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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部分

我的绝世美女校花老婆-第4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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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下,看不出其相貌俊朗与否,但是,这青年的满头白发在这满地黄沙上,却是很显眼的。

    沙漠上的动植物很少。动物有猫鼬、响尾蛇,植物有仙人掌,还有一些荆棘草,都是很耐旱的生物。

    这青年,已经在这片黄沙地上走了三天,靠着顽强地毅力,他硬是坚持了下来,只是脚上那双鞋子却是破了,甚至都已经露出了脚趾。

    “呼!”

    一道狂风,席卷起很多黄沙,打在那青年的脸上。

    “呸呸,老子在这黄沙地上,都快走了三天,连个狗屁人影都没用。”

    这青年满头白发,蓬乱不堪,而且在发丝之间,都是一些黄沙,这让那青年很是恼火。

    “该死的,老子要吃肉,一年了。待在秦始皇陵,老子啃了一年的苔藓,喝了一年的苔藓露水。尴尬……”

    这青年苦笑了几声,摸了摸手腕,说道:“看把老子瘦的,都皮包骨头没有肉了。等老子回到江北市之后,一定要大吃特吃一顿。”

    “话说,我现在到哪里了?黄土高原?距离江北市,还有两千多里路……”

    这青年无奈地苦笑着,都快哭了,说道。

    哒哒哒!

    但就在这时,几只骆驼,却是出现在这青年身边。

    “年轻人,我带你一程。”

    那骑着骆驼的男子,有着黝黑色的皮肤,还有一双枯涩的眼睛,身体很精瘦。

    这青年,丝毫不犹豫,拉住那男子的手臂,就跳上了骆驼。

    还不错……

    除了有点屁股痛。

    很快,这几只骆驼,就又开始上路了。

    “年轻人,你是从哪里出来的?我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那精瘦汉子不会说普通话,说着很地道的内陆口音,但好在,叶轩对语言方面很精通,轻而易举就听懂那精瘦汉子所说的话。

    “我从地底下。”

    这青年便是叶轩,他咧嘴一笑,没丝毫地隐瞒,笑说道。

    “大哥,这家伙,怕是一个智障。”

    跟在那精瘦汉子,同样骑着一只骆驼的青年,低声说道。

    “……”

    叶轩顿时一脸无奈地表情。

    “老二,别胡乱说话。”

    那精瘦汉子当然知道,叶轩并不是智障,而是一个沦落至此地的悲苦人,因此,他就带着叶轩返回家。

    可当那精瘦汉子,刚带着叶轩返回蒙古包,一个肤色暗黄的妇人,就赶紧从蒙古包之中冲了出来。

    “达达鲁,齐尔哈鲁那个混蛋,把咱们女人抓走了。”

    那肤色暗黄的妇女,神情十分地急切,眼角处还有泪水在打转,赶紧的说道。

    “什么?”

    被称作达达鲁的男子,自然就是那个在沙漠上带叶轩一程的精瘦汉子,顿时眼睛里抹过了狠厉之色,他怒吼道:“那个该死的混蛋。”

    “达达鲁,你可千万别冲动。齐尔哈鲁那家伙,会武功,而且很厉害。咱们去禀报给部落首长大人,让他去救咱们女儿。”

    那肤色暗黄的妇人,泪水像豆粒一样滴落出来,哭声说道。

    “都是蛇鼠一窝的混蛋,等到那时候,咱们女儿可就完了。”

    达达鲁内心里愤怒极了,从骆驼上一跃而下,拿起一个铁锨,就朝远处的蒙古包部落冲了过去。

    而这时,还坐在骆驼上的叶轩,却是露出了一脸无奈地表情,他从骆驼上跳下来,走到那肤色暗黄的妇人身前,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情况。

    原来,他们这些人,是游牧部落,而达达鲁有一个女儿,可是部落首领的儿子齐齐哈鲁,却很喜欢达达鲁的女儿。

    但是,达达鲁的女儿,却并不喜欢齐齐哈鲁。因此,齐齐哈鲁只好来硬的,强行将达达鲁的女儿给掳走了。

    好吧,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真的是老掉牙的故事,但这在偏远和不发达的游牧部落之中,却是真实存在的。

    叶轩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可即使这样,叶轩还是懂的报恩的。

    因此,他不再犹豫,赶紧的朝远处追去。

    (本章完)

