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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三国之凉人崛起-第28部分

小说: 三国之凉人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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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叔要去做什么?小叔会做大将军吗?”

    “小叔要去杀偷马贼,杀了偷马贼家小叔给你买锦袍穿。”

    “锦袍啊,侄子还没穿过锦袍呢,小叔你穿过锦袍吗?”

    马越哑然失笑,看着同自己一样一身布衣的马超他一阵心酸,咬牙没让眼泪奔出眼眶,看着天真的马超笑道:“锦袍啊可暖和了,而且还好看,等着吧小叔给你买。”

    日落西山,村子渐渐陷入黑暗只有众人围坐的火堆显得更加明亮。吃饱喝足后小马超便和弟弟马休马岱靠着睡着了,马越坐在火堆旁边啃着羊腿,心中思索着怎样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好一些。这两年来马腾马宗靠着身强力壮上山打猎日子辛苦撑起了这个家,只是苦了孩子们。

    还有两位嫂嫂,尽管这西凉北地汉风比不得中原浓郁,可两位嫂嫂连一件绸缎衣服都没有让马越心中惭愧。

    这两年来马家不是没有余钱,只是家里一伙四十余口,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便花去了大半,动辄三五千大钱的衣服对于余下的钱财来说显得太奢侈了些。

    钱钱钱,马越轻抚着胸口那道五寸疤痕,满脑子几乎都被钱财所占据,如何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积累到尽可能多的财富成了当下马越心头重担。

    他已决定一旦在西凉站稳脚跟他便组建一支商队流通西域与中原并且自建牛马场放牧,汉末的河西走廊可不同于日后的荒漠戈壁,这个时代的西凉可谓水草丰茂,能够驯养出横行天下的西凉大马之地,这方土地便是最大的财富。何况手下这么多的秦胡汉子,他们认识回家的路。

    只不过这他妈的凉州,真他妈的冷。

    给火堆又添了一把柴火,马越将搭在身上的兽皮毯盖在马超和马休身上,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夜已经深了,他打算去不远处关羽彭脱那边同他们聊聊日后的打算。

    “叔父,我也想要锦袍。”

    正要迈腿离开,转身却听到不过九岁马休的梦呓,让马越停下了脚步。

    一直以来也许是因马超历史上的鼎鼎大名让马越对他喜爱非常,这孩子是马腾妾室所生不被父母喜爱,教授武艺也好平日关照也罢,不知不觉他对马超便多了许多偏袒,马休这一声叔父叫的他于心有愧。

    手心手背,终究都是自家侄儿,他这小叔做得错了。

    其实说到底,两个侄儿还都是孩子,马腾夫妇不喜马超或许也有他的原因,马越幼时丧父马腾也不过才十六岁,兄嫂二人将马宗马越养活到大,马越幼小的身体中却是成年人的灵魂,在兄嫂眼中自然懂事老成,十二岁时便提着柴刀进山打柴补贴家用。

    十二岁,马超如今也十二岁了,近年家中光景渐好人命不再薄如纸,根本用不着他去与野兽搏斗,有了安定自然也就少了历练,如今的马超终究还是少儿心态。这在马越心中无可厚非可马腾看来却是不喜,当年自家兄弟也是如此年岁早已能够独立生存,自己儿子却还在家中整日把玩木枪,做爹的心里能舒服了才怪。

    想通这些细枝末节,马越决定过段日子有了合适的机会同大兄谈一谈,毕竟这父子之间总是如此日后难免隔阂。

    俯下身子亲了亲小马休光洁的额头,将他伸出兽皮毯的小胳膊放回去,轻叹一声。

    “日后我马家儿郎人人都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

    这才迈出大步朝着关羽彭脱走去。

    “三郎,怎么不睡?”

    马越还没走到近前,关羽二人发现有动静便回头,见是马越前来便抬起酒碗朝他笑道:“三郎此时还未睡去,难不成是想白天那裴姑娘了?”关羽本是玩笑之言,突然想到什么,大手摸摸脑袋:“三郎如今年过十六,到是马家兄弟大意了,明日我便说与马家兄弟改日教你大兄便为你说一门亲事。”

    马越一听连连摆手,自家在这凉州便如脑袋系在腰带上,未能立足哪里有什么心思娶妻生子,“可不要可不要,三郎还是觉得一个人自在,倒是关大哥你与彭大哥在聊些什么,看你二人眉飞色舞。”

    关羽闻言笑道:“方才彭脱与我闲聊,说到并州刺史董卓家里的牛羊吃完了,那羌帅便送去上千牛羊,我就想啊,何时我等也能像那董卓一般威风。”

    关羽方一讲到董卓,马越心头就是一跳,说到:“彭大哥,那董卓…是什么样的人?”

