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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部分

重生爬坑王-第127部分

小说: 重生爬坑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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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差不多应该有咱们苏家的一半家产?”苏华健歪着头想了想说道:“至于具体价值多少,杨公子,你懂的。这个真的不太好估计。”

    “一半家产?”杨凌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照自己这样大手大脚的花钱。这苏家一半的家产,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攒下来啊。“不知道苏老板希望我做些什么事呢?”杨凌当然知道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就连泔水还要一块钱一桶呢。

    “很简单,我要杨公子的人。”苏华健笑眯眯地说道。

    “靠!你个死玻璃!”杨凌起身大骂道:“你以为我是什么样的人,一半家产就想收买我的人?你做梦!除非你把整个家产都送给我,我还能考虑考虑!”

    “这个不好,我膝下只有一儿一女,如果把家产都当了女儿的嫁妆,这个对犬子似乎有些不太公平啊。”苏华健为难道。

    “你的意思是,你那一半身家是苏小姐她的嫁妆?”

    “对啊。”苏华健诱惑道:“你看啊,只要杨公子和我苏家结为秦晋之好,不仅可以得到我苏家的一半家产,还可以白得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杨公子,我的女儿虽然娇蛮了一点,但是的确是一个大美人,这点你得承认?咱们都是做生意的,这生意怎么看也不算亏?”

    说实话。杨凌心动了,这苏华健又是美人计的,又是糖衣炮弹的,没法不心动。不过杨凌脑海里忽然闪现出沈老头那张狰狞的面孔,杨凌立刻清醒不少,还是笑着拒绝道:“算了。算了,苏老板的一番好意。我还是心领了,你想必不知道。我那未过门的妻子,是沈相国的宝贝外孙女,让苏小姐给我当妾,我真的无福消受。”

    “没关系啊,我那女儿当一个平妻,我是不介意的。”

    至于吗?为了将自己女儿嫁出去,这么大费周章的,你女儿可是二十岁都没到啊,又不是什么女博士或者剩斗士。咦,好像哪里不对,杨凌忽然想到,苏晴岚那小妞能逼得自己老爹经常跳河,这样的妻子谁敢娶?杨凌想到这里,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冷战,更加坚决地拒绝道:“那个苏老板一片好意,我真是只能心领了,苏小姐她,昨晚可拿着刀呢!”

    “额……”没杨凌这一提醒,苏华健也想到了这样的事情,随即解释道:“那个我女儿可以放回家当一个镇宅神兽嘛,你知道的,镇宅神兽通常都是很凶的,但是有了镇宅神兽的庇佑,想必杨公子从今往后的家宅也能更平安不是?”

    还平安?万一她醋性大发,或者凶性大发的时候,连老爹都敢拿刀砍,老公更是不在话下了。杨凌拒绝道:“哎呀,我这头忽然又觉得很晕了,苏老板请便,我再去睡一觉。”说完不等苏华健告辞,就飞也似地逃回了床上,深怕再聊这个话题。

    苏华健失望地站起身来,自言自语道:“乖女儿啊,你爹已经尽力了,只能帮你到这了。”

    杨凌舒了一口气,没错,苏华健提出的条件的确是太容易让人动心了,可是,一边有沈老头在上面压着,一边有苏晴岚那种精明强干、还有点泼辣的性格,娶了她,就算有一座金山,恐怕自己都没命花啊。

    算了,算了,不想了,想多了让人糟心,杨凌叫上二师兄几个人,准备出去逛一逛,就当是散心了。在门口拦着小二问道:“这江宁城有什么好去处吗?”

    “杨公子要出去啊,咱们江宁城的话,这夫子庙和狮子桥可以去逛一逛的。”小二答道。

    “庙啊,老子对那些神仙啊,菩萨什么的,没什么兴趣啊。”杨凌摸着下巴,问道:“这夫子庙供得是哪个菩萨啊,这名字怎么这么拗口?”