第725章 大魔头

    游牧部落,是极度落后的。这在华夏,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在其他城市都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游牧部落,却选择以牛马羊赚钱,只是这种方式,就足够落后的。

    但是,正因为游牧部落很少有金钱交易,也让游牧部落的人,变的很单纯。不过,那部落首领的儿子齐齐哈鲁,却是一名刚从外地上完学回来的大学生,经常研究片子,懂得的姿势比较多,想要在这个游牧部落,练一练他从波多野结衣身上学来的姿势。

    大学原本是象牙塔,教书育人的地方,是读书人聚集的地方,但后来才知道,读书人下作起来,还不如牛羊猪狗,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那齐齐哈鲁,在大学就是经常研究片子,不是欧美曰的不看。毕竟,国产在这方面,还是很逊色的。

    齐齐哈鲁研究片子,学习知识,哦不,学习姿势,但在城市之中,却没有实践的机会。现在好不容易回到部落之中,当然要将在片子之中学习到的姿势,好好地练习一番,免得忘记掉了。

    因此,齐齐哈鲁盯上了达达鲁的女儿,达达琪。

    当达达鲁冲到游牧首领的蒙古包时,他手里的铁锨已经被其他部落的人,给夺去了。

    除此外,达达鲁好像还被人夯了一块板砖,原先那憨厚诚实的脑袋,却是被人砸出了鲜血。

    在一些落后的地方,谈法、谈钱,都是没意义的。真正有意义的,当然是权力和实力。齐齐哈鲁,是部落首领的儿子,试问其他的游牧民,会不帮齐齐哈鲁吗?

    天哪!可千万别太幼稚了。为了一个普通的游牧民,得罪部落首领的儿子,除非脑袋被木门给夹了,才会做出这种智障的举动。

    齐齐哈鲁和禽兽是没区别的,他早就将达达琪脱光扔到了床上,但好在达达鲁来的及时,不然的话,达达琪早就已经被齐齐哈鲁就地正法。

    齐齐哈鲁命令其他人,将达达鲁狠狠地按在地上,暴揍了一顿。

    达达鲁,为人憨厚老实,在这时,却是被打出了血,看样子,那腿还一瘸一瘸的。

    叶轩穿着破烂,来到蒙古包群,走到人群的后方,看着跪在地上,被几个精壮汉子打的狼狈不堪的达达鲁,不禁苦笑了几声。

    使用武力,尤其是拳脚,是这个世界上,做毫无意义的事情。毕竟,在权力的面前,武力根本不值一提。

    齐齐哈鲁脸庞很尖瘦,像是一只会说话的猴子一样,用脚狠狠地踩着达达鲁的脸,轻蔑地耻笑道:“傻比,老子就算弄了你女儿,你他妈又敢怎么样?”

    “你,你……”

    达达鲁哭了。

    直到……

    齐齐哈鲁的脑袋,“噗通”一声,掉在地上,还在“咕噜噜”的冒着鲜血时,达达鲁都在哭泣。

    是的,齐齐哈鲁在用脚踩着达达鲁的一瞬间,叶轩用手指,斩出了一道剑芒,将齐齐哈鲁的脑袋取下了。

    这一剑,应该叫……!

    “伟人的善良,总是那么的虚伪,还是我更实在一些。”

    叶轩呵呵一笑,他在秦始皇陵的地宫之中,先是修炼了,之后又修炼了接近一年时间的剑法,现在的叶轩,已经是刀剑双修的修真者。

    至于力量……那是个什么东西?很重要吗?

    叶轩轻笑了几声,赶紧从人群中挤了过去。

    一些精壮的汉子满脸怒色,看叶轩不顺眼,想抬手去打叶轩。

    可那手还没落在叶轩身上,就已经“咔嚓”一声,在空气中被斩断开来,鲜血淋漓。

    不过,只是手臂断了,可没办法让叶轩手下留情。毕竟,叶轩可不是慈善家,如果不是他心慈善念,那些精壮汉子的命,恐怕早就没了。

    当然,以叶轩的实力,杀死那些精壮汉子,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听到“噗噗噗”人头掉落的声音。但叶轩不会滥杀无辜,因为他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大魔头。

    斩断三四个精壮汉子的手臂后,那些精壮汉子顿时间一哄而散,他走到达达鲁的身前,将满脸鲜血和泪水混杂在一切的达达鲁,从地上搀扶起来,笑说道:“达达鲁,给你这个东西,带着你的家人离开这里,到城市中买一套房子住。”

    “啊?”