    彭脱一说到董卓便有些眉飞色舞:“董卓为人仗义有豪侠之风,对待朋友极为义气,众人都愿意和他这样的人做朋友啊!”

    听到彭脱如此评价董卓,马越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历史上的董卓可是恶贯满盈之辈,可他在这凉州居然如此深得人心。马越突然没了精神,他不知历史到底掩埋了多少真相,对于自己的前路也突然变得模糊不清。

    就听关羽说道:“日后三郎在刺史门下牧马,还需事事小心照顾好自己才是。”

    马越闻言笑道:“我就是为这事来的,等牧场建好了,还望二位兄长与三郎同去助某一臂之力,三郎本想在刺史大人面前也为两位哥哥求个官职,终究还是私心过剩,三郎如今是什么材料哥哥们也都清楚,独当一面还太早了些,所以还希望两位哥哥能在我身边帮衬一二。”

第四十八章 门第有别() 
休沐日前一天下午,马越骑着家中高头大马便直奔太守府,他做弟子的给先生请安若是晚了便是不孝。如今这个时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男儿生于天地间可以胸无大志,可以不思进取,但若不孝这个人就很难出头了。

    日色渐沉,马越到了刺史府便被管家张伯一路引入偏厅,便见到刺史梁鹄带着裴氏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长子梁远次女裴莺儿走来。凉州不同中原,在这里可没有不与女子同席吃食的习惯。

    “三郎来了,一起吃饭吧。”

    席间梁鹄看马越左鬓的断发与左眼上的疤痕问道:“三郎身上为何如此多的伤疤?”

    马越的左侧头发那日在氐人村庄被断刀削断许多,后来巫医为他治伤又将被血液黏住的头发统统削掉,有些滑稽。左眼的疤痕是西域之行被一名流匪披头一刀划伤,见梁鹄发问,他挠挠脑袋面上一红说道:“发髻是前年在并州路遇氐人村庄被鲜卑贼人攻掠,被崩开的断刀削去少半头发。至于脸上则是十三那年跟随友人商队前往西域被流匪所伤。”

    虽说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可这战争受伤在所难免,梁鹄也没什么可说的,何况救人所受更是大善之举。作为大儒的弟子日后大多是会踏入官场走上仕途道路,可马越这幅面貌恐怕官场真的不是个好选择。

    叹了口气,梁鹄说道:“三郎却是受苦了。”

    这些从前的事情拿到现在让马越来说,已成为一种宝贵的财富。那些凶险经历没有让他缺胳膊断腿,于他而言几乎就是没有影响。这天下早晚要大乱,到时候天下大乱诸侯征伐,人们就只会在乎他的武艺高不高,权谋够不够格,就不会有人再注意他脸上这道疤痕了。

    裴莺儿坐的离马越不远,看着马越左脸上三寸长的可怖疤痕与马越一副回忆从前的模样笑道:“其实莺儿倒觉得眉目清秀英俊少年郎也有草包,面貌凶恶的人也未必不是靠得住的英雄好汉,何况其实马家哥哥细看也很有英武之气呢。”

    马越笑着摸摸鼻子,他比裴莺儿大上一岁,但他真还不知道他是不是个靠得住的人。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像关羽那样顶天立地不说空话只做实事的男人才配得上‘靠得住’这个词。

    裴莺儿看马越有些害羞的模样感到非常有趣,笑道:“看你那么厉害可也就比我大一岁,你练武多久啦,居然能打败那么多贼人,比府上的护卫厉害不少呢。”

    马越一听连忙摆手,说道:“先生府上的锐士都是悍勇精锐,我可是还要差上不少呢。他们都是真豪杰勇士,我不算什么。”

    裴莺儿勾起嘴角,她似乎很喜欢看马越被言语逼迫到窘境,而梁鹄长子梁远则十分不屑地哼了一声。相对于裴氏与梁鹄对于马越的略有好感,马越明显不得这少男少女所喜爱。梁远的年纪也与马越差不多,十五六岁的模样,在席间正襟危坐是个真正守礼法的少年郎。

    哼了一声,一直并未做声的梁远轻声说道:“汝当然算不得豪杰。”

    梁远此言一出尽管声音不大,但席间除了裴莺儿人们都变了脸色,梁鹄怒道:“伯硕你说什么,还不快给三郎道歉。”