    小二擦擦汗,说道:“杨公子有所不知,这夫子庙既不是供的神仙,也不是菩萨,而是孔圣人。夫子庙一带,因为贡院在那的缘故,所以周围一带多是贩卖书籍、笔墨,以及一些风雅无事的地方……”

    小二还没说完,杨凌就打断道:“那地方,肯定空气里都充满了一股酸味,这样的地方,跟我八字犯冲,更不能去了。”

    “因为读书人多,所以各家的闺中小姐,也都喜欢去那里逛街的,”小二刚顺着思路说完,见杨凌拒绝了,赶忙说道:“那既然这样,小的带杨公子去狮子桥一带,转一转好了。”

    “等一等,你刚才说什么?夫子庙那里有很多小姐?”杨凌耳朵一紧,赶忙问道。

    “正是!夫子庙那里出了不少为人称道的风流韵事。”小二老老实实答道。

    “哎呀,这么一个美好的地方,不去不就是太可惜了吗?”杨凌一拍大腿道。

    “可是,杨公子不是说夫子庙那里跟杨公子的八字犯冲吗?”小二小声嘀咕道。

    杨凌瞪了一眼那小二道:“你懂什么,那里有如此多的纯情少女,等着本公子去玷污,不是,是解救,如此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虽千万人,我亦往矣,这叫做情操,你懂不懂?再说了,老子不还带着和尚了吗?这和尚煞气重,有他在边上,我还是很安心的。少废话,前面带路,要是本公子今天没玩得尽兴,回头就让你们小姐把你开了。”

    一听涉及到自己的饭碗,小二立刻老实了,前面带路。从客栈出来,往东走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就到了夫子庙,果然如那小二所说的那样,这里基本的店铺都是跟读书人有关的东西;也一如杨凌所说的那样,空气里也都有一股子的酸气。不过没关系,女孩子果然跟店小二描述的那样,的确很多。

    一个地方的风气,其实很大程度上是跟那个地方的经济实力挂钩的,通常来说,经济好的地方,这风气也会比较开放一点。江宁显然就属于那种风气很开放的地方,各种还没有出阁的闺中小姐,在婢女的陪伴下,落落大方地走在大街上,穿着五彩斑斓却又轻薄的纱衫,操着一口吴侬软语,就这样缓步走过自己的面前,有那些胆大的,居然还不时向周围放几下电。

    杨凌心里大呼,这地方果然是来着了,赶忙站定,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身体倾斜,又用手轻轻划过自己的秀发,眼神里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战意,嘴角挂着愤世嫉俗的笑容。

    小二看着杨凌这奇怪的动作,心说杨公子果然有先见之明,这地方果然跟杨公子的八字犯冲,这刚来,杨公子就中了邪。小二急忙看向二师兄,说道:“这位师傅,你还是赶紧看看,这杨公子是不是中邪了?”

    二师兄作为杨凌的忠实走狗,鄙夷道:“屁的中邪,他这是在整理仪容呢,准备勾搭这大街上的小姐呢。”

    杨凌站直身体,赞道:“二师兄啊,不枉我平时对你好,这可是我的关键时刻,你一会配合一点,别给我掉链子,不然回头罚你没鸡腿吃。”

    二师兄为难道:“老板,这个不好,出门前,沈相国交待过的,要我看好你,凡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孔小姐的事情,回去以后都要向沈相国报告的。”

    “中午加一只烧鸡,你当什么都没看到,再多的话,就没有了。”杨凌直接开出条件。

    “成交!”二师兄干脆利落地答道。

    交易达成,杨凌潇洒地打了一个响指,说道:“走!都给老子把腰板挺起来,有如此多的无知少女等待着我们去解救呢,兴奋点!”未完待续。。

第二一四章 英雄救美() 
江南女子放得开的程度简直让杨凌这个具有现代灵魂的人都吃不消。比如杨凌看着前方,忽然出现一个女子,光看背影就觉得婀娜多姿、摇曳生姿了,杨凌整理了一下仪容,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走到那个女子背后,轻轻说道:“小姐,这有一块板砖,不知道是不是你掉的呢?”杨凌心道老子终于今天有机会实践一下网上学习来的各种搭讪姿势了。

    不过很显然杨凌忘记了,网上还有另外一个词语,叫做“背影杀手”,显然杨凌搭讪的第一个小姐就是属于那种,一转过来,满脸的雀斑也就算了,朝天鼻,大咧嘴,外加一口的大黄牙,长得实在太让人意外了。杨凌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倒霉,明明满大街的美女,自己初次搭讪,却能搭到如此的极品,只恨自己出京之前没买几张彩票压压惊。

    那小姐看到杨凌如此俊美的脸庞,也是心中一动,眼睛里闪烁这光芒,略带着一丝羞涩问道:“这位公子高姓大名,家住何方,家里有几口人,不知道家里还少不少一个当家主母?”

