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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法老王之咒-第4部分

小说: 法老王之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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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酒入怀,让我混乱的思想一点点冷静下来,开始了缜密的思考:“明月在这场劫案里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她知道内幕的话,完全能够不费吹灰之力领到警方的赏金,但她现在不要钱,反而是要跟我合作?难道她能从我身上得到超过五万美金的报酬?”

 

  我想不通自己能给她什么,当然我可以给她现金,五十万、一百万甚至更多。反过来想,她从某些无名金字塔里偷出来的文物,任何一件也能卖到这个价钱,何必费那么大力气恳请与我合作?

 

  电话又响了,是一个我熟悉的号码。

 

  我接起电话,对方只“喂”了一声后便陷入了沉默。电话彼端的那个人一向就是如此行事,沉默而木讷,惜字如金。

 

  “老七?”我叫他的名字,嘴角忍不住浮上笑容。

 

  一年之前,两个无聊之极的人曾替他数过,平均每天说话不超过七句,每句话不超过七个字,与别人通电话的时候至少要沉默七分钟以上才开始讲主要内容……那么多“七”,但他的名字“田七”却并非因此而来。

 

  “鹰。”他迅速回应我。

 

  我愣了一下,他的反应好像从来没有如此敏捷过。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明天到埃及,要杀人就给我电话。”四句话,二十四个字,言简意赅之极。

 

  “老七,我还不想杀人,假如冷馨在对方手里,除非有万全把握才能开杀戒。”我也不多说一个字的废话。

 

  他沉默着,足足一分钟后才再次开口:“好,你说,我听,要杀谁,就杀谁。”然后,他轻轻地挂了电话。

 

  我不禁摇头长叹:“这家伙,似乎除了杀人根本不考虑任何事,就如流水线上的协作工人一样,只关注于自己眼前的事,绝不旁顾。”

 

  田七是一个杀手,在华人世界里相当有名。

 

  他的最经典战役是在曰本冲绳岛刺杀山口组七分会的上野重男,孤身一人潜伏于冲绳最著名的横带温泉水下,等到上野重男脱衣下水、离开保镖们的层层护卫之后,暴起突进,一刀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那一次,上野重男的血将温泉染成了绛红色,并且他麾下的五个得力保镖也被田七单刀格杀。从此,田七一战成名。

 

  还有一次,田七在越南的河内刺杀一名越青帮的香主,他凿开河面的坚冰潜泳进入敌人的庄园,然后一直躲在水下,等到黎明对方到河边散步时,破冰而出,一刀斩下他的首级,然后原路返回。

 

  今天,他在全球杀手榜上排名第七,绝非侥幸,而是凭借着孜孜不倦的“杀人”磨砺才成功地站在这个位置上。在他前面,还有六位绝顶高手拦路,也包括拥有“杀手之王”之称的美国人海维森,但我相信,只要田七坚持“杀”下去,就一定会超过其他六人,成为天下无敌的“杀手之王”。

 

  他肯来埃及帮我,让我心里有不小的感动。因为我已经不是江湖人,不可能给予别人更多。酒很冷,但我的心却因为有田七的这个电话而逐渐变得温暖起来。

 

  ?
 


  正文  卷一黄金之海第一部神秘失踪 3黄金之海身在何处?
  ( 本章字数:9800  更新时间:2009…7…16 22:37:50)

  第二个电话是在我开始喝第二杯酒的时候打进来的,刚一接起来,一阵尖细古怪的笑声便响起来:“鹰,猜猜我是谁?猜猜我跟谁在一起?猜猜我现在在哪里?哈哈哈哈……”

 

  听筒里同时传来的还有舞女们放浪不羁的笑声、交杯换盏的吆喝声、尖锐粗野的口哨声,混乱之极。 

 

  “不必猜了,你是司空摘星,现在在一家阿拉伯夜总会里,至于跟谁在一起嘛——除了你的黑客死党蔡小佛,还会有谁?”我一连串地解答他的问题,毫不停顿。

 

  “神偷之王”司空摘星、超级黑客“佛爷”蔡小佛向来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喜欢一起闯祸、一起逃难、一起搞各种稀奇古怪的把戏,而且是一起去夜总会甚至一起喜欢同一个舞女。他们虽然不同名同姓更不同父同母,却臭味相投如一对双胞胎一般。

 

  “全猜对喽!鹰,我就知道,任何事都逃不过你的推理。这样,我们发现了一件很好玩的事,邀请你一起参加,好不好?”司空摘星压低了声音,但电话随即被另一个人抢了过去,也是同样尖细的笑声——

 

  “鹰,那件事是我发现的,与‘黄金之海’有关,你玩不玩?嘿嘿,上次我自告奋勇去伦敦皇家蜡像馆做模特被人家拒之门外,这一次,咱们搞几千吨黄金出来,自己开一个黄金铸像馆,想做谁就做谁,怎么样?”