    达达鲁顿时愣住了神,眼泪戛然而止,但当他抬头看向还在“咕噜噜”冒血的齐齐哈鲁的脑袋时,他顿时惊住了神色,看向叶轩的眼神之中,更是多了几分恐惧之意。

    “这,这东西,我不敢要。”

    达达鲁很害怕叶轩,沉声说道。

    “那我命令你要!”

    叶轩眼神一冷,将一块玉佩扔在达达鲁的身上,狠声说道:“如果你不拿着这块玉佩到城市之中生活,我就杀了你们一家人。”

    “啊?我听你的,我全都听你的。”

    达达鲁赶紧接下那块玉佩,揣在怀中,跑到蒙古包之中,将他女儿达达琪带走,带着他的妻子儿女,远远地离开这混乱不堪的游牧部落。

    “呵呵,那块玉佩,是我用碎开的和氏璧磨成的。其价值……我想十几个亿,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叶轩盯着达达鲁急匆匆远离的模样,不禁笑了出来。

    “这世道,好人难做,还是坏人好一些。”

    叶轩苦笑了几声,说道。随即,他在游牧部落中,找到一匹马,扔下一些钱,就离开了这游牧部落。

    叶轩从来都不是什么圣人。但同样,他也绝不会是恶人,他要做的,只是在他看来是正确的事情。

    那些正确的事情,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错误的。但只要叶轩认为那是对的,叶轩就一定会坚定地做下去。

    如今,距离三年之约,已经越来越近,叶轩能感觉到,留给他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在这仅剩下的七个月之中,叶轩必须尽快地提升实力,以便应对蜀山剑门、昆仑少林,还有川西唐门。

    敌人很强。

    但敌人再强,叶轩都不会怕,因为叶轩从没怕过。

    ps:终于回到华夏了!还有七个月,三年之约就要到了……

    (本章完)

第726章 你还好吗

    作为国家性质的经济贸易中心,江省的发展一直都是首屈一指的。而在江省中,江北市的经济发展,尤其为最,其次是江南市、江东市。

    当叶轩来到江北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天边的晚霞渐渐地被烧红,凛冽的寒风,在耳畔间“呼呼”作响。

    叶轩穿着破烂,甚至露脚趾的鞋子,蓬松的头发之间还有一些黄沙,至于身上,就更是不用提了。他在秦始皇陵地宫中,待了长达一年之久,在这一年中,叶轩一心一意的投入到修炼之中去。正因如此,叶轩现在的实力,才发生质的改变。

    叶轩用手拍了拍头发,黄沙在头顶“沙沙”作响,掉落在地上。随后,叶轩将身上那一身破烂的衣服,稍微地整理一下,就朝着都市丽人走去。

    很快,都市丽人。

    都市丽人是一家经营女性内衣的公司,内部员工很多都是女的。当初,叶轩刚来江北市时,就是到这里工作。时隔几年,叶轩重新回到江北市,并再次来到都市丽人。

    当叶轩站在都市丽人门前,有一位穿着ol制服,脚上是一双十公分高跟鞋的女士,很果断地扔给了叶轩一个钢镚,口中还喊道:“臭乞丐,赶紧去别处要钱。”

    “……”

    叶轩顿时露出一脸无奈地表情。

    要钱?

    真的是呵呵了!放眼整个华夏,可曾有他这么帅,他这么有气质的乞丐?显然没有。

    叶轩轻咳了几声,抬起那一双有些枯涩的眸子,盯着那女士,咧嘴一笑,说道:“你好,我来找沈雪莹。”

    “……你来找沈总?”

    那女士面容姣好,明显抹过几丝诧异之色,旋即,却是大笑了起来,耻笑道:“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是我们沈总的亲戚?”

    “不是亲戚,是朋友。”

    叶轩呵呵一笑,表现的很平静,回应道。

    “朋友?就你也配!”

    那女士冷哼了一声,淡漠的喊道:“保安!”

    “玲姐,怎么回事?”

    就在那女士喊完保安后,一个腰肥膀圆的男子,从都市丽人中跑了出来,一脸谄媚奉承的模样,询问道。

    “……有点像猪八戒。”

    这是叶轩看到那保安之时的第一感觉。

    “你说谁是猪八戒?”

    那保安眼神陡然一冷,死死地盯着叶轩,恶毒的说道:“信不信老子把你废了,直接扔到太平间?”

    “你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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