    杨凌想哭,你问得如此直白,就算是一头猪,估计也要吓跑的。杨凌恨不得糊那小姐一脸的板砖,也算是帮她整容了,可是还是呵呵道:“那个啥,我忽然想起来了,这块板砖一定是前面的那位小姐掉的。告辞!”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

    那小姐一看,难得有人来向自己搭讪,又是如此年轻帅气的一个公子哥。哪能如此轻易放走,赶忙在杨凌后面追着叫道:“哎呀。那位公子,不过是一块板砖。无所谓的,咱们说说话,谈谈情,我的嫁妆里有金砖的。”

    杨凌内牛满面,别说是金砖了,这个时候,你就算给老子一座金山,老子也无福消受啊,说不定什么时候半夜一醒来。忽然发觉自己身边有一个异形,还不吓得心肌梗塞啊。

    杨凌越跑,那小姐越追,被杨凌打发在一边等待的随从,一见只不过短短一盏茶的时间内,杨凌居然就落得被一个女子满街追杀的境地,纷纷艳羡起杨凌无敌的魅力。二师兄托着自己的下巴,是不是考虑中午的时候再敲诈杨凌一只鸭,因为就在刚才。二师兄听说了,江宁的人喜欢吃鸭。

    “还看!”杨凌一边跑,一边对人群这边叫道:“快来人护驾,不然本公子就要被人抓走当上门女婿去了!”

    随从这才纷纷反应过来。赶忙跑过去,掩护着杨凌狼狈不堪地撤退。

    杨凌坐在一个花坛上喘着粗气,愤愤不平道:“啊。老子怎么就这么倒霉啊,好不容易可以从容地当一回纨绔。上天还这么玩我!第一次是多么重要的时刻,居然就让我留下了如此惨痛的阴影。老子岂不是回头就要去抓几副凝神静气的药?”

    “啊,杨公子要喝药啊?”小二殷勤地说道:“小的知道这附近就有一所药堂,还提供代煎的服务,要不小的这就去给杨公子抓来?”

    “也行!”杨凌点点头道:“那你去,记得让他们用十碗水煎成一碗水,然后倒掉,把药渣带回来,再倒在我刚才的那个地方。”

    “啊?”小二很不解地问道:“杨公子,你这是要干什么?”

    “干什么?镇邪!”杨凌没好气道。

    这里面还是二师兄最吃得准杨凌的脾气,捂着肚子,哭着脸对杨凌抱怨道:“老板,这时候也不早了,咱们是不是该吃饭了?”

    “吃!吃!吃!你个吃货!没看你老板吓得灵魂出窍了吗?”杨凌恨铁不成钢地骂着,然后一抬头,果然日上中天了,起身拍拍灰尘说道:“行了,既然都到这个点了,咱们先去吃饭,等老子吃饱了,咱们接着再战江湖,必须让江宁城里留下老子的传说。对了,这附近有什么好吃一点的小食吗,不用那种正儿八经的大馆子。”最后一句话是对小二说的。

    “有!”小二赶忙推荐道:“咱们江宁的鸭血粉丝汤也是一绝,正好夫子庙这有一家百年老店,滋味很是不错,不瞒杨公子,小的也只敢领了工钱的时候,过来尝一尝鲜。”小二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

    “行了,就那家了,你前面带路。”杨凌点点头。

    不多时,一行人来到了这所谓的百年老店,别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这桌椅一看就有年头了,上面全是油花。店伙计见来了客人,看样子又是大客户,赶忙上前笑着说道:“客官,你想吃些什么?”

    杨凌又不是那种冤大头,对身边的导游说道:“你看着点,平时一些舍不得吃的,也点一些来,老子请客。”

    杨凌被引着坐到了靠窗的位置,从这往外看去,夫子庙门口人来人往尽收眼底,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观光位置。

    不一会,店伙计用托盘装了几大碗鸭血粉丝上来,上面飘着几茎嫩绿的香菜,闻着还是挺香的,杨凌赞一声,说道:“不错,不错,的确很香!”

    店伙计与有荣焉的说道:“客官有所不知,咱们李记的鸭血粉丝汤,那是江宁城里出了名的,这粉丝必须是用上好的绿豆粉所制,晶莹剔透,但是咱们李记最出名的还是那一锅熬了百十年从没有熄过火的老鸭汤,一年一年沉淀下来,这汤也是越来越鲜。”

    就在店伙计为自家产品吹牛打广告的时候,二师兄忽然拍案而起道:“你这小二,为何如此厚此薄彼,为什么人家碗里都有什么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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