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税收新政在线访谈内容摘编 >

第3部分

税收新政在线访谈内容摘编-第3部分

小说: 税收新政在线访谈内容摘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61。问:我公司是开发区的一家企业(一般纳税人);现老板要代理台湾的一种产品;在大陆联系客户;然后直接从台湾发货;我公司收款;然后再付台湾货款。这样的话我公司该如何作帐?交多少税? 要是货从台湾先发到我公司;我公司添加一点原料再出售;那样又该如何作帐?
答:你公司如进口购入后,再出售的,按一般规定作进销处理。具体可向主管税务人员咨询。
 
62。问:我公司有一批自制产品;因品质问题不能正常出售;公司决定将此产品做为出货时包装用;不单独计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作进项转出?如果生产中领用产品自用;是否也要作进项转出?
答:上述两种情况均不作进项税金转出
 
63。问:今年增值税申报期限有什么变化?今年五月份的申报期限是多少?
答:从09年起增值税申报期限有调整:增值税申报以按月或季申报的,期限由到期日起10日内,改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今年5月份由于有五一假期故申报期顺延至5月20日。
 
64。问:现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可以进行抵扣。 现我公司购进一些进口设备(注:为外资设备物品) 缴纳的进口增值税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可以抵扣?
答: 用于应征增值税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用于免税项目的除外),可以抵扣。
 
65。问:我公司主要销售一些大型机器设备,一般和客户约定是一年内有问题可能退换,如果客户在90天之后要求退货,还能开具红字发票吗?我那部分销项税要怎么才能冲回?
答:购货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你公司凭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销项税额。
 
66。问:已开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可以做废吗?
答:目前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系统无作废功能,无法作废。
 
67。问:我单位是生产型企业;设备坏了;那个维修费(维修人员的工资;没有更换设备零件);可不可以开票;要开票的话;开什么?是交增值税吗?
答:修理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应由修理单位开具发票,发票上开修理费。
 
68。问:防伪税控系统中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是根据什么来判断?哪些可以开哪些不可以开(是不是要按照经营许可范围呢)? 比如我公司是做食品的是否可以开设备固定资产或家具的发票呢?(因为我公司要出售一台旧设备和一批旧家具)。
答:出售旧货可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9。问:最近经常有广东、深圳发来可代开税务发票的传真,而且有一单位是税务代理有限公司,难道现在发票可以随便开?他们来的传真上写明税务给的发票指标有余,能够先认证再付款,你们税务部门有规定这样的情况吗?
答:代开发票是违法行为,请不要相信此类骗局。
 
70。问:企业出售报废的原料;是否还需交纳增值税?
答:需交纳增值税。
 
71。问:现在政策上好象在鼓励项目建设;请问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的固定资产;我说的是机器设备类;能否抵扣税金呢?
答:如你单位已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
 
72。问:我公司一个月购买超过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现在还是不是按4%先预交税款,还是按3%预交了?
答:辅导期纳税人购买超过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预交增值税。
 
73。问:购买材料时对方不提供发票,如开具则要求加税点,是否合理?可否有方法要求其开具发票,而不加税点?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答:购买材料时对方不提供发票,如开具则要求加税点,这种情况是不对的。按照税法规定,购买方购买货物时,有权也应该向销售方索要发票。对于销售方来说,无论开与不开发票,缴税是一样的。而销售方称要发票的话要增加税金的说法是不对的。
 
74。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税劳务货物名称可以开具英文吗
答:不可以。
 
75。问:筹建期还未投产的企业也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么?
答:新办企业如果年销售额预计超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二部分:所得税
1。问: 请问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工资可以列支吗?
答: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问题请到地方税务局咨询。
 
2。问:企业汶川地震灾区的捐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如何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规定,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以上政策措施,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3。问:公司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如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吗?在计算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时要考虑这部分保险吗?
答: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不包括在工资薪金总和内。
 
4。问:食堂费用没有发票能不能税前列支?
答:企业食堂费用应在企业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应取得发票的食堂费用,如食品原材料采购支出等,应凭发票税前列支;不必取得发票的食堂费用,如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等支出,不需要凭发票列支。
 
5。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规定,上面提到的“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6。问:现在会计政策法规对开业投产的企业规定的较多;而对于筹建期的企业帐务处理及税务方面的规定;我们很少会看到相关涉及的内容;涉及最多的就是长期待摊费用;请问有什么相关的资料我们可以学习参照么?
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开办费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不短于三年的期限内均匀扣除。对2008年1月1日以前未摊销完的开办费,未摊销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按三年减去已摊销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均匀扣除。(苏国税函[2009]85号)
 
7。问:08年度预提费用发票在09年2月收到能否税前列支?
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你问题所提到的预提费用在2008年度如未实际发生,不能在2008年度税前列支,与何时取得发票无关。
 
8。问:200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时候结束?
答:根据新所得税法规定,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9。问: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应交所得税为多交,什么时候能退?
答: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季度多缴的税款在汇缴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10。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根据母公司要求,需将财务决算年度更改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请问是否可行?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1。问:核定征收企业,如果利润超过20%,是按销售收入还是按利润总额交纳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同时如果利润率超过总局规定标准上限的按苏州国税发'2007'160号规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你企业利润率如果在总局规定标准内同时超过核定应税所得率20%的,应申报调整应税所得率;如超过了最高所得率标准就应调整为查账征收方式。
 
12。问: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外资企业支付的佣金是否有比例限制?
答:根据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另: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13。问:我是一家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过渡期税收优惠,请问在减半期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否按20%减半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14。问:外资或内资企业雇佣残疾员工,对该企业具体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15。问: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在入帐后;该做些什么才能在汇算清缴时可计扣除?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吗?
答:企业在发生研发项目前应按苏国税发'2009'41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备案;汇算清缴期内按国税发'2008'116号及苏国税发'2009'41号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备案;具体需要报送的资料参阅以上两文件,是否需要出具中介鉴证报告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
 
16。问:总公司和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合并缴纳还是?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税制,非法人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法人企业的经营成果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法人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纳税(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17。问: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事。 08年年初教育经费有余额的;那么今年所得税汇缴时;是不是只要将08年计提的教育经费;跟08年用掉的教育经费差额;进行调呀,不看以前年度结余下来的呀。
答: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18。问:各行业是否有核定的利润率?
答:无核定的利润率。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030号)中规定了各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
 
19。问: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弥补亏损吗?
答:根据总局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第4行“实际利润额”可以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20。问:今年的所得税有没有什么优惠?
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具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21。问: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化能否介绍一下?
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