    裴氏也变脸对梁远说道:“远儿这是娘的救命恩人,你在说什么。”

    马越手中捏着酒杯,眯起眼睛说道:“请公子继续说下去。”

    一直以来他的脾气都是不错的,完全不像自家二哥那么烈性,但他自问对于这对男女并未有什么礼数不敬的地方。小姑娘因为自己脸上的刀疤有些害怕总以言语讥讽也就忍了,梁远居然这么说话让他动了气,尽管他明白马家要崛起靠着刺史梁鹄庞大的关系网是一条绝对的捷径。

    梁远的身上有一股书生气,不是弱不禁风的那种,无论梁鹄还是梁远,马越从未在汉代读书人身上看到后世的那种书生气。如果说梁鹄的气质是艺术大师的放浪形骸,那么梁远身上的气质则是一身正气。汉家君子习六艺,上至王公下至士族凡是文士大多有一手剑术傍身,不可能有文弱之感。

    “无意冒犯。”放下酒杯,梁远手指轻点桌案,说道:“先生传我剑术时有云,剑乃兵中王者,君子不趁人之危。三郎当日是否趁人不备突杀而出?是否在其人倒地无力再战后才将其击毙,这不符君子之德行。”

    马越瞪大了眼睛望着梁远一脸正气将这番话说的铿锵有力,让几乎要克制不住拍案大叫的冲动,深吸了几口气,他问道:“以公子之意,越当如何?”

    “自然正面迎敌无论胜败都不堕君子的德行!”

    马越勾起嘴角,轻笑道:“公子剑术高超,越以为公子所言是为人处世之道,而并非剑术。公子千金之体一言之下便有无数豪杰猛士为公子赴死,以君子之行约束自身自然为上上之选,然而此法若被越所奉行,就是英年早逝的取死之法了。”

    马越笑着说道:“英雄的方式有许多种,死后被人称作英雄也是我的期望,但我绝不会为了君子之名而死。”他指着左脸上的疤痕说道:“这一刀让我看起来凶恶,砍我这一刀的男人是山林中流匪的首领,我有理由相信他带着喽啰劫掠四方是为了让妻子儿女不再挨饿受冻,我相信,我杀他的时候我就相信。但他想杀我,所以他就要死。”

    “我不会为了别人的生死而付出自己的性命,我不是代价。除非我死能让凉州的孩子不再早夭,凉州的汉子不再死于刀兵,那我愿意去死。在这个宏愿达成之前,谁都别想拿走我的性命。”

    马越还有自己的矜持与骄傲,因此他并没有嘲笑从未上过战场的梁远。人的阶级不同,经历也就不会相同。梁远的家世决定了他一辈子也许只有几次抽出腰间佩剑为自己一战的机会,大把好汉子愿意为他一战换来晋身之资。

    可他马越不同,庶民出身的他,也许穷尽一生能陪伴左右的只有刀剑从不缺席,不拔剑就意味着死去,变成乱世中的滚滚尘埃。

第四十九章 陵水马场() 
自刺史府一住之后,因为城北陵水河畔的马场还未开始修建,也不用急着去领那队正之职,马越近日每天都是天蒙蒙亮便起床习武,无论是长矛短刀还是投矛剑斧他都勤加练习,战场搏杀不是游戏,兵器也不是耐用品而是消耗品。

    这个时代的环刀,对撞三五下便要卷刃,一场战斗结束之后手中兵器很难继续使用,因此很多时候都是捡到什么用什么的。西域精铁是个好东西,精铁兵器耐用锋利,但一块精铁价值千金都供不应求,根本不是马越如今小小队正的身份能够得到。

    练好手上本事才是硬道理。

    马家又添新丁,每日家中马车向成里跑的勤快,带回一车车的粮食与衣服,今年光景不好,凉州的粮食涨到斗米百钱,更何况快要入冬还要置办些过冬衣物,而且冬季粮价肯定还要再长,倒不如现在多存一些还能剩下些钱财。

    吃过午饭下午便是在家中研习兵书与如今盛传天下的文章,只是凉州边地远离中原,即便是梁鹄给他的文章也不过是两三年前传出盛名,却没有近期佳作。

    到夜晚马越则是对着梁鹄的字帖临摹八分书,马越相信书道与武道有所共通之处,就像在他笔下八分书大字皆是剑拔弩张,骁扬跋扈。

    每过五日便去梁鹄府上学习一天偶尔去与梁鹄先生和酒当歌,日子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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