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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心理学的故事4-第14部分

小说: 心理学的故事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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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幼相互作用:父母如果经常与孩子谈话,孩子们会养成更好的口头表达及社交能力,超过长幼不经常说话的孩子。如果父母跟孩子经常一起玩,则孩子们倾向于更为其它孩子所喜欢,对认知别的孩子的情绪和情感表达也更敏感。父母和孩子相互作用的方式可能会成为孩子处理其它关系的模样。
  性别角色行为:虽然男孩子与女孩子之间的行为差别有很多是有生物学基础的,但很多性别类型的行为是从父母学来的。这种行为方式从出生时起便开始了,这时候,父母无意识地对男婴和女婴作出不同的反应。然后,又直接告诉它们说,应该如何行动,更为重要的是,婴儿会与同一个性别的父母认同,并以其角色为模样。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会养成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喜欢引人注意的妇女会养成喜欢招惹是非的女儿,等等。孩子甚至倾向于模仿同性别父母,而非异性别父母非性别角色的一些特征。
  我们还可以看看十几种有关养育方式和性格发育的发现成果,可是,我们在这里已经耽搁太久了。现在到了看看孩子走出家门以后会怎样的时候了。
  社会发育
  “蝼蚁知积粮,懒汉要备荒。”所罗门(或者写作《寓言》的随便什么人)要我们去效法的蚂蚁行为涉及适时积累和贮存。可是,蚂蚁的社会合作却更为重要。它们自从脱离幼虫状态后便完全社会化了,它们微小的神经系统当初设定的时候,就是要以合适的社会行为而对同伴的化学信号和碰触产生自动反应,比如收集食物、清理窝点、防御性的战斗、喂养幼虫及母蚁。对照而言,我们人类却需要15-20年的时间才变得相对具有社会性,而且,就算到了这个时候,我们的行为还没有固定下来,而是必须在整个一生不断地根据自己的角色而发生变化。
  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发展心理学家们一直在利用各种办法来收集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证据。他们膝盖上搁着记录本,手握着秒表,在家里或者在幼儿园里观察着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操场和教室里观察学龄前儿童或者小学生。他们访问父母,用一些问卷来烦这些父母。记录并分析大量的儿童对话。他们把故事的开头告诉孩子们,再让他们接着编下去。他们设计了成百上千种实验情形,以测量不同阶段的社会发育水平。他们计算血液中的荷尔蒙水平与性别类型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从所有这些活动中(还有更多别的活动),他们得到了大量的发现。有些发现支持发育的心理分析说,其它一些支持社会学习观点,还有一些支持认知-发育论,更多的发现三种理论都支持。我们不需要对它们进行分类,而只是匆匆看一些更有趣味的发现便可以了。
  轮流:社会行为最早的几课是在家里学到的,除了学会信任另一个人类以外,婴儿在家里还学会在社会关系当中至关重要的一课,即交流时要轮流进行。父母对婴儿说话,等婴儿用一种声音或者微笑回答,然后再说下去。婴儿感觉到了这种模式,在刚刚学会走路或者刚刚学会说出一个词来之前,就知道在与另外一个同样大小的婴儿交往时采取同样的轮流模式。在下列录自1975年的一项研究的对话中,13个月大的伯尼一直看着15个月大的拉里对一个玩具说话。最终该他“发言”了:
  伯尼:哒……哒。
  拉里:(一边继续看着,一边笑)
  伯尼:哒。
  拉里:(这欢笑得更起劲了)
  同样的的顺序重复了5次之多。然后,拉里扭过头去,把一只玩具给一位成人。伯里跟在他身后。
  伯尼:(两只手挥着直盯着拉里)哒!