 

  那是蔡小佛,一个不好好上学但却对黑客这一行业无师自通的天才怪人。

 

  我的回答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很好。”

 

  这两个人只会胡闹,从来没搞出一件正正经经的好事来,而且谁帮他们、谁接近他们必定就会被连累,绝无例外。

 

  两个人的笑声同时停了,话筒里只剩下舞女们的浪笑。

 

  我皱皱眉:“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若是放在平时,我只要赞一声“好”,两个人早就眉飞色舞、欢呼雀跃起来了,这次却是大大的不同。

 

  过了半分钟,司空摘星才长叹一声:“佛爷,我就知道鹰会这么说。”

 

  蔡小佛跟着长叹:“我也知道,而且早在你说要告诉鹰之前就知道。”

 

  司空摘星大怒着:“什么?你明知道鹰会这么说还要我打电话给他?”

 

  蔡小佛也咆哮起来:“当然,有这么好的事不告诉鹰还告诉谁?”

 

  两个人把电话这端的我当成透明人了,只顾自己吵,根本忘记了要继续说下去。有人在角落里醉醺醺地叫起来:“听啊,有两个傻瓜在谈‘黄金之海’!哈哈,傻瓜,真是傻瓜,这些老掉牙的话题,怎么还有这么多东方傻瓜相信呢?他们——”

 

  话筒里传来“嗵”的一声响,紧接着是那人的极度惨叫声。他说别人傻,自己才真是傻到家了,司空摘星的“分筋错骨手”,蔡小佛的“春风拂槛指”都属于杀人不见血的上乘武功,即使只练到两三成的功力,也足够把一个普通人弄得死去活来了。

 

  等到话筒那边的喧闹告一段落,司空摘星的声音才重新出现:“鹰,我们现在过去找你好不好?是不是月光大酒店一八零八号房间?”

 

  我听到尖锐的警笛声,只能苦笑着应答:“好,我等你们,不过警察要拘捕你们之前,记得报米兹警官的名号,然后说你们是陈鹰的朋友。记住,千万别打警察,那样的话,我只能去监狱里抢救你们了。”

 

  电话匆匆挂断,我对这两个活宝真是佩服到家了,明明是一件简单之极的小事,一经他们的手立刻变得惊天动地,而且大多数时候要闹到警察出面清场才算终止。

 

  关于“黄金之海”这个话题,两个人这已经是第六次提及,当然,前五次都是场场虚惊,无疾而终。没办法,他们还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属于心理学家所说的“畸形天才”,性格中充满了不健全因素,所以才会步步闯祸。

 

  我打电话给总台,叫了一桌丰盛的宵夜进来,还有一整箱百威啤酒。两个人都酷爱这种啤酒,称其为自己“灵感的源泉”,按照他们每年消耗的啤酒数量,完全够得上百威公司的白金贵宾客户了。

 

  凌晨一点钟,房间的门铃被狠狠地摁响了,伴随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踢门声。除了他们,任谁都无法把“敲门”这一简单动作演化成一场暴力游戏,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两个人患了重度的“儿童性躁狂症”,身体里蕴含着发泄不完的暴力倾向。

 

  我开门,两个穿着破旧牛仔套装的年轻人跳跃着冲进来,连握手寒暄都没有,直奔餐厅而去。经过客厅时,随便把肩上的破牛仔背包甩在酒店昂贵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仍旧当我是透明人。

 

  开罗是北非最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它的夜生活与港岛类似,也称得上是“不夜之城”。

 

  我开了电视,转到国际新闻频道,里面正在播放一组世界各国反恐怖主义游行的图片。

 

  “鹰,冷馨的事有没有结果?”司空摘星终于记起了我。

 

  我摇头:“没有。”

 

