时间就显得很宝贵,手脚麻利才会在最快时间里完成任务。基于这项工作的难度,工资也就略高于其他工种,这是小花自己主动要求做的,做得比别人都要好,因此领导还是比较满意的,而我却只有感叹:不容易,不容易啊!
  看看小花那些同事都有些怪样,说话叽里呱啦我也听不懂,好象都不是六安人,小花与他们沟通得倒也融洽,看来工作虽然辛苦了些,小花却乐在其中。
  午饭是由专人做的。听说一个人的食欲跟做饭者有很大关系,比如自己的亲人或者自己的爱人亲手做的就会食欲大增,而一般人做的,吃起来只是例行公事而已。我觉得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今天跟小花在一起吃饭我没觉得是必需,也没觉得是例行公事,反而有呕吐的欲望,因为我在闲逛的时候,发现那个做饭的老大妈擤了一把鼻涕后不洗手就直接切菜。
  中午工休时,我问小花住在哪,应该把宿舍也顺便参观一番,小花便要带我去她的宿舍。我说,就咱俩?她说,是啊,就咱俩。我又说,你不怕?小花说,怕什么,你吃了我?我没有说什么,总觉得女孩子宿舍就一男一女进去不是太好,也少不了别人闲话,不过话说回来,小花都不怕,我还怕什么?难不成我还真吃了她啊?!
  意料之中,小花睡觉的地方也是极其简单,上下铺,一间屋摆了八张床,即便是女孩子闺房,也不是太整洁,惟独小花的床铺干净、整齐,收拾得井井有条。大概是我累了,就想往床上一躺,小花站在旁边含情脉脉的看着我,越看我越紧张,越紧张我就越害怕,我可是处男之身,不能一时冲动,百年悔恨,此处不宜久留哇!
  走出了小花的房,我就要回去,这儿呆着实在没什么意思,小花恋恋不舍,问,就这样回去了啊?我说,是的,我就这样回去了,没啥东西好带的吧?小花说,你不多陪陪我?我说,天黑了,再晚我在路上会害怕,我也不想你担心我嘛!小花一笑,说,是啊是啊,还是三哥想得周到。
  我想得能不周到吗?八点钟电视台放《上海滩》大结局,我要看看上海的人渣老大许文强是怎么把冯敬尧干掉的。
  
  [19]
  在我刚到六安不久,我给李雪写了信,几个礼拜过去,我渐渐不期望李雪的回信时,却收到李雪的来信。李雪的字迹很漂亮,仿佛能看到她婀娜的身段,如花的笑容,李雪的信让我不知所措,紧张莫名,心跳快得要窒息,这是我盼星星,盼月亮不期而至的礼物。她给了我很多鼓励,要求我在他乡争取进步,然后杀回省城跟她一起享受生活。
  我知道她的意思,她在给我信心,让我努力学习,只有回到合肥才有机会与她共度未来。难道我不想吗?在无数个深夜,面对孤独的墙壁,躺在床上,眼前总似乎浮现李雪的样子。不错,小花是常在我身边,与我零距离,但是青春期朦胧的爱情意识告诉我,李雪才是我真心喜欢的,小花缺少足够的魅力吸引我。我发现女孩子的魅力是与生俱来的,能够发生美好感觉的也是在一刹那间就注定的,于是,我有理由相信,李雪足以让我眼前一亮,而小花只能使我白内障。
  虽然我并不中意小花,可我却因小花负了伤。被人殴打我觉得没什么,但是被人用刀子捅就有点怕怕了。刀子可不是好玩的,持刀者若手头一慌,或一紧张,会让人当场毙命。他们的目的很清楚,刀子捅来的方向是朝着我的心脏来的,我下意识的用手去挡,右手中指便很不幸中的,一道二厘米的伤口象乐颠了的嘴巴。
  其实,我没招惹他们,我骑车回舅舅家,到了一片幽静的树林时,我想下车找个地儿撒泡尿,还在张望就被他们拽了下来,在拽之前他们先伸出手拦住我的自行车,手势还是满标准的,我猜测他们是交警队伍中的败类。他们脸上漾着杀气,眼睛里透露着狠劲,我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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