  拉里:(回头望着伯尼又大笑起来)
  这样交替9次之后,伯尼放弃了,他左摇右晃地走开了。
  玩耍:发育心理学家L·阿兰·斯鲁夫和罗伯特·G·库柏把玩耍称作“买验室”,孩子们在这里学会新的技巧,并练习原来的技能。婴儿不会一起玩,因为这需要情感及认知技巧,这些技巧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才能发育成。把两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放在一起,他们通常只会彼此望着,看着各自自己玩,或者挨在一起各玩各的。可是,到3岁或者3岁左右的时候,他们就开始一起玩了(不一定玩同一种游戏),到5岁的时候,他们就能以合作的方式一起玩耍。
  在玩耍中,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和学龄前儿童学会了自制的第一课。他们发现,如果太霸道,旁边看着的大人就不能容忍,也可能引起另一方的报复或者不愿意跟自己玩。他们学会了分享,尽管费了很大的劲才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慢慢养成更喜欢跟其它一些玩伴玩,到4岁的时候,这种习惯就转变成了友谊,可以从有来有往和对彼此的责任感中看出来。
  到3-4岁的时候,他们开始学习玩耍的规则,并从跟更大些的孩子们一起玩的过程中了解到是非的基本要素:“试三次不行你就得出局”、发脾气也不会给你更多的机会,反而有可能把你开除出局。
  约在同一个时候,他们开始在撒谎和遮掩有可能泄露自己意图的面部表情或者说话的声调更为成熟。有个研究小组认为,这种行为通常是父母直接教育的结果。(“记住,虽然你心里想要的是一个玩具,但仍然要感谢奶奶为你买了上衣。”)
  担任角色:斯鲁夫和库柏还称玩耍为“社会工作间”,孩子们在这里独自或者与其它孩子一起尝试规则。他们经常玩妈咪和爹爹、妈咪和宝贝、爹爹和宝贝、医生和病人以及遇难者和营救人员的游戏。他们特别喜欢玩父母游戏,并让他们自己的父母当小孩子,要他们吃这吃那,或者去洗耳恭听洗手洗脸,或者上床睡觉。不管人们是以心理分析的方式,还是以行为主义或者认知论的方式来解释这种游戏,它总还是起进入社会生活的培训作用。最新的一项研究甚至发现,学龄前儿童所玩的游戏越具有社会想象力,孩子的“社交能力”就越强,老师们也是这样评定的。
  社交能力:社交能力的要素为,准备好与同伴一起玩,准许互让,被其他的玩伴所喜欢或者接受。发展心理学家衡量受欢迎的方法是社会测验学。他们问处于某个特定游戏组的孩子说,组里面的哪些孩子是他们“特别喜欢的”,哪些“不是特别喜欢的”。把否定答案从肯定答案中减掉,再把积分加上,就简单地得出了每个孩子在组织受欢迎的程度。
  自我与集体:在游戏组中,特别是在教室里,与其他孩子亲密的接触会刺激心理学自我的感觉发育(这与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在镜子中感觉到的生理的自我感觉不一样)。到8岁的时候,孩子开始认识到,他们在内部和外部都与其它孩子不一样,而且事实上,他们都是独一的。
  在同一时候,他们开始对集体的规则极为注意了,比如,游戏规则(选择哪一边,轮流进行,轮到击球时扔硬币以决定第一边)和对集体的忠诚。(向家长或者老师“告发”同伴是被排斥的条件)。甚至在小学阶段,孩子穿班上流行的不论什么衣服都是极为重要的。当他们接近少年时期时,服从同伴、集体常规的需要、着衣的品味,说话和抽烟的方式,音乐、俚语、吸毒、性行为等都极为强烈。少年同伴、集体的常规和价值观,在不同的人种群和社会及经济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别,可是,服从的需要却是无处不在的。经过少年时期的早期以后,在整个少年时代会慢慢消失。
  性别类型的行为:50年前,很多人深信,在整个儿童时期,特别是在快要接近少年时期的时候,儿童会采纳符合其性别的行为。在60年代,随着女权运动的出现,许多人相信,很多性别类型的行为证明是社会教给人们的,而不是遗传形成的,而且很快便会消失。大部分类似行为的确也消失了,可是,有些类似行为却遗留下来,而且,如我们早已看到的,这些行为还会持续下去。
  这也许部分是因为生物学的原因。在70年代,放射免疫学研究显示,荷尔蒙水平在约7岁时便会上升——远在第二性征出现和性别类型的行为被夸大之前。事出有因,从7岁起,很少有女孩子会像男孩子那样去玩一些剧烈的游戏,也不会像男孩子们那样弄得一身脏兮兮的,在少年时代以前,也很少有男孩子会像女孩子那样注重衣着和发式。