  “要不要我进入埃及司法部和国防部的资料库看看?我知道,军方和警方对于沙漠恐怖组织的分布情况了如指掌,只是没腾出空来进行清剿罢了。在我看来,他们这群家伙根本成不了大事,绝对比不上中国的老祖宗,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照我说,派几个装甲师进沙漠,枪扫炮轰,没几个回合,恐怖分子就全部倒下了,岂不爽快?”蔡小佛每次说话,都是洋洋千言,离题万里。

 

  当他们的脸转向我时,眉骨、额角上赫然伤痕累累,嘴角也肿了一大块。

 

  我寒着脸问:“你们是不是又打警察了?我刚刚叮嘱过一遍,你们怎么——”

 

  司空摘星委屈地大叫:“当然,你说的我们怎么会不听,可是第一批闯进来的是便衣警察,你让我们怎么办?”

 

  我气得语结,转而气急而笑:“便衣警察不也是警察?”

 

  对于他们而言,世界上仿佛没有纪律、法律、规矩这种事,即使是在同样的事件上吃亏一百次,照样会犯第一百零一次错误。

 

  蔡小佛正在啃一根生煎羊排,啪的一声掷回盘子:“司空,我早说过,鹰虽然是人中龙凤,但古人说的一点不错,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傲然站起来,抽出两三张纸巾胡乱地抹了抹嘴,表情变得非常严肃。

 

  长期的熬夜与营养不良造成了他眼皮缸、脸色蜡黄的病态,身体也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看上去单薄纤弱。这一点,司空摘星与他是完全相同的。唯一不同点,是司空摘星要比他高出几厘米,嘴唇上的茸毛也稍微浓密一些。

 

  “错,鹰是人中龙凤,就不可能是燕雀。如果把他比做龙凤,我们呢?岂不是龙中龙、凤中凤?佛爷,你就爱胡乱打比方,这可不好。”司空摘星也站起来,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酒嗝,晃晃荡荡地走到客厅里来。

 

  “鹰,我知道你又在心里腹诽我们,这一次‘黄金之海’的消息,绝对是真的,千真万确,因为我破解了黎天的绝密备忘录。他到过‘黄金之海’,亲手触摸过那些堆积如山的金块,我们只须按照他所说的路线图深入沙漠,就能毫无意外地找到那地方。”

 

  两个人交替说着,不给我任何插嘴的机会。

 

  我皱着眉听他们毫无逻辑性地说着,笼统地感觉那又是一个“藏宝图故事”的翻版,但“黎天”这个名字吸引了我。略一思索后,我陡然举手,打断蔡小佛的滔滔不绝:“佛爷,你说的‘黎天’,可是一个代号‘扫雪工’的人?”

 

  蔡小佛一怔:“对,鹰,你知道他?”

 

  司空摘星蓦然大笑:“佛爷,你脑子进水了吗?也不想想鹰以前是在什么部门工作的,他认识的人比你吃过的米都多,难道连大名鼎的‘扫雪工’都不知道?”

 

  他每次大笑的时候,小眼睛和单眼皮都会缩成两条月牙形弧线,陷入暂时的“闭眼失明”状态,鼻梁上的细小雀斑更是急遽地聚合在一起,变成了一幅形势古怪的小型地图。

 

  蔡小佛不悦地瞪圆了小眼睛:“照你所说,美国总统得认识所有的选民?海豹突击队的管理者要认识所有的队员?或者你是小偷,就得认识天下所有的小偷?”

 

  他最喜欢扯东扯西,不着正题,属于无理也要赖三分的角色。在他的生命当中,唯一清醒的时候就是坐在电脑前的那段时间。

 

  我提高了声音:“喂,你们两个老实坐好,把事件经过详细讲一遍,谁讲得好有奖励!”

 

  时间流逝得很快,没几个小时就到天亮了,我可不想跟他们夹缠不清地啰嗦下去。

 

  蔡小佛又是一声怪笑:“鹰?你能提供什么奖励?我们发现的可是‘黄金之海’啊,地球上最大、最神秘的宝藏,比起‘沙漠之狐’隆美尔的宝藏、希特勒的藏金、萨达姆的遗产等等都要多。我想不出,你还能拿出什么令我动心的东西?”

 

  我伸出右手食指:“一套令你击键速度提高十倍的点穴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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