  可是,在很多情况下,前少年时期和少年时期的性别类型行为的积累,好像是从一个人在社会上作为一个成人有可能占据的一个位置的社会认知中学习得来的。1990年,为美国大学妇女协会而进行的、对3000名从三年级到十年级的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全国性调查发现,在小学阶段,女孩子的自我尊严感只比男孩子们少一点;在初中阶段,男孩子的自我尊严感稍有下降,而女孩子们的自我尊严感却急剧下降;这种不对称性一直持续到高中。自我尊严感的消失在许多方面影响女孩子的社会行为,阻碍了许多行动和能力的发挥,引起她们对外表极端的注意。女孩子很少有像男孩子们那样“在许多方面可以感觉不错”,不像男孩子们总体来说有自信心,愿意在课堂上轻松地发言,在他们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时候也敢跟老师争辩。
  移情及利他主义:在60年代,一些心理学家开始对“亲社会行为”发生了兴趣——使社会生活变得可能的所有那些行为的合作方式。许多人都是社会心理学家,但其它一些人却是发展心理学家,这些发展心理学家为其中一种亲社会行为形式,即利他主义所吸引。许多亲社会行为都是以自私的目的为动机的——我们遇到红灯就会停下来,我们交税不是出自对同胞的爱心,而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问题——可是,利他主义是由对其它一个人的关心为动机的。发展心理学家们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行为是如何产生的,因为这常常与所有动机中最强烈的一个,即自身利益相矛盾。
  在过去的30年中,成百上千发展心理学家进行了1200多种利他主义研究,他们使用了前面提到过的许多实证方法。对“利他主义思想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的回答好像是,它来自于各种影响的相互渗合:人类看到另一个人类处于痛苦时会感觉到哀伤的天生倾向、由父母的关爱、文化价值而给孩子树立的榜样、儿童想象另一个人的感觉的能力、社会经验(帮助其他人会使帮助者认为自己是一种好人,也被别人看作一个好人)以现实世界的知识为基础的判断,即他知道帮助或者不帮助一个处于痛苦中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几个显著的例子:
  ——在10个月大或者一岁的时候,如上所述,一个看见自己的母亲处于痛苦之中的孩子会呜咽,或者哭着爬走,而到14个月的时候,他却可能会拍拍她,拥抱她,或者吻她。
  ——超过18个月的时候,孩子会想法安慰另一个在哭的孩于,或者会找成人来帮忙。
  ——到2-4岁时,一个孩子会对另一个受伤或者处在痛苦中的孩子问一些疼不疼的问题,会想办法安慰或者寻求帮助,也会想办法阻止其它的孩子受到伤害(比如,如警告他们说有什么样的危险等)。
  ——到7岁时,大部分孩子会帮助一个看上去受了伤,或者有什么困难的陌生的孩子。
  ——从7岁起,孩子们会越来越愿意把自己的钱或者玩具拿去给一个贫穷的孩子,或者帮助有困难的孩子,哪怕这意味着这个孩子自己得放弃想去做的某件事情。
  发展心理学家们从数据中看出了一个模式。利他主义行为的产生,看上去是有一系列明显不同的阶段的,可是,对到底有多少阶段或者这些阶段是什么,还没有一个一致的意见。有一种观念认为有四个阶段,另一种观点认为有五个阶段,还有一个六阶段的模型刚刚由长时期的利他主义研究专家,本纳比市的西蒙弗莱茨大学的登尼斯·L·克莱布斯及其同事弗兰克·凡·赫斯特伦提出来。克莱布斯和凡·赫斯特伦的六阶段论是以以下几点为基础的:(1)服从权威的规定,需要个人牢靠及安全感,(2)个人增多的最大化和赔偿决定,(3)认同角色和集体期盼,还有互惠和合作,(4)社会责任感和按照内化的价值观行动,(5)尊重别人的权利,愿意为了别人的利益而牺牲,(6)尊重万有的道德价值观,认同全人类。道德发育:利他主义只是道德感发育的一个结果。对心理发育的某些方面的兴趣从1908年就开始了,当时,杰出的英国心理学家威廉·麦克杜格尔根据他对人类心理学总体的知识而构勒出了一套道德感的发育理论。在20年代,皮亚杰开始实验调查,通过观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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